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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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作者:白居易
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注解】:
1、離離:歷歷,分明的樣子。
2、遠芳:伸展到遠處的草。
3、萋萋:茂盛的樣子。
【韻譯】:
古原上的野草亂生亂長,每年春來茂盛秋來枯黃。
任憑野火焚燒不盡不滅,春風一吹依舊蓬勃生長。
遠處芳草掩沒古老驛道,延至荒城一片翠綠清朗。
春綠草長又送游子遠去,萋萋亂草可比滿腹離傷。
【評析】:
這是詠物詩,也可作為寓言詩看。有人認為是譏刺小人的。從全詩看,原上草雖有所指,但喻意并無確定。“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卻作為一種“韌勁”而有口皆碑,成為傳之千古的絕唱。
人物生平
出生亂世
唐代宗大歷七年(772年)正月二十日,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鄭的一個“世敦儒業”的中小官僚家庭。白居易出生之后不久,河南便發生動亂,藩鎮李正己割據河南十余州,戰火燒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二歲時,任鞏縣令的祖父白锽卒于長安,緊接他的祖母又病故。建中元年(780年),白居易的父親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戶參軍授徐州彭城縣縣令,一年后因白季庚與徐州刺史李洧堅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別駕。建中三年(782年),為躲避徐州戰亂,他把家人送往宿州符離安居。建中四年(783年),因中原發生二帝四王之亂,白居易家又逃到越中。貞元二年(786年),白居易在江南得知有進士科,便刻苦讀書。他讀書十分刻苦,讀得口都生出了瘡,手都磨出了繭,年紀輕輕的,頭發全都白了。
貞元七年(791年),他回到符離。后白季庚升任襄州別駕,他隨父至襄陽。貞元十年(794年),父親死于襄陽,白居易回符離,為父守喪。貞元十四年(798年),其兄白幼文出任饒州浮梁縣主簿,他隨兄至浮梁,而其家遷往洛陽。貞元十六年(800年),自浮梁至洛陽省母。貞元十八年(802年)入長安,同年冬參加吏部舉行的書判拔萃科,翌年與元稹等一起登第,授秘書省校書郎。貞元二十年(804年),他將全家搬到關中,定居下邽縣義津鄉金氏村。
仕官生活
806年,白居易罷校書郎。同年四月試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及第,授盩厔縣(今西安周至縣)尉。807年,任進士考官、集賢校理,授翰林學士。808年任左拾遺,迎娶楊虞卿從妹為妻。810年改任京兆府戶部參軍,811年母親陳氏去世,離職丁憂,歸下邽。814年回長安,授太子左贊善大夫。
任左拾遺時,白居易認為自己受到喜好文學的皇帝賞識提拔,故希望以盡言官之職責報答知遇之恩,因此頻繁上書言事,并寫大量的反映社會現實的詩歌,希望以此補察時政,乃至于當面指出皇帝的錯誤。白居易上書言事多獲接納,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憲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絳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無禮于朕,朕實難奈。”李絳認為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勸諫憲宗廣開言路。
貶謫江州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張嚴緝兇手,被認為是越職言事。其后白居易又被誹謗:母親看花而墜井去世,白居易卻著有“賞花”及“新井”詩,有害名教。遂以此為理由貶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馬。818年,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簡至江州與白居易相聚。當白居易被任命為忠州刺史時,白行簡也一同與兄長溯江而上。途中與元稹相遇于黃牛峽,三人相游之處被稱為三游洞。在忠州任職的時間,白居易在忠州城東的山坡上種花,并命名此地為“東坡”。同年冬,被任命為忠州(今重慶市忠縣)刺史,819年到任。820年夏,被召回長安,任尚書司門員外郎。
白居易的母親雖因看花墜井去世,然而白居易早有許多詠花之作,而依宋代的紀錄,新井詩作于元和元年左右(新井詩今已失傳),可見此事不能構成罪名。他被貶謫的主因,很可能與他寫諷諭作品而得罪當權者有關。貶謫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轉折點:在此之前他以“兼濟”為志,希望能做對國家人民有益的貢獻;至此之后他的行事漸漸轉向“獨善其身”,雖仍有關懷人民的心,表現出的行動卻已無過去的火花了。然而白居易在江州雖不得志,大體上仍能恬然自處,曾在廬山香爐峰北建草堂,并與當地的僧人交游。
任職蘇杭
清代三十六詩仙圖卷之白居易
820年冬,轉任主客郎中、知制誥。821年,加朝散大夫,始正式著五品緋色朝服,(緋色即朱色,為五品以上官員所用的服色)。轉上柱國,又轉中書舍人。822年,白居易上書論當時河北的軍事,不被采用,于是請求到外地任職,7月被任命為杭州刺史,10月到任。任內有修筑西湖堤防、疏浚六井等政績。824年5月,任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秋天至洛陽,在洛陽履道里購宅。825年,被任命為蘇州刺史,5月到任。826年因病去職,后與劉禹錫相伴游覽于揚州、楚州一帶。
在杭州刺史任內,見杭州有六口古井因年久失修,便主持疏浚六井,以解決杭州人飲水問題。又見西湖淤塞農田干旱,因此修堤蓄積湖水,以利灌溉,舒緩旱災所造成的危害,并作《錢塘湖石記》,將治理湖水的政策、方式與注意事項,刻石置于湖邊,供后人知曉,對后來杭州的治理湖水有很大的影響。離任前,白居易將一筆官俸留在州庫之中作為基金,以供后來治理杭州的官員公務上的周轉,事后再補回原數。當這筆基金一直運作到黃巢之亂時,當黃巢抵達杭州,文書多焚燒散失,這筆基金才不知去向。
西湖有白堤,兩岸栽種有楊柳,后世誤傳這即是白居易所修筑的堤,而稱之為白公堤。事實上這道“白堤”在白居易來杭州之前已存在,當時稱為“白沙堤”,且見于白居易的詩作之中。
當白居易在杭州時,元稹亦從宰相轉任浙東觀察使,浙東、杭州相去并非太遠,因而二人之間有許多往還的贈答詩篇。當白居易任滿離開杭州時,元稹要求白居易交出全部的作品,編成《白氏長慶集》五十卷。
