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創新舉措論文
隨著我國加入 WTO 和信息化社會的逐步發展,我國的教育服務貿易正逐漸的深入,隨之而來的便是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遇到的各種問題。探討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創新舉措,對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創新和提升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具有極其重要的實際意義。
一、我國中央政府的宏觀管理措施
(一)高等教育立法。依靠國家立法對本國高等教育的進行控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過后世界各國高等教育規范化的一個重要標志。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通過國家立法,使得政府和高等學府之間形成了有效的溝通體系,高等教育得以獲得國家的投資,高等學府有足夠的資金可以開設更多新的社會學科,通過這些,高等教育才能更直接的與社會聯系起來,才能更有效的為社會的經濟建設出力。相反的,高等教育只有做到了這些,才能不斷的提高自己的社會競爭力。因此,國家一定要完善高等教育法規,努力維持相關法律法規的穩定性和執行力,讓所有的問題都可以做到有法必依。
(二)高等教育撥款。近年來,我國各個高校的科研和教育經費經費都呈現出逐年緊張的趨勢,因此,高等院校對政府的財政撥款的依賴性逐年嚴重,所以,現今高等院校的最重要的投資者便成為了中央政府,反之,財政手段也就成為了國家對高等院校施加權力、滲透意志、獲取利益的最佳場所。另一方面可以轉變政府對高等院校的投入方法,可以由政府全全負責改變為第三者代理式投入,或者進行合同制投入;政府也完全可以在高等院校的`相關撥款中加入競爭制度,也就是說院校想要獲得更多的經費,就要靠本身的實際工作績效和科研成果。這種方法可以促進院校的科研能力發展,提高政府教育專項資金的利用率、促進教育資源的優化。
二、地方政府的統籌管理
(一)合理規劃。當今世界高等教育最為發達的國家當屬美國,美國之所以能夠在高等教育上有著這種國際地位,跟它十分重視高等教育的規劃有著十分緊密的關聯。在美國的教育總體規劃中有著這樣的規定:“州政府試圖確定現有各類公立學院的任務和服務范圍,確立新建學院的標準,決定物質設備改造和建設的重點,以及依照潛在學生和公眾的需求批準新建教育計劃等等。”我國的高等教育目前是實行省級政府的整體統籌管理的制度,在實行次制度之后,就很難再以中央政府行政命令的方式進行高等教育的整體統籌管理了。目前來看,比較好的方法就是通過高等院校所在的地方政府進行統籌管理的方式,這種地方統籌的方法一定要從不同地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出發,提出切實有效的教育發展目標,這樣才能不斷提高高等教育社會貢獻力,實現高等教育的短期效益和長期效益的協調發展。
(二)適當撥款。如果本地政府想要充分有效的實行對高等教育的管理,地方政府就一定要擁有一個行之有效的撥款制度。
當前地方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改革高等教育事業費撥款這種老舊的撥款模式,撥款的多少不應該以單位人數為依據,應該先進行權威的高等教育評估,通過全面評估的結果來考慮撥款的多少,還可以通過學校的辦學效益來進行有效的調控,也完全可以將高等院校對本地區經濟發展的貢獻考慮進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意義上的做到撥款程序科學、公開、有效。地方政府還可以根據學校的重點學科的科研程度的不同給予針對性的專項撥款,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學校,地方政府要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國家級重點科研項目或者重點學科,地方政府應當給予重點照顧。不僅這些,地方政府還可以在其他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方面給予專項的撥款或獎金,比如可以在當地高校之間評選出精神文明單位,或者優秀校園環境等等獎項。這樣不僅能夠使學校方面得到自己急需的資金,還可以從一個側面激勵學校各方面建設的熱情。
三、社會參與管理
在世界各國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中我們不難發現,由社會參與的管理有著重要的作用,這種情況在民辦教育方面的發展尤為迅速很快。社會參與管理的形式很多:投資企業的執行代表會參與高等院校的重大決策;也可以由社會各界代表組成專門的高校董事會,他們的主要認為就是幫助學校籌措相關資金,參與高校重大決策的制定,對學校的正常教學進行有效的監督等等方式。雖然社會參與管理是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但是我國高等教育的中的社會參與管理卻十分缺乏,并且存在很多實際問題。由于我國一直是實行傳統的政府管理制度,致使高校對于社會的管理不會給予足夠的重視,高等教育的管理權仍然在政府和高校自身手行,這種現象特別是在公辦高校中體現的尤為突出。即使是在民辦高校中,企業參與的管理也并不理想,注重科研和生產是企業的特點,這些特點都決定了企業的參與者往往對教學質量不會給予足夠的重視,這會逐漸導致院校和企業之間出現分歧。所以,為了讓我國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得以完善,政府和高校就一定要做到適當的放權,讓更多的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到學校的各方面建設上,這樣才能逐步的實現高等教育管理的社會參與,完善高等教育的管理體制改革。
四、發展高等教育中介組織
不論在哪個領域,建立有效的中介機構并充分發揮有效的作用,是一個領域健康發展的重要標志,高等教育也如此。有效的高等教育中介機構是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逐步科學化、民主化道路上的一個重要標志。中介機構的重要作用是作為高校與政府、高校與社會之間聯系的緩沖機構,主要是起到潤滑的作用。一方面中介機構能有效地將政府和社會各個層面的意圖傳達給高等院校,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時向政府和社會反饋高校的要求,中介機構可以有效約束政府和社會違背辦學規律的強制性干預措施,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高校有悖于政府方針和社會發展趨勢的錯誤傾向。歐美國家的高等教育中介組織相對我國來說都比較發達,而我國的高等教育中介機構則發展遲滯。這也是我國高等教育水平遠遠落后與歐美發達國家的重要原因,我國只有逐漸的完善高等教育中介機構的組織和建立,不斷完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才能和發達國家之間拉短距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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