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細則(精)
工程監理細則1
本細則僅適用于房建中一般磚混結構和框架結構測量工程以及工業廠房中土建部分的測量工程。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測量內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軸線放樣、標高復核、建筑物總高測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建筑物沉降觀測。
一、測量前準備
⒈測量前應對擬采用的測量儀器(水準儀、紅外線測量儀等)進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認定,以減少儀器的測量誤差。
⒉校核測量配套工具,如標尺刻線、丈量長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準備好不同測量內容所用的測量記錄表。
⒋檢查判明測量用的原始點是否已破壞。
⒌測量前應確定測量方案,由于測量方案關系到測量精度,因此,測量方案應由技術負責人審核確認,其次,測量人員應有職責分工。
二、工程測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測量
⑴建筑物定位測量前,應由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測量位測量并確認的建筑物角標的坐標,(包括書面通知和現場坐標移交)角標一般為三點以上,其中兩點作為定位測量用,其余點作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標施工單位應妥善保護,當角標位于建內或施工過程可能會破壞時,應在單體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測量時,以所提供的兩個角標進行測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標反向測量校核;屬角標有誤時,應及時通知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和項目法人代表進一步證實;屬放樣本身軸線有誤,應重新放樣。
⑷放樣后的軸線應標于龍門板上,用于基槽軸線放樣,模板定位,地梁軸線復核,以及±0。00以下的墻體軸線放樣,每次測量前均應先根據角標復核龍門板軸線。
⒉軸線放樣
⑴在基礎回填之前,可利用龍門板的軸線,先放樣底層軸線,也可以先把龍門板的軸線后移至不影響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進行底層放樣。當底層墻體或柱施工完畢,應把后移的`軸線標點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轉角墻、柱上,并用鐵漆標好,這些標準軸線將隨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為本層其它軸線放樣的依據。為確保框架結構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觀感要求,外排柱應每柱都引通高軸線。
⑵本層內的墻體或框架中排柱應以邊軸線拉通長線進行內墻或內排柱的軸線定位。框架結構中的外排柱在通線進行定位后,還應對單柱上下層的軸線進行復核。
⑶當墻體為框架剪力墻或柱時,在模板安裝前,還應根據已放樣的軸線,彈出模板安裝時的內邊線,作為立模定位的依據。
⑷砌體組砌時,外圍護墻應邊砌邊吊線校核。柱或剪力墻的模板上口引中線與標準軸線校核。梁板則根據柱、墻上口校核過的中線進行軸線校核。
⑸陽臺或出墻構件,除應從軸線外引進行定位外,還應吊垂線與低一層的陽臺或出墻構件對齊。
⒊建筑物標高復核
⑴在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部門測量確認的角標時,應同時提供永久性高程點,當永久性高程點距建筑物較遠時,應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響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點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樁,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樁。高程樁應設井圍護,樁身置于殘積土以下,樁身為上小下大方柱或圓柱并埋設Φ16圓鋼,高程樁應設在不易擾動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應定期校核。
⑵根據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測量基底標高,在基底做標高木樁控制墊層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彈梁面標高線以控制地梁標高,在底層墻體上或框架柱上測出建筑物單體的±0。00基線,并用鐵漆標出,作為層高的控制線。層高測量可采用掛線丈量與經緯儀測量昂角后計算層高相結合。每層施工完,相應的層高控制線應上引。
⑶根據層高控制線引入室內轉為30線或50線。室內30線或50線作為窗臺控制,墻頂控制,木門窗安裝標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標高控制的依據。30線或50線還可做為天棚粉刷打底的陰角水平比較線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較線。
⒋建筑物的總高測量
建筑物的總高測量主要是利用經緯儀測量總高點的昂角,再與±0。00基線測出經緯儀的高度,利用經緯儀與±0。00基線的距離,和總高點昂角計算經緯儀至總高點的高度,后與經緯儀高度的總和即為建筑物的總高。采用紅外線測量儀時,則可直接測出總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
⑴在建筑物主體封頂后,裝修前,應對建筑物的垂直度進行第一次測量。待裝修后,竣工前測第二次。
⑵裝修前的垂直度測量,可采用吊垂線和經緯儀相配合。垂線從屋面邊軸線吊線下來,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同軸的軸線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裝修后的垂直度測量,則可在直接從屋面的外墻大角吊垂線。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大角的偏移,即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應測量垂直度。每個大角應測量兩個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觀察
⑴沉降觀察要求采用Φ18鋼筋進行預制,端頭垂直90°角。平直長度2。2CM的彎頭作為測量點,測量點應磨成半球形或圓臺狀。
⑵沉降觀察點統一安裝在建筑物室外標高以上50CM處。安裝時,若安裝點是鋼筋砼柱時,則應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磚墻,則應采用先預埋在砼預制塊上,再砌上墻,沉降觀察點安裝時,應伸出墻5CM左右,以確保外墻裝修后,沉降觀察點能伸出墻2。5CM,沉降觀察點安裝后應上漆并標出標志。
⑶沉降觀測點每個建筑物應設不少于6個,觀察點一般設在建筑物的轉角和建筑物沉降縫兩側。
⑷建筑物沉降觀察是利用永久高程點或半永久高程點進行測量的。測量時應采用閉合差測量,沉降觀察的目的除測量建筑物每測量點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測出不均勻沉降量。因此,測量沉降時每次只允許采用同一個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觀察在沉降點安裝后,第一次應先測出各沉降點的實際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載或每上一自然層應測一次沉降觀察。到建筑物封頂后,則改為每月定時觀察。
三、測量責任和資料管理
⒈除每次測量的測量方案需技術負責人確認外,每次測量后,負責跑尺、觀鏡、校對、復核、審核的責任人應簽字。
⒉原始記錄和根據原始記錄整理的測量結果均是測量技術資料。
⒊技術負責人在每次審核測量結果時,一旦發現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異常,有責任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隱情不報,技術負責人應承擔責任。
⒋專業監理工程師將定期抽查測量資料。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
工程監理細則2
為了強化工程項目管理,統一辦公用品規格,節約經費開支,提高經濟效益,現制訂項目部辦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項目部辦公物品的申請項目部根據辦公物品需要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填寫辦公物品采購預算表,由項目經理、__總經理簽字后交辦公室。如果辦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種特定規格,或者未來某種辦公用品的需要量將發生較大變化,也一并向辦公室提出。凡指定辦公物品規格、數量、購買單位或超出統一配發標準的,須由項目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__總經理審批。
二、項目部辦公物品的采購項目部物品由辦公室按照統一標準和數量進行采購。凡指定辦公物品規格、數量、購買單位的,持總經理簽字后的申請書和采購預算表,由辦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采購。
三、項目部辦公物品的領取項目部辦公用品采購后,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經核對無誤后分別在《固定資產領用登記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細表》上簽字領取。
四、項目部辦公物品的費用支出項目部辦公物品費用由__統一預支,納入工程建設成本,項目竣工時予以結算。
五、項目部辦公物品的'保管項目部辦公物品由項目部按照__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進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項目部辦公物品的盤存項目部辦公物品應由項目經理負責定期清點,清點要求做到賬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須查清原因,然后以書面形式向__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進行匯報,同時通報辦公室,重新調整在用物品清單,使帳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解散時,由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登記、檢查、檢收和管理。
七、項目部辦公物品的持有量調查辦公室必須對項目部所擁有的辦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為項目部所報統計數據是否與項目部領用記錄相一致、辦公用品采購預算表是否與實際數量一致,并定期對每月領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統計,向__總經理及項目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八、項目部辦公物品的報廢處理對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要填寫《辦公物品報廢申請書》,注明辦公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由__總經理簽字后,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工程監理細則3
為了加強公司工程管理,確保公司各項業務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內裝飾工程及所有相關人員。
一、施工前準備:
1、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現場并積極地配合其他工種的工作。
2、進駐施工現場當日,須將施工單位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現場管理表格。并在醒目處配置合適的滅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員在接到施工通知后應及時熟悉施工環境并依據設計圖紙與設計師進行現場放樣,合理有序地進行現場施工。工程進度安排表、施工人員名單等文字內容須填寫完善。
