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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常規要求細則
教學常規要求細則1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我校教學常規,明確教師的教學常規操作的目的性、規范性,促進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特制定教學常規要求細則。
一、上課
1、教師的課堂教學要面向全體學生,目的要明確,善于把握、駕馭教材,把教材組織成學生容易理解掌握的知識系統,做到深淺適宜,詳略得當,重點突出,難點突破,疑點抓住,既落實基礎又培養能力。堅持以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及講練結合的原則。課堂教學密度適宜,教學結構合理,教風樸實。教態親切自然,語言準確規范,板書工整有序,簡單明了。
2、教師要積極使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上課,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拓展學習的廣度。運用了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的要專門注明。
3、教師要按時上課,不得缺席、遲到、早退,上課鈴響遲到15分鐘后或下課鈴響前早退15分鐘視為缺席。
4、教師要按學校的課表上課,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課表的須經教務處同意。若發現有教師擅自變更或調換課表則視為缺席一次。
5、教師在組織課堂教學過程中不得出現有違反師德和教學常規的行為或現象,如:接打電話、無故離開教室、無特殊情況坐著上課、將學生趕出教室、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課堂紀律混亂等。若發現一次視為缺席一次。
6、教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課的,須及時報告教務處進行安排,否則造成空堂的視為缺席。
二、教案
1、教案要體現德育滲透的'思想,體現國家課程標準中提出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2、教案要求有課題、課時計劃、授課日期、授課班級、教學目的、教學重點難點、教學過程設計、作業布置等項內容,做到教案規范、書寫工整。
3、教師要按教學計劃、學科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要求,按時保量、保質完成教案數,如教案未寫或教案數與課時數明顯不符的視為不合格。
4、鼓勵教師上完新授課之后寫出教學反思。教齡5年以下的(含5年)教師上完新授課之后必須寫出不少于100字的教學反思,否則視為未完成教案。
5、考試學科的教師必須有文字書寫的詳案。非考試學科可以采用電子教案,但也應有相應的文字教案,可以是簡案。否則視為未完成教案。
6、任教畢業班教學三輪以上的畢業年級考試學科教師的文字教案可以是簡案。任教畢業班教學少于三輪的(含三輪)畢業年級考試學科教師文字教案應當是詳案。否則視為未完成教案。
三、聽課
1、聽課記錄要規范。要記錄任課教師、學科、聽課班級、課題、時間、教學過程、共同聽課人等項目。
2、聽課記錄要求要有評課意見,包括教學的優點、缺點,對聽課教師的教學建議等
3、教齡5年以下的(含5年)教師每學期的聽課節數不少于16節課,教齡5年以上的教師的每學期的聽課不少于10節。如聽課數量未達到相應的標準視為不合格。
4、教齡5年以下的(含5年)教師每學期要跨學科聽課2節,聽指導教師的課不少于8節,否則視為未完成聽課。以上兩類聽課節數計入總聽課節數。
5、聽課記錄不應抄襲,若經檢查發現有抄襲現象則視為未完成聽課任務。
四、學生作業
1、布置作業要體現創新性和實踐性的特點,反對低級重復作業。
2、任課教師要根據本學科特點及教學計劃適量安排學生的作業,不要過于加重學生作業負擔。
3、作業的批改要分類,詳改、略改得當,語、數、外學科作業的種類要不少于3類,否則視為未完成工作。
4、各考試學科的學生需要有錯題本,對重、難點和不同層次的學生可以進行適當的面批面改。教師要定期檢查并做好閱批記錄。
5、教務處將組織教研組長,骨干教師共同對作業的布置和水平進行檢查評定,如發現未布置、未批改的視為不合格。
五、監考、閱卷、命題、質量分析
1、教師要按教務處監考表的要求參加監考,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和擅自離崗,不得私自調換監考場次,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向值班校領導請示。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的視為監考缺席,因擅自調換監考場次造成監考空缺的,原監考人視為缺席。
