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后,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對應于一級市場,大部分公開發行股票由投資銀行集團承銷而進入市場,銀行按照一定的折扣價從發行方購買到自己的賬戶,然后以約定的價格出售,公開發行的準備費用較高,私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部分規避此類費用。
這個現象在九十年代末的美國發起,當時美國正經歷科網股泡沫。創辦人會以獨立資本成立公司,并在牛市期間透過首次公開募股集資(IPO)。由于投資者認為這些公司有機會成為微軟第二,股價在它們上市的初期通常都會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