4、為保證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經同意辦理用工手續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本公司的施工項目,不得隨意進出現場。
二、施工期間:
1、現場工程部負責人全權管理施工現場,統一安排,施工人員有事聯系現場工程部人員,若然聯系不上,可聯系現場質檢員或其他管理層人員,不可擅自行動。
2、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嚴禁喝酒,施工現場嚴禁抽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大小便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掃,垃圾入袋。
3、工人員須保證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衛生間保持清潔,不得有垃圾雜物、積水;材料擺放應有條不紊,用料須分門別類堆放整齊,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應及時清理,外運到公司指定地點,每日施工完畢,須清理施工現場,做到無垃圾堆積。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點分類存放,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需為公司檢驗蓋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詳細使用明細;嚴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5、施工時注意文明用語,應維護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不得發生頂撞或沖突;愛護業主的設施,愛護成品物,不得損壞。不得向業主索要物品,不得向業主提出無理要求,更不得偷竊或私自使用客戶物品。
6、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標準和驗收標準,不得出現漏項、錯項,嚴禁材料浪費,不得任意變更工程內容,在圖紙與施工現場有偏差、誤差時應及時與設計師聯系,嚴禁盲目施工。
7、現場施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現,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8、施工人員應嚴格按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動。發現設計問題應盡快與現場管理人員或設計人員聯系,服從現場工程部負責人的指令。
9、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嚴禁無故停工,嚴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經公司同意嚴禁帶走施工現場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員應注意安全用電和動火,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電動工具、燒焊等操作規范,節約用水、用電,嚴禁使用無插頭、插座連接施工機械的電源。
11、施工期間,現場管理層所有人員均應嚴把質量關,尤其是水電和煤氣管線的隱蔽工程,切要嚴格把關,萬萬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許不負責任的野蠻施工。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整改,不得隱瞞、搪塞,并做好相應的每天施工日志記錄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計劃和施工材料安排計劃。
工程監理細則4
一、總則
1.1為有利于護坡工程的施工監理,規范監理活動,依據施工承建合同、設計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規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規范》(SDJ207-82)等有關規程、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1.2本細則適用于堤防護坡工程。
1.3護坡工程施工監理應以施工過程現場控制為重點。工程質量應實行以單元工程和工序質量控制為基礎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開工條件控制
2.1開工條件控制按下列程序進行: (1)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 (2)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措施計劃; (3)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 (4)組織設計交底;
(5)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單位的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 (6)檢查施工條件; (7)簽發開工許可證。
2.2明確監理例行程序。下發監理作業表格;明確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監理簽證的程序;明確監理辦公室與施工單位之間函件、文件、報表等公文手續;明確工程例會召開的地點、時間、會議議程等。
2.3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現場實際提交護坡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應從施工設備、材料供應、施工方法、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保證措施、施工進度等方面檢查其是否滿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術和進度要求。
施工措施計劃內容應包括:(1)工程概況;
(2)施工準備(包括材料供應、供電、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圖); (4)設備配置與勞動力組織; (5)質量保證措施; (6)組織管理機構;
(7)進度計劃(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強度)。
2.4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施工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經理、項目總工、質檢負責人、專職質檢員組成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配備質量檢驗和測量工程師,建立滿足工程質量檢測的現場試驗室或委托有相應資質、資格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建立班組自檢、專職質檢員復檢和質檢負責人終檢的三級質量檢查制度,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并報送監理檢查認可。
2.5組織設計交底。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2.6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移交測量控制網點,督促施工單位布設施工控制網點,測繪坡面開挖前的地形圖,并對其成果進行審查和校驗。
2.7檢查施工條件。
(1)施工設備進場查驗。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強度選用合適的施工設備,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組織進場,并向監理報送進場設備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設備是否滿足施工工期、施工強度和施工質量的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的施工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經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施工設備不得撤離施工現場。
(2)施工準備檢查。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平整好施工場地,修筑施工臨建設施,建立起供電、供水系統,滿足正常生產的需要。
(3)原材料檢驗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審批。工程開工前7天,施工單位應對擬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塊石、施工用水,進行隨機抽樣檢驗(必要時應有監理人員參加)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并向監理報送原材料進場報驗單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水泥出廠檢驗報告(第一次還應檢查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的水泥、砂石料、塊石抽檢報告和檢測單位的資質、資格,必要時還應進行監理抽樣檢測。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批準的材料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簽發開工許可證。上述施工單位報送的報審材料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總工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監理在7天內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修改后重新報送”三種。除非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施工單位即可向監理報送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將在收到開工申請24小時內簽發工程開工許可證。
2.9如果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報送開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施工單位承擔合同責任。施工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的審簽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同意。
三、施工過程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合同技術規程規范按章作業,嚴格執行工序質量“三檢制”,上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下一道工序嚴禁開工。監理工程師還應對作業工序進行巡視、跟蹤、檢查和記錄,發現違反技術規程規范作業,可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土方削坡
3.1.1機械土方開挖驗收。在人工削坡前,為防止坡面超、欠挖,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對坡面機械開挖工序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人工削坡。
3.1.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測量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測量人員的測控下,在坡面上放樣樁和樣坡。削坡時,施工單位質檢人員應全過程監測,測量員則應對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參數進行及時檢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當原坡面較低或坡面屬整修加固工程,原護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窩、吊坎、滑挫及松動等,需少量填方時,應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雜物等,待監理工程師對基面驗收簽證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層(松土20cm)回填夯實。回填應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設計位置。
