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職責【經典15篇】
董事會職責1
1、負責總經理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各類文件報表的統計、歸類、入檔和各類會議的組織安排,建立相關會議紀要文檔,跟進與督促會議決議的`落實;
2、負責總經理的行程、差旅等,安排商務宴請、商務會議并做好洽談各項工作,并負責對外的客戶聯系、溝通及反饋;
3、協助總經理與公司內部各部門,以及公司外部重要客戶和合作伙伴建立并維系良好關系;
4、負責公司總經理日常決定、決議的督辦、落實及反饋工作;
董事會職責2
一、負責傳達董事會的決定和指示,搞好各部室、各子公司間的協調,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審核由董事會聘用人員的'任免、聘用、提拔、調動方案,掌握相關資料,并上報董事會;
三、根據公司經營發展要求,協助董事會進行發展方向的研究,參與制定公司發展目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檢查了解實施情況;
四、負責擬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權屬決策層制定的相關制度,并上報董事會;
五、負責對公司各項重要規章制度的審核,推動公司制度創新;
六、負責協助公司董事會掌握企業狀況,定期向董事會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議;
七、負責對董事會提出的問題進行調查、協調和處理;
八、負責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工作事務;
九、負責董事會主持或籌辦會議的籌備工作,確定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和會議議程,并發出通知;
十、負責做好董事會辦公會等會議的記錄,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并下發;
十一、負責綜合性文件的傳遞、傳達、催辦與檢查;
十二、協助董事會接待外來賓客,負責同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絡工作;
十三、收集整理公司和董事會的各項重要工作、活動信息,編寫公司工作年鑒和簡報;
十四、負責監督公司印章、董事會名章和公司證照等的使用情況;
十五、負責承辦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董事會職責3
對董秘工作性質的認知高度一致
接受調查的董秘認為,上市公司區別于非上市公司的主要工作基本上由董秘完成,董秘是公司治理結構中非常關鍵的一個環節。同時,董秘也應成為提升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推動者。董秘對于自身職責的認識比較一致,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工作;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協助董事會行使職權時切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關規章制度;協調上市公司與股東之間關系;聯絡相關監管機構;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和決策建議。
董秘工作的主要對象是中小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大股東、董事會、管理層、中介機構、機關機構等公司相關利益人,其從中起到橋梁和紐帶作用;主要工作方式是溝通和協調,一是要重視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對他們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二是重視境內外券商業、基金經理等機構投資者的來訪,使其充分了解公司;三是規范資本運作,開好股東會、董事會,規范信息披露;四是借助新聞媒體提升公司形象,董秘在其中需要兼顧各方的利益和接受法律法規的約束,其工作的主導事項是以誠信、開放的態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對待所有股東,投資者關系工作的成效已成為衡量董秘工作的重要方面。
在具體的工作方式上,接聽電話和接待來訪者是董秘與投資者溝通的最重要的方法
董秘在協調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關系時的表現是最受投資者關注的,董秘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接聽投資者咨詢電話;接待來訪投資者、機構研究員;定期(不定期)組織召開投資者見面會;保持與媒體的良好關系,采用路演等手段加強與公眾溝通;回訪投資者;建立與維護公司網站的投資者論壇以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就某些議案與投資者進行事前溝通等。在這些與投資者溝通的方法中,董秘最經常使用的是接聽投資者電話和接待來訪的投資者、調研員,在被調查董秘中分別占比85%和99%。
日均接聽投資者電話5次以下(含5次)的董秘占70%,23%的董秘日均接聽電話6-10次,另有7%的`董秘日均接聽投資者電話達10次以上。
在接待投資者來訪方面,九成董秘月均接待來訪者10次以下,只有1位被調查董秘月均接待來訪者不足1次。
信息披露中董秘的經驗判斷很重要
在被調查的董秘所在上市公司中,已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且運轉正常的占80%;已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但執行中得不到其他部門配合的占13%;仍在建設中的占7%。
在披露信息過程中,最考驗董秘能力的當屬“對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決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信息”如何判斷,在我們的調查中,81%的董秘認為個人的經驗判斷很重要,41%的董秘認為事前向監管機構進行咨詢也很重要,21%的董秘表示還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則來進行判斷,11%的董秘表示也要遵照董事長或總經理的意見,另有1位董秘提出參考同事特別是證券事務代表的意見也同樣重要。總體而言,“對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決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信息”的判斷最終還是要靠董秘自己來完成,個人經驗還是第一位的。
更為關鍵的是,作為一個職業群體,根據有關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必須經證券交易所的專業培訓和資格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后,由公司董事會聘任,并報交易所備案并公告。這樣的“董秘”數量,全國不過幾千人,而且隨著上市、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的數量不斷增加,董秘資源的稀缺性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
董事會職責4
根據《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也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經董事會研究,現將董事會職責及議事規則明確如下:
一、董事會職責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批準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并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并決定其獎懲。
董事長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職權:
1、召集主持股東會、董事會會議;
2、簽署或授權簽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簽署由董事會聘任人員的聘任書;
3、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聽取總經理關于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的匯報;