2、教師監考期間要按要求進行監考,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如監考期間未認真履行要求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視為未完成監考工作。
3、校內閱卷要根據教研組安排進行,按時保質完成,若未按時提交成績視為不合格。校外閱卷要按學校的安排,按時、按要求完成,若未按要求的視為未完成工作。
4、對學校組織的統考閱卷,教師不得讓學生代閱卷,否則視為未完成工作。
5、進行試卷命題的,應根據教學進度、考試時間和范圍命題,要控制難度和區分度,實現考試目的。自命題試卷原則上不應整卷照搬,應根據學生情況進行適當增減和替換,否則視為未完成命題工作。
6、教師要按規定時間完成考試質量分析,要從試卷命題的思路難度和區分度、任教班級考試成績、學生的學情及下階段措施等方面進行分析,分析問題要具體,措施要可行。空洞、不具體的質量分析視為不合格。
六、教研活動
1、教師要按時參加校內教研活動,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教研活動正式開始后遲到15分鐘或正式結束前15分鐘早退的視為缺席一次。
2、各教研組每月制定好教研活動計劃并交教務處備案,教研組要按計劃開展教研活動,未按時提交的視為未完成工作。
3、校內教研活動根據學科特點由教研組長組織好并突出活動的主題,中心發言人要做好準備,未按教研組安排完成中心發言任務的,視為教研活動缺席一次。
4、對上級要求必須參加的專項教研活動要按學校的規定準時參加。備課組要安排教師輪流參加市級教研活動,并將教研活動表交教務處,需要傳達的應在組內及時、準確進行傳達。若未參加的或未及時、準確傳達的視為未完成。
教學常規要求細則2
1、體育教師要認真學習新《課程標準》,鉆研教材,深入調查,了解學生實際,根據《課程標準》要求、教材以及學生情況、氣候、場地、器材條件等制定教學進度計劃,編寫教案,按時完成教學任務。
2、體育教師要提前到崗,認真檢查和安排場地器材設備;上課注意教師儀表,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課間不得擅自離崗,集中精力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對突發的傷害事故,必須及時救助,妥善處理。
3、上課學生必須穿運動鞋(球鞋地),服裝要輕便,不許帶小刀、剪子等一類的硬物,冬季也不許圍圍巾、戴帽子、穿大衣上體育課,練習時不帶手套。
4、體育委員整隊要嚴格要求,打了預備鈴,組織同學在指定地點集合,做到“快、靜、齊”。在切實檢查人數后,發“立正”口令,向老師報告。報告后發“稍息”口令,跑步歸隊。在教師宣布課堂教學目標和要求時,全體學生必須“立正”注意聽講。下課時老師集合隊伍,進行課堂小結。
5、學生因病不能上課時須向任課教師請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一般情況需隨班見習,特殊情況可回班休息。因事遲到,或早退須向教師“報告”經允許后,方可進隊或離隊。
6、正確使用和愛護體育場地、器材,注意不損壞運動器材。加強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各項練習除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和檢查場地器材外,要進行有秩序練習,散點練習時體育教師要指定練習范圍并巡視指導。
7、體育課要重視學生身體健康,合理安排身體素質練習內容,并將《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作為評價學生身體素質考核主要標準之一。
8、主動搜集學生對體育課教學的意見,注重教學案例的`記錄與整理,認真寫好教學小結與教后反思。
9、室外課教師可以提前5分鐘收拾器材,組織集合隊伍,進行課堂小結,但不得提前下課。
附:體育課堂教學檢查細則。
1、凡體育課教師無教案(當堂老師組織的教學內容與教案內容不符視為無教案),每次扣罰10元。
檢查方式:(1)查堂老師實地檢查教師上課情況,下課后與教師所寫教案核實。(2)查堂老師通過詢問當天班級學生上課情況并與教案核實。
2、遲到一次扣罰5元。(凡上課鈴響結束,老師還未到達班級集合隊伍視為遲到。)
3、早退一次扣罰5元。(下課時老師沒有組織隊伍集合進行課堂小結的均視為早退。室內課不得提前下課。)
4、課堂老師離堂10分鐘以上的作曠教一節處理,(室內課無特殊情況上自習課作曠教處理。)按曠教規定處罰。
5、體育課教師未著裝每次扣罰5元。
6、凡因體育老師管理失職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追究教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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