(3)削坡時,如發現流動粉細砂層,且地下水比較豐時,施工單位應做好記錄,即時報監理工程師核轉項目法人或設計單位,聯系進行局部換基處理。
(4)削坡棄土一定要運到指定棄土場,嚴禁向江河中堆棄。
(5)對坡面上設置的腳槽、導濾層、排水溝等基槽,應在削坡時一次挖成。基槽開挖前應按設計要求放線,并報經監理工程師校驗。挖后經自檢合格,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3.1.3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坡面削整邊界控制點、線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開挖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曲面、曲線的幾何尺寸與坡面平順情況等。檢測數量為:每個單元工程的每個檢測項目沿堤軸線方向每10~20m應不少于一個點次。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的基槽、坡面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質檢負責人、質檢員、施工員加強現場質量管理,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應對前款檢驗內容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
3.2砂石墊層鋪設
3.2.1墊層基面驗收。在墊層鋪設前,墊層基面表層的腐植土、草皮、雜物、垃圾等均應清除,基面應平整,并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夯實。上道工序削坡、開槽等的設計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應已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之前,不得進行墊層施工。
3.2.2砂石墊層材料簽證。施工單位應對砂石墊層材料進行監理工程師見證下的檢測(每1000 m3取樣1組),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監理抽樣送檢。砂石的粒徑、級配應符合設計要求。墊層材料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墊層鋪設
(1)墊層應按設計圖示的厚度、范圍和材料要求分層鋪設。墊層料鋪設應平整、密實、厚度均勻。當設計圖對墊層料沒有明示時,墊層料應按15cm厚,粒徑5~20mm的砂石鋪設。
(2)排水孔下的墊層應嚴格按設計圖示要求分層鋪筑。當設計圖紙沒有明確要求時,施工單位應按反濾層設計,報監理工程師審簽后實施。
(3)墊層鋪設前,應做好場地排水,設好樣樁,備足墊層料;應由坡底逐層向上鋪設,不得從高處順坡傾倒;已鋪筑好的墊層料應及時進行上層護坡施工,嚴禁人車通行。
(4)鋪設大面積坡面的砂石墊層時,應自下而上,分層鋪設,并隨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進行檢查簽證。
3.2.4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鋪設墊層的位置、高程,鋪設方法、鋪設厚度(每20m2設一個測點)、施工中墊層保護情況等。墊層未經監理工程師的簽證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墊層鋪設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對墊層厚度應隨時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
3.3混凝土預制塊護坡3.3.1混凝土預制塊預制
(1)施工單位應建立原材料進場、檢驗和使用記錄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質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和《建筑材料質量監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2)混凝土預制塊預制按《混凝土鉸鏈沉排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中3.2條“混凝土板的預制”的規定執行。
3.3.2混凝土預制塊砌筑
(1)基面驗收。在預制塊砌筑前,上道工序墊層(含導濾溝等)應已經過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否則,不得進行預制塊砌筑施工。
(2)混凝土預制塊鋪設
①鋪設前,應在坡面上設置縱向、橫向、斜向的砌體坡面控制線,以保證預制塊鋪設的整齊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設計要求。
②為保證大面積的整體平整度和外觀質量,預制塊鋪設應在較大面積上同時進行。一般同一分隔構造區內應一次開工,或80~100m長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鋪設應從下往上的順序進行,鋪設縫寬2~3cm。鋪后的預制塊應平整、穩定,縱、橫、斜各方向的縫線應整齊劃一。
③鋪設時,凡發現預制塊邊角破損或有裂縫,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應采用人工搬運,不得從坡上往下滾,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預制塊的破裂。
④在預制塊鋪設完畢后,施工單位應進行分塊(在一個單元范圍內)檢驗。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預制塊鋪設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不得對預制塊間的縫隙進行砂漿封填。
工程監理細則5
一、工程概況(與腳手架工程安全有關的內容描述)
本監理實施細則適用于浦江雙輝大廈施工階段。
本工程由二幢辦公樓組成,基地面積為m2,總建筑面積為m2,其中,地上部分總建筑面積m2,層數為49層,建筑高度為。
地下部分總建筑面積為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層數為4層。基坑開挖深度為:裙房區,塔樓區,電梯井。
二、監理依據
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腳手架;
3、腳手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4、《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
5、《普通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技術規程》;
7、建設部《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建[20xx]230號
8、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三、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腳手架搭設前的監理工作:
1)審核承包單位提供的腳手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審核腳手架搭設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崗位合格證書,并要求持證上崗;
3)如果是專業的腳手架搭設施工單位施工,則要審查其單位的安全生產資質;
4)督促總、分包單位按有關要求進行技術交底;
5)對搭設腳手架的有關設備、機具、材料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審核腳手架安全施工應急搶險方案。
2、腳手架搭設過程中的監理工作:
1)附著升降腳手架
⑴、附著升降腳手架所用各種材料、工具和設備應具有質量合格證;
⑵、附著升降腳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檢查施工單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
⑶、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控制中心專人負責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著升降腳手架在首層組裝前應設置安裝平臺,安裝平臺應有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的防護措施;
⑸、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過以下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應達到附著支撐對其附加荷載的要求;
(5—2)、全部附著支撐點的安裝符合設計規定,嚴禁少裝附著固定連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項保險裝置全部檢查合格;
(5—4)、電源、電纜及控制柜等設置符合用電安全的有關規定;
(5—5)、升降動力設備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的設置和運行效果符合設計要求;
(5—7)、架體結構中采用普通腳手架桿體搭設部分,其搭設質量達到要求;
(5—8)、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備并符合設計要求;
(5—9)、各崗位施工人員已落實;
(5—10)、附著升降腳手架施工區域應有防雷措施;
(5—11)、附著升降腳手架應設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設施;
(5—12)、同時使用的升降動力設備、同步荷載控制系統及防墜裝置等專項設備應分別采用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
(5—13)、動力設備、控制設備、防墜裝置等應有防雨、防砸、防塵等措施;
⑹、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操作時督促施工單位做到:
(6—1)、嚴格執行升降作業的程序規定及技術要求和安全要求;
(6—2)、嚴格控制并確保架體上的荷載符合設計規定;
(6—3)、所有妨礙架體的障礙物必須拆除;
(6—4)、所有升降作業要求拆除結束必須拆開;
(6—5)、嚴禁操作人員停留架體上,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嚴禁有人員進入正在升降的腳手架下部區域,并設專人監護;
(6—6)、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一指揮,規范指令;
(6—7)、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要求進行附著固定,在沒完成架體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或下班;
(6—8)、未辦交付使用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著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進行下列作業:
(7—1)、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7—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
(7—3)、在架體上推車;
(7—4)、任意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動架體,利用架體支頂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臺與架體仍連接在一起;
(7—6)、其他影響架體的安全作業。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⑴、搭設用于高層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應嚴格按有關法規文件的要求執行;
⑵、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⑶、嚴重銹蝕、變形、裂縫、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處理。
