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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李清照的第二段婚姻
導語:李清照,一位將婉約詞風推向極致的杰出作家,一位人生經歷千回百轉、跌宕起伏的傳奇女性。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李清照的第二段婚姻,歡迎閱讀!
在這個離婚率高居不的年代,離婚對于我們來說已經見慣不怪了。但是在尚處于封建社會的宋朝,離婚就顯得有些另類了。然而,即使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女詞人李清照還是選擇了與自己的再婚丈夫張汝舟離婚,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在宋朝所有的離婚案例中,最著名的有兩例,一例是李清照與其再婚丈夫張汝舟,另一例則是后來的陸游與唐婉。不過這兩例離婚案件又有所不同,陸游與唐婉的分開純屬迫不得已,若不是陸母的強勢干預,相信他們會一直白頭到老,而李清照與張汝舟之間,是李清照提出要離婚的,這是為什么呢?
眾所周知,李清照的前夫是趙明誠,兩人自從結婚后就恩愛纏綿,琴瑟相和,一直被后世傳為佳話。
李清照18歲時與太學生丞相趙挺之子趙明誠結為連理。婚后,兩人志趣相投,感情融洽,時常互相切磋詩詞文章,共同研究和收集鐘鼎碑石。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夫妻兩人經常為了搜集名人書畫和古董漆器而“食去重肉,衣去重彩,首無明珠翡翠之飾,室無涂金刺繡之具。”每個月的初一和十五,夫妻兩人還會相伴去都城開封的相國寺一帶的集市上去尋訪金石書畫,只要看中了,便傾囊購下。在兩人的合力經營下,他們的書齋“歸來堂”,單是鐘鼎碑碣之文書就達到了兩千多卷。
后來趙明誠編纂《金石錄》的時候,李清照又給予他全力支持,憑借其廣博的古董知識和出眾的記憶力,每當丈夫遇到問題時,李清照總能幫其解決。夫妻倆如此夫唱婦隨,相處和諧,彼此之間的感情也越來越深。
也許越是美好的開始,往往越會有著悲慘的結局,1129年,趙明誠死于湖州,一段將近三十年的美滿姻緣就此落幕。
丈夫趙明誠的死給李清照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在加上當時的北宋剛剛滅亡,戰亂不斷,李清照行無定所,身心憔悴,不久又嫁給了一個叫張汝舟的人。
古代女子對貞潔看得極為重要,即使丈夫去世,也會為了守貞而不再改嫁,向來心性高潔的李清照怎么會選擇改嫁呢?關于這個,史說不一,不過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身處亂世,而李清照身邊又帶有之前收集的金石古董,因此愈覺得一個人生活的艱辛,在加上丈夫趙明誠的《金石錄》尚未完成,李清照希望自己能代替他去完成,于是在權衡再三之后,她選擇了對她仰慕已久的張汝舟。
李清照剛剛接觸張汝舟的時候,覺得此人也是個彬彬有禮的君子。結婚后的一段時間里,張對她也是照顧周到,不過,張汝舟對李清照不同于趙明誠,他看中的實際上是李清照身邊所攜帶的文物,在李清照并不愿意將這些東西與他共享時,張汝舟很快就露出原形。李清照在亂世之中始終攜帶這些沉重的文物,自然將其與自己的生命等同,斷不肯輕易失去。但是張汝舟認為:你既嫁我,連你的人都是我的,你所擁有的東西當然也就是我的了。雙方立場的不同導致了他們在文物支配權上鬧矛盾,彼此間的裂縫也越來越大,最終同床異夢。
張汝舟在發現自己并不能完全讓李清照屈服后,開始惱羞成怒,最后完全顧不上文人所應該具備的風度,對李清照拳腳相加,大打出手。李清照是視人格比生命更珍貴女子,自然無法忍受張汝舟如此這般的對待,便下定決心要與張分手。但是在封建社會,女人要離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無奈之中,李清照走上了一條絕路:告發張汝舟的欺君之罪,而她自己也因此招致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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