4、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重大事件時,可對一切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種裁決和處置必須符合國家和公司利益;
5.決定和指導處理公司對外事務和公司計劃財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及公司重大業務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權。
二、議事規則
董事會成員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應于會議召開十日前,將會議時間、會議事項、議程書面通知全體董事。經董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總經理建議,應召開臨時董事會。董事長可視需要邀請公司分管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董事會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董事會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須經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作出。其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公司分立、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會決議反對票與贊成票相等時,由董事長裁決;董事會討論有關董事事項時,該董事應回避。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闡明授權范圍。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職權。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不同意見要作在會議記錄上。
董事會職責5
第一條主持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議,并負責上述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
第二條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經營計劃以及日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三條提名公司總裁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和解職,并報董事會批準和備案。
第四條決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井報董事會批準和備案。
第五條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的財務狀況。
第六條簽署批準調入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
第七條簽署對外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第八條處理其他由董事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董事會職責6
1、負責董事會辦公室的全面工作,根據公司總體要求,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措施,組織實施和運作
2、負責指導本部門成員按法定程序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做好會議記錄工作;
3、負責傳達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決定和指示,督促檢查其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起草董事會工作報告及相關文件,辦理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各項法律文書;
5、負責依法準備和遞交有關部門所要求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及文件;
6、負責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聯絡與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門成員建立健全董事、監事管理及高級管理人員閱歷檔案;
7、負責督促本部門成員建立董事會、股東大會會議和會議記錄管理檔案,督促本部門成員妥善保管并建立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控股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票的.資料等相關檔案;
8、負責辦理董事會、股東大會閉會期間的日常事務,負責協助董事長掌握企業狀況,向董事長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議;
9、積極協助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公司章程及其他規定;積極協助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獨立董事和其他董事開展各項工作;
10、負責對董事會提出的問題進行調查、協調,并根據董事會或董事長提出的處理意見具體辦理;
11、負責公司投融資上市工作;
12、積極與公司人力資源部配合,做好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工作;
13、負責加強與公司相關部門的聯系及工作協調,督查審計相關部門的工作;負責股東的聯絡工作。
14、負責完成董事會、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董事會職責7
xxxxx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職責及議事規則
根據《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也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經董事會研究,現將董事會職責及議事規則明確如下:
一、董事會職責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三)選舉董事會董事長和副董事長;
(四)決定公司經營計劃、投資方案,決定公司的內部管理機構設置;
(五)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的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減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擬定公司分立、合并、終止和清算方案;
(八)聘任和解聘公司總經理,以及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報酬和支付方式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聘請公司的各種顧問;
(十一)決定公司資產的抵押、出租和轉讓以及公司重大合作、借款、投資;
(十二)擬定公司章程的修訂方案;
(十三)公司股東大會授予的其它職權。董事長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股東大會;
(二)領導董事會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三)簽署公司的股票、債券、重要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并以董事會名義簽發決議,會議記錄及其它重要文件。
(四)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管理其權限以內的事務,重要問題應向下次董事會會議報告;
(五)董事會決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議事規則
董事會成員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應于會議召開十日前,將會議時間、會議事項、議程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經董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總經理建議,應召開臨時董事會。
