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轉讓協議書
商鋪是開展商業活動的地方,在地段和投資上都有相應的要求,所以在商鋪轉讓交易時,要規定好細節,商討好轉讓的各個方面。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了一些精彩的店鋪轉讓協議書,僅供大家欣賞。
店鋪轉讓協議書1
甲方名稱(轉讓方):
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名稱(受讓方):
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已在經營的服裝門市轉讓給乙方,雙方就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服裝門市位于神木縣麟州街中段,面積大約60平方米。
第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預付定金乙方應付給甲方門市轉讓費用共計元整(大寫:);該費用包括甲方對該房屋裝修和目前該商鋪內甲方所有投入設備、商鋪內現有貨物的所有權的轉讓。
第二條甲方需保證與房屋所有權所簽訂的合同的真實有效,保證與乙方進行轉讓的行為是合法并被房屋所有人允許的,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本服裝商鋪或者影響正常營業的,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全部押金與房租以及貨物損失,并返還所收取的乙方轉讓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與該商鋪房主所簽訂租賃合同失效,甲方不得再私自進入乙方已經承租的店鋪,不得再進行任何經營與管理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手印):
乙方(簽字、捺手印):
年月日
店鋪轉讓協議書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 年,并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余租期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條款。
四、轉讓后門面現有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并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店鋪轉讓協議書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永嘉縣甌北鎮陽光大道公園管理房一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200平方米。
二、租期為三年,XX年3月10日至XX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為35萬元人民幣(大寫:叁拾伍萬元)。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該合同所約定應由甲方交納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裝修、裝飾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任何東西不得破壞。如房屋需要裝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動,如進行改動造成所有損失全面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在租賃期內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發現轉讓給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損失有乙方承擔。
六、由于該店鋪產權屬于甌北鎮人民政府這以特殊產權原因,乙方租賃后對外不得講該店由甲方轉讓使用,要講乙方與甲方共同經營,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煩與解釋。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甲方退還實際租賃天數租金,其它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講明經營項目,如超經營項目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經營,甲方立即收回經營權,造成損失全部有乙方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