⑸、高層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作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⑺、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⑼、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用兩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應大于;
⑽、高層建筑金屬腳手架的拉桿,不宜采用鐵絲攀拉,必須使用埋件形式的剛性材料;
⑾、鋼管上嚴禁打孔;
⑿、當腳手架搭設尺寸中的步距、立桿縱距、立桿橫距和連墻件間距有變化時,除計算底層立桿段外,還必須對出現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桿縱距、立桿橫距、連墻件間距等部位的立桿段進行驗算,符合設計要求后按驗算符合要求的進行搭設;
⒀、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主節點處兩個直角扣件的中距不應大于150mm,在雙排腳手架中,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應大于500mm;
⒁、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⒂、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⒃、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⒄、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
⒆、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桿件以上兩步;
(21)、立桿搭設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22)、連墻件、剪刀撐、斜撐的搭設應符合剪刀撐、橫向斜撐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23)、其余要求詳見規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訂版)。
3)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鋼管應平直,平直度允許偏差為管長的1/500,兩端面應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嚴禁使用有硬傷(硬彎、砸扁等)及嚴重銹蝕的鋼管;
⑵、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墻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
⑶、搭設腳手架的場地必須平整堅實,并作好排水;
⑷、搭設門架及配件應符合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
⑸、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件的'搭設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⑹、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
⑺、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連接棒直徑應小于立桿內徑的1—2mm;
⑻、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接墻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詳見規范JGJ128—20xx。
4)室內滿堂腳手架的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室內滿堂腳手架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搭設;
⑵、滿堂腳手架的縱、橫距不應大于2m;
⑶、滿堂腳手架應設登高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
⑷、操作層應滿鋪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須留空洞者,應設圍欄保護。
⑸、大型條形內腳手架,操作步層兩側,應設防護欄桿保護。
⑹、滿堂腳手架步距,應控制在2m內,必須高于2m者,應有技術措施保護;
⑺、滿堂腳手架的穩固,應采用斜桿(剪刀撐)保護;
⑻、滿堂腳手架不得鋼、竹混用。
5)電梯井道內架子、安全網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從二層樓面起張設安全網,往上每隔四層設置一道。安全網必須完好無損、牢固可靠;
⑵、拉結必須牢靠,墻面預埋張網鋼筋直徑不小于14mm,鋼筋埋人長度不少于直徑的30倍;
⑶、電梯井道防護安全網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裝電梯搭設腳手架時,每搭到安全網高度時方可拆除;
⑷、電梯井道的腳手架一律用鋼管、扣件搭設,立桿與橫桿均用直角扣件連接,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⑸、腳手架所有橫楞兩端,均應與墻面撐緊。四角橫楞與墻面距離:平衡對重一側為600mm,其他三側均為400mm。離墻空檔處應加隔排鋼管,間距不大于200mm,隔排鋼管離四周墻面不大于200mm;
⑹、腳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為,每低于樓層面200mm處加搭一排橫楞,橫向間距為350mm,滿鋪竹笆,竹笆一律用鐵絲與鋼管四點綁扎牢固;
⑺、腳手架拆除順序應自上而下進行。拆下的鋼管、竹笆等須妥善運出電梯井道,禁止亂扔亂拋;
⑻、電梯井道內的設施,必須有腳手架保養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3、腳手架拆除工程的監理工作:
1)附著升降腳手架及金屬扣件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拆除
⑴、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拆除時應配備良好通訊器材;
⑵、腳手架拆除工作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拆除規定執行;
⑶、腳手架拆除工作應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措施;
⑷、腳手架拆除工作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⑸、如遇強風、雨、雪、六級以上大風等特殊氣象,不得進行腳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⑺、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檔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⑻、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⑼、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⑽、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⑾、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⑿、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⒀、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或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⒁、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2)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工程
⑴、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經驗收不再需要時,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進行;
⑵、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的,應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⑸、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⑹、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⑺、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
⑻、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⑼、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交叉支撐、水平架、連墻件、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等),欄桿;
⑽、拆除腳手架時對影響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嚴禁高處拋擲。
3)其他腳手架的裝、拆安全規定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四、安全監理方法
1、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法規、規定、方針、政策進行施工;
2、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生產設計要求、規定進行施工;
3、檢查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檢查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5、加強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7、及時簽證監測、檢測資料,結合施工現場情況及時通報施工單位采取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8、發現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隱患及時提出,要求承包單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五、安全監理措施
1、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視、旁站、跟蹤檢查,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及時通報,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直至停工整頓,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對違反有關建筑施工強制性標準規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規定的經指正不能馬上改正的則及時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及時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設行為中的冒險性和隨意性,確保施工現場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加強會議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協調工作,抓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對安全管理到位的檢查,會上,會下及時通報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的有關情況,統一認識,嚴格按有關規定及時改正;
4、對可能產生安全事故的重點工序、部位重點進行專項檢查,做好記錄,及時通報。
5、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要求承包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六、安全監理程序
1、開工前,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安全、文明協議,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管理體系、安全規章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資料;
