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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著名散文家林清玄談讀書
■讀書的滋味充滿喜悅
林清玄講了自己為什么會迷上讀書。他覺得自己能當上作家是注定的。
他生在臺灣高雄的一個農民家庭。家里有18 個兄妹,因而從小就嘗到了貧窮的滋味。他舉例說,小時候,他們見了蟑螂是一定會抓起來串成一串,然后燒了吃掉。農村的蟑螂是吃五谷雜糧長大,因此烤熟的蟑螂還有一股牛奶味。他在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才開始用上電。而且家里只有唯一的一只燈泡,壞處是做什么都得用那只燈泡,好處是電是免費的。因而,晚上吃完飯之后,大家合計著怎么用掉免費的電。商議的結果就是大家圍坐在那一顆燈泡下看書。那個年代,除了一顆燈泡以外,其他的什么也沒有,因而最快樂的一件事就是讀書。
他也因此養成了受用終身的好習慣。第一是每天都要讀書;第二是他所讀的書都印到了心底;第三是,養成了有計劃的讀書習慣。他在小學的時候就讀了很多成套的經典。比如《莎士比亞全集》。他從小就搶著時間去讀書,因而也十分珍惜時光。為此,他在五十多年前寫下了他的第一篇文章《和時間賽跑》。這篇文章后來被選入小學教材里的課文。
他讀書之后,就希望自己成為一個作家。他每天都堅持寫上3000字,從最初上小學一天寫500字,到后來一天寫3000字,每天堅持記下自己的所思所想。
讀書帶給他的充盈和喜悅是任何事都不可能替代的。
■讀心就是探尋心靈深處的東西
從他的講述中,我們可以發現母親對他的影響,是母親讓他悟出了很多有意義的東西。
14歲的時候,他決定出門遠行。母親送給他一只黑色的小瓶子。瓶子里裝著三樣東西,那是作為閩南人的母親對兒子最深沉的祝福。母親告訴他,閩南人的傳統是給出門遠行的兒子必帶的東西,一個是香爐里的灰,一個是自家地里的泥土,一個是古井里的水。這三樣東西混在一起放到小瓶子中。這就是母親的禮物。這表示他無論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故鄉,無論遇見誰都會是他的朋友。
他幾十年如一日地帶著這個瓶子游走在世界。他用閩南人特有的方式去讀心。通過讀心,他能追尋到更多的東西,那就是人生更高的境界,探觸到心靈最深刻的部分,結交到不同時空的朋友,讀到課本以外的人。他稱那些以考試為目的心靈,是單薄的、單調的、失去幽默感的靈魂。
他帶著探尋的心靈來到城市謀生。他做過碼頭工人、酒店服務生、三流廚師、屠夫幫手、地攤小販、洗衣店伙計。為了養活自己的理想他拼命地工作。他在生活中認識到了生命的空間來自于生活、閱讀。他在探尋中發現,只有給自己留有空間的人才會走得更遠。當一個人沒有自己空間的時候,他就會變成一個平庸的人。
■透過讀書看見世界的光
剛開始的時候,他寫東西會廢掉很多紙。母親告訴他,每一張廢掉的紙就是犧牲了一棵樹。如果你以后寫了好書出來會犧牲掉一片森林。你寫作的價值就是不能讓那些樹白白地被犧牲掉。他頓悟了。他的價值就是要比一棵樹更有價值。
他由此想到了很多。與世界交流就是要養成好奇與觀察的習慣。讀懂萬物萬物就是題材。寫作對于他來說就是一件有趣的事。他覺得那是走向自己人格方向的路。而讀書正是為這條路打開了一扇門。透過讀書可以看見世界的光,讓自己變得體貼,了解世界的眼光就是慈悲與愛的。他講到他從前在一個黃昏準備步行兩公里到另一個村去看蓮花,母親對他說,為什么你不去地里去看芋頭花。他當時就覺得母親好世俗,芋頭花有什么好看。但他還是去了地里去看了芋頭花。他描述那一次看芋頭花開的感動。在黃昏晚霞中綻放的美,讓他當即雙手合十請求芋頭花原諒他的世俗。
作為一個作家,閱讀和寫作不斷地帶給他感動。他熱愛閱讀。他從閱讀中看到了無限可能。他說:“因為閱讀,我看到每天都比昨天更智慧,每天都比昨天更慈悲,每天都比昨天更了解世界。我感到自己很喜悅。我希望一直保持著這種美好跟大家分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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