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詩歌的分類
詩歌,是用高度凝練的語言,形象表達作者豐富情感,集中反映社會生活并具有一定節奏和韻律的文學體裁下面是小編整理收集的中國詩歌的分類,歡迎閱讀參考!
中國古代詩歌的分類
1.詩按音律分,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兩類。古體詩和近體詩是唐代形成的概念,是從詩的音律角度來劃分的。
(1)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的發展軌跡:《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魏晉南北朝民歌→建安詩歌→陶詩等文人五言詩→唐代的古風、新樂府。
①楚辭體:是戰國時期楚國屈原所創的一種詩歌形式,其特點是運用楚地方言、聲韻,具有濃厚的楚地色彩。東漢劉向編輯的《楚辭》,全書十七篇,以屈原作品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離騷》為代表作,后人因此又稱“楚辭體”為“騷體”。
②樂府:本是漢武帝時掌管音樂的官署名稱,后變成詩體的名稱。漢、魏、南北朝樂府官署采集和創作的樂歌,簡稱為樂府。魏晉和唐代及其以后詩人擬樂府寫的詩歌雖不入樂,也成為樂府和擬樂府。如《敕勒歌》《木蘭詩》《短歌行》(曹操)。一般來說,樂府詩的標題上有的加“歌”“行”“引”“曲”“吟”等。
③歌行體:是樂府詩的一種變體。漢、魏以后的樂府詩,題名為“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并無嚴格區別,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節、格律一般都比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于變化,以后遂有“歌行”體。到了唐代,初唐詩人寫樂府詩,除沿用漢魏六朝樂府舊題外,已有少數詩人另立新題,雖辭為樂府,已不限于聲律,故稱新樂府。此類詩歌,至李白、杜甫而大有發展。如,杜甫的《悲陳陶》《哀江頭》《兵車行》《麗人行》,白居易的許多作品,其形式采用樂府歌行體,大多三言、七言錯雜運用。
(2)近體詩: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一種格律體詩,分為兩種,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①一種稱“絕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簡稱五絕,七言的簡稱七絕。
②一種稱“律詩”,每首八句,五言的簡稱五律,七言的簡稱七律,超過八句的稱為排律(或長律)。
律詩格律極嚴,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韻有定位(押韻位置固定),字有定聲(詩中各字的平仄聲調固定),聯有定對(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例如,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的律詩,每首四聯八句,每句字數必須相同,可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詩定格基礎上加以鋪排延續到十句以上,則稱排律,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再如,絕句僅為四句兩聯,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平仄、押韻、對偶都有一定要求。
(3)詞:又稱為詩余、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一段。詞的一段叫一闋或一片,第一段叫前闋、上闋、上片,第二段叫后闋、下闋、下片。
(4)曲:又稱為詞余、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于金,興盛于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一套數都以第一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一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
2.按內容來分類:可分為敘事詩、抒情詩、送別詩、邊塞詩、山水田園詩、懷古詩(詠史詩)、詠物詩、悼亡詩、諷諭詩。
(1)懷古詩。
一般是懷念古代的人物和事跡。詠史懷古詩往往將史實與現實扭結到一起,或感慨個人遭遇,或抨擊社會現實。如,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感慨個人遭遇,理想和現實的矛盾,年過半百,功業無成。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表達對朝廷茍且偷生的不滿,抨擊社會現實。也有的詠史懷古詩只是對作冷靜的理性思考與評價,或僅是客觀的敘述,詩人自身的遭遇不在其中,詩人的感慨只是畫外之音而已。如,劉禹錫的《烏衣巷》,今昔對比,表達了詩人的滄桑之感。
(2)詠物詩。
詠物詩的特點:內容上以某一物為描寫對象,抓住其某些特征著意描摹。思想上往往是托物言志。由物到人,由實到虛,寫出精神品格。常用比喻、象征、擬人、對比等表現手法。
(3)山水田園詩。
南朝謝靈運開山水詩先河,東晉陶淵明開田園詩先河,發展到唐代,有山水田園詩派,代表人物是王維、孟浩然。山水田園詩以描寫自然風光、農村景物以及安逸恬淡的隱居生活見長,詩境雋永優美,風格恬靜淡雅,語言清麗洗練。
(4)戰爭詩。
從先秦就有了以邊塞、戰爭為題材的詩,發展到唐代,由于戰爭仍頻,統治者重武輕文,士人邀功邊庭以博取功名比由科舉進身容易得多,加之盛唐那種積極用世、昂揚奮進的時代氣氛,于是奇情壯麗的邊塞詩便大大發展起來了,形成一個新的詩歌流派,其代表人物是高適、岑參、王昌齡。
(5)行旅詩和閨怨詩。
古人或久宦在外,或長期流離漂泊,或久戍邊關,總會引起濃濃的思鄉懷人之情,所以這類詩文就特別多,它們或寫羈旅之思,或寫思念親友,或寫征人思鄉,或寫閨中懷人。寫作上或觸景傷情,或感時生情,或托物傳情,或因夢寄情,或妙喻傳情。
(6)送別詩。
古代由于交通不便,通訊極不發達,親人朋友之間往往一別數載難以相見,故古人特別看重離別。離別之際,人們往往設酒餞別,折柳相送,有時還要吟詩話別,因此離情別緒就成為古代文人一個永恒的主題。因各人的情況不同,故送別詩所寫的具體內容及思想傾向往往有別。有的直接抒寫離別之情,有的借以一吐胸中積憤或表明心志,有的重在寫離愁別恨,有的重在勸勉、鼓勵、安慰,有的兼而有之。
現代詩歌的分類
詩歌的分類也有多種方法,根據不同的原則和標準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基本的有以下幾種:
1.敘事詩和抒情詩。這是按照作品內容的表達方式劃分的。
(1)敘事詩:詩中有比較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通常以詩人滿懷激情的歌唱方式來表現。史詩、故事詩、詩體小說等都屬于這一類。史詩如古希臘荷馬的《伊里亞特》和《奧德賽》;故事詩如我國詩人李季的《王貴與李香香》;詩體小說如英國詩人拜倫的《唐璜》,俄國詩人普希金的《葉甫蓋尼·奧涅金》。
(2)抒情詩:主要通過直接抒發詩人的思想感情來反映社會生活,不要求描述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如,
情歌、頌歌、哀歌、挽歌、牧歌和諷刺詩。這類作品很多,不一一列舉。
當然,敘事和抒情也不是絕然分割的。敘事詩也有一定的抒情性,不過它的抒情要求要與敘事緊密結合。抒情詩也常有對某些生活片斷的敘述,但不能鋪展,應服從抒情的需要。
2.格律詩、自由詩和散文詩。這是按照作品語言的音韻格律和結構形式分類的。
(1)格律詩:是按照一定格式和規則寫成的詩歌。它對詩的行數、詩句的字數(或音節)、聲調音韻、詞語對仗、句式排列等有嚴格規定,如,我國古代詩歌中的“律詩”“絕句”和“詞”“曲”,歐洲的“十四行詩”。
(2)自由詩:是近代歐美新發展起來的一種詩體。它不受格律限制,無固定格式,注重自然的、內在的節奏,押大致相近的韻或不押韻,字數、行數、句式、音調都比較自由,語言比較通俗。美國詩人惠特曼(1819—1892)是歐美自由詩的創始人,《草葉集》是他的主要詩集。我國“五四”以來也流行這種詩體。
(3)散文詩:是兼有散文和詩的特點的一種文學體裁。作品中有詩的意境和激情,常常富有哲理,注重自然的節奏感和音樂美,篇幅短小,像散文一樣不分行,不押韻,如,魯迅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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