2、建立報審制度,關鍵部位及關鍵施工工序施工前應及時向監理機構報審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3、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的現場布置必須滿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所有施工設備、機械、建筑材料嚴格按有關要求進場驗證;
6、根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監理細則內容跟蹤加強現場安全檢查;
7、開好各種安全管理、現場施工安全的協調會議,統一認識,解決問題;
8、參照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資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編制安全管理資料;
9、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的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
10、編寫安全監理月報和專題報告,對當月的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督部門;
11、編寫安全監理總結報告;
12、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工程監理細則6
一、總則
為有利于機井工程施工質量,規范監理活動,依據招、投標文件和項目法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文件")、工程設計文件以及《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有關工程施工技術規程、規范編制本細則。本細則適用于機井工程。
二、施工準備工作監理
1、開工條件控制按下列程序進行。
(1)檢查鑿井隊是否具備相應的技術資質等級,檢查施工組成人員是否達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隊伍、人員等禁止入場。
(2)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明確監理例行程序。下發監理作業表格;明確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監理簽證的程序;明確監理部與施工單位之間函件、文件、報表等公文手續;明確工程例會召開的地點、時間、會議議程等。
(3)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措施計劃: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提交施工措施計劃,并從施工設備、材料供應、施工方法、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保證措施、施工進度等方面檢查是否滿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術和進度要求。施工組織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準備(包括設備、材料供應、供電、供水等)。
3)施工布置。
4)質量保證措施。
5)組織管理機構
6)安全生產措施。
7)進度計劃。
(4)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施工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體系,建立現場施工人員自檢、專職質檢員復檢和質檢負責人終檢的"三檢"制,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并報送監理檢查認可。
(5)組織設計交底: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6)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單位控制網點施測成果: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移交測量控制網點,督促施工單位布設施工控制網點,并對其成果進行審查和校驗。
(7)檢查施工準備工作:
1)施工設備進場檢驗。施工單位應根據地層條件選擇合適的鉆機類型進入現場,并向監理報送進場設備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驗設備是否滿足施工工期、施工強度和施工質量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得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施工設備不得撤離施工現場。
2)施工準備檢查。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平整好施工場地,并做到路通、水通、電通。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單位鉆機及附屬配套設施的安裝是否滿足《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的要求。
3)原材料的檢驗。施工單位應在開鉆前準備好管井施工所需的管材、濾料、粘土及其他物料,并及時運至施工現場。
(8)簽發開工許可證:將施工單位報送的上述報審材料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4份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總工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監理在7天內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修改后重新報送"3種。除非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施工單位即可向監理報送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將在收到開工申請24小時內簽發工程開工許可證。
2、如果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報送開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施工單位承擔合同責任。施工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的審簽意見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審閱同意。
三、施工過程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合同技術規程規范按章作業,嚴格執行工序質量"三檢"制,上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下一道工序嚴禁開工,監理工程師還應對作業工序進行巡視、跟蹤、檢查和記錄,發現違反技術規程規范作業,可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1、鉆進工藝應滿足《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中關于鉆進工藝的要求。
2、監督施工單位在鉆進過程中及時采樣并做好地層編錄工作。
3、測量鉆頭(開孔、擴孔)直徑,檢查保直措施,鑿井井身應圓正垂直。開孔時必須有監理人員旁站,檢查無誤方可開鉆。
4、井管的檢查
1)外觀質量檢查
①井管應無殘缺、斷裂和彎曲等缺陷。
②井管每米彎曲度不得超過3mm。
③井管的上下口平面應垂直于井管軸線。平面傾斜度偏差不得超過井管外徑的1。5%。
④井管直徑偏差不得超過:鋼筋混凝土井管內徑±5mm,無砂混凝土井管內徑±6~±9mm,混凝土井管內徑±5~±6mm。
⑤井管管壁厚度偏差不得超過:鋼筋混凝土井管±2mm,無砂混凝土井管±4~±6mm,混凝土井管±3~±4mm。
⑥過濾器開孔率偏差不得超過設計開孔率的±10%。纏絲間距偏差不得超過設計絲距的±20%,纏絲至穿孔管壁的最小距離必須大于3mm。
⑦含水層厚度不超過30m時,濾水管可比含水層厚度稍長一些。
2)井管安裝質量檢查
①安裝前督促施工單位安照鉆孔的實際地層資料校正井管設計,然后進行井管組合、排列、測量長度,并按井管排列順序編號。
②下管方法應結合實際,并參照《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中對下管方法的要求。
③井管的連接必須做到對正接直、封閉嚴密,接頭處的強度應滿足下管安全和成井質量的要求。
④過濾器安裝位置的上下偏差不得超過300mm。
⑤采用填砂過濾器的管井,井管應位于井空中心。下井管時要安裝井管扶正器,其外徑比井孔直徑小30~50mm。根據井深和井管類型確定扶正器的數量。
⑥井管底部一般應座落在堅實的基礎上,若下部孔段廢棄不用時,必須用卵石或碎石填實。5、填礫和管外封閉
①濾料必須按標準要求嚴格篩選,不合格的顆粒含量不得超過15%。濾料除按設計備妥外,還應準備一定的余量。
②填礫時必須連續均勻,及時測量填礫高度,校核數量,所填濾料應留樣備查。
③不良含水層一般采用粘土球封閉,要求較高時用水泥砂漿封閉。粘土球應用優質粘土制成,直徑為25~30mm,以半干為宜。投入前應取井孔內的泥漿做浸泡試驗。
④管外封閉位置,上下偏差不得超過300mm。
6、洗井和試驗抽水
①填礫完畢后應及時進行洗井并補填濾料。
②洗井的'方法和工具應按井的結構、管材、鉆井工藝及含水層特征選擇,應盡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錯使用或聯合使用。必要時,可根據井管類型選擇合適的化學藥劑配合洗井。
※③洗井和試驗抽水的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a洗井完畢后,井底沉淀物厚度應小于井深的5/1000。
b洗井完畢后,進行試驗抽水,水泵出水后30分鐘采取水樣。用容積法測定含砂量,其中中、細砂含水層不得超過1/20xx0,粗砂、礫石、卵石含水層不得超過1/50000。
c試驗抽水時,一般只做一次大降深抽水,水位穩定延續時間:松散層地區不少于8小時;基巖地區、貧水區和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楚的地區,水位穩定延續時間應適當延長。有特殊要求的管井,應做三次降深抽水。
d試驗抽水應達到設計出水量,如限于設備條件不能滿足要求時,亦應不低于設計出水量的75%。
e試驗抽水終止前,應采取水樣,進行水質分析。
7、成井后應由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其內容如下:
①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報告。
②管井結構和地層柱狀圖,包括巖層的名稱、巖性描述、厚度和埋藏深度;鉆孔及下管深度;井壁管和過濾器的規格及其組合;填礫及封閉的位置;地下水靜水位和動水位;電測井資料。
③含水層砂樣及濾料的顆粒分析成果。
④試驗抽水成果。
⑤井水含砂量。
⑥水質分析成果。
⑦管井配套和使用注意事項的建議。
四、驗收
管井竣工后,應由設計、施工、監理及使用等有關單位在現場進行驗收,竣工驗收內容如下:
1、井位、井深和井徑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2、試驗抽水時,管井出水量應與設計相符。如水文地質條件與原設計不符時,可按修改后的設計驗收。
3、井水含砂量符合設計要求;水質符合用水標準。
4、井底沉淀物厚度,應小于井深的5/1000。
5、管井軸線垂直度,泵段以上頂角傾斜應滿足以下要求:安裝長軸深井泵時不得超過1°;安裝潛水電泵時不得超過2°。泵段以下每百米頂角傾斜不得超過2°,方位角不能突變。
五、其他
1、每一個單元工程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對該單元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報監理工程師核定。
2、已按設計要求完成,報經監理工程師質量檢驗合格,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計量支付。合同支付與計量量測,按合同文件規定和《土建工程合同計量支付監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3、工程完工后,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和要求編制含工程竣工圖在內的工程驗收資料,工程驗收資料中應隨有全部質量檢查文件及工程缺陷處理成果資料。
4、本細則未列之其他施工技術要求、檢驗標準,按合同及有關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執行。
工程監理細則7
一、職責總述:
1、本類工作是在行政副總監督下,辦理日常工作。
