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約隨筆
有約,是否指與他人有個約定?而這個約定,是否只是希望對方不失約?我與奶奶有個約定,一個多年后才能實現的約定,一個很傻又很好玩兒的約定。
一年前我與奶奶打賭,賭我十八歲的時候身高能長到一米七。若能,奶奶便給我買一件衣服;若不能,我便給奶奶買一件。
根據我的判斷,我一定能。我爸媽哥哥姐姐的`身高無一不在一米七以上,我又喜歡運動,所以不管從基因還是后天方面分析,我的身高都不會到不了一米七。這樣,我們打了一個我必贏的賭。
小時候,我最喜歡穿奶奶給我買的衣服。她給我買了一件T恤衫,我一直穿到它被縫了好幾處還舍不得扔。
可從五六年級開始,我漸漸不那么喜歡奶奶買的衣服了,與奶奶之間的代溝也越來越明顯。從那時起,每次奶奶給我買來衣服,我都說很好看、很喜歡,但絕不會穿到外面去。
我現在才十三歲,已經不再喜歡奶奶給我買的衣服了;再過五年,我十八歲,怎么可能會喜歡呢?
這個約定的目的既然不是想要奶奶送我衣服,那到底是為什么呢?
其實,我在意的并不是衣服本身,而是五年后,奶奶還可以去商店買衣服;我在意的是五年后,奶奶還可以像現在這樣平平安安、健健康康;還能坐好幾站公交車去商場,在商店里逛兩個多小時也不累;還能不失約。
五年后,我十八歲,奶奶七十一歲,我長到一米七,奶奶身體健康。我們,都不失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