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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主要版本內容
本文對《訓蒙三字經》、趙南星的《三字經注》、王相作注的《三字經訓詁》三個版本內容進行比較,勾勒出《三字經》在幾百年間流傳過程的主要增修狀況。
《三字經》自問世以來,結構大體未變,但經歷代文字修改、內容增添,原貌已略異。為最大限度還原古版本面目,梳理歷代增修線索,剖析主要增修者在不同時期的觀念,筆者將廣東省中山圖書館地方文獻館館藏的《訓蒙三字經》、國家圖書館古籍部藏的明趙南星《三字經注》、清代王相作注的《三字經訓詁》的主要增改內容作比較,在分析前人對《三字經》的理解與認識基礎上,為日后研究者提供一個《三字經》最初形態及歷代演化的大致脈絡。
一、不同版本《三字經》的述史年考析
根據現有文獻顯示,趙南星所撰《三字經注》是現存最早的《三字經》注釋本,[1] (P4) 也即現存可見的最早刻本。此書側重對《三字經》內容作典故注釋,未對內容作評論。
考趙南星(1550-1627年),字夢白。高邑(今河北)人,明萬歷二年(1574年)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天啟年間,因反對魏忠賢被矯旨削職發配,死于代州。《三字經注》是趙南星著作《味檗齋遺書/教家二書》中的一卷,明刻本現存國家圖書館古籍部。此書述史時一直記述到“(明)穆宗隆慶”,以“廿一史,全在茲”結尾。明隆慶帝朱載在位時間是1536-1572年,可知此版本《三字經》完成刻板印刷當在1572年后。
《三字經注》在敘述宋元及其后歷史時,其行文是“遼與金,皆稱帝。元滅金,絕宋世。盡中國,為夷狄。明朝興,再開辟”。注解是“高皇帝姓朱,居句容朱家巷,起濠州,今鳳陽府,滅元,成帝業,傳建文帝,都南京……”。[2] (P19) 從此處可知,此版本敘述歷史年限與文獻記載的最古本《三字經》相異。因清代凌揚藻(1760-1845年)等學者都在他們的評論、著作或《三字經》注本中一再強調區適子所著古本《三字經》敘述歷史只到十七史。如開宗明義指出《三字經》是“嶺南區適子所著”的同治庚午版(1870年)《登洲三字經》[3] 和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廣東順德人從北京帶回廣州印刻出版的《三字經句釋》都在“廿一史”旁明確指出:“區本作十七史”,[4] (P19) 并注上歷代史書和作者名稱,且標明這些附加歷史敘述“均從蜀刻范士云本增入”。
此外,清代云南學者許印芳(1832-1901年)著述的《增訂訓蒙三字經》敘述中引用陳燦回憶當年譚宗浚(1846-1888年)談及《三字經》一事,譚宗浚也指出此書:“節錄史事載至五代止,乃宋時粵中遺老某所作,非出自王伯厚。”陳燦強調“公(譚宗浚)極博群書,考訂精核,其言當不誣。是此書之為伯厚作,未可定也。”許本人也認為古刻本《三字經》“其敘史事截止五代”。
現存北京大學圖書館,由清代陶格翻譯的《滿漢合璧〈三字經〉注解》雖大體根據王相注釋本翻譯,但敘述歷史也只到“南北混”,不言“廿二史”,只寫“十七史”。現存北京大學圖書館,由英國漢學家翟里斯(HERBERT A.GILES,1845-1935年)翻譯,并在1910年出版的《三字經》英譯本,歷史敘述也只到“十七史”。 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鄒穎文女士指出:西方第一位來華的基督教傳教士馬禮遜牧師(Robert Morrison,1782-1834年)、美國傳教士裨治文(E.C、Bridgman, l801-l861年)、德籍傳教士歐德理(E.J、Eitel,1838-1908年),他們的“四個英譯本的中文正文在352句(1056字)至356句(1068字)之間,內容的歷史部分均以十七史終,未加入明史,蓋依據較早的版本翻譯。”[5]
