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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禁止全文推薦三字經引爭議
【導讀】三字經》是中華民族珍貴的文化遺產,它短小精悍、瑯瑯上口,千百年來,家喻戶曉。其內容涵蓋了歷史、天文、地理、道德以及一些民間傳說,所謂“熟讀《三字經》,可知千古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山東禁止全文推薦三字經引爭議,歡迎閱讀!
基于歷史原因,《三字經》難免含有一些精神糟粕、藝術瑕疵,但其獨特的思想價值和文化魅力仍然為世人所公認,被歷代中國人奉為經典并不斷流傳。
山東省教育廳近日發出相關通知,要求規范傳統文化課程教學,各地中小學在開展經典誦讀時不可不加選擇地全文推薦如《弟子規》、《三字經》等內容,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此舉一經報道,引起各界熱議,對于一度興起國學熱潮的烏魯木齊各學校來說,《三字經》究竟是否需要整容?也引出了不同的看法和爭議。
贊同:不少內容已不合時宜
對山東省教育廳的做法,烏市第七十中學學生處副主任、語文高級教師錢勇持贊同觀點,他仔細閱讀了那些被刪除的篇目,認為的確合適。他說:“《三字經》《弟子規》是時下中小學開展經典誦讀的流行篇目,但其中的確有不少內容與學生價值觀、倫理道德觀的建立有沖突。
他舉了兩處來證明,其一:《三字經》里對“為什么要讀書?”的闡釋為“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他認為這段描述體現出很明顯的功利主義思想,不利于學生的發展;另外,《弟子規》里對父母去世后守孝的規定,也顯得十分苛責,比如父親去世守孝三年,母親去世守孝一年,披麻戴孝進食素食等等。對這些不合時宜的內容予以刪除是必要的。” 錢勇老師認為,畢竟學生的社會閱歷和經驗有限,更無法從價值體系和社會觀點的統一性等方面對古典文化中的精華或糟粕做出正確的甄別,因此采取“刪節版”是合適的。
反對:這是一種過度保護
烏市第三十五小學校長石書虹對刪節版的三字經持反對意見,她認為,如果學生今后讀到的《三字經》是刪節版的,會給孩子一種誤導,缺少了全貌展示的《三字經》是不完整的,也是對古典文化的一種不尊重。 她認為,分析鑒別能力來自引導和訓練,過度保護效果適得其反。對傳統經典作品的人為切割會給學生造成誤解和誤導,這已成為文化傳承教育的一大障礙。出于過度保護的心態,將中小學生接觸的經典先作“整容”,結果只能是使學生失去自己探究和分析鑒別的能力。石書虹提出,全文展示和全盤吸收是兩個概念。她介紹,三十五小學采取的是“全貌展示,只用所需。”的做法,即學校在走廊樓道里和《校本課程》讀本上,給學生們展示的是《三字經》的全文,這是出于對原文全貌展示的需要,但是在老師的講解中,又注重了有所選擇,比如結合“孝敬父母”“團結同學”“保護環境”等教育主題再截取相應章節展開講述。她說:“開展經典誦讀的目的是為了不要忘記傳統文化,傳承其中的精華并了解文化發展的軌跡,進而為現代教育服務,如果擔心學生把部分不適宜的內容誤作好東西吸收,老師完全可以引導;但人為地把作為一個整體的經典割裂開,規定學生只能接觸所謂“精華”,不合教育原理。”
質疑:如何取舍難以定論
針對這次“刪除令”,有家長表示,既然是誦讀經典,就應全文通讀,而不應任由孩子斷章取義。家長董女士表示,她的孩子就是看中了烏魯木齊翰府幼兒園的國學文化才執意送去的,孩子和家長一起堅持經典誦讀,現在孩子才5歲《三字經》、《弟子規》張口就來。她認為:“有些東西孩子小聽不懂不要緊,這種灌耳音是必要的,等長大了回頭再讀時,就自然明白了。” 對于“刪除令”,一些老師提出,最大的難度在于如何認定《三字經》和《弟子規》里面哪句才算“糟粕”,烏市二十九中語文教師黃赟建議,“要‘去其糟粕’,應該先把‘糟粕’圈出來,讓大家知道哪里是‘糟粕’。” 該校初一學生家長黃女士說,《三字經》、《弟子規》她都讀過,她認為其中算得上糟粕的也只有“父母責,須順承”,但這句話到底算不算糟粕呢?沒有定論,她建議,對哪些是糟粕,必須要有明確的認定,這樣才易于操作。
質疑:全按經典培養
一到社會上就被擺平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錢文忠認為,如果按照《弟子規》《三字經》的標準培養出來的孩子,到社會上90%是吃虧的。“你把孩子按照《弟子規》那樣培養成忠誠、守信、孝悌、守規矩的孩子,到社會上混混看,馬上被人擺平,這是大問題啊。”錢文忠說。
對于錢文忠教授“在當下社會,完全按照《三字經》培養的孩子,90%會不適應社會”的說法,絕大多數家長表示認可。家長們表示,如果完全按照《弟子規》《三字經》的標準來培養孩子,將來走上社會肯定不適應。烏市第七十中學宋博寧的媽媽劉女士認為,《三字經》里固然有可取之處,但其價值觀相對落后,大多都是主張忍耐順從,甚至不乏奴性教育,這對于孩子來說,根本適應不了現在的社會發展和激烈的競爭。烏市五十四中學家長李先生表示,當今時代,比過去復雜千萬倍。老實人吃虧,就是一個證明。這雖然可悲,卻是事實。
建議:關鍵在變通
對此,烏市三十五小學石書虹校長認為,吃虧的問題關鍵不在于三字經,而是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網絡不一致,比如誠信、孝敬等等這些道德要真正落到實處,不能僅靠學校,而要依靠全社會的教育一致。不能因為某些物質利益受損,就放棄精神上對于美德的培養和追求。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品行是學校必須堅持的,她說:“要是你不忠誠,不守信,不知孝悌,不守規矩,哪個又愿意和你打交道呢?你又怎么能夠在社會上立足呢?”
