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轉讓合同
無論在學習或是工作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論文了吧,通過論文寫作可以提高我們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那么,怎么去寫論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論文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論文轉讓合同1
甲方(作者):
乙方: 《________雜志》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 該論文 ) (1)唯一的作者; ( )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
2。 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 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____年的____月____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 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元。
7。 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________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并贈送樣刊。
8。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 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乙方:《________雜志》編輯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日
論文轉讓合同2
甲方:(作者姓名)甲方
第一作者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論文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著作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發表的論文題目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該論文”)。
第二條 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和保密科研項目。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
2)翻譯權; (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
4)網絡傳播權; (5) 發行權。
第四條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
第三條所述的轉讓權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的部分內容。
第五條 甲方若在 4 個月內沒有收到乙方的稿件處理情況,經向本刊編輯部聲明后可以另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即自動終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則在甲方收到該通知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六條 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按下面第( )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
(1) 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導者)有科研經費,按每頁 200 元收取;
(2) 若甲方為在校學生,又無合作者(指導者),可以申請減免版面費.減免版面費需提交減免報告,經核實并經主編批準可以部分減免。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第七條 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和(或)10 冊抽印本。付酬標準為 100 元篇。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編輯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 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 北京XX
返
論文轉讓合同3
甲方(作者)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唯一的作者()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_________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適用地域:_________.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_》(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7.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_________》(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并贈送樣刊。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論文轉讓合同4
作者與編輯部雙方經協商,就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度論文集上發表論文
(題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版權轉讓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作者保證上述論文是原著,以前從未出版過,也沒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權。
2.如果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簽字,簽字的作者保證他(她)有權代表其他作者轉讓該版權。
3.作者允許編輯部使用上述論文的專有出版權、發行權。專有出版權、發行權指獨家擁有以印刷品或光盤、數據庫、電子書刊以及上網等形式出版、發行上述論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權利。不過作者在必要時仍享有在非紙化文本上不以盈利為目的地為宣傳科普知識或交流學術思想而轉載本論文的自由。但是作者保證在轉載時注明已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輯部獲得本文的轉載權。
4.根據《著作權法》第14條的規定,編輯部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度論文集和期刊整體的著作權,作者享有上述論文的著作權。
5.上述論文以電子書刊形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度論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編輯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費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國作者如方便可以通過公證機關對所簽署的本合同進行公證。但是根據國際學術刊物的慣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此一般不作嚴格要求。作者按中國電子簽名法實行電子簽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均按照中國《著作權法》規定處理。
8.該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論文轉讓合同5
甲方(附單位:聯系電話:)
乙方: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后30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30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80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計,超過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計。字數以wor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30元/千字(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乙方:
乙方代表:
__年__月__日
論文轉讓合同6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唯一的作者:_______________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7.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并贈送樣刊。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中國心理衛生雜志》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論文轉讓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________年的_____月_____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后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字數以WOR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論文轉讓合同8
一、引言
近年來,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城市房地產行業迅速崛起、房價飛漲,一些居民對昂貴的城市房價望而卻步,因此紛紛購買價格相對較低的小產權房。但是,由于法律對小產權房轉讓行為無明確的規定,導致在實務過程中學者們對轉讓合同效力與責任等問題產生重大分歧。本文則是在通過對國家現有法律的有關規定及學者觀點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對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與責任做一個比較全面的分析。
二、小產權房的概念
