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發增多,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1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臨近,為保障全區人民身體健康,營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即日起,贛縣中心城區東到茅店鎮黃龍村、南到茅店鎮義源村、楊仙大道,西至貢江大道、贛新大道與水東鎮交界處,北至儲潭鎮紅河村合圍的區域(含高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盡量減少燃放。
除以上區域外,以下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保存單位和自然保護區;
(二)車站、碼頭、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天然氣站、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四)發電、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和通訊、軍事設施設施附近;
(五)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及中小學校內;
(六)風景名勝點、公園、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七)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居民小區、影(劇)院、賓館、酒店、餐館、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橋梁、隧道;
(九)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點。
違反本規定,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遇到燃放行為要主動勸阻,遇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立即舉報并拍照、錄像。
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2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
在禁燃規劃范圍內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即:東起聚龍灘至亮江興振林場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頂、電力公司宿舍坡頂、林業局宿舍坡頂,南起排洞開憲坡頂至清江南路后坡頂、敬老院、新拱橋、清江三橋、民族風情園坡頂、高速公路收費站、豪賴安置區,西起自來水廠至街腳坡廉租房坡頂、龍塘公安宿舍區、縣人行后坡頂、縣醫院后坡頂,北起縣文化活動中心后坡頂至縣農業銀行后坡頂、新六街坡頂、烈士陵園、屠宰場。
三、禁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規定禁放區域外的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公交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3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嚴格規范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和《錦屏縣縣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相關要求,現就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時間
20xx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二、限定燃放區域
本縣下列區域為禁放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全縣黨政軍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圖書館、檔案館、體育場館、名勝古跡、旅游景點、學校及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貿市場、車站及居民小區、樓房陽臺、綠地及其外圍200米以內。
(二)全縣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橋梁、大型倉庫、液化氣站及其外圍200米以內;電力、廣播電視、通信設施周邊200米以內;高層建筑25米范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三)全縣山林邊緣200米以內。
(四)文保單位、烈士陵園及其周邊200米以內。
以上區域任何時間均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以上單位、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其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必要時派專人監管,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限定銷售單位和銷售時間
經所在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批準的煙花爆竹經營點,須從具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進貨,憑經營許可證、臨時占道許可證(非占道經營的自然村除外)、營業執照,懸掛規范統一的標識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銷售期結束后,臨時零售網點全部撤除。
四、限定銷售和燃放品種
雙響、摔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以外的C級、D級煙花爆竹;嚴禁銷售和燃放“孔明燈”、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13)標準生產及非法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嚴禁個人燃放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嚴禁無《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燃放禮花彈和裝藥量在3千克以上的組合煙花等A、B級產品。
五、明確職責分工
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縣城區實行環境監測,及時受理和處理群眾有關噪音的投訴,做好噪聲、空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出現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時及時發布預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縣直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鄉鎮、各單位和村(社區)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嚴格做好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要積極教育、引導群眾從合法渠道購買合格產品,拒絕非法、非標、超標產品;嚴格遵守禁限放規定,安全、正確、文明燃放;少燃放、不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提高群眾依法燃放、安全燃放的意識,努力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嚴厲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追責力度。縣紀檢、督查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管控、執法等工作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和城區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4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全面落實《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效保障市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減少環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現就切實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歲末年初是煙花爆竹產銷、運輸、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期、高發期。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把“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止非法銷售、燃放”作為當前社會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全面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強化聯合執法巡查和應急保障,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確保禁放區煙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點,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機關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格辦理道路運輸許可,加大對進入我區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嚴肅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志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堵住非法產品流入渠道。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客運安全監管,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提醒乘客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二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違禁、超標、假冒產品源頭追溯。應急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城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嚴格打擊冷光煙花等“網紅”產品非法零售經營行為。三要加強燃放監管,嚴查非法燃放行為。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確需在禁放區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要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監督、檢查、指導主辦單位做好安全保衛、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今年是我區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第七年,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避免松懈厭戰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督促檢查、問題通報、督促整改等工作,嚴防各類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公安分局要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嚴打取締私銷煙花爆竹行為,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區應急管理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委宣傳部要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統一宣傳口徑,加強輿情分析,強化正面引導;