烏市二十九中語文老師黃赟認為,《三字經》《弟子規》倡導的儒家文化,以仁義禮智信為核心,對忠孝的要求很高,雖有過失之處,但也有可取之處,比如倡導誠信禮讓等等,雖然這會讓孩子吃虧,但立足于長遠,教師還是要堅守良好的傳統美德教育,同時還要倡導與當下時代相符的品德教育,比如自信自強,會勇于表達自己的觀點,挑戰權威,學會利用規則進行利益博弈等等。這就需要老師的引導。
讀經典,實際上是對傳統文化作現代闡釋和轉換,教師作為經典誦讀的推介者和宣講者,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老師自身的定位要清晰,必須能從經典中的吸取有教育意義的內容,同時賦予新的時代性,也就是說,既要傳承又要有所創新。
烏市新市區教研室語文教研員劉燕認為,傳統的文化及知識是需要現代人發展性地并結合現代人實際地傳承,不是照搬和死搬硬套。經典誦讀必須和現實結合起來,要靈活變通地運作,她說:“幾百年前寫的東西,肯定無法跟當今社會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契合,所以老師必須要考慮到學生的實際學情以及教育的有效性,不能僅僅是背誦,使小學生真正理解其中的含義,并一定程度上能夠聯系到現實生活,靈活處理,才能更好地促進孩子的心智發展。 ”
拓展:《三字經》典故
《三字經》: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
劉晏(約公元716—780),字士安,曹州南華(今東明縣)人。歷任吏部尚書同平章事、領度支、鑄錢、鹽鐵等使,是唐代著名的理財家。劉晏七歲舉“神童”,八歲時唐玄宗封泰山,因獻《頌》,授太子正字,據《東明縣志》記載,劉晏十歲那年,“一日玄宗御駕勤政樓,大張鼓樂百妓,羅列教坊,有王大娘者,能戴百尺竿,竿施木山狀,瀛州方丈,令小兒持絳節出入歌舞”。這時劉晏被唐玄宗詔于樓中,“使貴妃施粉黛如巾櫛”,打扮停當,玄宗目視劉晏發問,“正字,正得幾字?”劉晏答道:“天下字皆正,唯有朋字未有正得。”此話一語雙關,不僅說出了“朋”字的字形結構特點,還寓意深刻地指出了朋黨相互勾結的時弊,真不愧是有風趣的字諫。接著貴妃又讓劉晏針對勤政樓下百戲爭新和王大娘頭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詩。劉晏應聲吟道:“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誰謂綺羅翻有力,尤自嫌輕更著人。”博得了唐玄宗、楊貴妃和嬪妃等人的一片贊頌。為此,唐玄宗賞賜了劉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領黃紋袍。
劉晏少年時期十分勤學,少年時期才華橫溢、名噪當時。宋代王應麟在他的《三字經》里寫道:“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彼雖幼,身己仕。爾幼學,勉而致,有為者,亦若是”。把他樹立為當時青年才俊學習的榜樣。
「解釋」唐玄宗時,有一個名叫劉晏的小孩子,才只有七歲,就被推舉為神童,并且做了負責刊正文字的官。
「啟示」劉晏有一次回答唐玄宗提出的問題時,曾說臣凡《四書》《五經》都能正,只一個“朋”字正不了。后來玄宗一查證才知道,原來當時朝延里很多人朋比為奸,所以劉晏說無法正“朋” 字,就是這個道理。
「注釋」劉晏:字土安,七歲能做詩寫文章,大家公認他是神童。神童:聰明小孩子。正字:官名,主管校正書籍。
「故事」劉晏是唐玄宗時的一個小神童,據說,他曾經寫了一篇《東封頌》的文章獻給祭拜天地的玄宗。玄宗看了以后,贊不決口,于是,便召見劉晏,當他見到劉晏還是個孩子,不僅對他的寫作能力感到懷疑,便命宰相親自考劉晏。不久,宰相向玄宗說:“劉晏真是個神童,他的作文能力的確很高。”玄宗于是下令劉晏擔任正字官,相當于現在的國立編譯館館長。劉晏小小年紀,卻能勝任這個官職,實在是不容易啊!劉晏不僅受到玄宗的喜愛,就連玄宗的龐妃揚貴妃,也非常欣賞劉晏的聰明伶俐。有一次,在貴妃的寢宮里,玄宗對陪在貴妃身邊的劉晏說:“你這個正字官,還有什么字不能正呢?”劉晏說:“朋友這字個我無法正。”原來當時許多人朋比為奸,結黨做壞事,劉晏就是利用這個字來暗示玄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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