必須建立嚴厲的教學與監管機制論文
工作多年的教學骨干,竟然“敗給”剛剛工作幾年,通過加班加點獲取高分的“毛頭小子”,這真是讓人哭笑不得、有失顏面。尤其是“毛頭小子”還被校長表揚,并成為全體教師學習的對象,更讓人苦不堪言校長這分明是在不動聲色地批評教學骨干啊:你怎么就不如年輕教師呢?!真是枉為骨干,辜負學校的信任啊!
實際上,校長由此偏頗的看法與做法,不是骨干教師的問題,而是校長自身思想認識的錯位與評判教師尺度的扭曲。如果真正懂教育教學的校長,根本不會枉下如此草率的結論和做出這樣的舉動。
所以,治標更要治本,建立嚴厲的教學與監管機制是鏟除這一不正常現在的利器,勢在而必行!
第一,校長應有正確的分數觀。也就是說,評價一名教師教學成績的優劣好壞,不能簡單地一看分數了事,更為主要的',還是要調查與了解好成績得到的途徑與方法:如果是巧干、高效獲得的,當然值得肯定與表彰,這樣的話,其他教師也會心服口服的;否則,假如是通過借用其他教師的課來達到高分目的的,不但不應得到表揚和鼓勵,還要受到批評和問責:為什么要占用別人的教學課時與加重學生的負擔?你的教學能力與水平何在?
所以,校長要有清醒的質量關、正確的分數觀,不能盲目地以分數的多寡來定性教師的工作績效與考核等級。
其次,“各打二十大板”。學校值班領導通過巡查與問卷等不同方式,進行明察暗訪,對“送課”與“要課”的教師給予雙重“懲戒”,一旦發現“送課”與“要課”的“交易”行為,對當事雙方都給予必要的誡勉談話或別的處罰,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教師課堂教學的有效性,促使他們以過硬的教學手段、策略去達成理想的教學成效,而不是通過高投入、低產出取得高人的優秀率與合格率多上課、重負擔,特別是無視學生的興趣與感受,剝奪學生其他課學習的權利。
我們學校之前就是采取這樣的做法而改變這一現象的,效果真的很好。
最后,讓學生加以“監督”。如果有教師“利用”音樂、計算機等課時的情況發生,學校可以讓學生把真實、具體的情況反映給學校領導或家長等相關人員與部門,力求通過各方的努力與齊抓共管,使問題得到根本解決,還教學以正常、本來的應有“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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