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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第六十二卦:《小過卦》
《象辭》說:“烏云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是因為陰氣超過了陽氣,陰陽不合,故而不能化雨。
第六十二卦:《小過卦》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白話】《小過卦》象征略為過分:小過之時,可致亨通,但應以正為本,故而利于堅守中正之道;可以去干一些小事,但不可去涉足一些大事;飛鳥留下悲鳴之時,不應該向上強飛,而應該向下棲息,如此,大為吉祥。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白話】《象辭》說:《小過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為山上響雷之表象,雷聲超過了尋常的雷鳴,以此比喻“小有過越”,君子應效法“小過”之象,在一些尋常小事上能略有過分,如行止時過分恭敬,遇到喪事時過分悲哀,日常用度過分節儉,為的是矯枉過正。
初六,飛鳥以兇。
【白話】初六,飛鳥向上強飛將會出現兇險。
《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白話】《象辭》說:“飛鳥向上強飛將會出現兇險”,是咎由自取,無可奈何。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白話】六二,超過祖父,遇到祖母;但不能擅自越過君位,君臣遇合,一定沒有禍患。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白話】《象辭》說:“不能擅自越過君位”,因為作為臣子是不能超越至尊的。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白話】九三,自恃強盛而不愿過分防備,從而將要為人所害,故有兇險。
《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
【白話】《象辭》說:“將要為人所害”,說明面臨的危險是多么的嚴重啊!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白話】九四,沒有禍患,不過分恃強恃剛就能遇到陰柔;但是主動迎合陰柔會有兇險,因此,務必心存戒惕,不能去施展才用,要永遠守中正之道。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白話】《象辭》說:“不過分恃強恃剛就能遇到陰柔”,因為九四爻以剛居柔位,位置不正;“主動迎合陰柔會有兇險,務必要心存戒惕”,是說若主動迎合陰柔,最終將不可能長久無害。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白話】六五,烏云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這些烏云是從城的西邊飄過來的;王公們用細繩系在箭上射取那些藏在穴中的野獸。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白話】《象辭》說:“烏云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是因為陰氣超過了陽氣,陰陽不合,故而不能化雨。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白話】上六,不能遇合陽剛卻超越了陽剛,無安棲之所的飛鳥遭受射殺之禍,故而兇險,這就叫做災殃禍患。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白話】《象辭》說:“不能遇合陽剛而超越了陽剛”,是指其過分已達到極點,再危險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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