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校園欺凌的手抄報
校園欺凌,其中一個原因是孩子們缺少感同身受的教育。下面是關于校園欺凌的手抄報,和小編一起看一下吧。
防止校園欺凌需家校社會三方合力
近日,北京市中關村第二小學一位學生的母親發文稱,其孩子長期遭到同班同學的欺凌,11月的某日被同學用廁所垃圾筐扣頭,后孩子出現失眠、易怒、恐懼上學等癥狀,經診斷為急性應激反應。事發后,該家長與學校、涉事孩子家長在事件處理上不能達成一致。
該母親發文后獲得大量網友的支持,要求學校給受害者一個交代。然而,另一種聲音稱,發文的母親“顛倒黑白”,把小孩之間的打鬧擴大化。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目前海淀區教委已經介入調查。
中國婦女報·中華女性的網記者多次聯系中關村二小無果。10日,中關村二小終于對此事作出回應,表明學校會客觀、公正地處理此事,但對于不實言論,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主體責任的權利,并呼吁“讓教育問題回歸校園進行處理”。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宋雁慧長期從事校園欺凌的研究,她認為,中關村二小積極作出回應,這點值得肯定,但對事實真相的描述并不清晰。校園欺凌的事前預防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但事后處理首先是學校的責任。如果學校能夠公正客觀處理,教育問題確實應該回歸到學校,但現在該事件已經后果外溢,學校有責任對事實予以呈現,不能簡單說“言論不實”。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頻見諸各大媒體報道。今年5月,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統計,在北京近5年審結的近200起校園暴力犯罪案件中,實施犯罪的未成年人超過六成,其中有14%案件包含對被害人實施了扇耳光等侮辱手段。
校園欺凌為何頻發?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認為,它有一定自然原因,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生理和心理都處于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尤其到了青春期,荷爾蒙急劇增長,在行為控制上也表現出規則性不強的特點,如果沒有一個環境和制度正確引導,就有可能出現校園欺凌行為。同時,學校、老師、家長以及社會對校園欺凌缺乏深刻的認識,沒有給予充分的重視,更沒有建立完善的應對制度。
北京心理衛生協會的常務理事、燕園博思心理咨詢中心主任馬澤中認為,從心理層面來說,孩子之所以出現校園欺凌行為,首先與家庭關系模式有關,家長的暴力、冷戰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孩子心理。其次,也與孩子所處的學校、班級、團體環境有關,在班級中,學生會出現分級分層現象,如果管理不到位,容易出現校園欺凌事件,同時,這也與孩子的人際關系模式、性格等因素有關,不排除學校里存在少數的極易產生攻擊性行為的孩子。
“校園欺凌對被欺凌者和欺凌者都會產生傷害”。馬澤中提到,從當下來看,如果孩子遭遇嚴重的欺凌行為,很有可能會出現如敏感、受刺激、負面情緒,甚至心理應激障礙等癥狀。從長期來看,如果事件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受欺凌的孩子可能會產生心理陰影,并出現自卑、孤僻、消極等心理情緒,也會影響到人際關系,甚至人格的發展。同時,面對學校、老師、家長,甚至媒體、社會的過度指責,欺凌者也會受到傷害。因此,被欺凌者和欺凌者都需要得到保護,孩子一旦遇到心理問題,要及時向專業的心理咨詢機構尋求幫助,學校、老師、家長也應給予必要的心理支持。
談起如何減少校園欺凌現象的發生,童小軍認為,防治校園欺凌首先要承認它的長期存在,并詳細了解發生的情況,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福利制度”,學校可以引進社工實行專業化治理,并制定可操作的工作機制,或者設置專門的崗位、人員來處理,并完善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在易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偏僻角落,增加人員管理或設備安排,提前做好預防。如果已經出現了校園欺凌現象,學校、老師、家長要先了解情況,不能激化矛盾,既保護被欺凌者,又要教育欺凌者,既對個人,又對集體學生展開教育,盡量以友好的方式處理問題。