董事長可視需要邀請公司分管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董事會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董事會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須經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作出。其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公司分立、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會決議反對票與贊成票相等時,由董事長裁決; 董事會討論有關董事事項時,該董事應回避。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闡明授權范圍。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職權。
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不同意見要作在會議記錄上。
xxxxx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8月26日
董事會職責8
(一)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二)負責處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督促公司制定并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辦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
(三)協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資料;
(四)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準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
(五)參加董事會會議,制作會議記錄并簽字;
(六)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七)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八)協助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則、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協議中關于其法律責任的內容;
(九)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醒與會董事,并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做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秘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于會議記錄,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十)證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董事會秘書相關職責
一是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準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二是負責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如股東名冊等資料的管理。
三是負責辦理信息披露事務。如督促公司制定并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機構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董事會職責9
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情況;
2、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訂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2、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職責10
社員(代表)大會制度
一、社員(代表)大會由全體成員(代表)組成,是本
社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監事會成員:
3、決定社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4、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業務經營計劃;
5、審議批準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7、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業務報告;
8、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9、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10、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和任期:
11、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2、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二、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社員(代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社員(代表)大會選舉或者作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對表決權數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社員(代表)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
出資額或者與本社交易量(額)較大的'社員按照章程規定,可以享有附加表決權。本社的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不得超過本社社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決權的社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社員。
四、社員(代表)大會的召集由章程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員(代表)大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
六、本社社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可以按照章程規定設立社員代表大會。
社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可以行使成員大會的部分權利。
奎勒河村委會
董事會工作制度
一、董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董事會由6名理事組成,設董事長1名,副懂事長1名,成員4名。
董事會成員由社員(代表)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
三、董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社員(代表)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展規劃、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3、制定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社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社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9、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董事會表決制度
