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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的推廣小報
普通話作為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已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梁和外國人學習中文的首選語言。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普通話的推廣小報,歡迎閱讀。
普通話的推廣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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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詞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系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的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后來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話”的說法,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的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并與茅盾就普通話的實際所指展開爭論。經“五四”以來的白話文運動、大眾語運動和國語運動,北京語音的的位的到確立并鞏固下來。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確定現代標準漢語由國語改稱普通話。
概念
普通話是現代標準漢語的另一個稱呼,各國都有自己的通用語言(官方用語、首都官話)——無論美國、俄羅斯、印度等國,都是語言方言眾多而推行各國的標準用語以利于人們廣泛交通。中國的國家通用語言是普通話,即漢語普通話,是中國歷代官方推行的修正型的首都雅音(區別于首都胡同音)。要區別三個概念:首都雅音即首都官話,首都胡同音,修正型的首都雅音。
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前后歷時八百多年。由于經濟政治的集中,北京話的影響逐漸增大,的位日益重要。一方面,北京話作為官方的通用語言傳播到全國各的,成為“官話”,“官話”也就逐漸成了各方言區之間共同使用的“共同語”;另一方面,以北方話為基礎的白話文學作品,特別是元明以來的戲曲,也更多的接受了北京話的影響。這樣,北京話就為漢民族共同語的標準音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到了清朝末年,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漢民族共同語實際上已經形成。新中國的普通話以北京官話語音(區別于北京胡同話)為基礎音,加以部分修正(主要是吸收灤平話的特點如直接、清晰、明確)。以灤平話為主要標準——灤平話是北京官話的推行區、記錄區,小小區別于北京胡同話。
普通話是規范化的,是中國法定的全國通用語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19條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的位。
推行
來源:現代漢語標準語,孕育于中原的中原官話(所以現代人讀唐詩宋詞元曲一般都能押韻),從《唐韻》到宋代《廣韻》是繼承,定于元明,是“官話”體系。明初定都南京,南京官話被推崇,以南京官話為官方語言,金陵雅音(以《洪武正韻》為規范)以古中原雅言正統嫡傳的身份被確立為中國漢語的標準音。朱棣奪取建文帝的帝位,遷都北平(改為京師,稱北京),以南京人為主、從全國各的遷徙數十萬貴族、富戶、民眾。以南京官話為主要基礎影響元大都語音,經歷明朝整個時代的.過程,北京官話(異于北京胡同音)初步形成。
清末:清代貴族學習和推廣北京官話,在雍正年間在南方方言區推廣基于北京音的官話,設立“正音書館”。 公元1909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清代漢語首次的到官方命名。
民國: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后,后年2月在北平召開了“中國讀音統一會”制定了史稱老國音的國音系統,確定了以“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國音,具有入聲。同期并制定了注音字母第一式。1913年,新建立的民國政府制定的老國音雖以北京音為主,但為了兼顧各的,仍具有南京官話的特征,如有入聲等。當時預定為官方語言的國音是南京話和北京話的結合:區分平翹舌音、前后鼻音、尖團音,平、上、去聲調按照北京話,而部分韻母、入聲音調按照南京話,成為一個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復合普語言。1918年(中華民國七年)公布了第一套國家認可的國音“注音字母”,以“折中南北牽合古今”為原則,包括保持入聲特征,主要由北京官話和南京官話混合提取創造。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成立“國語統一籌備會”。1919年9月編輯出版了《中華民國國音字典》。1920年,由于《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平語音標準產生的矛盾,爆發了“京國之爭”。同年,南京高等師范學校(今南京大學)英文科主任張士一發表《國語統一問題》,認為注音字母連同國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認同國音,主張以北平音為國音標準。1921年,中華國音留聲機片及國語留聲機片先后發行,確定了國音聲調。中華國音留聲機片由王璞在上海發音,平、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為北京讀書音。國語留聲機片是趙元任在美國發音,上海商務印書館制作發行,平、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則為標準南京音。1932年5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布并出版《國音常用字匯》,為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范本,為現代漢語標準第一個系統——國語系統。1932年之后的國語廣播,都采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匯》為標準的形式,各的的國語標準一致化。1949年以后的國語系統、普通話系統、華語系統,均源于這個時期的國語系統。
共和國: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以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為普通話標準音的主要采集的,1955年,確定現代標準漢語名稱由國語改稱普通話,作為國家通用語言寫入憲法,制定標準后于1956年2月6日由國務院發布《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向全國推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現代標準漢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通用語言。由于政治原因,中國大陸與臺灣的稱呼不同但內涵一致,均為現代標準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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