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日·王安石的意思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看到過許多經典的古詩吧,古詩的篇幅可長可短,押韻比較自由靈活,不必拘守對仗、聲律。什么樣的古詩才經典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元日·王安石的意思,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元日
王安石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意思:
陣陣轟鳴的爆竹聲中,
舊的一年已經過去;
和暖的春風吹來了新年,
人們歡樂地暢飲著新釀的屠蘇酒。
初升的太陽照耀著千家萬戶,
他們都忙著把舊的桃符取下,
換上新的桃符。
注釋:
1、元日:農歷正月初一,即春節。
2、爆竹:古人燒竹子時使竹子爆裂發出的響聲。用來驅鬼避邪,后來演變成放鞭炮。一歲除:一年已盡。除,逝去。
3、屠蘇:“指屠蘇酒,飲屠蘇酒也是古代過年時的一種習俗,大年初一全家合飲這種用屠蘇草浸泡的酒,以驅邪避瘟疫,求得長壽。
4、千門萬戶:形容門戶眾多,人口稠密。曈曈:日出時光亮而溫暖的樣子。
6、桃:桃符,古代一種風俗,農歷正月初一時人們用桃木板寫上神荼、郁壘兩位神靈的名字,懸掛在門旁,用來壓邪。也作春聯。
賞析1
此詩描寫春節除舊迎新的景象。一片爆竹聲送走了舊的一年,飲著醇美的屠蘇酒感受到了春天的氣息。初升的太陽照耀著千家萬戶,家家門上的桃符都換成了新的。
這是一首寫古代迎接新年的即景之作,取材于民間習俗,敏感地攝取老百姓過春節時的典型素材,抓住有代表性的生活細節:點燃爆竹,飲屠蘇酒,換新桃符,充分表現出年節的歡樂氣氛,富有濃厚的生活氣息。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逢年遇節燃放爆竹,這種習俗古已有之,一直延續至今。古代風俗,每年正月初一,全家老小喝屠蘇酒,然后用紅布把渣滓包起來,掛在門框上,用來“驅邪”和躲避瘟疫。
第三句“千門萬戶曈曈日”,承接前面詩意,是說家家戶戶都沐浴在初春朝陽的光照之中。結尾一句描述轉發議論。掛桃符,這也是古代民間的一種習俗。“總把新桃換舊符”,是個壓縮省略的句式,“新桃”省略了“符”字,“舊符”省略了“桃”字,交替運用,這是因為七絕每句字數限制的緣故。
詩是人們的心聲。不少論詩者注意到,這首詩表現的意境和現實,還自有它的比喻象征意義,王安石這首詩充滿歡快及積極向上的奮發精神,是因為他當時正出任宰相,推行新法。王安石是北宋時期著名的改革家,他在任期間,正如眼前人們把新的桃符代替舊的一樣,革除舊政,施行新政。王安石對新政充滿信心,所以反映到詩中就分外開朗。這首詩,正是贊美新事物的誕生如同“春風送暖”那樣充滿生機;“曈曈日”照著“千門萬戶”,這不是平常的太陽,而是新生活的開始,變法帶給百姓的是一片光明。結尾一句“總把新桃換舊符”,表現了詩人對變法勝利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欣慰喜悅之情。其中含有深刻哲理,指出新生事物總是要取代沒落事物的這一規律。
這首詩雖然用的是白描手法,極力渲染喜氣洋洋的節日氣氛,同時又通過元日更新的習俗來寄托自己的思想,表現得含而不露。
賞析2
中國是個幅員遼闊的國度,由南到北氣候的變化不小,但由于北回歸線正好在中部穿過,因此總的說來是個四季分明的地方。我們勤勞智慧的先人,依據太陽的運轉、四季的變化及月亮圓缺的規律,在世界上率先制訂了很適合我國農耕社會的歷法,并逐步完善形成了至今與公歷并存的太陰歷———農歷。而農歷的新年即春節,至今仍是我國民間最為隆重的節日,辭舊迎新,普天同慶。
古時的春節,作為除舊迎新的盛大節日,從年前的臘月(十二月)初八就開始了,臘月二十三是小年,開始進入大年階段。但歡度的高潮,則是從除夕(大年三十)一直到上元元夜(即正月十五元宵節)。在中國的詩歌之母的《詩經》里就有“歲月其除”的詩句,光陰過去為除,一年的最后一天稱為除夕。新年的第一天即正月初一為元旦或元日,現在是公歷的新年稱為元旦,為了以示區別,農歷的新年改稱春節了,這樣的稱謂是從辛亥革命后才開始,距今不過百年時間。
古往今來,歌詠“除夕”“元旦”的詩詞數不勝數,然而其中最為傳誦的,就是王安石的這首《元日》。
“爆竹聲中一歲除”,詩從除夕寫起。古代沒有現在的鞭炮,而是用火燃燒竹子,使竹竿爆裂發出乒乒乓乓的響聲來驅鬼避邪、迎福納祥,以后逐步演化成今天用火藥制成的鞭炮,因此今天的鞭炮人們仍習慣地俗稱“爆竹”。除夕之夜,全家老老少少歡聚一堂、守歲迎新,老人祈福、兒童嬉鬧,爆竹聲聲、笑語陣陣,辭別舊歲、喜迎新年,爆竹聲中送走了一年,這樣的情景,至今依然。
接著,詩人轉入元旦正題:“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我國自漢代以來,每逢新年元旦,都要舉行元會,朝廷舉行文武百官以及外國使節朝會祝賀的禮儀。唐代詩人楊巨源詩“天顏入曙千官拜,元日迎春萬物知”寫的就是這樣的場景,宋代同樣如此。而在民間,家家戶戶,舉國歡慶。
一歲伊始,萬象更新,在送暖的春風中,闔家歡飲屠蘇美酒。屠蘇酒,是用屠蘇草浸泡的酒。唐宋時的民俗,在正月初一時,家家按照先幼后長的次序飲屠蘇酒,說是能祛病長壽避瘟疫。大文學家蘇軾的弟弟,也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轍有詩說:“年年最后飲屠蘇,不覺年來七十余”,就是說的這種風俗。在祝福新年的歡樂聲中,千家萬戶迎來了曈曈紅日,家家戶戶用新桃符來換去舊的。桃符,又是另外的一個風俗:相傳東海度朔山有大桃樹,樹下有神荼、郁壘二神,能食百鬼。因此,人們就用桃木板刻畫二神掛貼在門上,用來驅鬼避邪。后來改桃木為紙,逐步演變成今天的春聯。宋代大詩人陸游有首寫于除夕的詩“半盞屠蘇猶未舉,燈前小草寫桃符”,正是這種風俗的生動描述。