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董事會所議事項要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應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執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可以邀請3至5名社員代表列席,列席者無表決權。
五、董事會接到監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后,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六、本社董事長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職責:
1、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按章程主持社員(代表)大會;
2、簽署本社社員出資證明:
3、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4、組織實施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5、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6、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奎勒河村委會
監事會工作制度
一、監事會(執行監事)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代表全體社員監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務執行情況。
二、監事會由5人組成(或設1名執行監事),設監事長1人。
監事會成員(執行監事)由社員(代表)大會在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每屆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三、監事會職責。
1、監督理事會對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3、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向社員(代表)大會提出監察報告;
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8、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子予的其他職責
四、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監事召集。
五、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監事會所議事項要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也要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奎勒河村委會
監事會議事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員(代表)大會決策、理事會執行、監事會監督、成員團結合作”的民主管理機制運行。
二、成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召集和主持召開,其選舉、決議、表決必須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根據其內容,按照充分發揚民主的原則,采取舉手通過、舉手表決、票選票決方式民主進行。
三、理事會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民主集中制;
理事會由理事長主持在其職權范圍內研究決定事務,制訂提請成員(代表)審議事項的方案;決定事務需表決的一律采取票決方式進行。
四、監事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聽取董事會議事情況并可了解、咨詢及發表獨立意見;
監督董事會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董事會議事規則》審議有關事項并按法定程序作出決議;對于董事會審議事項的程序和決議持有異議時,可于事后由監事會形成書面意見送達董事會。
五、根據全社社員居住分布狀況和生產狀況,實行每個理事、監事、社員代表分工聯系社員制度,進行社情員意上傳下達,開展生產經營指導服務,確保信息暢通,運作有序。
奎勒河村委會
董事會職責11
董事會秘書職責如下:
一、負責處理董事會議和董事會的日常事務。
二、根據董事會議的決定起草董事會文件。
三、負責董事會議的會務工作。
四、負責董事會與學院及校院內有關部門之間、董事會與董事單位及各董事之間、學院與董事單位及各董事之間的聯絡和有關通訊工作。
五、根據董事會、董事及董事單位的提議和建議整理董事會議議案,提交董事會領導及有關會議審議。
六、負責來校董事和董事單位代表的'接待工作。
七、負責向有關單位或人士解釋董事會章程,介紹董事會工作情況。
八、負責董事會工作的宣傳、報道及新聞發布工作。
九、編印董事會會刊并寄送各董事和董事單位,及時向董事介紹學校進展和董事會工作情況。
十、編撰董事會年鑒,負責董事會文件的整理歸檔和匯編。
董事會職責12
董事會秘書崗位職責
1、負責準備和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2、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記錄、會議文件準備和保管。
3、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保證公司信息披露及時、準確、合法、真實和完整。
4、保證有權得到公司有關記錄和文件的人及時得到有關文件和記錄。
5、負責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所在證交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6、負責完成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按照董事會決議和董事會秘書的工作部署,做出具體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實,檢查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2、協助董事會秘書做好股東大會、董事會會務工作,負責會務接待。
3、負責戰略規劃發展及重點項目的信息收集、情況跟蹤,以及有關協調服務工作。
4、協同公司有關單位和職能部門的業務往來,做好服務。
5、負責辦公室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
6、負責辦公室的人員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安排,組織領導本辦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7、負責辦公室員工的業務培訓和崗位責任的檢查和考核。
8、負責抓好董事會辦公室黨支部建設,同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董事會辦公室秘書主管崗位職責
1、協助辦公室主任負責股東會、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材料、臨時補充材料的準備并按照要求送達各位股東代表、董事、監事和會議決議的會簽工作。
2、參與起草股東會、董事會相關文字材料和股東會、董事會會議材料。
3、董事會會務接待及日常接待,參與公司股權變更、重大投資與資產運作項目和企業改制等相關事宜方案的前期研究和協調。
4、匯集、整理公司相關信息上報各股東單位代表。
5、協助董事會秘書開展上市工作。
6、董事會經費的會計工作。
7、負責公司十塊土地的.回購、租賃、轉讓工作。
8、負責鋼管控股公司年檢、納稅登記等工作。
董事會辦公室綜合管理職責
1、控股公司董事會文件的收發、傳閱、催辦、歸檔、保管工作。
2、負責工資、獎金、培訓、勞保、安環、考勤等有關方面的工作。
3、負責固定資產、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用具的管理工作。
4、按照財務制度,做好董事會費用的報銷工作。
5、按照財務制度,做好鋼管控股公司的財會工作及其它工作。
6、協助做好董事會會議通知、材料的送達,會務接待、接待費用結算等工作。