在蘇州刺史任內,白居易為了便利蘇州水陸交通,開鑿了一條長七里西起虎丘東至閶門的山塘河,山塘河河北修建道路,叫“七里山塘”,簡稱“山塘街”。
晚年去世
827年,白居易至長安任秘書監,配紫金魚袋,換穿紫色朝服(三品以上官員所用的服色)。828年,轉任刑部侍郎,封晉陽縣男。829年春,因病改授與太子賓客分司,回洛陽履道里。830年12月,任河南尹。831年七月元稹去世。833年,因病免河南尹,再任太子賓客分司。835年,被任命為同州刺史,辭不赴任,后改任命為太子少傅分司東都,封馮翊縣侯,仍留在洛陽。839年10月得風疾。841年,罷太子少傅,停俸。842年,以刑部尚書致仕,領取半俸。
晚年白居易的生活,大多是以“閑適”的生活反映自己“窮則獨善其身”的人生哲學。而844年,73歲的白居易出錢開挖龍門一帶阻礙舟行的石灘,事成后作詩《開龍門八節石灘詩二首并序》留念,詩中仍反映出他“達則兼濟天下”的人生觀。
晚年的白居易大多在洛陽的履道坊宅園,與劉禹錫唱和,時常游歷于龍門一帶。作《池上篇》、《醉吟先生傳》自況。845年,白居易74歲,尚在履道里第舉行“七老會”,與會者有胡杲、吉皎、鄭據、劉真、盧貞、張渾與白居易;同年夏,以七老合僧如滿、李元爽,畫成“九老圖”。白居易晚年篤信佛教,號香山居士,為僧如滿之弟子。
安逝洛陽
武宗會昌六年(846年)八月十四日(9月8日),白居易去世于洛陽,享年75歲,贈尚書右仆射,謚號“文”,葬于洛陽香山。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寫詩悼念他說:“綴玉聯珠六十年,誰教冥路作詩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無為字樂天。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滿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愴然。”著有《白氏長慶集》,共有七十一卷。
主要成就
官場
翰林學士
前期是兼濟天下時期,后期是獨善其身時期。白居易貞元十六年(800年)29歲時中進士,先后任秘書省校書郎、盩至尉、翰林學士,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寫了大量諷喻詩,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樂府》五十首,這些詩使權貴切齒、扼腕、變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親因患神經失常病死在長安,白居易按當時的規矩,回故鄉守孝三年,服孝結束后回到長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贊善大夫。
江州司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歲時,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殺,武元衡當場身死,裴度受了重傷。對如此大事,當時掌權的宦官集團和舊官僚集團居然保持鎮靜,不急于處理。白居易十分氣憤,便上書力主嚴緝兇手,以肅法紀。可是那些掌權者非但不褒獎他熱心國事,反而說他是東宮官,搶在諫官之前議論朝政是一種僭越行為;于是被貶謫為州刺史。王涯說他母親是看花的時候掉到井里死的,他寫賞花的詩和關于井的詩,有傷孝道,這樣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貶為江州司馬。實際上他得罪的原因還是那些諷喻詩。
貶官江州(現九江)給白居易以沉重的打擊,他說自己是 “面上滅除憂喜色,胸中消盡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長。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幫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憲宗暴死在長安,唐穆宗繼位,穆宗愛他的才華,把他召回了長安,先后做司門員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等。但當時朝中很亂,大臣間爭權奪利,明爭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聽勸諫。于是他極力請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職期間,他見杭州一帶的農田經常受到旱災威脅,官吏們卻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議,發動民工加高湖堤,修筑堤壩水閘,增加了湖水容量,解決了錢塘(今杭州)、鹽官(今海寧)之間數十萬畝農田的灌溉問題。白居易還規定,西湖的大小水閘、斗門在不灌溉農田時,要及時封閉;發現有漏水之處,要及時修補。白居易還組織群眾重新浚治了唐朝大歷年間杭州刺史李泌在錢塘門、涌金門一帶開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條件。
文學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閑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采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 “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梁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艷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作詩的標準是:“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于樂章歌曲也。”這里的“質而徑”、“直而切”、 “核而實”、“順而肆”,分別強調了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露,寫事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達,具有歌謠色彩。也就是說,詩歌必須既寫得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還便于入樂歌唱,才算達到了極致。