2、遵守國家和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
3、正常處理指導下屬進行日常的辦公管理工作。
二、所受監督:
1、接受本公司行政副總經理的指令和監督。
2、在規定的權限內,一般例行公事可單獨處理,重要事項須向行政副總請示后執行。
三、所施監督:
有直接下屬:對辦公室、總務室、人力資源所屬人員有監督、指揮的權限。
四、工作范圍:
(一)、外聯方面:
辦理公司與國家職能部門有關事宜及協調關系。
(二)、辦公管理方面:
1、公司文檔及公章印鑒的管理。
2、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采購與管理。
3、公司辦公環境、衛生及安全的管理。
4、公司文件打印、抄送、會議記錄的管理。
5、公司職工考勤及車輛調配的.管理。
6、公司ci策劃及實施。
(三)、人事方面:
1、公司的人事、招聘、培訓、考核、考評。
2、公司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的制訂、修改和發布。
3、公司人員調動、調聘及離任手續的管理。
(四)、福利方面:
1、公司員工文體活動的計劃與實施。
2、公司職工的福利及養老保險手續的管理。
3、公司職工內部婚喪嫁娶的管理。
五、主要權力:
對下屬有人事任命、監督、檢查及獎罰提議權
六、領導責任:
1、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2、對工作程序的正確執行負責。
3、對本行政部門所掌握的公司秘密負責。
七、所需條件:
1、高等專科學校畢業,兩年工作經驗以上。
2、了解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3、有一定處事能力。
八、工作時間:
在制度內工作,早八點至晚五點。
九、工作環境:
公司辦公室。
工程監理細則8
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廣大職工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檢查。
二、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遵紀守法,爭做奉獻求實、愛崗敬業文明先進員工。
三、堅決遵守工地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和晚休、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四、嚴禁打架斗毆、賭黃,若有違犯者,不論情由,均處以10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五、對不服從公司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的安排,尋釁鬧事、故意制造事端均處以5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并開除當事人。
六、文明用語、講文明、講禮貌、團結進取、求實創新。
七、對工地材料、設備、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關心和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文明工地的.設施人人都得關心愛護。對有意損害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00%。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無意損壞者賠償其原物的50%。愛護公物、人人有責。
八、工地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接電、照明用電均應由工地電工專人負責接線,他人不得私自亂動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及賠償。機械設備的操作應持(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隨意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后果自負。安全駕駛、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工要求執行并操作,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杜絕火種、火源進入施工現場。
十、進入施工現場的所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負責自理,公司概不負責。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嚴禁在本工地、建設單位、相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或伙同外界人員盜竊本工地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二十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遵紀守法、做文明吏者。
十二、工地應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間禮貌用語,搞好自身衛生及環境衛生,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衛生良好,施工機械設備及現場材料布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容貌及個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標準。講文明禮貌、樹良好風氣。
十三、工地所有員工、各施工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工具、用具、設備、車輛、鋼化、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設備為我創效益、我為設備搞整潔。
十四、嚴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覺遵守紀律、保護環境衛生。語氣和諧、團結友愛。
十五、為了公司榮譽和職工利益、以上各條款,望廣大員工切實執行、嚴格遵守,以充分體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工程監理細則9
為了強化工程項目管理,統一辦公用品規格,節約經費開支,提高經濟效益,現制訂項目部辦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項目部辦公物品的申請項目部根據辦公物品需要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填寫辦公物品采購預算表,由項目經理、xx總經理簽字后交辦公室。如果辦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種特定規格,或者未來某種辦公用品的需要量將發生較大變化,也一并向辦公室提出。凡指定辦公物品規格、數量、購買單位或超出統一配發標準的,須由項目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xx總經理審批。
二、項目部辦公物品的采購項目部物品由辦公室按照統一標準和數量進行采購。凡指定辦公物品規格、數量、購買單位的,持總經理簽字后的`申請書和采購預算表,由辦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采購。
三、項目部辦公物品的領取項目部辦公用品采購后,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經核對無誤后分別在《固定資產領用登記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細表》上簽字領取。
四、項目部辦公物品的費用支出項目部辦公物品費用由xx統一預支,納入工程建設成本,項目竣工時予以結算。
五、項目部辦公物品的保管項目部辦公物品由項目部按照xx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進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項目部辦公物品的盤存項目部辦公物品應由項目經理負責定期清點,清點要求做到賬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須查清原因,然后以書面形式向xx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進行匯報,同時通報辦公室,重新調整在用物品清單,使帳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解散時,由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登記、檢查、檢收和管理。
七、項目部辦公物品的持有量調查辦公室必須對項目部所擁有的辦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為項目部所報統計數據是否與項目部領用記錄相一致、辦公用品采購預算表是否與實際數量一致,并定期對每月領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統計,向xx總經理及項目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八、項目部辦公物品的報廢處理對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要填寫《辦公物品報廢申請書》,注明辦公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由xx總經理簽字后,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工程監理細則10
一.編制依據:
建設部建監(1996)208號《關于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若干意見》、建監(1996)488號《建筑企業試驗室管理規定》、GB50319-20xx《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嘉建質[20xx]47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的通知》、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經過審批的監理規劃、施工設計圖紙等。
二.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以下簡稱旁站監理),是指監理人員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監理中,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活動。
三.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的范圍
房屋建筑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主要包括:土方回填、地基處理、基坑圍護施工、混凝土灌注樁澆筑,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施工、地下室施工、土釘墻、后澆帶及其防水混凝土澆筑,混凝土澆搗、結構加固、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處理、梁柱節點鋼筋隱蔽過程、現場檢測及其它重要部位施工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監理人員必須實施旁站監理。
四.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的內容(質量控制要點)
詳見附件。
五.旁站監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
1.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一般情況制定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明確旁站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工作要求和旁站監理人員職責等。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由項目監理部送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各一份,并抄送市質量監督站駐工地質量監督工程師一份。
