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車輛維修合同三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維修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車輛維修合同 篇1
甲方:深圳市經典好年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特達成以下車輛維修保養服務協議:
一、甲方將其送貨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及年審交由乙方負責,乙方須及時、恰當地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不得更換沒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裝置及設備。
三、所有服務項目、更換設備/零部件及其價格均需征得甲方車輛管理負責人及司機的同意,并當面拆卸,以書面的形式共同簽名確認;服務完成后,須經甲方負責人、司機驗收合格并簽名確認后方可結算費用。
四、提供服務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規專用發票方可結算。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結算一次,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上的經驗收合格后立即結算。
五、車輛年審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憑相關單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提供的發票及單據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七、甲方有權隨時對比乙方同行的相關收費標準,若發現乙方的收費價格超出通常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換的零部件及設備均需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發票上注明免費維護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業賄賂約定:
乙方不得以各種方式拉攏賄賂本公司相關人員,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不予結算過往已發生的服務費用,并每次對乙方處以一千元罰款,甲方同時保留其他追索權利。
十、本協議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簽訂本協議后,雙方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后,若雙方均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轉入正式合作期;試用期結束后,若一方有異議,可另行協商或隨即終止協議,試用期終止協議后,雙方隨即結算相關費用;
十一、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后屆時可補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日 期:日 期: 附件:
維修保養清單第一聯(甲方保存)
廠方(簽名): 司機(簽名):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名): 行政部(簽名):
維修保養清單 第二聯(乙方保存)
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名): 行政部(簽名):
車輛維修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以下簡稱甲方)考慮到
(以下簡稱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點維修單位所有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愿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 年 月日訂立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二、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由甲方填制車輛送廠維修通知單,需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甲方通知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司機姓名。乙方按照車輛送廠修理通知單上指定的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維修,若通知單上托修項目與車輛實際故障問題不相符,由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經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需要延后交車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報維修項目由乙方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于維修車輛的原材料使用問題,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釋說明,原則上必須使用原廠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技術標準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維修質量,乙方驗收車輛合格后,司機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車輛方可出廠,
六、乙方對甲方車輛在進廠前,要對車輛外觀及隨車附件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車輛的碰損,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對其車輛維修部位在北京市維修行業規定的質保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予以免費維修,但若是因為司機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部位損壞,乙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區24小時免費救援服務,提示服務,檢查檢測服務和及時搶修服務。
九、乙方在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時,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維修項目工時費用和材料明細表作為核算依據,雙方核對無誤后定期結算,結清支付乙方。
十、車輛維修保養地點:
十一、關于車輛和牌證的管理:乙方應對甲方送修的車輛和車牌證加強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響和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上交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十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年 月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3
甲方(托修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方): 晉城市大金華汽車修理廠
為了規范雙方行為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暫定乙方為甲方所屬車輛維修事項的指定企業(廠)。
2 甲方所管理的駕駛員在乙方所填制的結算單及其他任意憑據中的簽字均不代表甲方對乙方任何行為(包括維修項目、價格、用料質量等)及憑據(單)記錄內容的確認。
3 甲方應當根據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屬車輛在乙方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
4 甲方對乙方所實施的維修項目、更換部件及乙方維修車輛所使用材料均應當拍照存檔,且該照片為乙方向甲方申請費用結算時甲方核定乙方維修項目的有效依據。
5 乙方由于對車輛故障診斷錯誤或選用配件質量問題或質量瑕疵導致甲方車輛經維修出廠后,甲方駕駛員所描述故障沒有徹底消除的,甲方不負擔乙方本次維修甲方車輛的任何費用(含材料費)。
6甲方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7 車輛維修出廠后,經鑒定機構認定,確屬乙方維修項目的質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修理廠維修要求,或未達到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偽劣的零配件、燃潤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車輛損害、人身損害及相關損失的,乙方應全部賠償。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本廠維修要求實施汽車維修作業,保證維修質量。
2 對甲方送修車輛進行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和竣工檢驗。
3 乙方在竣工交付車輛前,對該車輛負有保管責任。除維修檢驗試車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該車輛。
4 乙方維修車輛使用的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使用修復配件或舊配件的,經甲方書面同意,該配件應達到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
5 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第三方造成甲方車輛損害或他人損失及經第三方維修后的維修質量原因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汽車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汽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7 乙方愿為甲方提供維修讓利和優惠服務。
三、維修類別與項目
1、乙方應當對送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預定維修項目并估算費用。
2、乙方預定的維修項目、內容,預計的維修費用,應當經甲方以書面形式或簽章認可。
3、維修過程中確需追加作業項目和費用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形式或簽章認可。
4、實際維修項目和費用以經雙方簽章的“晉圣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為準。
四、維修配件與材料
1、乙方針對甲方車輛所需更換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應當提供兩種以上不同品牌(產地)同型號備件(材料)供甲方選用。
乙方承諾其提供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示配件性質并明碼標價。
2 、乙方應當提供維修所用材料的清單,明確材料名稱、標識、規格、型號、產地、類別、數量、提供方式、單價、金額等。
3、更換下配件處理方式:經甲方拍照存檔后委托乙方處理。
五、維修竣工檢驗及檢驗質量標準
乙方維修的車輛完工經乙方檢驗合格具備出廠條件后,乙方應當通知甲方車輛出廠。
經由乙方維修的項目在合理的質量保證期限內負有質量保證義務。
乙方應當為甲方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六、維修費用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雙方約定工時單價:40元/工時
工時時長以行業標準規定的維修項目工時定額或各維修項目假定連續作業所需時間的累加。
2、維修費用計算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維修費用=工時費(工時單價 × 工時定額)+配件與材料費+稅金。
3、實際結算費用應以經雙方確認后的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4、結算方式
乙方應當在每年6月和12月分兩次將該期間間隔甲方所屬車輛在乙方維修的相關有效票據和經雙方確認后的維修結算清單提供給甲方,經甲方匯總核對后,以轉賬方式支付于乙方。
雙方確認后的“晉圣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是乙方結賬的.憑據。
晉圣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樣表做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
七、汽車交付與費用確認
汽車維修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提取車輛。車輛出廠7日內,雙方應當確認維修項目和費用。逾期甲方則以乙方各該次實際發生的維修項目,依照乙方各項目預計費用合計金額的70%做掛帳處理,乙方對該掛帳行為及掛帳金額
不再爭議。
八、維修質量保證期
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并交付給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萬公里計算(電子元件不受此限,但應當保證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證期以行駛里程或日期指標先達到者為準。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保證期從返修后交付給甲方的當日重新算起。
由于甲方所屬駕駛員操作不當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維修甲方車輛的維修項目及更換部(配)件損毀,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如低于有關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則以有關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為準。
九、合同變更及解除
1、在車輛維修過程中,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內容經雙方同意,變更事項雙方約定按照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2、變更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變更后內容為準。但變更續訂(立)合同的有效期間超過一年的約定無效。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約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在質量保證期內,甲方送修的汽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的,甲方有權本解除合同。
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其中,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六個月為合作試運行期間。
合作試運行期間任意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一個月,經由雙方協商后可以以書面形式續訂(立)合同有效期間,但該有效期間不超過一年。
7、經由雙方確認的維修費用依照民法通則相關規定處理。
十、爭議及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晉城市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以訴訟方式解決本合同爭議。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經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部門(人)簽章后的“晉圣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為乙方同甲方結算的有效依據。
3、就甲方所屬車輛,乙方已經發生的維修事項適用本合同的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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