可見,敘述歷史是否只到十七史是判斷早期版本《三字經》的重要標志之一。趙南星遠在中原,并不知早在1530年,也即約60年前廣東學者黃佐(1490-1566年)在《泰泉鄉禮》卷3《鄉校》就說:“誦讀務貴熟,不貴多。……年少者只教一二句而止,勿強其多記。或用《孝經》、《三字經》。不許先用《千字文》、《百家姓》、《幼學詩》、《神童酒詩》等書。”也沒看過1531年左右出版的《廣州人物志》里對區適子著述的記載,故有“不知誰氏所作”的說法,自然不知嶺南早就流行《訓蒙三字經》,故采用流傳北方的版本作注,這情有可原。因此,它雖是現存可見的最早刻本,但這本敘史到“廿一史”的《三字經注》與最古老版本應存差異。
二、版本比較
廣東省立圖書館中山文獻館館藏的《訓蒙三字經》,是民國年間廣州民智書局刻印本。封面未署作者,但在圖書館借閱卡上書有“(宋)區適子撰(南海)”字樣。封面右側有“依韻府較正”字樣。此書敘述歷史結尾處是“炎宋興,受周禪,十八傳,南北混,十七史,全在茲”,[6] (P19) 不直白述說宋亡歷史,只以一“混”字帶過,與文獻記載古老版本述說歷史內容,尤其是“十七史”大致吻合。
中山文獻館藏有《佛山柵下區氏譜》,內里全文輯錄《三字經》,與《訓蒙三字經》一致,可見佛山、順德區氏族人對此版本的認可。佛山柵下區氏家族源于順德登洲區適子家族,在明朝洪武年間(1368-1398年)遷移佛山。
經統計,《訓蒙三字經》共有文字1056,比文獻記載的最古之本《三字經》1050字[1] (《前言》,P3)多6字,當是最接近文獻記載的最古《三字經》版本。趙南星的《三字經注》字數為1086,增加了30字,也即 “長幼序,友與朋”6字和“遼與金,皆稱帝”到“明朝興,再開辟”24字,出版時間當在《訓蒙三字經》后。
另外,許印芳、譚宗浚提出的“敘史事截止五代”也應成為進一步篩選是否為最古老版本的重要依據。所以,正如許、譚所見所述,最古老版本應沒“炎宋興,受周禪,十八傳,南北混”12字。《登洲三字經》、《三字經句釋》都在“廿一史”旁注明,“區本原作十七史,今并宋史、遼史、金史、元史為廿一史(以上均從蜀刻范士云本增入)”。[4] (P19)
從宋仁宗(1024年)到宋英宗(在位時間1063-1067年)時期,宋朝廷將前代殘存的斷代史書,即從司馬遷的《史記》到歐陽修的《五代史》重新雕刻補缺,匯刻而成,共十七史。王應麟在《小學紺珠》中所列“十七史”也是截至《五代史》。[7] (P96) 清人趙翼在《陔余叢考》就記載宋亡后,文天祥曾對元代丞相博羅說:“一部十七史,從何說起!我今日非應博學宏詞科,何暇泛論。”可見,從宋代到元初,“十七史”已成較固定說法。
因“炎宋興”到“南北混”其實已清晰交代了宋代滅亡,元朝大統,南北混一的狀態,超越了“十七史”,故原版本不應如此矛盾。況且在1297年,即元成宗大德元年,江西人曾先之出版《十八史略》。其體例按朝代、時間順序,以帝王為中心敘述上古至南宋末年的史事。因當時元政府修《宋史》未成,宋史完成時間為至正五年(1345年)。他取材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與劉時舉《續宋編年通鑒》,聊作一史,共為十八史。
