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聘用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聘用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律師聘用合同1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執業證號: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深圳經濟特區律師條例》及有關法規,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的執業律師,乙方不得同時接受其他法律服務機構的聘用。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后另行續簽本合同。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據司法行政機關和行業管理的規定行使管理權;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辦公條件;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業務工作手續;
4、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年審注冊手續(注冊費由乙方自理);
5、甲方有義務按雙方的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以甲方名義執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接受甲方安排的法律事務。
2、乙方承辦案件,須填定《收案登記表》辦理收案手續,費用由甲方財務統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律師費,不得向當事人出具白條;
3、乙方承接案件時交由甲方統一編文件檔案號,即在《收案登記表》上編出。所辦結的案件應在整理結案卷宗后交甲方存檔備案,乙方和客戶簽訂的所有合同原件須留甲方一份存檔。
4、乙方每年度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元、房費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整。
乙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乙方繳納辦公費及納稅的具體辦法詳見甲方有關財務規定。
5、乙方在辦案中出現重大差錯或服務質量差而被當事人投訴時或由此引起的任何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責任和其他后果。
甲方并同時有權酌情罰扣乙方收取的律師費用作為名譽受到損失的補償,同時保留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五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聘用合同,停止辦理乙方執業證年審注冊手續;
1、乙方被宣告停業或被吊銷執業證書;
2、乙方執業中因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執業道德被投訴,并給甲方帶來經濟或聲譽損失;
3、乙方沒有按時繳納辦公費用;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支付方法,按甲方有關財務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后確定。
第七條 根據深圳市有關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醫療、社會養老保險手續,但應繳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調離時,甲方協助辦理有關保險轉出手續,同時,甲方可停止為乙方代繳保險費。
第八條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情形外,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擬調離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須在七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后,乙方須與甲方財務結清帳目,同時將未結案件一并轉移到新所繼續辦理,甲方方可為乙方辦理轉所手續。
第九條 如果乙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后不再與甲方續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滿后一個內與甲方財務結清帳目,同時將未結案件一并轉移到新所繼續辦理,甲方方可為乙方辦理轉所手續。
第十條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聘用合同2
第一條 為規范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人員的行為,維護律師事務所和受聘用人員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配套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合作律師事務所、合伙律師事務所和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聘用下列人員,均應與受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
(一)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聘用不占編的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不占編的行政輔助人員。
(二)合作律師事務所聘用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三)合伙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四)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第四條 《聘用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
(三)報酬。
(四)福利與保險。
(五)工作紀律。
(六)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其它內容。
第五條 聘用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
第六條 合同中應明確受聘人的律師種類、行政輔助工作種類、工作方式、工作內容。
第七條 本規定所稱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其它物質獎勵。合同中應對受聘人的報酬種類、支付方式、計算方法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行政輔助人員及領取固定報酬的專職律師每月報酬數額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第八條 除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頒規章明確規定必須設立的保險以及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外,合同中應對受聘人是否享有報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務所是否為受聘人設立商業保險或加入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及其種類作出明確規定并應對合同解除時的處理辦法有明確約定。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應向受聘人全面介紹事務所情況和規章制度。受聘人應在合同中明確承諾其遵守律師事務所所有規章制度。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違反事務所工作紀律與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造成律師事務所重大損失的。
(四)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師事務所終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被吊銷律師事務所執業證。
(三)聘用律師被吊銷律師執業證。
(四)受聘人調轉律師事務所或調出律師行業的。
(五)受聘人成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為占編律師。
(六)到期未續聘或未申請續聘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師事務所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
(一)律師事務所被停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未通過年檢注冊。
(三)受聘人被停止執業。
(四)受聘人未通過年檢注冊。
(五)受聘人申請不注冊的。
如果受聘人對上款所規定的情況負有責任,則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動解除,其解除期限順延至所規定的情況消除為止。
第十三條 受聘人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間患疾病,律師事務所僅在合同規定或保險的范圍內承擔義務。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執行職務的,其期間計入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聘用合同解除時,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執業證及其他工作證件由律師事務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因受聘人懷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產假時間依國家有關規定計算,不計入合同期間,此期間的工資福利等事項由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律師聘用合同3
甲 方(聘方):
乙 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專職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專職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暫定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20 年6月10日止,合同期滿時,乙方繼續在甲方所執業的視為續簽合同,直至轉所。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主任簽字: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律師聘用合同4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方因向乙方提出申請,要求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現經乙方審查,認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條件,同意為乙方提供法律援助,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
二、乙方應依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員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另行委派法律援助人員接管。
三、甲方必須真實的向乙方和法律援助人員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援助事項有關的證據、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
四、辦理公證、司法鑒定等援助事項的,根據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甲方應自行向有關單位向承辦該法律援助事項單位支付公證、鑒定等費用。
五、代理訴訟或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的,甲方委托乙方權限如下:
(一)一般訴訟代理;
(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三)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援助事項辦理終結止(即作出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撤銷訴訟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聘用合同5
甲方:浙江東甌律師事務所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乙方之要求,同意聘用乙方為律師助理,特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時間為一年(自 年月日到年 月 日止),期滿如需續聘,雙方須再訂立合同。乙方在聘用期間提出辭聘,應提前半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清結工資,予以解聘,并根據乙方要求可以辦理有關轉所手續。
二、聘用期間,實行固定工資制。基本工資為壹仟伍佰拾元整。
三、聘用期間,甲方為乙方設立社會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按照社會保險局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執行律師職務及平時工作生活中,必須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司法部規定的《律師職業道德和執行紀律規范》和甲方所指定的各規章制度。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聽教育的,嚴重損害甲方聲譽和使甲方蒙受較大損失的,嚴重影響安定團結的,甲方有權中途予以解聘,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五、本合同壹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浙江東甌律師事務所乙方:
