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 《艷詩·會真詩》賞析
元稹為人有才華,但是也是一名多情的詩人。在元和七年,把他的詩分為十體,事實上只有八體。其中有“艷詩”,“艷詩'一詞恐怕是元稹首先提出來的。下面是應屆畢業生文學網的小編和大家分享的元稹《艷詩·會真詩》賞析,歡迎閱讀。
元稹《艷詩·會真詩》賞析
白居易生于大歷七年(公元七十二年),元稹生于大歷十四年,小白居易七歲。元稹卒于大和五年(元八三一年),壽五十三。白居易卒于會昌六年(公元八四六年),壽七十五。白居易于貞元十四年(公元七九八年)進士及第,授官秘書省校書郎。元稹沒有成進士,十五歲,明兩經及第;二十四歲,中書判第四等,授官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公元八O六年)四月,憲宗策試制舉人,應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登第者十八人,元稹為第一,拜右拾遺。白居易也參加科試,考試成績入第四等,授盩厔縣尉。元和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為學士,三年五月,拜左抬遺。元稹為右拾遺后,以上疏論事激直,為執政所忌,出為河南縣尉。丁母憂。服除,拜監察御史。元和五年,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
白居易為拾遺后,亦屢次上疏,諫論朝廷大事。元稹因得罪執政及宦官被貶,白居易曾上疏極諫。元和五年,秩滿改官,除京兆府戶曹參軍。六年四月,丁母喪。九年冬,入朝,授太子左贊善大夫。十年七月,宰相武元衡在上朝時被刺死于路上。白居易首先上疏,請急捕賊以雪國恥。這一舉措,得罪執政者及幕后人物,被貶官,出為江州司馬。同年,元稹亦改官通州司馬。元和十三年冬,量移忠州刺史。十四年三月,元稹、白居易及其弟行簡相會于峽口,停舟夷陵三日,置酒賦詩,戀戀不忍別。本年冬,白居易蒙召還京師,拜司門員外郎。
十五年,轉主客郎中,知制誥,加朝散大夫。同年,穆宗即位,改元長慶,讀元稹詩,大悅,即日命稹為祠部郎中,知制誥。所謂知制誥這個官職,知,就是擔任,制誥是皇帝的命令文書。知制誥就是專管起草皇帝的命令文書。這個任務,向來是由翰林學士草稿后,從宰相辦公的中書省呈送皇帝批閱的。元稹不是進士出身,不能為翰林學士。現在穆宗以元稹為祠部郎中而知制誥,這就使朝廷上群眾嘩然,以為“書命不由相府”,群眾非常輕視他。但是元稹草擬的制誥,文體古雅,與當時一般的公文絕然不同。于是大家非但沒有話說,而且爭相摹仿。從此改革了制誥的文體。當時人對這種文體稱之為長慶體。這是長慶體的本義。宋元以后,被誤認為與元和體同義了。元稹在穆宗的恩寵之下,再次升官,不久就召入翰林,為中書舍人,承旨學士。
這是破格遷升,沒有進士出身的人,一般不可能被任命這個官職。但是,正在被朝野譏笑的時候,穆宗又于長慶二年(公元八二二年)以元稹為權翰林學士、工部侍郎,拜平章事。所謂拜平章事,就是宰相了。因此,朝野群眾,無不輕笑,以為元稹無此資望。終于在長慶三年,為小人誣陷,罷相,出為同州刺史。長慶元年、二年,白居易與元稹同在朝中,長慶三年七月,白居易求外任,出為杭卅刺史,元稹也從同州刺史轉官越州刺史。
杭、越鄰境,二人又多詩筒往來。文宗大和三年(公元八二九年)元稹被召還京,為尚書左丞。四年正月,出為鄂州刺史。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暴疾一日而卒。白居易在杭州三年秩滿,除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寶歷二年(公九八二六年),又出任蘇州刺史。文宗即位,改元大和,徵拜白居易為秘書監,贈金紫。大和二年,轉刑部侍郎。三年,稱病歸洛陽,求為分司。不久,除太子賓客。五年,除河南尹。