曾先之與文天祥為至交,文天祥去世時,即1282年,仍稱“十七史”。1297年,曾先之已有“十八史”之稱,從此也可旁證“十七史”與“炎宋興”內涵的矛盾,更難以解釋王應麟在界定“十七史”范圍后再寫出“炎宋興”這樣沖突的內容。曾先之自稱“前進士”。作為經歷并目睹從宋亡到元統歷程的前代知識分子,他在元朝建立20年后便提出“十八史”的觀念,也可見當時知識分子對前朝歷史欲說還休與對漸已穩定的當時形勢欲拒還迎的復雜心態,因為當時不少曾經仕宋的知識分子都已進入元朝政府,如寧波江浙一帶的鄧文原(1258-1328年)、戴表元(1244-1310年)等,甚至后來王應麟之孫王厚孫(1300-1376年)也擔任元朝教育官員。從中也可見出“十八史”的提出并非單純曾先之的個人理念,而應是當時知識分子逐漸形成的對前朝懷念但又不無反思狀況的反映,所以稱“十七史”應在1297年開始甚至之前,而增添“炎宋興”等四句應是《十八史略》大行其道的元中或明初,從此也可判斷《三字經》原著,至少是歷史敘述部分應在1297年前完成。
根據趙注本可知,趙南星所處時代已加入此12字,可見《訓蒙三字經》保存了比趙注本更接近最古版本的狀貌,但最古版本還應比《訓蒙三字經》少“炎宋興”等12字,全書總字數為1044字而非現在文獻記載的1050字。
《三字經句釋》版本內,注者根據自己擁有的區本《三字經》為藍本作校訂,每有與區本相異處,都指出“區本原作”為“某某”,“現王庵(即王相)改為‘某某’”。筆者對《三字經句釋》與《訓蒙三字經》作比較,發現《訓蒙三字經》與《三字經句釋》所引用“區本《三字經》”原文內容一致,而番禺學者凌揚藻在其著作《蠡勺篇》中指出王相隨意更改《三字經》原著,并列出他擁有版本的原文內容,其實與《三字經句釋》所指區本相同。可見清末廣東學者擁有的是自明代以來一直流傳廣東,至今仍存于區氏后人族譜,且書名載入屈大均《廣東新語》、黃佐《廣州人物志》、葉春及《順德縣志》的區著《訓蒙三字經》。明代學者郭(1529-1605年)在《粵大記》中更記錄了在著述《廣州人物志》時指出《三字經》作者為區適子的黃佐(1490-1566年)“(在1538年末-1539年初)至京,作《六經政要箴》,又更正《訓蒙三字經》,欲上之。輔臣不悅,書不果上而止。”[8] (卷24,P724) 這一史實,也為佐證區適子撰述《訓蒙三字經》提供了歷史依據。
筆者對《訓蒙三字經》(以下簡稱為訓蒙本)和趙南星的《三字經注》(以下稱趙注本)比較,發現趙本對《訓蒙三字經》有18處修改,1處文字增添。現細列如下:
1、訓蒙本:人不學,不知理。
趙注本:人不學,不知義。
2、訓蒙本:孝于親,所當識。
趙注本:孝于親,所當執。
3、訓蒙本:知某數,識某名。
趙注本:知某數,識某文。
4、訓蒙本:三綱者,君臣也。
趙注本:三綱者,君臣義。
5、訓蒙本:曰喜怒,曰哀樂。
趙注本:曰喜怒,曰哀懼。
6、訓蒙本:愛惡欲,乃七情。
趙注本:愛惡欲,七情具。
7、訓蒙本:自子孫,至玄曾。
趙注本:自子孫,至曾玄。
8、訓蒙本:沒有此段文字。
趙注本:長幼序,友與朋。
9、訓蒙本:由孝經,至四書。
趙注本:小學終,至四書。
10、訓蒙本:著六典,存治體。
趙注本:著六經,存治體。
11、訓蒙本:大小戴,注禮記。
趙注本:大小戴,著禮記。
12、訓蒙本:號四詩,當詠諷。
趙注本:號四詩,當諷詠。
13、訓蒙本:相揖遜,稱盛治。
趙注本:相揖遜,稱盛世。
14、訓蒙本:口而誦,心而維。
趙注本:口而誦,心而惟。
15、訓蒙本:彼晚成,眾稱異。
趙注本:彼既成,眾稱異。
16、訓蒙本:彼女子,且聰明。
趙注本:彼女子,且聰敏。
17、訓蒙本:而男子,當少成。
趙注本:而男子,當自警。
18、訓蒙本:彼雖幼,身已仕。
趙注本:彼雖勞,身已仕。
19、訓蒙本:身雖勞,猶苦學。
趙注本:身雖勞,猶苦卓。
凌揚藻等人顯然沒見過趙南星的《三字經注》,故認為1666年后流行的《三字經訓詁》為王相所著述和修改。其實,王相作注的版本(以下簡稱王注本)內容仍多沿襲趙注本,在歷史沿革處沒沿用趙注本內容,而是增添了自遼代到明代的歷史敘說共54字和“唐劉晏,方七歲”6字,共60字,并調整了1處字序,修改了7處文字。現細錄如下。
1、趙注本:與絲竹,乃八音。
王注本:絲與竹,乃八音。
2、趙注本:作中庸,乃孔。
王注本:作中庸,子思筆。
3、趙注本:我姬公,作周禮。
王注本:我周公,作周禮。
