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電力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項目名稱:
合同名稱:
甲 方:
乙 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施工主要工程量:
本工程竣工后產權歸 ,由其自行管理。
4、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
6、工程合同價款: 元,即人民幣大寫: 。
7、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方式確定,工程量按實際結算。
第二條 雙方代表
1、甲方委派 同志為甲方代表,負責雙方聯系及協調工作,處理工程有關事宜。
2、乙方委派 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雙方聯系及協調工作,處理工程有關事宜。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設計部門作出的設計方案,并簽字認可。必要時提供規劃管理局的建設許可證及紅線圖。
(2)與當地管理部門(村民委員會)及土地承包者進行溝通,做好線路走廊等工作,保證設計方案的可行性。
(3)如遇到各種情況需進行現場簽證的,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各種簽證,確保不延誤工期。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按時按質按量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符合電氣安裝規范要求。
(2)施工中保持與甲方聯系,遇到需要變更的,則需做好相關的簽證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施工前,甲乙雙方代表到現場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以確認其可行性。
2、乙方嚴格按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的,超出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若因優化設計方案需要或施工走廊無法按設計方案實施而發生工程量增加的,則需先經甲方簽字確認后乙方繼續施工,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
第六條 材料供應
工程所用材料,由 方采購及提供, 方必須保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設計預算書要求(材料單價按預算書單價計算,后附綜合單價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拒絕更換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需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0%作為違約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施工管理及質量要求
1、現場施工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監督權,施工機械、工具、運輸車輛由乙方自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并按國家現行電力施工規范進行施工,確保供電安全可靠,如有質量問題或竣工驗收不合格,屬乙方施工部分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無償在三日內返工,工期不予順延。
3、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要求變更,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更改。如不告知,施工完成后再提出變更,由此而產生的工料費應根據變更的實際情況另做預算并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 工期要求
乙方須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安裝,如乙方逾期完工的,按第十二條執行。
若遇到以下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對設計方案提出重大變更的;
2、因甲方簽字不及時而影響下一步工序施工的;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陰雨天氣、大網不允許停電、施工環境受干擾等)而延誤工期的;
4、因用戶青苗賠償問題而延誤工期的。
5、因甲方原因而延誤工期的。
第九條 安全生產
1、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規范,嚴禁違章施工,如有違章施工而發生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后果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甲方人員不按安全生產工作規定擅自進入施工現場所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條 檢查和返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供電安裝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2、如果工程質量出現不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技術規范及標準,以及本地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所造成的返工費用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組織相關人員到場驗收,并由乙方負責將該工程的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線路及設備驗收合格后,當日起移交給甲方。
2、工程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返工直至合格,工期不順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第十二條第一條乙方責任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返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竣工后將一套完整工程施工資料提交甲方存檔。
4、工程保質期為工程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如在保質期內因乙方施工原因,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在3日內完成維修或整改(特殊情況維修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修理期限視質量問題的大小而定。如乙方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或不予修理,甲方有權交給第三方予以修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責任
(1)乙方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和合同約定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返工。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責任
(1)甲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設備改變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的,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但由于國家政策法律改變等原因除外。
(2)工程未經驗收而甲方提前使用的,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3)如遇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損失,按合同的有關約定由雙方協商處理。
(4)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獨立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掛靠承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金額為工程總造價的20%作為違約金 。合同效力終止后,乙方應當在3日內清理并退出施工場地,逾期退出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4、合同簽訂后,如有一方以各種原因或不正當的手段私自毀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5、糾紛的解決:所有與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則交由本合同的簽訂所在地法院管轄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貳份。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滿之日起終止。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雙方如需要修改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4、約定法律文書送達途徑:(此項必填)
甲方地址: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電話:
乙方地址: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電話:
文件、信息、法律文書通過上述通訊方式之一發送即視為送達。一方需改變通訊方式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本工程項目的預算書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托人: 或授權委托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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