20xx年 月 日
律師聘用合同6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
(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
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
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
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
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
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
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
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
乙 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聘用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登記地
實際經營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律師)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律師執業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通信地址
郵編
聯系方式及電話
(說明: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實習律師。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在聘任期內,甲方對乙方在政治思想、組織紀律、職業道德、律師業務等方面實行領導、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聘任期內乙方如有違法亂紀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其他不適宜繼續從事律師工作的行為或情況,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條甲方負責按規定程序為乙方申辦《實習人員工作證》,出具工作介紹信,提供必要的實習條件等;
第五條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指派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帶培律師,乙方協助帶培律師辦案,可根據辦案收費情況和乙方的工作量大小及其表現,由甲方酌情給予適當的酬金;
第六條乙方實習期滿后,甲方負責對乙方客觀公正地作出思想道德、業務能力、和工作態度的書面實習鑒定。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在聘任期內,依法執行職責,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按甲方的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第八條乙方在實習期間,應接受甲方指派的律師帶培,不準獨立以律師身份開展律師業務;
第九條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業務秘密。
四、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條因乙方疏于履行義務,情節較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可以在受聘期間申請解除實習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離職前應辦妥工作交接手續,應在辭職申請獲得甲方批準之日起十日內將《實習律師證》交回甲方。
五、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或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協調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市司法局一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聘用合同8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6656676666562139電掛:1899
電傳:023—69866074郵編:630031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律師聘用合同9
甲方:律師事務所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全國律協《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則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律師事務所(專職、兼職)律師
第二條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
本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協議雙方其中一方對是否續聘應當提出意見,否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第三條工作時間
根據業務需要,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須按甲方規定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重大疑難案件討論。
第四條業務工作的開展
甲方實行統一收案、統一分配案件制度。
- 1 -
甲方鼓勵和提倡律師大力開拓案源,原則上誰開拓的案源由誰承辦,但重大案件一人難以承辦和專業性強的案件,由甲方統一協調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師承辦。
甲方實行統一收取律師服務費制度。
應委托人請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費用,但應當向甲方提供經委托人簽字并載明交費數額的委托書。
第五條業務工作量和財務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應完成萬元人民幣收費的業務工作量。
(二)財務分配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繳稅費的義務。下列分配方案均屬稅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給乙方并由乙方獨立承辦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執行,即提取;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師共同承辦的,雙方協商分配比例;
3、對于乙方尋找并承辦的案件,本著多勞多得的原則,甲方采取累進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4、甲方還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資、每年年薪);
- 2 -
第六條關于異地辦案差旅費的確定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不包括異地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統一向委托人收取差旅費用:
1、預收差旅費。預收差旅費用的,甲方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
2、墊付差旅費用。由甲方暫時墊付差旅費用,乙方根據出差時間、行程向甲方借支差旅費用。委托事項完結后,由甲方與委托人據實結清。
甲方在辦結委托事項后,應當及時與委托人結算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結算時,應當向委托人提交費用使用清單和開支的有效憑證,由委托人審驗確認。
乙方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異地辦案差旅費用。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使用差旅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聘用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
2、對乙方的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3、對乙方不遵守規章制度有處分權;
4、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有獎懲權。
- 3 -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注冊等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
2、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辦公環境;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設備、工具和物品;
4、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有在女職工經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的義務;
5、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統籌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事務;
6、采納乙方對工作方法、管理制度、業務發展和工作計劃等的合理建議。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場所和工作條件;
2、獲得勞動報酬、享受社會保障權;
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享受醫療、傷殘撫恤、休假、退休等方面的待遇;
4、享受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等福利待遇;
5、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協議約定不被辭退;
6、按本協議約定提出辭職;
7、提出申訴和控告;
8、對甲方的業務發展、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分配方案提出建議。
- 4 -
9、代理疑難及敏感性案件有提請甲方組織律師研討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辦理執業證或注冊材料;
2、認真履行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3、代理大要案及敏感性群體訴訟案件及時告知甲方并服從經集體研究的代理意見;
4、代理案件時及時告知委托人案件風險和辦案進展情況;
5、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費,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遵守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范及甲方的工作紀律、財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及業務操作規程;
7、愛護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設備、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8、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加強學習,為委托人提供最佳服務,因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害或使律師事務所名譽及經濟受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應當參加社會統籌和醫療保險,及時繳納稅費。
10、履行法律援助的義務。
11、案件辦理完結后,有及時訂卷歸檔的義務。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一、協議的變更
(一)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部門作適當調整, - 5 -
律師聘用合同10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20xx年xx月xx日
文化程度
職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工作任務、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試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不愿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期滿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三條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依據學校工資方案發放,由甲方按月給付,其他待遇依據泰政辦發(20xx)64號文件規定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學校教職工考核辦法。
2、乙方享有寒暑假帶薪(檔案工資)休假權利(暑假為招生假,全體教職工都有招生任務),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獲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勞動保護等待遇。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教學、法紀規章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時定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根據有關規定提供與公辦教師同等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
