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考試期間禁止考生將手機等無線通訊工具帶入考點。考場將使用金屬探測儀對考生進行安全檢查,防止將危險物品及通訊工具帶入考場。
考研的時候不可以拿手機。如果監考老師同意,則可以放在監考老師那;不過,在每個考場外面,有個物品存放處,可以將手機等物品放在存放處。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擴展資料: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