4、趙注本:著六經,存治體。
王注本:著六官,存治體。
5、趙注本:大小戴,著禮記。
王注本:大小戴,注禮記。
6、趙注本:二十一史歷史。
王注本:十七史。
7、趙注本:沒有唐劉晏記載。
王注本:增加了唐劉晏,方七歲。
8、趙注本:彼雖勞,身已仕。
王注本:彼雖幼,身已仕。
9、趙注本:光于前,垂于后。
王注本:光于前,裕于后。
綜上所述,從古老的《訓蒙三字經》、趙南星的《三字經注》到王相的《三字經訓詁》共有28處修改或文字添加。比較定型且流傳最廣的王相《三字經訓詁》共1098字。也就是說,根據迄今為止所能掌握的文獻判斷,從最早的版本到《三字經訓詁》實增54字。
三、概念修改
在訓蒙本和趙注本的比較中,筆者發現彼此概念涵括內容有所不同,修訂前后,優劣互現,現對幾個典型細釋如下。
關于“七情”。訓蒙本是指“喜、怒、哀、樂、愛、惡、欲”,而趙注本則指“喜、怒、哀、懼、愛、惡、欲”。訓蒙本“喜、樂”涵義重復,而趙注本改“樂”為“懼”,內涵更豐,也符合《禮記》對“七情”的定義。
關于“九族”。訓蒙本指“高曾祖,父而身,自子孫,至曾玄”,而趙注本則是“至玄曾”,次序與傳統概念相異。
關于“六典”與“六經”。訓蒙本指“我姬公,作周禮,著六典,存治體”。《六典》是指周禮天官大宰:“大宰之職,掌建都之六典,以佐王朝都國”。六典是指“治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趙注本的“六經”則是《詩》、《書》、《禮》、《易》、《樂》、《春秋》,與周公無涉,故改不如不改。
關于“三綱”。訓蒙本:“三綱者,君臣也。”趙注本:“三綱者,君臣義。”董仲舒提出“三綱”概念,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訓蒙本并未精確定義君臣關系,而趙注本改為“君臣義”,其源出自孔子:“君不義,臣可以爭于君,父不義,子可以爭于父。”關系更趨清晰,意義更嚴謹,也符合南宋陳淳《啟蒙初誦》的“君臣義,父子親”的原文與本意。但訓蒙本如此處理或許是出于對當時元朝統治者的一種保持距離的自覺或保留意見的謹慎態度。
關于“孝經”。訓蒙本:“由孝經,至四書。”趙注本:“小學終,至四書。”訓蒙本與趙注本后文都有“孝經通,四書熟”,但訓蒙本一再強調《孝經》,意在提出《孝經》應為讀書做人門徑,而趙注本則以朱熹的《小學》書為入室門徑,后文又出現“孝經通,四書熟”,突顯出對啟蒙讀物倡導的內在思想的混亂,顯然是因后人未經深思的修改所致。順德陳村登洲區氏家族的《登洲區氏族譜》家訓則一直強調《孝經》為入門書:教子訓孫,玉必琢然后成器,人必教然后成才。凡子孫七歲以上,則延請名師教讀《孝經》、《小學》,使知孝親弟長之意,灑掃應對之節,然后令其讀《四書》、《五經》、《左傳》、《史記》等書,[9] (P31) 可見兩個版本對啟蒙課本使用的次序重點不同。究其原因,實有歷史緣由。元朝至元七年(1270年)元政府成立司農司,并頒布農村立社詔令。這一詔令規定:“今后每社設立學校一所,擇通曉經書者為學師,于農隙時分各令子弟入學,先讀《孝經》、《小學》,次及《大學》、《論》、《孟》、經史……。”[10](卷23) 于此也可作為推斷《訓蒙三字經》成書年代或思想基礎的一個依據。對以上兩條信息進行分析,也可判斷出《訓蒙三字經》與區氏家族確有一種內在的聯系。