七年,又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從此絕意仕宦,優游養老。開成初,授太子少傅。會昌中,請罷太子少傅,以刑部尚書致仕。大中元年(公元八四七年)卒。
元稹與白居易的官運,幾乎一模一樣。二人都受到穆宗皇帝的器重,因為穆宗李恒自己也喜歡做詩。但盡管有皇帝的恩寵,把他們升擢到朝中高位,卻敵不過執政者排擠,屢次被貶斥去做地方官。元、白二人在同為拾遺時,就成為詩友,二十多年間,互相唱和的詩,不下數百首。彼此各受影響,詩的風格、題材,多有相同處。
白居易作《長恨歌》,元稹有《連昌宮詞》,白居易作《琵琶行》,元稹有《琵琶歌》,白居易作《霓裳羽衣歌》,元稹有《何滿子歌》。二人對于詩的理論,也大體一致。白居易有《與元九書》,元稹有《敘詩寄樂天書》,都是在互相往還的書簡中,各自敘述了自己對于詩的觀點。他們都主張詩應當有諷諭比興的作用,白居易作了《秦中吟》十首、《新樂府》五十首,元稹有《樂府古題》十九首、《新樂府》十二首,都是他們理論的實踐。
《白氏長慶集》按詩的內容分為諷諭、感傷、閑適三類,但在編后集時就不用這個分法,仍分為格詩、律詩二類。元稹在元和七年,把他的詩分為十體,但后來編集時也不用這個分法,而分為古詩、律詩、樂府、傷悼詩四類。
元稹的十體分法,事實上只有八體:
古諷旨意可觀而詞近古往者。
樂諷意亦可觀,而流在樂府者。
古體詞雖近古,而止于吟寫性情者。
新題樂府詞實樂流,而止于模象物色者。
律詩聲勢沿順,屬對穩切者。(以七言、五言為兩體)
律諷其中稍存寄興,與諷為流者。
悼亡不幸少有伉儷之悲,撫存感往,成數十詩,取潘子“悼亡”為題。
艷詩又有以干教化者,近世婦人,暈淡眉目,綰約頭鬢,衣服修廣之度,及匹配色澤,尤劇怪艷,因為艷詩百馀首(詞有今古,又為兩體)。
這樣分法,也像白居易一樣,把文體與內容混淆在一起,很不科學。但后來的分法,把樂府和傷悼,和古詩、律詩并列,也仍是混淆了文體和內容。
“艷詩”這個名詞,恐怕是元稹首先提出來的。據他自己的說明,似乎是一些描寫婦女時裝、服飾打扮的詩。但我們在《元氏長慶集》中所見到的許多艷麗的詩篇,卻是抒寫愛情的詩,而不僅寫婦女的眉目服飾。傷悼詩一卷,即最初分類的悼亡詩,多數是哀悼他的元配妻韋叢而作。艷詩則是為青年時代所遇的情人崔鶯鶯而作。
貞元十六年,元稹二十二歲,旅游過蒲州(今山西永慶),借寓普救寺。有一位崔家的寡婦,帶了她的子女,要去長安,也住在寺中。寡婦姓鄭,與元家有親戚關系,排算起來,是元稹的異派從母。這時蒲州發生兵變。崔家寡婦富有錢財,奴仆眾多,大為驚駭,深恐變兵搶劫。幸而元稹與當地軍官認識,請得軍吏來寺保護,崔家方得安全。崔婦感元稹救護之恩,命她的兒子歡郎,女鶯鶯出來拜見。
元稹驚于鶯鶯的美麗,不久就因侍女紅娘的幫助,得與鶯鶯結為情侶。元稹住在寺院西廂,鶯鶯夜晚來,天明去,恩愛了幾個月。后來,元稹因去長安參加書判考試,遂與鶯鶯訣別。此后,元稹聯姻高門,娶了韋叢為妻。鶯鶯也嫁了人。一段私情,煙消云散。元稹非但寫了許多追憶鶯鶯的詩,還寫了一篇《鶯鶯傳》以記錄他的這一段情史,在《鶯鶯傳》中,元稹將自己託名為張生,但沒有給他起名字。宋人王楙著《野客叢書》說:“唐有張君瑞遇崔氏女于蒲,崔小名鶯鶯。”張生名君瑞,這是后人為了編這個傳奇故事而補上的。
《鶯鶯傳》中說張生曾寫過一篇三十韻的《會真詩》以記他和鶯鶯初次幽會的情況。但傳文中不載此詩,卻載了河南元稹的《續會真詩》三十韻。這是元稹故弄狡獪。所謂《續會真詩》,就是張生的《會真詩》,今元稹詩集中的《會真詩》,也就是《鶯鶯傳》中所謂《續會真詩》。
元稹的諷諭、感傷、閑適詩,都不如白居易所作的疏俊明快,倒是數十首艷詩是他的特長。《會真詩》是他的五言排律艷詩的名作,因此,我不選元稹其他的作品,而選講《會真詩》:
微月透簾櫳,螢光度碧空。
遙天初縹緲,低樹漸蔥蘢。
龍吹過庭竹,鸞歌拂井桐。
羅綃垂薄霧,環佩響輕風。
絳節隨金母,云心捧玉童。
更深人悄悄,晨會雨蒙蒙。
