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的對策論文
為促進我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持續性發展,我們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轉變觀念,提高對發展中間業務重要性的認識
更新思想,樹立新的經營觀念。要轉變傳統的單一經營思想觀念,提高各級經營管理者和全體員工對拓展中間業務重要性的認識,樹立市場觀念,增強競爭意識,把拓展中間業務提高到關系股份制商業銀行生存和發展的高度來認識,正確處理資產、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的關系,把提高中間業務發展水平、發展質量和市場份額當作國有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發展的重要指標來考核。把傳統業務優勢帶到中間業務發展中,把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服務領域延伸和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通過中間業務的不斷發展,促進傳統業務的鞏固和發展。
二、完善中間業務的組織管理體系
規范管理,確保中間業務穩健發展。中間業務是一個新的業務領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從央行、銀監局、商業銀行具體業務等方面進行管理。
1、 金融監管部門可以要求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報送的報表中增加表外項目;將股份制商業銀行對外擔保納入外債管理,對于融資性對外擔保必須報經外匯管理局批準,其他非融資性擔保也必須事后向外匯局登記備案,對外授權應當確立在分行一級辦理。
2、央行應制定中間業務管理條例。借鑒國外對中間業務的監管標準、監管手段,制定有利于增加中間業務透明度的會計準則和實施細則,并建立嚴格的商業銀行定期、詳盡向央行報告中間業務經營狀況的報表制度;建立科學的風險測量指標體系,以對中間業務風險進行量化分析,及時發現潛在問題。
3、 股份制商業銀行規范管理。鑒于當前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經營松散,自發性較強的現實,股份制商業銀行,應制定業務經營管理戰略,加強對中間業務的集中領導和統一管理,使中間業務在全行形成開發、運作和管理相結合的系統網絡,促進中間業務的健康發展。
三、強化中間業務產品開發
各家銀行應充分認識到發展中間業務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了解大力開展中間業務是銀行業生存發展、自我完善的需要,是尋求新的收益渠道和空間的需要,是面向市場、搶占市場份額的需要,是面對商業銀行國際化潮流的.需要,是優化結構、大幅增長業務收入的需要。因此,各級銀行與廣大員工要更新傳統的經營理念,提高對中間業務的全方位和全新的認識,確立資產業務、負債業務與中間業務三架馬車并駕齊驅的戰略思想,盡快實現銀行業務經營和收入來源的多元化。
四、實施有效中間業務的市場營銷策略
市場營銷作為連接產品與市場的橋梁,在競爭中顯得特別重要。目前,各商業銀行對中間業務,無論是營銷隊伍建設,還是宣傳費用投入都存在明顯不足。由于銀行自身對產品缺乏營銷,使相當一些中間業務還未被社會認同,真正形成社會需求。銀行應采取有效措施,讓中間業務面向市場、面向客戶、面向產品、面向基層。
五、加大技術支持,優化服務手段
中間業務是一項集科學技術、電子智能和服務質量為一體的現代化金融服務業務,它的發展必須要有相應的“軟硬件”為依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在電子化建設方面步伐較快,但還遠跟不上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在計算機聯網、軟件的開發與應用及服務功能上尤為突出。中間業務,尤其是中高級的中間業務,需要一系列技術的支持。附加值越高,對技術的要求就越高。中間業務系統,采用平臺化的設計思路,系統的擴充和疊加就如同搭積木一樣。在系統設計時,要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通訊、語音、網絡等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豐富、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務。
六、完善人才培訓機制,加快專業人才培養步伐
中間業務涉及面廣,技術性、專業性強,且是一項依托于現代化技術手段、管理手段發展起來的金融服務業,需要大批高素質的專門人才。要把一大批掌握會計、外語、計算機、法律、資產管理、外匯、理財等多方面知識和那些有較高理論水平、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充實到中間業務崗位上來。
七、調整并制定收費標準,提高中間業務收入
為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商業銀行和客戶的合法權益,建議盡快出臺《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做出具體規定。商業銀行以此為據,實行中間業務收費明碼標價,自覺接受人民銀行監管以及客戶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八、正確評價和有效防范中間業務風險
中間業務雖然風險較低,但絕不是沒有風險。開辦任何一種中間業務都會存在風險,只不過是風險度的大小和表現形式不同而已。因此,從開始就要將風險防范放到重要位置來抓,不能因為強調業務發展而忽視風險防范。
1、 嚴控市場準入關,穩妥謹慎開放中間業務市場
由于商業銀行中間業務風險“非零性”的特性,監管機構應嚴控中間業務市場準入關。即金融監管當局要根據市場發展變化以及客戶的需求,做好有關中間業務審批或備案工作,推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開展。
2、 建立完備的中間業務監管法規,增強可操作性
隨著金融創新活動的增加,使得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區分日益模糊,業務交叉逐步增多,這就對金融監管體制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保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平穩發展,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中間業務法規,如:《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增強基層央行監管的可操作性,加大現行分業監管的協調力度,統一有關政策法規要求,促進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共同發展,充分發揮金融業的整體功能。
3、 制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中間業務發展法律瓶頸
一是調整、完善、出臺有關中間業務的法律、法規,同時,國家繼續完善對國內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審批制度,簡化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加快創新速度。二是正確處理金融法規與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提高中間業務的經營管理水平。
4、 建立、健全中間業務管理法律法規
在中間業務的發展過程中始終存在法律、法規滯后于業務發展的情況。應盡快借鑒國際上相關的管理制度,制訂出符合我國國情的關于中間業務操作的具體管理規定,將中間業務的發展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中間業務的快速發展,已給股份制商業銀行帶來了新的挑戰。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學習,認真研究,把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開展、創新與金融監管有機結合起來,改善宏觀調控,減少無序競爭,正確引導各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能在一個相對統一和良性循環中保持運行和發展。
【股份制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的對策論文】相關文章:
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營銷創新的論文04-12
對商業銀行開展中間業務的建議論文12-15
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競爭分析論文06-28
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業務的意義及對策論文08-13
城市商業銀行發展論文04-03
農村體育發展對策的論文02-06
商業銀行理財發展相關論文03-24
論文我國商業銀行改革對策分析04-02
鐵路林業發展對策論文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