7、做好黨支部及工會相關工作。
8、領導交辦的工作。
董事會辦公室公文處理崗位職責
1、負責董事會文件的收發、傳閱、催辦、歸檔、保管工作。
2、負責董事會印章的使用和保管。
3、負責公司各部門上報董事會文件、資料的登記、傳遞、歸檔保管工作。
4、負責對董事會領導批示及重要公文的查辦、催辦檢查工作。
5、負責董事會領導的報刊、信件的收發處理工作。
6、負責董事會會議通知的下發,協助主任做好有關會務工作。
7、上市、戰略發展、資本運作、發展項目等重點內容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8、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董事會職責13
1、準備和遞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2、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3、負責處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督促公司制定并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辦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
4、協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資料。
5、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準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
6、參加董事會會議,制作會議記錄并簽字。
7、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8、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9、協助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則、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協議中關于其法律責任的.內容。
10、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醒與會董事,并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做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秘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于會議記錄,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11、證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董事會職責14
1、決定召開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審定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方針,批準公司的機構設置;
4、審議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5、制定公司培養股本、擴大股份認購范圍,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制定公司債務政策及改造公司債券方案;
7、決定公司重要財產的抵押、出租、發包和轉讓;
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終止的.方案;
9、任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審批公司的行政、財務、人事、勞資、福利等各項重要管理制度和規定。
12、聘請公司的名譽董事及顧問。
13、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
董事會職責15
董事會議事制度
第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在時由董事長授權,指定董事長助理或一名董事主持;
第二條 董事會會議分為季度會議、臨時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和會議。
第三條 季度會議每季召開一次,一般應在公司經營班子季度最后一個月辦公會之后五日內進行。會議內容是:
一、聽取、審議、分析、評估經營班子對公司本季度經營計劃完成情況的匯報;
二、聽取、審議、分析、評估經營班子對公司本季度管理工作計劃目標進展情況的匯報
三、聽取高管人員的季度工作匯報并評議其工作;
四、其他需由董事會研討決策的事項的研討和決策;
五、監事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四條 臨時會議:依據工作需要由董事長臨時召集并主持。會議內容是:
一、審議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二條確定的,需要董事會決策的人事管理事項;
二、審議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三條確定的,需要董事會決策的發展戰略決策和經營決策事項;
三、審議本制度第四章,第十四條確定的,需要董事會決策的非常事項。
四、監事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五條 專門委員會會議:依據需要經董事長同意,由專門委員會負責人隨時召集。會議內容是:
一、提名和薪酬委員會,審議本制度第四章確定的',需要向董事會提交的人事管理事項決策草案或建議;
二、戰略決策委員會,審議本制度第四章確定的,需要向董事會提交的發展戰略決策和經營決策草案或建議;
三、投資預算委員會,審議本制度第四章確定的,需要向董事會提交的投資和預算方面的決策草案或建議;
四、審計監察委員會,由董事長直接安排會議。
第六條 董事會會議:定為每年的元月中旬左右召開。會議內容是:
一、審議并通過經營班子提交的公司上年財務決算報告;
二、審議并通過經營班子提交的公司本年財務預算報告;
三、審議并通過經營班子提交的《公司上年經營管理工作總結》;
四、審議并通過經營班子提交的《公司本年經營管理計劃》;
五、審議提名和薪酬委員會提交的《關于對高管人員考核和進行獎懲兌現的意見》;
六、研討其他董事會權限范圍的重大事項。
七、監事會成員和必要人員列席會議。
第七條 會議準備:為了提高董事會議的效率和質量,董事會有關人員對季度會議、臨時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會議要認真進行會議準備:
一、提前發布會議通知:會議召開具體時間,地點,出席和列席人員,會議議程和內容,要求與會人員準備事項等。
二、提前做好提交會議決策的事項準備:就需要提交董事會決策的事項,各專門委員會、公司經營班子應提前召開專門委員會會議,提出明確書面意見;將需要討論的事項文件,提前置備,必要時每位董事一份;
三、秘書列席,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編發會議紀要等。
第八條 董事會對決策事項充分發揚民主,在董事長主持下,全體董事對決策事項集思廣益、協商研討、達成共識、進行決策。
第九條 當各位董事就決策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時,經董事長同意,可采用舉手表決或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表決意見為 “同意”、“不同意”和“棄權”三種。表決事項需半數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過。
第十條 董事長對表決事項有最終決策權。
第十一條 列席人員可參加會議討論,發表意見,但沒有表決權。第十二條 經營班子對應提交董事會決策的事項,未提交董事會,擅自越權行事的,一經發現按違規處理,由提名和薪酬委員會、監事會分別進行調查,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提報董事會決策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是規范現階段董事會組織和議事制度的依據,隨著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的工作進展,本制度將適時作動態調整。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董事長批準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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