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對象為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錄取并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同等困難條件的,優先資助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等。
建檔立卡的貧困大學新生,還可申請“泛海助學行動”,享受每人5000元資助金。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與住宿費,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還款期限原則上為“學制+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向高校學生資助部門咨詢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入學后,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解決在校期間的生活費,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學生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請,高校每學年評定一次。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各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高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公辦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可獲減免學費。具體辦法由高校制訂。各高校還將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
省教育廳特別提醒大學新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電話、短信、微信中的詐騙信息蒙蔽。騙子往往會在新生招錄季前后,冒充教育部門、學校、基金會等工作人員,以發放獎學金、助學金、教育退費等為名,引誘學生和家長上當受騙。如遇到經濟困難需要幫助,應及時聯系錄取院校的學生資助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