我國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這種所有權是有限的,體現在農村土地的買賣必須經過地方政府批準,這就限制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轉。而地方政府通常為獲取高額的利潤將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高價拍賣給開發商,而此時,作為相關利害關系人的農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壟斷,而是私下聯系開發商在集體所有土地上蓋房進行售賣,所得遠遠大于政府的征地補償。這就是小產權房出現的根源。而這種未經規劃、也未繳納相關費用就在農村集體所有地上建造并銷售的房子,就是人們約定俗成的“小產權房”。由此也不難看出,“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內涵與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還是對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種挑釁。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對小產權房有相關定義,小產權房是指在未經規劃、未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其獲得產權不是完整合法的產權。[1]除此之外,該且該類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會備案。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小產權房雖然產權不完整,并且風險隱患大,但它以低廉的價格迎合了工薪階層的現實生活需要,因此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此外,根據法律規定,農民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這些模糊不清相互沖突的法律規定進一步導致了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小產權房也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打擦邊球。
三、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轉讓合同的效力
從目前學者對小產權房的理論研究來看,對于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學界有三種觀點: 有效說、無效說和部分有效說。[2]筆者贊同認定轉讓合同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義原則。國家規定農村土地由農村集體組織所有,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群體的一種保護傾向。農村宅用地制度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對其集體內部成員的一項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轉違反公平原則,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但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并不會造成集體資產的一種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處理自己合法有效財產的權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沒有違背制度設計的初衷。
第 二,增加農民的收益。小產權房本身存在的產權不完整,交易風險大等特點決定了要對小產權房的交易進行嚴格管理。要有不慎,其無須交易會導致房地產交易的混亂及管理困難,各方利益保護處于失控狀態。但是,從另外一角度來看,禁止小產權房在集體組織內部之間的買賣違反了公平的原則,目前農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卻沒有相應的處分權,造成他們無法像城鎮居民那樣獲得房屋升值所帶來的利益,這勢必會造成農民利益的損失。因此,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交易行為有效,在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一種有序規范交易,這些成員都能收獲房產所帶來的利益,增加農民的收入,實現雙贏。
( 二) 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合同的效力
對于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出售小產權房的案例,在實踐中普遍認定合同無效。如李玉蘭訴馬海濤一案中,法院判決雙方所簽訂的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其中一個理由為: 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組織對其成員的一種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3]筆者持合同無效論,原因如下:
第一,我國“房隨地走、地隨房走”之原則的限制。若允許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該城鎮居民同時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與我國禁止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的規定相違背與沖突。我國《物權法》第146 條規定說明對房地產所有權進行轉讓時,房產下的土地所有權同時轉讓,當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也適用此項規定。但是,對于小產權房的轉讓,從法律角度來看,城市居民根本就無法獲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權,這樣就會形成房地分離的狀態,比較容易產生法律糾紛。[4]
第二,《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禁止轉讓不具有完整權屬證書進行轉移登記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轉讓的房產必須是依法登記且具備相關權利證書。而小產權房由于產權的不完整性,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所以不能進行轉讓,故合同因為標的不能而無效。[5]小產權房無法登記、無法轉讓,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終無法實現,自然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并未對小產權房作出明確規定,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應依據國家的政策和文件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進行認定有無。為了保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不允許農村宅基地轉讓,由此可見,國家明令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因此,對于集體組織以外的城鎮居民來說,其小產權買賣合同歸于無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布通知堅決遏制違法建售“小產權房”行為,這是對小產權管制的最新政策出臺,也意味著國家對向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轉讓的小產權房加強了管制,雖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們可以預測未來小產權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難重重。
四、小產權房轉讓合同之無效責任
實踐中,關于小產權房的交易層出不窮,小產權房合同或被確定為無效,那么,此類合同一旦被確定為無效,雙方的利益如何協調,法律后果如何承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何恢復到原有狀態,都值得深入探討。
( 一) 對現存財產的處理
《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因合同發生的財產轉移應恢復到原有之狀態。基于雙方合同而為之給付應當予以返還。但是這里必須考慮到產權房買賣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確定無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狀態就已經發生了改變。
1.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買受人歸還房屋,出賣人返還買受人支付的價款。關于房屋改造附加的開支,雙方協議決定,由出賣人給予特定的經濟補償或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情況下由買受人拆除帶走。
2.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消滅物權的,自行為成就時生效。這就必然導致原來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標的滅失,而現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實行為由現行物權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現在合同在標的已滅失的情況下被確定為無效,買受人返還原有合同標的已經為不可能,若此時對出賣人進行補償,是否意味著買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著著的土地使用權? 但這種補償的限額又是一個大難題,若買受人需要返還的是原有房屋的價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開支,就已經遠遠超過了返還財產的數額,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應當參照《合同法》規定的無權處分的合同經追認后有效,意思就是說,若賣方追認買方重建或新建行為的合法性,那么由賣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權,并對買方給予合理補償。這就有效協調了買賣雙方的利益。
( 二) 損失賠償
下面探討損失賠償的過錯責任。合同法將過錯分為雙方均有過錯及單方過錯的情況。
1. 雙方均有過錯
合同法明確規定,雙方都存在過錯的情況,按照各自的過錯責任向對方進行賠償。在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買而買,另一方明知不能賣而賣,雙方都存在過錯。在實踐中,對小產權房買賣雙方的.過錯認定上一般認為賣方承擔主要責任,買放承擔次要責任。原因在于,賣方一般為開發商或者某組織,處于優勢地位,在出賣前有義務熟知國家對小產權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許出賣但為了追求高額利益依然加以銷售出賣,后又由于拆遷等賠償款的利益驅動主張合同無效; 而買方雖也應知國家政策不允許買賣,但他畢竟支付了全額價款,財產利益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其處于弱勢地位,所以認定其承擔次要責任。
小產權買賣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是締約過失責任。其成立要件包括義務的違反、存在利益損失、因果關系等。其賠償范圍主要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買方的直接損失是籌房款的相關利息以及促使合同達成所支付的其他費用,間接損失主要是城市房價上漲的差額損失。而賣方的損失就遠遠低于買方的損失了,相對于賣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屬性,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都遠遠低于買方。并且賣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張合同無效通常是由于高額的拆遷款,因此,通常在實踐中存在這樣一種不公平現象: 買方利益受損大,賣方受損小,反而還會由于自己的不誠信而獲利[6]。