珠瑩光文履,花明隱繡龍。
寶釵行彩鳳,羅帔掩丹虹。
言自瑤華浦,將朝碧帝宮。
因游李城北,偶向宋家東。
戲調初微拒,柔情已暗通。
低鬟蟬影動,回步玉塵蒙。
轉面流花雪,登床抱綺叢。
鴛鴦交頸舞,翡翠合歡籠。
眉黛羞頻聚,朱唇暖更融。
氣清蘭蕊馥,膚潤玉肌豐。
無力慵移腕,多嬌愛斂躬。
汗光珠點點,發亂綠蔥蔥。
方喜千年會,俄聞五夜窮。
留連時有限,繾綣意難終。
慢臉含愁態,芳詞誓素衷。
贈環明運合,留結表心同。
啼粉流清鏡,殘燈繞暗蟲。
華光猶冉冉,旭日漸曈曈。
警乘還歸洛,吹簫亦上嵩。
衣香猶染麝,枕膩尚殘紅。
冪冪臨塘草,飄飄思渚蓬。
素琴鳴怨鶴,清漢望歸鴻。
海闊誠難度,天高不易沖。
行云無處所,蕭史在樓中。
這首詩可以分為六段,第一段六韻十二句。前四句寫色漸晚,蔥蘢二字在這里恐怕應當解作朦朧,中四句寫在井桐庭竹聲中,有一個美人,穿薄霧似的輕綃之衣,正在走過來,身上懸掛的環佩在風中戛響著。龍吹、鸞歌,都是形容風聲。羅綃二句是轉折句,從寫景過渡到寫人。后四句將金母、玉童比喻那個美人。金母即西王母,她出來時有霓旌降節簇擁著。這里是指婢女紅娘隨侍而來。“云心”句也是同樣的含意,但不知用什么典故。“更深”二句寫美人來去的時間,也是“夜半來,天明去”之意。不過按照全詩敘述次序,這里似乎不應當講到天明的事。我懷疑“晨會”二字可能有誤。
第二段四韻八句。前四句描寫美人的衣履釵帔,后四句是敘述語。用一個“言”字,即等于“她說”。詩人把這個美人比之為洛妃。她自己說:從瑤華浦來,本想到天宮去朝見青帝,因為中途經過洛陽城北,卻想不到偶然走到宋玉家的東鄰來了。這最后一句又是用了宋玉的《登徒子賦》的典故。這四句都是用形象語來表達,總的意義是說:她本想到佛殿上去焚香禮佛,卻不意誤走到西廂來了。
第三段四韻八句,敘述張生調戲成功。那美人始而微拒,繼而柔情暗通。低鬟、回步二句形容她心理躊躇不決。最后卻是轉面登床,成就了交頸合歡的私情。
第四段四韻八句,描寫交頸合歡時的美人姿態,從來詩人,不敢公然賦詠男女陰私之事,《玉臺新詠》以宮體艷詩著名,也沒有這樣的作品。元稹這一段詩,真是杜牧所痛斥的“淫言媒語”,維護封建禮教者,當然要說他是名教罪人。主張典雅文學者,也以為這些詩句太粗俗下流。但是客觀現實既已存在,有了元稹的先倒,后世就只會變本加厲。以《鶯鴦傳》為題材的《西廂記》傳奇,在張生與鶯鶯幽會的這一場曲文,寫得比詩句更為放蕩。自此以后,中國文學中出現了專以描寫色情為題材的小說、戲劇和詩歌。始作俑者不能不推元稹。
第五段六韻十二句,寫幽歡未足,天已黎明。雙方海誓山盟,并互相贈送禮物,表明同命同心的永久的愛情。
第六段六韻十二句寫美人去后,衣裳上還沾染她的香氣,枕上還留著她的脂粉。自己感到孤獨,如臨塘之草,思渚之蓬,沒有歸宿之處,彈琴則發出怨鶴之聲;仰望太空,但見歸鴻飛逝。想到自己與美人的居處,竟像海闊天高,不易接近。美人如行云飄去,不知何往,而自己卻像簫史那樣,獨居樓中,不能得到弄玉為伴侶。弄玉是神話中秦穆王的愛女。簫史是一個善吹簫的青年。他吹起簫來,引來了一只風凰,簫史和弄玉公主一起乘在鳳凰背上,上升成仙。這里是變用這個典故,說簫史沒有得到弄玉,而仍在樓中。
元稹把這首詩寫進了《鶯鶯傳》中,這篇傳奇文和這首艷詩就傳誦于世。他的朋友李紳又為這篇傳奇配上了一首《鶯鶯歌》,成為當時正在流行的一種說唱文學形式,白居易作了《長恨歌》,陳鴻又作了《長恨歌傳》。沈亞之作《馮燕傳》,司空圖作《馮燕歌》。白行簡作《李娃傳》,元稹就作《李娃行》(已佚)。這都是同時的文學現象。有歌則配一篇傳,有傳則配一篇歌,顯然可知這是民間說唱文學的需要。傳的部分是說白,歌的部分是唱詞。這種文學形式可能是受了佛教文學變文的影響,因為變文也是一段講說,一段歌贊的說唱文體。