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單位規章制度及本人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4、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學校實際,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5、保護有關法律、法期艦.定的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
3、接受并努力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目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同時在外兼職或從事第二職業。
4、對甲方教育教學中的重大決策,重要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合同期內在崗位所取得的團體科研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有關資料帶離須經甲方許可。
5、有權以工會、職代會等合法形式參與學校管理。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定后,合同雙方必須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時,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隨時解除合同:
(1)偽造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證件和工作履歷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違法亂紀和失職、瀆職情況嚴重、給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的;
(4)觸犯國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的;
(5)未經學校同意,脫產學習或自費出國留學及定居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合同期未滿,無解除合同正當理由;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育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屬本條第(2)(3)款,若合同期滿應將本合同延續到醫療期或哺育期滿為止。
5、乙方在下列情況下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組織程序被招考或選調到普通高等學校學習或國家機關工作的;
(4)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和提供工作條件的。
6、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應在學年結束前三十天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要以乙方解除合同前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的80%,乘以未覆行本合同的月數為標準,一次性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離職,甲方根據乙方給學校工作和學生學習造成的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不低于兩萬元的損失費。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議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60%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4、甲方單位被撤消的,甲方撤消前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60%的經濟補償金。
5、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出資進修)后,在甲工作不滿五年,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滿5年的,按每年遞減10%的比例支付,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實行服務期的人員,應按規定交納補償費。
6、乙方位集體購買的房屋,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調出后一個月內將房屋歸還甲方。若房屋留用,應在一個月之內交齊向甲方借用的房款,超過一個月按1500%歸還,超過兩個月甲方申請由司法部門強制執行。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或主管部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應自覺遵守,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并由泰安市教育局鑒證。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檔一份,教育局一份,市人才交流中心一份。
3、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耒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鑒證意見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字)
鑒證明間 20xx年xx月xx日
律師聘用合同11
甲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師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xx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伙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伙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并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xx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并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并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并經批準。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20(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50%;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10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70%;(關于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并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后,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紙張、電腦磁盤、軟盤、膠卷、錄音、錄像、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檔案、傳真、信函、數據、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復制、下載、私自攜帶或發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后,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后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于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托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的30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方式加以解炔。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律師聘用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實習律師聘用合同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登記地實際經營地聯系方式及電話乙方(律師)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律師執業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通信地址郵編
聯系方式及電話
(說明:若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實習律師。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在聘任期內,甲方對乙方在政治思想、組織紀律、職業道德、律師
業務等方面實行領導、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聘任期內乙方如有違法亂紀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其他不適宜繼
續從事律師工作的行為或情況,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條甲方負責按規定程序為乙方申辦《實習人員工作證》,出具工作介
紹信,提供必要的實習條件等;
第五條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指派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帶培律師,
乙方協助帶培律師辦案,可根據辦案收費情況和乙方的工作量大小及其表現,由甲方酌情給予適當的酬金;
第六條乙方實習期滿后,甲方負責對乙方客觀公正地作出思想道德、業務
能力、和工作態度的書面實習鑒定。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在聘任期內,依法執行職責,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按甲方的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第八條乙方在實習期間,應接受甲方指派的律師帶培,不準獨立以律師身份開展律師業務;
第九條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業務秘密。
四、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條因乙方疏于履行義務,情節較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可以在受聘期間申請解除實習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離職前應辦妥工作交接手續,應在辭職申請獲得甲方批準之日起十日內將《實習律師證》交回甲方。
五、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或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協調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市司法局一份。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二Oxx年月日
律師聘用合同13
律師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及本律師事務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牽頭負責聘用方所涉上市、增發、重組并購等證券類律師業務以及專業律師的培養。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承擔合同期內的律師注冊費及存檔費: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由聘用方規定,受聘方承諾服從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證項目工作質量。
第五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
工資的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支取工資;
月固定工資數額為:壹萬元人民幣;
項目提成比例為:扣除稅收費用后項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條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下限為受聘方辦理相關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由受聘方承擔。受聘方并自行承擔日常交通、通信、停車等費用支出。
第七條 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紀律等相關管理規定并遵守律師業執業規則。
第八條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九條、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應規定與業務安排辦理;
受聘方違反法律、主管機關規章制度及聘用方有關管理規定,經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給聘用方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調離律師事務所時受聘方應當賠償聘用方曾為其單獨支付的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工資、廣告性費用及當年度注冊費用。
受聘方離開律師事務所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攜走或銷毀聘用方任何資料、文件、財產等,并繼續承擔為聘用方保密的義務。