買賣雙方都存在過錯,那么雙方均承擔賠償責任。確認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后,應采取的措施為: 恢復原狀,即房款返還和房屋歸還。但是實踐中總是會出現難以真正恢復原狀的情況。
2. 單方過錯的情況
一方存在過錯時一般是由于賣方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使得買房陷入錯誤認識而購買房屋。根據相關規定在賣方提供虛假文件促進合同達成的情況下,可要求雙倍賠償。適用雙倍賠償的條件如下: 第一,賣方是不具有農村集體組織形式的性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其次,買買方不知合同標的之房屋是集體組織性質; 第三,賣方故意隱瞞未取得或虛假提供虛假預售許可證明。最后,對該條款,法院的適用以當事人提出申請為前提,不得主動適用。
五、結語
小產權房的存在目前難以得到法律認可,但卻有很多合理之處,因此屢禁不止。目前小產權房在全國范圍內大量出現。小產權房的出現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決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并且使得農民從自己的土地上獲得相應的權利。另一方面,它會造成我國土地資源更加緊張,擾亂房產市場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確小產權房轉讓合同的效力與責任,有利于有效解決實踐交易中的紛爭。
論文轉讓合同9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雜志》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唯一的作者( )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____年的____月____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____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元。
7.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________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并贈送樣刊。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雜志》編輯部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論文轉讓合同10
甲方:(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論文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著作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發表的論文題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該論文”)。
第二條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和保密科研項目。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
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第四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
使用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轉讓權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的部分內容。
第五條甲方若在4個月內沒有收到乙方的稿件處理情況,經向本刊編輯部聲明后可以另行處理該稿
件,本合同即自動終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則在甲方收到該通知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六條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按下
面第( )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
(1)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導者)有科研經費,按每頁200元收取
(2)若甲方為在校學生,又無合作者(指導者),可以申請減免版面費.減免版面費需提交減免報告,
經核實并經主編批準可以部分減免。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第七條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
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和(或)10冊抽印本。付酬標準為100元/篇。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編輯部
年月日于市年月日于北京市
論文轉讓合同11
甲方: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譯權;(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4)網絡傳播權;(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 ________年的_____月_____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后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字的以_____字計。字數以wor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于________
論文轉讓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論文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著作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發表的論文題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論文”)。
第二條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和保密科研項目。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第四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轉讓權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的部分內容。
第五條甲方若在_____個月內沒有收到乙方的稿件處理情況,經向本刊編輯部聲明后可以另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即自動終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則在甲方收到該通知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六條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按下面第_____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
(1)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導者)有科研經費,按每頁_____元收取
(2)若甲方為在校學生,又無合作者(指導者),可以申請減免版面費。減免版面費需提交減免報告,經核實并經主編批準可以部分減免。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第七條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和(或)10冊抽印本。付酬標準為_____元/篇。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論文轉讓合同13
甲方:(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論文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著作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發表的論文題目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該論文”)。
第二條 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和保密科研項目。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
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 發行權。
第四條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轉讓權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的部分內容。
第五條 甲方若在 4 個月內沒有收到乙方的稿件處理情況,經向本刊編輯部聲明后可以另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即自動終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則在甲方收到該通知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六條 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按下面第x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
(1) 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導者)有科研經費,按每頁 200 元收取;
(2) 若甲方為在校學生,又無合作者(指導者),可以申請減免版面費。減免版面費需提交減免報告,
經核實并經主編批準可以部分減免。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第七條 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北京郵電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和(或)10 冊抽印本。付酬標準為 100 元/篇。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編輯部
年 月 日于 市 年 月 日于 北京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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