一歌一傳的唐代傳奇文學新形式,向戲劇方面發展,就會產生有道白、有歌唱的戲文、雜劇,向小說方面發展,就會產生詞話和彈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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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779年-831年),字微之,別字威明,河南洛陽人。唐朝大臣、詩人、文學家。早年,元稹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樂府運動”,后人把他和白居易并稱“元白”。 元禛和白居易之間有一段長達幾十年深厚友誼。
元稹的一生走在貶謫途中,但是幸運的是,失意時,可以拿起手中的筆,將自己從仕途的泥潭中托起,讓思想和精神穿行于自由的天空。
寫出“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這樣表達對愛情忠貞不二的詩句的元稹,實際上卻并非詩詞里表現的那么專情。這句被無數人奉為愛情經典的詩句,是為誰而寫的呢?
唐德宗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二十四歲的元稹科舉落榜,處于失憶中的元禛被太子少保韋夏卿收入門下,并將自己20歲的女兒韋叢下嫁于他。這段婚姻出發點或許并不純潔,韋夏卿欣賞元稹的才華,認為他日后必定大有作為;元禛卻可能期望借此出人頭地。
這也是元禛辜負鶯鶯的原因吧。虛榮心促使他放棄愛情,選擇了身份高貴的韋叢。意外的是,婚后他們二人卻也夫妻恩愛,感情篤厚。韋叢身為大家閨秀,不僅賢惠端莊、通曉詩文,還勤儉持家,任勞任怨,無怨無悔地伴著他走過人生的低谷。這樣的女子自然能博得丈夫的愛與尊重,元禛的才華也能將韋叢的心緊緊吸附。
可是造化弄人,唐憲宗元和四年(809),年僅27歲的韋叢因病去世。元禛當時應該是傷心欲絕的,為悼念亡妻寫下《離思五首》:
自愛殘妝曉鏡中,環釵漫篸綠絲叢。須臾日射胭脂頰,一朵紅蘇旋欲融。山泉散漫繞階流,萬樹桃花映小樓。閑讀道書慵未起,水晶簾下看梳頭。紅羅著壓逐時新,吉了花紗嫩麴塵。第一莫嫌材地弱,些些紕縵最宜人。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尋常百種花齊發,偏摘梨花與白人。今日江頭兩三樹,可憐和葉度殘春。
讀完,讓人不由得會聯想到蘇軾的那首悼亡詞《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松岡。
同樣以“樂境寫悲哀”,同樣表現對亡妻生死不渝、情深意長的思念,同樣打破并濃縮了時空界限。所不同的是,蘇詞托之以夢,入而即出。元詩卻以回憶入情未出。
元稹詩中回憶了妻子生前明麗動人的嬌媚風姿,楚楚可憐的動人情態,又流露出無限呵護的款款深情,天長地久的真摯。特別是第四首以“滄海”、“巫山”為喻,滄海之水和巫山之云,是世間大美的意象,其深廣和美好是其他事物無法比擬的,詩人表達了除妻子之外,世間再沒有能使自己動情的女子了。所以,這句“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常常被后人引用來表明自己專情的心意。
這一年,元稹仕途也經歷了挫折。他奉命出使劍南東川。新官上任時,意氣風發,一心為民,立誓報效國家,于是他大膽劾奏不法官吏,平反許多冤案,得到民眾的推崇和歡迎。白居易更是作詩贈他“其心如肺石,動必達窮民,東川八十家,冤憤一言申”。但事與愿違,元稹的一系列舉措觸犯了朝中舊官僚階層及藩鎮集團的利益,就找了機會將他外遣——分務東臺。 東臺就是東都洛陽的御史臺,用意在于將他排擠閑置。后又被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從此開始了他困頓州郡十余年的'貶謫生活。
元稹當真如詩里寫的對妻子那么愛之深嗎?其實,不然。
自古文人多風流,只是借口。
就在這一年,妻子韋叢去世之前,元禛以監察御史的身份,奉命出使地方。31歲的元禛在成都遇到了42歲的薛濤,共浴愛河。薛濤何人?