2.施工企業根據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在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施工前24小時,書面通知項目監理部(可采用A27承包單位通用報審表)。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安排監理員按照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實施旁站監理。
3.旁站監理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具體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安排并對監理員實施技術交底,明確重要控制點,由監理員負責具體實施(操作)。
4.旁站監理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在施工現場實行跟班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旁站監理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如實準確地做好旁站監理記錄(旁站監理記錄表式詳見附件)。凡旁站監理員和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部質檢員未在旁站記錄上簽字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監理人員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企業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的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6.旁站監理記錄是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有關簽字權的重要依據。對于需要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凡沒有實施旁站監理或者沒有旁站監理記錄的,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在相應文件上簽字。(注:相應文件是指需要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7.施工階段監理工作過程中,旁站監理記錄應由項目監理部專人負責與相應驗收記錄存放在一起備查。旁站監理記錄和相應驗收記錄監理日記等應做到可追溯和閉合。旁站監理記錄是公司對項目監理部監理工作質量巡回檢查和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8.工程竣工驗收后,旁站監理記錄由項目監理部隨同其他監理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存檔備查。
六.旁站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在現場跟班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核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報告等,并可在現場監督施工企業進行檢驗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復驗;
4.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并按規定移交。
七.旁站監理作為質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須與巡視、平行檢驗等方法綜合運用。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應切實安排好施工旁站監理工作,并具體落實到人,嚴格執行質量責任制度和內部檢查、考核獎罰制度。
八.項目監理部應嚴格執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xx]189號規定,認真做好旁站監理工作,并主動、虛心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旁站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對于旁站監理實施不到位的項目監理部和有關監理人員,經公司查實后要進行通報批評,限期責令整改;由此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并由公司根據其應負的責任作出相應的處理。
工程監理細則11
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監理實施細則
一、監理依據:
1、有關電梯安裝施工圖紙;
2、建筑電梯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二、電梯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目標:
電梯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目標為合格。
三、施工準備階段監理:
1.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電梯安裝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2.建設工程所用電梯,必須是國家頒發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有合格證的產品,國外進口的產品必須還有商檢合格證明。
3.監理應認真核查下列產品的生產合格證:
(1)電梯曳引裝置;
(2)導軌;
(3)轎廂、導靴、門窗;
(4)電氣裝置(電纜及控制柜);
(5)電氣保護裝置(配件及設備)。
4.電梯安裝企業資格審查:
(1)安裝企業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安裝許可證,外省市電梯安裝企業還應有市建委核發的《外地安裝企業臨時安裝許可證》和《外地企業承(分)包工程施工證》。
(2)安裝單位還應有電梯安裝營業執照,在規定的營業范圍內承攬工程。
(3)安裝企業必須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
5.電梯設備開箱檢查:
外型、外觀應與圖紙相符,完好無變形、無損傷,另部件規格型號符合圖紙要求,數量齊全。各傳動、轉動部分活動靈活,功能可靠。電梯制造企業必須提供如下的資料文件:
(1)產品合格證;
(2)機房布置圖;
(3)使用維護說明書(含潤滑油匯總圖表和電梯功能表);
(4)電梯原理圖及符號說明;
(5)電氣接線圖;
(6)部件安裝圖;電梯安裝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7)安裝(調試)說明書;
(8)安全部件: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限速器與漸近式安全鉗的調試證書副本。
6.協調電梯專業與其它專業的配合關系,明確職責分工,及時指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8.審核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的任命書及資料證書和施工人員的崗位證書。
9.審核施工單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開箱記錄和產品合格證。
五、電梯安裝質量控制要點
(一)與土建交接檢驗的質量控制要點
1.按監理規范要求對隱蔽工程和分項施工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及簽單。
2.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做好自檢互檢記錄和資料整改歸檔工作。
3.電梯設備進場后監理人員與施工方、業主方開箱檢查設備和文件。設備主要檢查:電梯主機、橋箱及對重塊、電梯導軌、隨行電纜、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鉗及其它開箱單上所列內容。文件主要檢查送貨單和合同約定是否一致,出廠合格證等質量控制資料是否齊全。
4.監理應參加土建和電梯安裝雙方對井道,機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確認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及電梯安裝布置要求,如有差異,應進行整改,符合電梯布置的要求驗收后應形成書面文件,由三方簽字確認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5.機房內部、井道土建成結構及布置必須符合電梯土建布置圖的要求。
6.主電源開關應能夠切斷電梯正常使用情況下最大電流。
7.開關應能從機房入口處方便地接近,安裝高度宜為1300-1500mm。
8.電梯安裝之前,所有層門預留孔必須設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護圍護,并應有足夠的強度。
9.機房內設有固定的電氣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應小于20xxX。機房內應設置一個或多個電源插座。在機房內靠近入口的適當高度處應設有一個開關或類似裝置控制機房照明電源。
10.機房內應通風,從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陳腐空氣,不得排入機房內。
11.電源零線和接地線應分開。機房內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
12.機房內有良好的防滲、防漏水保護。
11.井道應為電梯專用,井道內不得裝設與電梯無關的設備、電纜等。井道可裝設備采暖設備,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為熱源且采暖設備的控制與調節裝置應裝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內應設置永久性電氣照明,井道內照度應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點和最低點0.5m以內應各裝置一盞燈。再設中間燈,并分別在機房和底坑設置一控開關。
(二)機房設備安裝的質量控制
1.當驅動主機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墻時,埋入端長度應超過墻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長度不應小于75mm(應做隱蔽驗收記錄)。
2.驅動主機、驅動主機底座與承重梁的安裝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
3.驅動主機減速箱(如果有)內油量應在油標限定的范圍內。
4.機房內鋼絲繩與樓板空洞邊間隙應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臺緣。
5.制動器動作應靈活,制動間隙調整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制動時兩側閘瓦應緊密,均勻地貼合在制動輪的工作面上,松闡時應同步離開,其四角處間隙平均值兩側面各不大于0.7mm。檢查方法:1、觀察檢查。6.將闡瓦松開用塞尺測量,每片閘瓦二側各測四點。間隙應均勻,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內。
7.限速器繩輪、選層器、鋼帶輪對鉛垂線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輪、導向輪對鉛垂線的偏差在空載或滿載工況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運轉應平穩,出廠時動作速度整定封記應完好無拆動痕跡。限速器安裝位置正確,底座牢固,當與安全鉗聯動早無顫動現像。
檢查方法:1、觀察檢查。2、吊線、尺量檢查。
9.緊急操作裝置動作必須正常。可拆卸的裝置必須于驅動主機附近易接近處,緊急求援操作說明必須貼于緊急操作時易見處。
10.在電動機或飛輪上應有與轎廂升降方向相對應的標志,曳引輪、飛輪、限速輪外側面應漆成黃色,制動色手動松闡板手漆成紅色,并掛在易接近的墻上。
(三)導軌安裝的施工流程及質量控制
1、導軌安裝施工流程:
確定導軌支架位置——安裝導軌支架——安裝導軌——調校導軌。
2、質量控制:
(1)軌安裝位置必須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
(2)導軌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腳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墻的埋入深度不應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縫應是連續并應雙面焊,焊縫飽滿。
(3)當電梯沖頂時,導軌不應越出導軌。
(4)兩列導軌面間的距離偏差為:轎廂導軌0-+2mm;對重軌0--+3mm。