尤其值得重視的是,元朝在至正二十八年(1291年)后在各地儒學中正式設立小學,從元貞元年(1295年)開始全社會小學正式以《小學》為首選啟蒙書,當時江南行御史臺還頒布了有關小學教育制度的規定,其中《廟學典禮行臺坐下憲司講究學校便宜》中規定:“所講讀書合用朱文公《小學》書為先,次及《孝經》、《論語》……《孝經》合用文公勘誤本,《語》、《孟》用文公集注,《詩》、《書》用文公集傳定訂傳本講說……。”[11] (P251) 與王應麟同時代、同城生活的元代寧波教育家程端禮(1271-1345年)在他的《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中也規定,蒙童入學需先讀《小學》,“《小學》書畢,次讀《大學》經傳正文、次讀《論語》正文、次讀《孟子》正文、次讀《中庸》正文、次讀《孝經》刊誤”,[12] (卷1,P7-8) 所有這些實與《訓蒙三字經》要求相異而與趙南星注本一致,也可看出元朝政府管理比較完善的地區對《小學》推行的普及程度。出版于延佑二年(1315年)的《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后由國子監頒布給全國郡邑學校,元明清三代,尤其是元代初期官學、私塾、書院都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后世對《小學》的重視也從這個版本中體現出來。
按照以上時間排列分析,可知趙南星所據版本的印刻時間至少不早于1295年,應在1315年后。
此外,宋朝滅亡是在1279年,區適子當是在進入元朝后才完成《訓蒙三字經》的撰寫,他與政府提倡的方向有點偏離,提出《孝經》為首當是有所寄寓。因為《孝經》是將“孝親”與“忠君”相提并論的經典,更認為“忠”是“孝”的延伸與發展,所以他將《孝經》提到首位當是提醒學生對父母的“孝”不亞于對朝廷的“忠”,這一微妙的處理多少折射出作者不趨于時的價值評判,也是隱居林間,抱道不出的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關于“十義”。訓蒙本的“十義”只是“父子恩,夫婦順,兄則友,弟則恭,君則敬,臣則忠”,而趙注本增添了“長幼序,友與朋”,意在引入宋代陳淳《啟蒙初誦》中“長幼序,朋友信”一句,以細化“十義”中的“長惠、幼順”,但“友”、“朋”并不屬“十義”,故趙注本實為畫蛇添足。
可見,訓蒙本雖最接近原本,但確有粗疏誤闕處,故黃佐、許印芳等學者都曾作修訂。趙注本雖對不少概念作完
善和補充,但自身又時出疏誤。二書均尚欠完備。
四、字句修改及王相注本
趙注本的一些詞匯則從押韻角度對《訓蒙三字經》進行修改或調整。如訓蒙本的“首孝悌,次見聞,知某數,識某名”,粵方言讀來聲母一致,韻母相近。但趙注本將“名”改“文”。因“聞”,明母;“名”亦明母,在《平水韻》中同是文部字。他改字以求押韻。如果仍用舊版本的“名”,則“名”為庚部字,與“聞”相去甚遠。在王相注本中,此字照錄不改,沿用至今。“蠶吐絲,蜂釀蜜,人不學,不如物”,一句中,“蜜”、“物”二字粵語都讀作 med6,音韻一致。而在北方讀音中,“蜜”在四齊微韻;“物”在五魚模韻。從元代就開始,兩韻則不能通押,與今天北方話相同。
趙注本的換字調韻,雖為數不多,但也能成為此書留存粵方言的一個旁證。《三字經訓詁》敘述歷史也只到“十七史”,所循版本也應古老,但對趙注本略作修改。首先更正了趙注本的一些錯誤,如將“大小戴,著禮記”改回“注禮記”,“著六經”改為“著六典”,因周公作《周禮》,內含“六官”,更符合史實。另外,一些人名也略作調整,如“我姬公”改為“我周公”,“作中庸,乃孔”改為“子思筆”等,更通俗易懂,此外增加了“唐劉晏,方七歲”一句,內容更具體化。
可以看出,王相注本只是在趙注本基礎上略作修改,并不具太多原創成分。后人將竄改責任推到王相身上,確也有欠公允,因他只是將精力傾注在注解上,但也反映出當時確實存在更古老的《三字經》版本。
從《訓蒙三字經》到《三字經訓詁》,可見歷代增修的版本對《三字經》內容的完善、細化、宣傳、普及起到良性的推動作用,成為《三字經》發展史上不可或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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