“處理校園欺凌切忌用成人的眼光去看孩子的行為,切忌用成人的感受來衡量對孩子的影響。”
宋雁慧說,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保護孩子不受到二次傷害”是學校應有的基本態度,學校的處理方式應該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在一定范圍內對施暴的孩子做出懲戒,這樣可以防止涉事學生再犯。學校也要把這個問題看作內部矛盾,不要將其擴大化。同時,校園欺凌的防治,不僅僅是學校一方的責任,學校、家長、社會需要形成合力。
也有專家提到,通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來遏制校園欺凌現象。
對此,童小軍表示不認同。她告訴記者,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并不能起到實質性作用,校園欺凌主要由于孩子缺少正確的引導而產生,國家應加強青少年的服務制度建設。
此外,被欺凌者是否可以得到賠償?宋雁慧說,如果醫院能夠證明孩子因校園欺凌受到了傷害,并提供證明,被欺凌者可以申請賠償。《侵權行為法》有明確規定,如果傷害后果(包括精神損害)與侵權行為(校園暴力行為)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那么欺負一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欺負一方如果是未成年人,其侵權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
12月11日,北京市教委就中關村二小學生受傷害事件發表微博,表示會從一切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發的角度,高度重視,主動工作,發現問題,嚴肅對待,妥善處理,并呼吁“為每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共同努力”。
治理校園欺凌應謹防矯枉過正
最近,中關村二小校園“霸凌”事件持續引發公眾關注。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這一辦法,正當其時,對于預防及應對校園欺凌事件具有積極意義。
不過,“中關村二小事件”中,“受害”學生家長與“施害”學生家長和學校之間在校園欺凌認定上存在嚴重分歧的現象說明,整個社會在何謂“校園欺凌”這一事關中小學學生校園沖突性質認定的關鍵性問題上,既缺乏客觀界定標準和統一認識,也缺乏權威認定機構。因此,整個社會對此類事件重視度的提升,雖然有助于此類問題的消減,卻又不得不讓人對可能的矯枉過正產生擔憂。畢竟,事涉未成年人,稍有不慎便會造成嚴重后果。
由于身心發育尚不成熟,兒童在心理、行為等方面都與成人有著很大差別,也正因如此,兒童心理學才會成為心理學研究的一個單獨的分枝。這種差別要求,成人應該盡可能地避免從成人的角度去理解兒童的行為,既不能把兒童的行為看得太簡單,也不能把兒童的世界看得太復雜。
可惜的是,很多成年人習慣于對事物進行簡單的分類,如黑與白、對與錯、優與劣等。這樣的分類不僅無助于理解真實的世界——真實的世界遠非黑白、對錯、優劣等二元對立那么簡單,而是呈現出多元復雜的狀態——更無助于理解兒童的世界。
兒童的世界具有更多感性色彩,過多理性解讀還易產生誤讀和上綱上線。在校園欺凌問題上,如何區別兒童之間可能有些過火的玩笑和真正的欺凌,既考驗著成人的智慧,也考驗著成人對公正原則的堅守。而且,即使是在真正的校園欺凌事件中,如何既保護好被欺凌者的權益,又保護好欺凌者的權益,同時消除欺凌事件對其他非涉事學生的負面影響,也是對成年人智慧的考驗。
對校園欺凌進行界定,即采取何種方式、達到何種程度、造成何等傷害才算校園欺凌,是校園欺凌相關問題的核心。如果缺少客觀的判斷標準,缺少耐心、細致的考察,缺少科學嚴謹的評估過程,就很難在認定校園欺凌問題上得出客觀、公正的結論。結論不能客觀、公正,后續的處理、處罰、矯正、輔導等也就無從談起。
更需要關注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在性質認定上缺少客觀、科學的標準,就很容易將學生之間的沖突上升到家長之間的較量,使得家長的背景和能夠調動的社會資源、輿論資源的多寡,成為判斷“欺凌”性質和程度的決定性力量。這樣一來,一個原本嚴肅的問題,就有可能演變成一場拼關系的鬧劇,最終搞得一地雞毛,對社會、教育、學校、學生、家長等等而言都有害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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