受聘方離職需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個月期滿方能辦理離職手續。在此期間不得以個人名義聯系所內客戶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離職不應影響所做項目的持續、質量和妥善完結。
第十條 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受聘方以合伙人名義加入聘用方,與聘用方所涉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條款約定。并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愿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日 期: 年月日
律師聘用合同14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范圍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a、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法律法規信息;
(5)、為您提供全年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
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您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律師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__________b元年,半年為__________b元,由聘請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
第三條第
(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
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范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托,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__________%的優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1、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
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聘請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文件:聘請方身份證明復印件;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明確私人律師的權限范圍和期限;
2、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項目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復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3、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并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4、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2、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受聘方的義務
1、 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后,對聘請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
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2、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____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_____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__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違約責任
1、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
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2、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3、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后將剩余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爭議的解決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協議簽訂方:聘請方:(簽字) 受聘方: (簽字)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私人律師聘用協議書范本二聘請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受聘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24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a、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法律法規信息;
(5)為您提供全年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
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1
1)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_________b元年,半年為_________b元,由聘請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
第三條第
(1)-(1
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
第四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范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托,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50%的優惠。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1、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
第四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2、聘請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文件:聘請方身份證明復印件;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明確私人律師的權限范圍和期限;
3、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項目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復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4、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并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5、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九條 受聘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2、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受聘方的義務
1、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后,對聘請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
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2、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24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24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_______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
第四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2、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3、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后將剩余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聘請方(簽字):_________ 受聘方(簽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私人律師聘用協議書范本3三甲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注冊地:乙方:(姓名)住址:律師證號碼: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________年。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伙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伙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訴。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并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 薪資及福利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并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并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并經批準。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____萬(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____%;超過____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____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____%;(關于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并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后,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紙張、電腦磁盤、軟盤、膠卷、錄音、錄像、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檔案、傳真、信函、數據、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復制、、私自攜帶或發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
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
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________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
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
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后,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后的
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于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托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________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____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
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的____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____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____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方式加以解決。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簽字)____
日期:
律師聘用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 )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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