(5)導軌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裝應固定可告。預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錨栓(如膨螺栓等)固定應在井道壁的砼構件上使用,其連接強度與承受振動的能力應滿足電梯產品設計要求,砼構件的壓縮強度應符合土建布置圖的要求。
(6)每列導軌工作面(包括側面與頂面)與安裝基準線每5m的偏差均不應大于下列數值:轎廂導軌和設有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0.6mm,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1.0mm。
(7)轎廂導導和設有安全錯的對重(平衡重)導軌工作面的接頭處不應有連續縫隙,導軌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05mm。如超過應修平,修平長度應不大于150mm。
(8)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導軌接頭處縫隙不應大于1.0mm,導軌工作面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15mm。如超過應校正。
(9)導軌應用壓板固定在導軌架上,不應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連接。
(10)轎廂導軌與設有安全鉗的對重導軌的下端應支承在地面堅固的導軌上。
(四)轎廂對重安裝的施工流程及質量控制:
1.轎廂對重安裝施工流程:
準備工作——安裝底梁——安裝立柱——安裝上梁——安裝橋箱底盤——安裝導軌——道安裝轎壁、轎頂——安裝轎門裝置及開門機構——安裝轎廂其他裝置——對重框架吊裝就位——對重導軌安裝調整——安裝對重塊并固定。
2.質量控制:
(1)轎廂組裝牢固,轎壁結合處平整,開門側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轎廂潔凈,無損傷,無撞擊傷痕,門縫一致。
(2)曳引繩頭組合應安全可靠,且每個繩子頭鎖緊螺母均應安裝有鎖緊鎖。
(3)轎內操縱按鈕動作靈活,信號顯示清晰,轎廂超載裝置或稱量裝置應動作可靠。
(4)極限開關碰鐵安裝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鉗鉗口與導軌頂面間隙不小于3mm,間隙差值不大于0.5mm。
(6)當轎頂外側邊緣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離大于0.3m時,轎頂應裝設防護欄及警示性標識。
(7)轎廂與對重的最小距離為50mm,限速器,鋼絲繩和選層器鋼帶張緊,在運行中不得與轎廂或對重器碰觸。
(8)對重(平衡重)塊應可靠固定。
(五)層門安裝的施工流程及質量控制。
1、層門安裝施工流程。
安裝地坎——安裝立柱、門頭、門套——安裝門扇 調整廳門——安裝鎖具。
2、質量控制
(1)層門地坎至轎廂地坎之間的水平距離偏差為0---+3mm,且最大距離嚴禁超過35mm。
(2)層門強迫關門裝置必須動作正常。
(3)在關門行程1/3之后,阻止關門的力嚴禁超為150N。
(4)層門鎖鉤必須動作靈活,在電氣安裝裝置動作之前,鎖緊元件的最小嚙合長度為7mm。
(5)層門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應高出裝修面面1-5mm。
(6)層門指示燈盒、召喚盒和消防開關盒應安裝正確,其面板與墻面貼實,橫豎端正。
(7)門窗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乘客電梯不應大于6mm,載貨電梯不應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質量控制
1.各種安全保護開關的固定必須可靠,且不得焊接,動作正確、靈活。
2.限速器動作速度整定封記必須完好,且無拆動痕跡。
3.當安全鉗可調節時,整定記應完好,且無拆動痕跡。
4.限速器張緊裝置與其限位開關相對位置安裝應正確。
5.安全鉗與導軌的`間隙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
6.轎廂在兩端站平層位置時,轎廂、對重的緩沖器撞板與緩沖器頂面間的距離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轎廂、對重的緩沖器撞板中心與緩沖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懸掛裝置,隨行電纜、補償裝置的質量控制
1.繩頭組合必須安全可靠,且每個繩頭組合必須安裝防螺母松動和脫落的裝置。
2.鋼絲繩嚴禁有死彎。
33.當轎廂懸掛在兩根鋼絲繩或鏈條上,且其中一根鋼絲繩或鏈條發生異常相對伸長時,為此裝設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
4.隨行電纜嚴禁有打結和波浪扭曲現像。
5.每根鋼絲繩張力與平均值偏差不應大于5%。
6.隨行電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隨行電纜端部應固定可靠。
(2)隨行電纜在運行中應避免與井道內其他部件干涉。當轎廂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隨行電纜不得與底坑地面接觸。
(3)補償繩、鏈、纜等補償裝置的端部應固定可靠。
(4)對補償繩的張緊輪,驗證補償繩張緊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張緊輪應安裝防護裝置。
(八)電氣裝置的質量控制
1.所有電氣設備及導管、線槽的外露可靠導電部分均必須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線應分別直接接至接地干線接線柱上,不得互相連接后再接地。
3.導體之間和導體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必須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動力電路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0.5MΩ
(2)其他電路(控制、照明、信號等)0.25MΩ
4.主電源開關不應切斷下列供電電路:
(1)轎廂照明和通訊。
(2)機房和滑輪間照明
(3)機房、轎頂和底坑的電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報警裝置。
5.電梯動力電源與電梯照明電源應分開設置。
6.供電電源的色標應正確,A相黃色B、相紅色、N(零線)為談蘭色、PE保護線為黃綠色。
7.機房內有多臺電梯時,應在開關裝置上標有易于識別的標記。
8.控制柜、箱安裝布置應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屬外殼接地可靠。控制柜內有斷相,錯相保護裝置。
9.接地線最小截面積不應小于銅芯線2.5mm.
10.機房和井道內應按產品要求配線。軟線和無護套電纜應在導管、線槽或能確保起到等效防護作用的裝置中使用。保護電纜和橡套軟電纜可明敷于井道或機房內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導管、線槽的敷設應整齊牢固。線槽內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線槽凈面積開60%,導管內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導管內凈面積40%;軟管固定間距不應大于1米,端頭固定間距不應大于0.1m。
檢查方法:1、觀察檢查2、用500V搖表測試導體之間,導體與地之間的絕緣電阻值;3、通電、斷電試驗。
(九)整機安裝質量檢查
1.電梯安裝完畢由電梯安裝單位按要求進行試運轉,并對下列安全裝置或功能進行檢查:
(1)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功能。
當控制柜三相電源中任何一相斷開或任何二相錯接時,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功能應使電梯不發生危險故障。
(2)短路、過載保護裝置
動力電路、控制電路、安全電路必須有與負載匹配的短路保護裝置;動力電阻必須有過載保護裝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轎廂(對重、平衡重)下行標志必須與轎廂(對重、平衡重)的實際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銘牌上的額定速度、動作速度必須與被檢電梯相符。限速器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
(4)安全鉗
安全鉗必須與其型式試驗書相符。
(5)緩沖器
緩沖器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
(6)門鎖裝置
門鎖裝置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
(7)上、下極限開關
上、下極限開關必須是安全觸點,在端點位置進行動作試驗時必須動作正常,在轎廂或對重(如果有)接觸緩沖器之前必須動作,且緩沖器完全壓縮時,保持動作狀態。
(8)轎頂、機房(如果有)、滑輪間(如果有)底坑停止裝置位于轎頂、機房(如果有)、滑輪間底坑的停止裝置的動作必須正常。
2.以下安全開關,必須動作可靠:
(1)限速器繩張緊開關;
(2)有補償張緊輪時,補償繩張緊開關;
(3)轎廂安全窗(如果有)開關;
(4)對可拆卸式緊急操作裝置所需要的安全開關。
(5)懸掛鋼絲繩(鏈條)為兩根時,防松動安全開關。
3.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限速器與安全鉗電氣開關在聯動試驗中必須動作可靠,且應使驅動主機立即制動;
(2)對瞬時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額定載重量;對漸進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125%額定載重量。當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鉗電氣開關,轎廂以檢修速度下行,人為使限速器機械動作時,安全鉗應可靠動作,轎廂必須可靠制動,且轎底傾斜度不應大于5%。
4.層門與轎門的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每層層門必須能夠用三角鑰匙正常開啟
(2)當一個層門或轎門(在多扇門中任何一扇門)非正常打開時,電梯嚴禁啟動或繼續運行。
(3)曳引式電梯的曳引能力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4)轎廂在行程上部范圍及行程下部范圍載有125%額定載重量下行,分部停層3次以上,轎廂必須可靠地制停(空載上行工況應平層)。轎廂載有125%額定載重量以正常運行速度下行時,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電梯必須可靠制動。
5.當對重完全壓在緩沖器上,且驅動主機按轎廂上行方向連續運轉時,空載轎廂嚴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電梯的平衡系數應為0.4-0.5。
7.電梯安裝后進行運行試驗;轎廂分別在空載、額定載荷工況下,按產品設計規定的每小時啟動次數和負載持續率各運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電梯運行平穩、制動可靠、連續運行無故障。
8.噪聲測試
(1)機房內噪聲應不大于80dB。
(2)轎廂運行時噪聲不大于55dB
(3)轎門與層門開并過程噪聲不大于65dB
9.平層準確度的檢驗應符合
(1)額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雙速電梯,應在±15mm的范圍內;
(2)額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雙速電梯,應在±30mm的范圍內。
10.行速度
當電源為額定頻率和額定電壓,轎廂載有50%額定載荷時,向下運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減速段)時的速度,不應大于額定速度的105%,且不應小于額定速度的92%
11.觀感檢查
(1)轎門帶動層門開、關運行,門窗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窗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應無刮碰現像。
(2)門扇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之間各自的間隙在整個長度上應基本一致;
(3)對機房(如果有)、導軌支架、底坑、轎頂、轎內、轎門、層門及門的地坎等部位應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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