白居易對詩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補察時政。所以他緊接著說:“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 (《新樂府序》)在《與元九書》中,他回顧早年的創作情形說:“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為時為事而作,首要的還是“為君”而作。他也說:“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傷唐衢二首》其二),并創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諷諭詩,但總體指向卻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為只有將民情上達天聽,皇帝開壅蔽、達人情,政治才會趨向休明。
《琵琶行》與《長恨歌》是白居易寫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藝術表現上的突出特點是抒情因素的強化。與此前的敘事詩相比,這兩篇作品雖也用敘述、描寫來表現事件,但卻把事件簡到不能再簡,只用一個中心事件和兩三個主要人物來結構全篇,諸如頗具戲劇性的馬嵬事變,作者寥寥數筆即將之帶過,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寫和環境氣氛渲染上,則潑墨如雨,務求盡情,即使《琵琶行》這種在樂聲摹寫和人物遭遇敘述上著墨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聲和事緊緊聯結在一起,聲隨情起,情隨事遷,使詩的進程始終伴隨著動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這兩篇作品的抒情性還表現在以精選的意象來營造恰當的氛圍、烘托詩歌的意境上。如《長恨歌》中“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琵琶行》中 “楓葉荻花秋瑟瑟”“別時茫茫江浸月”等類詩句,或將凄冷的月色、淅瀝的夜雨、斷腸的鈴聲組合成令人銷魂的場景,或以瑟瑟作響的楓葉、荻花和茫茫江月構成哀涼孤寂的畫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傷、悵惘意緒為詩中人物、事件統統染色,也使讀者面對如此意境、氛圍而心靈搖蕩,不能自已。
個人作品
主題
題材集中是白居易諷喻詩的藝術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選擇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個主題,“一吟悲一事”,主題非常明確。為使主題更明確傳達給讀者,或詩題下加小序點明主題,或“卒章顯其志”突出主題。其次,白詩的藝術特色還表現在刻畫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鮮明生動的人物形象。但白詩的詩意并不淺顯,他常以淺白之句寄托諷喻之意,取得怵目驚心的藝術效果。《輕肥》一詩描寫了內臣、大夫、將軍們赴會的氣概和席上酒食的豐盛,結句卻寫道:“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這是一幅多么慘烈的情景。
作品書法
閑適詩和諷喻詩是白居易特別看重的兩類詩作,二者都具有尚實、尚俗、務盡的特點,但在內容和情調上卻很不相同。諷喻詩志在“兼濟”,與社會政治緊相關聯,多寫得意激氣烈;閑適詩則意在“獨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與元九書》),從而表現出淡泊平和、閑逸悠然的情調。
白居易的閑適詩在后代有很大影響,其淺切平易的語言風格、淡泊悠閑的意緒情調,都曾屢屢為人稱道,但相比之下,這些詩中所表現的那種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閑適”思想,以及歸趨佛老、效法陶淵明的生活態度,因與后世文人的心理較為吻合,所以影響更為深遠。如白居易有“相爭兩蝸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來飲酒七首》其七)、“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對酒五首》其二)的詩句,而“后之使蝸角事悉稽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號論,“醉翁、迂叟、東坡之名,皆出于白樂天詩云”(龔頤正《芥隱筆記》)。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蘇文忠公不輕許可,獨敬愛樂天,屢形詩篇。蓋其文章皆主辭達,而忠厚好施,剛直盡言,與人有情,于物無著,大略相似。謫居黃州,始號東坡,其原必起于樂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詩話》)凡此種種,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詩的影響軌跡。
詩歌理論
《琵琶行圖》
白居易的思想,綜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為主導。孟子說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是他終生遵循的信條。其“兼濟”之志,以儒家仁政為主,也包括黃老之說、管蕭之術和申韓之法;其“獨善”之心,則吸取了老莊的知足、齊物、逍遙觀念和佛家的“解脫”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貶江州司馬為界。白居易不僅留下近三千首詩,還提出一整套詩歌理論。他把詩比作果樹,提出“根情、苗言、華聲、實義”(《與元九書》)的觀點,他認為“情”是詩歌的根本條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與元九書》),而情感的產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時政。因此,詩歌創作不能離開現實,必須取材于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件,反映一個時代的社會政治狀況。他繼承了《詩經》以來的比興美刺傳統,重視詩歌的現實內容和社會作用。強調詩歌揭露、批評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詩歌表現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則。《與元九書》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現實主義創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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