王安石的這首《元日》詩,繪聲繪色地描述了唐宋時代我國民間除夕與元日王安石的這首《元日》詩,繪聲繪色地描述了唐宋時代我國民間除夕與元日除歲迎新的歡樂景況。但王安石不僅是個杰出的詩人,而且是一個大政治家,一個被列寧稱譽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在宋仁宗時,王安石就上奏了一封“萬言書”,情真意切地表達了自己對國家命運的種種思考,但得不到任何回音。到了宋神宗即位,十分器重王安石,任王安石為副宰相,并按照王安石思路頒行了一系列新法,開始了超前的改革。這首詩,就是寫于王安石拜相執政推行新法的初期,因此,這首《元日》,就不僅僅是當時新年風俗的記述,而是詩人除舊迎新的政治理想和自我哲學觀念的詩意表達。詩中的“春風送暖”,剛入新年便春風送暖,暗喻新政頒布、萬象更新。詩的后兩句更是描繪廣大人民對未來的憧憬,在新年祝福的歡樂聲中,千家萬戶對著“曈曈”的朝陽,胸中也升起曈曈的、美好的希望,寄希望于“新桃換舊符”即新法的頒布實施。最后一句的“總把”二字,突出了當時群眾對新法的擁護,表明了詩人對新政必勝的信念,也揭示了“長江后浪推前浪”、新生事物一定戰勝舊的力量的哲理,傳達詩人“變化之美”、“革新之美”的崇高理念。
《元日》這首小詩,不僅讓我們知曉了千年之前中華大地的新年民俗,更從這歡慶新春的民俗中領悟著令人沉思的哲理:“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創作背景
此詩作于作者初拜相而始行己之新政時。1067年宋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王安石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同年新年,王安石見家家忙著準備過春節,聯想到變法伊始的新氣象,有感創作了此詩。
名家評價
王相《增補重訂千家詩》:“此詩自況其初拜相時的行君政,陳舊布新,順始行己之政今也。”
熊柏畦《宋八大家絕句選》:“這首詩既是句句寫新年,也是句句寫新法。兩者結合得緊密桔切,天衣無縫,把元日的溫暖光明景象,寫得如火如荼,歌頌和肯定了實行新法的勝利和美好前途。”
姚奠中《唐宋絕句選注析》:“用一‘換’字,即寫出當時的風俗習慣,更為讀者開辟了新的詩意。揭示出新的代替舊的,進步的代替落后的,歷史發展的這個不可抗拒的規律。”
人物生平/王安石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臨川(今撫州市臨川區),父親王益,時任臨川軍判官。
王安石自幼聰穎,酷愛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稍長,跟隨父親宦游各地,接觸現實,體驗民間疾苦。文章立論高深奇麗,旁征博引,始有移風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王安石隨父入京,以文結識好友曾鞏,曾鞏向歐陽修推薦其文,大獲贊賞。
宋仁宗慶歷二年(1042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授淮南節度判官。
任滿后,王安石放棄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調為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宋仁宗舉薦,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
歐陽修舉薦為諫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災。不可不恤也”宋代董煟所著《教荒活民書》,以封建國家從皇帝到各級官吏職責為根據,提出在救荒時各自應該完成的工作。他講道:“賑濟者,用義倉米施及老、幼、殘疾、孤、貧等人。米不足,或散錢與之,即用庫銀糴豆、麥、菽、粟之類,亦可”。有學者認為董煟提出了系統的賑濟學說理論,特別提出了對殘疾人群體的救助,為后世的救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宋代還特別注重倉儲在救災救濟中的作用。歷代出現過的倉儲形式在宋代幾乎都曾設立過,如常平倉、社倉、義倉等,另外還有廣惠倉、半儲倉、平余倉則是宋代的創舉。這些倉儲形式對救濟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下詔設置廣惠倉,救濟老幼貧疾不能自存者。
陳說政事
嘉佑三年(1058年),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
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
認為癥結的根源在于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決的根本途徑在于效法古圣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王安石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并以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至復滅的事實為例,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宋仁宗并未采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懇辭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愿出仕。
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
不久王安石任職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眾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刪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守喪。
宋英宗繼位后(1063年—1066年),屢次征召赴京任職,王安石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越次入對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宋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后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余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變法
主詞條:熙寧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于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
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新舊黨爭
主詞條:新舊黨爭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并加以懲處。
新法頒布后,王安石擢拔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于富國強兵,借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斗爭。
御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韓琦上疏規勸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曾公亮、陳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隨后,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韓絳等規勸,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數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況,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御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都因為與王安石意見不合,,相繼離開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彈劾李定違背孝道, 皆被罷出朝廷。其后,呂惠卿因父親去世離開朝廷,王安石便對曾布委以重任,對他非常信任。
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并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隨后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復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罷相始末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免行錢之害,神宗滿面愁容,欲罷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鄭俠反對變法,繪制流民旱災困苦圖獻給神宗,并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慈圣和宣仁兩位太后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為吏部尚書。
王安石罷相后,奏請皇帝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呂惠卿掌握大權后,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復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為陳州知州。王安石復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為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趙煦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后,加王安石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聽政后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歲,獲贈太傅,葬于江寧半山園。
紹圣元年(1094年),章惇執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廟庭,謚號“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舒王,配享孔廟。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于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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