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設備買賣合同10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塔吊設備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1
出賣人: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______個月,其它保修______年。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____________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托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____________元,貨物到達(區)后,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2
出賣人: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______個月,其它保修______年。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____________所有。
第七條交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托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____________元,貨物到達后,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3
xxx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xxx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4
甲方:
乙方:
一、名稱:5610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220xx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佰貳拾萬元整 。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托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后,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當地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5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和有關交易習慣,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賣工業設備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合同總價款
二、質量標準
按照國家煤礦用熱風爐標準執行。
三、價款支付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預付元,合同簽訂后15日內,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
雙方協商選擇上述第前述價款為不含稅金額。
四、產品交付
乙方支付 %合同價款后,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發運時間和地點供貨,產品從甲方倉庫裝上運輸工具時,即完成交付。
甲方交付的產品應附帶常規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五、運費負擔
甲方負責裝車費用,乙方負責卸車費用。在途運費按照實際發生額雙方各負擔50%。
六、驗收方式
在產品到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盡快驗收,超過5日未向甲方發出不合格通知的,視為產品合格。產品不合格,乙方有權要求修復或更換,費用甲方負責。
七、安裝調試
按照乙方要求時間,甲方派人免費指導產品安裝調試。安裝所需設備、材料、人工等所有費用以及指導安裝人員的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售后服務
產品安裝調試后保修一年,但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內。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支付的預付款在合同總價款20%以下(含本數)部分,作為定金,甲方不出賣標的'物需雙倍返還,乙方不購買標的物甲方不予退還。
2、甲方在收到乙方發貨通知超過15日不發貨的,每日按合同價款1%支付遲延履行金,但因不可抗因素或經乙方書面同意延遲發貨除外。
3、乙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額1%交付滯納金。逾期支付超過30日,乙方構成違約,甲方享有合同的單方解除權。因不可抗因素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延遲付款除外。
十、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解決,適用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
十一、其他事項:
十二、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______________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______月,其它保修______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托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后,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7
出賣人: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托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萬元,貨物到達(區)后,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8
甲方:山東博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涇川縣元順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56 0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2xx年。
二、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三、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四、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五、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托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六、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七、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八、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后,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當地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9
甲方:山東博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涇川縣元順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5610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220xx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佰貳拾萬元整 。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托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后,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當地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10
買方:
賣方: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賣方向買方出售 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本合同所定設備用于 項目。
一、設備的名稱、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二、設備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 )1、按照國標
( )2、按照合同附件
( )3、按照買方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要求執行。
( )4、其他標準。
三、設備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賣方應提供設備運至交付地點所需要的包裝。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并按設備的特點,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防凍、防碎等保護措施。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包裝物的回收
( √ )①本合同設備的包裝物免回收
( )②本合同設備的包裝物回收,回收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費由賣方負擔。
四、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賣方送貨方式。由賣方將設備送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交貨地點為:
2、運輸方式:,運輸費及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
3、在合同簽訂后,如買方的指定地點發生變化,買方應在交貨前1周內通知賣方,賣方應按照買方通知的地點交貨,但該地點不得超出天津市地域范圍。
4、標的物所有權及風險轉移:自設備交付時起,買方獲得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賣方在交貨地點將標的物交給買方前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此后由買方承擔。
五、交貨時間:
1、全部設備應在 ___年___月____日送到買方的指定地點。
2、賣方隨設備向買方交付的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2、 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訂后___ _ 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作為預付款;
②內機設備進場后當天,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貨款。
③外機設備進場后當天,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貨款。
④安裝完畢驗收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貨款。
⑤余款 %,計 元貨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七日內付清.
七、保證。
1、凡賣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成熟可靠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
2、賣方應保證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質量要求,無任何質量和權利瑕疵,并應履行賣方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各項承諾。
3、賣方保證向買方交付的圖紙、技術資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和維修的要求。
4、本合同設備的質保期指合同設備簽發安裝調試驗收證書之日起 如發現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或者發現有零部件損壞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一周內免費派人維修、更換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產品過了質保期限,出現了質量問題或有零部件損壞,賣方亦應承擔維修、更換責任,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維修、更換所需的成本費用。
八、違約責任:
1、賣方不能交貨的,應向買方償付合同總價違約金。
2、賣方逾期交貨的,應承擔不能交貨部分價款的周的違約金。賣方逾期交貨超過
3、買方中途退貨,應支付賣方退貨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4、買方逾期付款的,按未付款部分周承擔違約責任。賣方逾期付款超過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按中途退貨承擔違約責任。經買方確認,賣方可以用買方已支付的貨款沖抵違約金,剩余款項退還買方。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機關的證明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糾紛,買賣雙方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采取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糾紛:
( √ )1、將爭議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為終局性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 )2、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均不能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及附件進行單方面的修改變更,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的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和修改的建議,該項建議經對方書面同意后視為對合同內容的變更。
2、除本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共同書面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自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買賣雙方行政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及買賣雙方在招投標時的文件和承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買方持兩份,賣方持兩份。
買方:(章) 賣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稅號: 稅號:
開戶行和賬號: 開戶行及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相關文章: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06-13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05-28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03-15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11篇03-11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11篇03-11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10篇03-14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02-14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08-13
塔吊買賣合同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