區教育局要組織中小學校,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
區住建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張貼禁止標志;要加強對建設、施工單位和春節期間工地留守人員的禁售、禁放宣傳,落實建筑工地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區城管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西湖交警大隊、西湖消防救援大隊、西湖交通運輸執法大隊、西湖生態環境分局以及區市場監管、商務、衛健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禁售、禁放和儲運等工作;
西湖移動、電信、聯通、華數等通信和網絡、電視運營單位要通過群發短信、電視滾屏提醒等方式宣傳提醒廣大市民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要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安全。
各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巡邏檢查、組織開展轄區聯合執法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督促轄區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各村、社區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5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共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xx〕40號)有關要求,決定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間
(一)禁止燃放區域。
1.主城區。
西環北路-西環南路-金海灣西大街-濱江東路-平山大街-揚帆大道-金海灣東大街-東環路-蓬萊大道-325國道-欽州灣大道-西環北路閉合區域,以及上述形成閉合區域的線路周邊50米范圍為禁止燃放區域。
2.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欽州港片區。
(1)環珠西大街-欽州港大道-濱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溝東大街-臨海大道-果鷹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龍涇大道-環珠西大街的閉合區域〔其中包括:濱海公路北側的國家電投集團廣西北部灣(欽州)熱電有限公司的'欽州熱電廠一期工程項目、勒溝作業區、果鷹作業區和金鼓江作業區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西石化分公司1000萬噸/年煉油工程煉油廠外輸管廊兩側各300米范圍〕。
(2)廣西金桂漿紙業有限公司周邊300米范圍。
(3)大欖坪第八大街以南的欽州保稅港區范圍。
(4)中馬欽州產業園區啟動區范圍(孔雀灣大道-濱江東大道-六景高速公路連接線-中馬南五街的閉合區域)。
3.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文物保護單位、教育、醫療、大中小學、幼兒園、金融、郵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機構。
4.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5.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6.碼頭倉儲、石化園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7.加油(氣)站、輸油(氣)管線、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8.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止燃放時間。
禁止燃放區域內,每年農歷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區域
(一)限制燃放區域。
禁止燃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制燃放時間。
限制燃放區域內,在每年農歷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間,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督
(一)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禁止設置煙花爆竹經銷點;限制燃放區域內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
(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靈山縣、浦北縣人民政府根據本通告規定,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禁限放時間及區域。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6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要年味更要環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劃定禁限放區域、禁限放時間,對工作不力造成空氣污染的單位和負責人,將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并嚴肅追責。
春節期間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會導致大氣污染物急劇增加,特別是在冬季不利氣象條件情況下,更容易導致環境空氣質量惡化。“一個重污染天氣的.影響至少需要10個至20個以上良好天氣才能消化。”省環保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說。《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強化監管,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抓好關鍵時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邊、川南、川東北三大重點區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貢、南充市政府要發揮區域牽頭單位作用,認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強聯防聯控。同時要通過報刊、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多渠道、多方式發布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相關信息,倡導綠色過節方式。
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范文通用7
各鎮街(園區)大氣辦:
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期,它不僅會對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較大危害,也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影響群眾身體健康。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PM、PM)、二氧102.5化硫等污染物濃度,尤其是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嚴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為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我市空氣質量的不利影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各鎮街(園區)大氣辦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管控,提前謀劃,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安排。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的規定和市政府《東莞市禁止在市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結合本鎮街(園區)管控工作需要,及時發布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公告。通過嚴管銷售渠道、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突出抓好對空氣質量核心控制區、環境敏感區等重點區域的管控工作。
二、有效組織防控。統籌本轄區內的'綜合執法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加強執法巡查頻次和力度,對違規燃放行為“聽到一起、調查一起、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的管控工作。嚴格控制煙花爆竹銷售渠道,加強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做好源頭管控。節日期間,若預測有大氣污染過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時,應結合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前采取擴大禁燃區域范圍、臨時限制性禁燃、加大灑水頻次、強化巡查力度等措施,有效減輕因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影響。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橫幅、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手段,加大對煙花爆竹管控法規、燃放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宣傳力度,倡導文明、環保、安全過節,積極引導公眾理性、自覺、主動減少燃放,提倡購買和燃放安全環保型煙花爆竹。建立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全民互相監督,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提升防控成效,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心祥和的春節。
各鎮街大氣辦要落實好煙花爆竹管控任務,保證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市大氣辦將對鎮街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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