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的批復必備(14篇)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1
xxx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xxx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國泰產險〔20xx〕9號)收悉。經審核,xxx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20xx年3月14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2
信用保險公司:
你公司關于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信保發〔〕298號)及其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x年xx月xx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3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財保〔〕195號)及其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和《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xx
x年9月26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4
華泰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對擬任監事進行任職資格審查的申請》(華保字〔20xx〕81號)收悉。經審核,胡永慶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監事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20xx年7月13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5
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核準潘躍飛董事長任職資格的請示》(中煤財保〔20xx〕72號)收悉。經審核,xxxxxx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6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報送任職資格核準材料的'請示》(財呈〔〕96號)收悉。經審查,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監事的任職資格。
XXX
x年8月18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7
信用保險公司:
你公司關于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信保發〔〕298號)及其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
XXX
x年9月5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8
紫金保險銷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張美平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紫銷發〔20xx〕101號)收悉。經審查,張美平符合《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關于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深圳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深圳保監局
20xx年10月25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9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提請審核慈溪新城大道北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擬任人選的申請報告》(光證字〔20xx〕555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88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核準王紅藝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你公司可辦理王紅藝的任職手續,并將任職文件報我局備案。
寧波證監局
20xx年x月x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10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龐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資產〔〕67號)收悉。經審核,龐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和《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x年x月4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11
X鎮人民政府:
你鎮報來20xx年共251戶、514人要求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報告悉。經研究,同意你鎮248戶、507人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潛口村的等3戶有違背《安徽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試行)》的'現象,不予審批;金和忠戶的汪曉青除去,、兩戶保齊,澄塘村XX戶提高享受標準,按一類標準享受。請書面通知村委會按規定張榜公示(長期),無異議后,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從20xx年1月起憑證領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特此通知
X市徽州區民政局
2X年12月25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12
xx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提請審核xx城大道北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擬任人選的申請報告》(光證字〔20xx〕555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88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核準王xx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你公司可辦理王xx任職手續,并將任職文件報我局備案。
寧波證監局
xx年x月x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13
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xx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xx保險發〔xxx〕120號)及其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xx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和《保險機構內部審計工作規范》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審計責任人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20xx年xx月xx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14
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
你行《關于核準xxx任職資格的請示》(交銀皖〔xxx〕20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核準xxx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該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后,任職文件請及時抄送我分局。
xxx年1月18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相關文章:
任職資格的批復03-11
任職資格批復03-13
任職資格批復范文03-15
[精品]任職資格批復03-15
[薦]任職資格的批復03-11
(必備)任職資格批復04-22
任職資格批準批復03-13
【優選】任職資格的批復03-14
關于任職資格的批復03-10
任職資格的批復【精選15篇】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