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策與用藥的散文
如果把一個社會組織比喻成一個生命機體,那么,組織中的各個部門和單位就好比機體的器官,它們發揮各自的功能,形成系統,組成有機結合的生命體。而且,其運行都有著一定規律,只是社會科學的規律和研究比自然科學更抽象。所以,管理科學的規律更需要哲學的智慧來從本質上認識和把握。不過,管理也不是什么神秘的東西,它早就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無處不在。
我們不妨把管理具體化成日常工作,比如解決一個問題。這就好比醫生治病,醫生通過望聞問切乃至輔助檢查化驗等一系列手段,從機體表現出的病征分析,找出其患病的根源,作出相應的治療方案。治標還是治本,對癥用藥還是頭痛醫腳(扁平足可致頭痛,根治需醫腳),這需要經過醫生的綜合分析,好醫生能一下子就追根溯源,抓住要害,從錯綜復雜的病癥表象中找出疾病的關鍵所在,妙手回春。對解決問題而言,也是一樣的道理,要充分調查,綜合分析,才能找出問題的關鍵和根本,“藥”到“病”除。只要用策得當,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那么,“病”是“藥”治好的'還是醫生的治好的呢?從根本上講,藥好是因為醫生的醫術高,否則,再好的藥被用錯了也不能治好病,甚至還會死人;再毒的藥只要使用得當,也可成良劑妙方。從某種程度上說,只有治不好人的醫生,沒有治不好病的藥。因為“藥”和“策”一樣,都是人的工具而已,關鍵在人怎樣運用。
我曾經看到一件這樣的事情:某醫院裝修一新的院名標志牌樹立在醫院門口的小花圃中,經常被一些停放的車輛阻擋住院名標志牌的光彩。于是醫院在那里擺了一個“此處嚴禁停車”的警示牌。結果,確實沒有車停放在那里了,但是那警示牌在那里也很礙眼。有人覺得那樣也不好,于是把警示牌撤走了,專門派一個保安站在那里對人們喊“不要在這里停車”。但又過了沒多久,就沒有保安在那里了,這個問題也不了了之,也許習慣了也就自然了。
其實我在想,如果把那個小花圃向路邊拓寬一米,那么原來那一小片可以停車的地方就容不下車輛了,如果在那里停車就會阻礙交通,有誰會把車停到路中間呢?這樣做不僅解決了問題,而且院名標志牌會被花圃映襯得更美觀。如果再做進一步的工作,還可以在附近合理安排停車位或擴建停車場。
回過頭來想,可能他們收到的只是“不許在那里停車”的指示而去執行,工作的主觀能動性不夠,工作方法比較簡單,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都只是完成工作任務,敷衍交差了事,而不是怎樣更好地解決問題,完善工作。這就好比庸醫用藥,痛了就吃止痛片,直到病入膏肓無藥可治了,干脆一死了之,死了就不痛了。當然,這個例子只是要說明問題而已,實際上的可能會比我們想象的復雜,估計還會涉及到“處方權”、“用藥成本”和“毒副作用”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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