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商鋪租賃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租賃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乙方每 年交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賬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屋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房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間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費用根據市場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撓)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出現了自然災害或者人為造成的損失,甲方該不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必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方和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建筑面積97平方房屋結構框架,層數1。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
二、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5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
2、甲方給予乙方50天免租。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5萬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98940元大寫:玖萬捌仟玖佰肆拾元整:前三年租金不變,后兩年在原租金基礎上遞增百分之六。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每年的1月1日前交至出租方。
3、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房屋保證金5000元。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10%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為期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場地租金每年________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____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于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范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后,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后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_____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_元。 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簽定合同之日起,經甲乙雙方商定,有一個月免租金裝修期。
3、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并按時繳納。
4、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簽訂起___2___年租金不變動, 第三年起按照原租金_ 10 _%上漲。
5、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物業費、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江蘇省句容市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非人為原因,自然災害,老化,人為不可控因素除外。)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毛坯)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并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有__壹拾___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4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下,達成以下協議,特簽定此合同。
一、出租面積共計平方,使用面積平方,位于省市街巷號。
二、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費用:每月為元人民幣,大寫。
四、押金:押金為兩個月租金,元人民幣,該押金用途為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整,如設備出現損壞的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五、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交納保證金元,合同期滿,甲方收回店鋪后,退還保證金。如房屋設施、物品出現損壞或水、電、物管等費用未結清,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余額退還乙方。
六、其他遵守事項:
(一)甲方將店鋪交付乙方后,乙方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需提前將裝修方案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房屋及設施和裝修、招牌的維修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拆墻打洞,隨意裝修。合同期滿,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品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乙方承擔隔墻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二)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造成房屋以及附屬物、設施的損壞、丟失,乙方必須按價賠償。
(三)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鋪轉租、轉讓給他人。確需轉讓、轉租,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與新承租人簽定合同。
(四)在租賃期內,店鋪及房內所有物品、附屬設施和店名招牌所發生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垮塌斷裂等所有任何事故、意外所引起的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做好各種防火防災工作,事前制定各種防范措施制度,并嚴格認真檢查執行,乙方應對房屋、設施、堆放物品等及店名招牌可能出現的種種事故隱患進行定期的和日常的檢查。如有問題及時處理,以避免事故發生。如發生任何事故,乙方必須及時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以避免影響到甲方聲譽,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責任或部分責任推給甲方。
(六)租賃期內,執行門前三包,所涉及的各種費用、職責概由乙方負責,包括房屋及招牌所發生的一切維護、修繕(如漏水、垮塌、開裂等等)水、電、氣、視頻費、衛生費、物管費等均由乙方承擔,并負責直接向有關部門按期繳納。
(七)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期歸還甲方房屋,并不得損壞房屋內裝修。甲方不補償乙方裝修費。乙方須在租期滿后一日之內將店鋪按約定歸還甲方。
(八)乙方必須保證在營業執照范圍內合法經營,并嚴格遵守管理規定。文明、誠信經商,如有違反,和發生經營糾紛則由乙方全部承擔其產生和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九)乙方必須嚴格依法及時繳納經營期內發生的稅務費用以及其他各種應按規定繳納的費用。
(十)乙方的所有經營活動內均由乙方全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所有的經營活動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全部法律各與經濟責任。
七、協議終止的情形包括:1、協議期滿;2、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3、因城市規劃需拆遷時;4、乙方違法經營;5、乙方無故拖欠租金。
八、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合同終止,應向對方賠償金額元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補充訂立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爭議解決方法: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聯系電話:日期:
乙方:聯系電話: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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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 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租金每_____月支付一次。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或其它事項經營不下去轉讓時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
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租金應按照附近商鋪租金當時價格。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5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內,甲方因其它事項出售該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并賠付乙方裝修費用以及各項費用,不得超過年租金1.2倍。
第九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a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層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租金
4..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第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5根據本合同第4..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管理費
4.3.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0:00時起至晚上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元㎡,餐飲租戶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其他費用
4.6.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年月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年月日。
5.4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月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月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月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月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月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0.2.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2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6若本合同第.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2.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2.4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2.4.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2.4.9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2.4.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2.4.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2.4.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2.4.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2.4.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2.4.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2.4.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2.4.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2.4.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2.4.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2.4.xx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登記人(簽章):
年月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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