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釵傳原創原文
寶釵者,“紅樓”賈王薛史之薛家女也,紫薇舍人薛公之后。薛家原以書香繼世,后為皇商,家有百萬之資,“護官符”曰:“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
年十三入京,備選“才人、贊善”之職。其母乃賈政妻王夫人之姊,姊妹分離日久,難免不舍,遂寄居于賈府梨香院,后遷入大觀園,居蘅蕪苑。
寶釵美貌聰慧,行事縝密,“事不干己不開口,一問搖頭三不知”。
元妃省親,命弟作詩,欲一試才情,不負“自幼教授之苦心”,然需連作四首五言律。釵黛欲助之,而所為不同。黛徑自代筆一首,釵則從旁提點,以“綠蠟”一典投元妃所好、解寶玉之困,不著痕跡。元妃時未察,后必得知。端午賞賜,寶釵與寶玉同等,黛玉則降一等,與眾姐妹同,大異省親時。而當日元妃賞賜,“寶釵、黛玉諸姊妹等,每人新書一部,寶硯一方,新樣格式金銀錁二對。寶玉亦同此。”并無分別。至端午賞賜,釵黛已有區分。似可推論:當日黛玉逞強種禍,遭元妃嫌棄,而寶釵說(悅)之,元妃遂有納為弟媳之意也。其時,寶釵選秀一事似已擱淺,元妃此舉亦合寶釵心意。
然寶黛自幼一處,情比金堅,非寶釵所能為。釵所能為者,在賈母王夫人等處。賈母為釵辦生日宴,宴中聽戲,釵所點戲目為《西游記》《魯智深醉鬧五臺山》,實為迎合賈母年高喜鬧之心理,而賈母甚喜。賈母言:“提起姊妹,不是我當著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都不如寶丫頭。”寶玉與母婢金釧兒調笑,夫人怒,驅之,金釧兒憤而投井。夫人自責,釵慰夫人曰:“據我看來,他并不是賭氣投井。多半他下去住著,或是在井跟前憨頑,失了腳掉下去的。”“姨娘也不必念念于茲,十分過不去,不過多賞他幾兩銀子發送他,也就盡主仆之情了。”出己之新衣為金釧兒入殮用,令夫人刮目。釵之所為,博得賈母王夫人歡心,終成“金玉良緣”。
釵深諳俗世人情,螃蟹宴,解湘云困窘;贖冬衣,為邢岫煙送暖;送燕窩,博黛玉感激;賈府丫頭多喜與寶釵親近,卑微若趙姨娘者亦贊之,可知上下無不稱道。賈府樹大根深,關系錯雜,而釵左右逢源,脂評語曰:“待人接物不親不疏,不遠不近,可厭之人未見冷淡之態,形諸聲色;可喜之人亦未見醴密之情,形諸聲色。”竊以為其智慧世故,是以處處周全。
然寶釵雖具停機之德,究非寶玉同道,步步為營亦不能獲寶玉之心,實為可嘆。雖原本散佚,高鶚續之,仍未改寶釵孤獨終老之結局。
寶釵年少,而老成善謀,然權位可謀,情愛不可謀。寶釵者,可以為謀情愛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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