薛濤本是官宦之女,她父親薛鄖虧空錢糧,她則受牽連被沒入樂籍,成為樂妓。十五歲時委身于劍南節度使韋皋,是韋皋發現了她的才華,將她召到府中侍宴賦詩,做一些文字工作,為“女校書”。薛濤其間的崎嶇經歷本文不詳談。
薛濤的詩被后人稱贊:“工絕句,無雌聲。”她的容貌也是非同一般的。后蜀何光遠《鑒誡錄》上說薛濤“容姿既麗,才調尤佳”。否則,才貌雙全,風度翩翩的元稹怎會為之入迷。
薛濤被譽為和劉采春、魚玄機、李冶等女詩人齊名的“唐朝四大女詩人”。《全唐詩》四萬八千首里收錄了薛濤八十一首詩,為唐代女詩人之冠。同時,她對造紙也有貢獻,發明了“薛濤箋”。古代社會主流雖然推崇“女子無才便是德”,但古代文人更加看重女人精神世界的雅致,縱觀歷史上留下姓名的女子,多是頗具才能的。
彼時,42歲的薛濤雖年華已衰,但仍風韻不減,元稹亦為風流才子,于是結下一段不解情緣。年齡懸殊這樣大的姐弟戀在古代社會也是很罕見的。然而,多情之人亦薄情。這段炙熱的感情只持續了三個月。元稹因仕途上的變遷離開了蜀地,調往洛陽。
這三個月或許是薛濤一生中最甜蜜的時光。“雙棲綠池上,朝暮共飛還”,就是薛濤對那段時光的回憶。而此時,知書識禮、溫婉多情的韋叢拖著病弱的身子在家里癡癡地盼望著丈夫早日歸家。
元稹離開后,和薛濤雖保持了書信往來。但元禛明顯已無當初的激情,時過境遷,自然是回不去了。薛濤用余生的光陰去追憶那段短暫的邂逅,酷愛紅色的她脫下了紅裙,換上灰色的道袍,從此,她的人生從熾烈走向了淺淡,與屋外的車馬喧囂,人來人往,再無瓜葛。
愛情,是緣是劫,時間最能看清。
韋叢去世第二年,元稹就取了李景儉的表妹安仙嬪,悼亡詩停寫,薛濤的感情更是被拋之腦后,將他所謂的愛情暫時安放在了安仙嬪身上。但是他們只在一起生活了三年,元和九年(公元814年)秋,安仙嬪在江陵府給元稹留下一個孩子后,乘仙鶴飛逝了。元稹再次經歷中年喪妻的打擊。
元稹一生女人緣不斷。
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元稹出為通州司馬(今四川達州)。元稹在上司山南西道節度使(相當于今省長)權德輿做媒關照下續娶大家閨秀裴淑為妻。裴淑是山南西道涪州(今重慶市涪陵區)刺史裴鄖的女兒。據說,當時元禛對裴淑一見鐘情,那年他36歲。
(公元823年)元稹任越州刺史(今紹興)、浙東觀察使時,遇到了江南著名女詩人兼歌手劉采春。又是一段風流艷史。劉采春就是前面提到的和薛濤齊名“的唐朝四大女詩人”之一,《全唐詩》錄存六首。她擅長參軍戲,又會唱歌,以靡靡之音,紅遍江南。元稹說她“言辭雅措風流足,舉止低回秀媚多。更有惱人腸斷處,選詞能唱望夫歌。”這又是一位才貌俱佳的女子。劉采春的丈夫是中唐時期著名的伶人周季崇,擅長演藝。
劉采春因工作性質常與風流士子接觸,但都能潔身自好,可見她在感情上并非隨便之人,但唯獨沒能抵抗住元稹的誘惑。
元稹為她寫了首《贈劉采春》,她也被元禛這位風流才子所吸引,進而熱戀,當然這段感情,也是因元禛離棄無疾而終。據記載,劉采春最后跳河自殺,也有一說失蹤了。其中緣由無從而知,不好妄加論斷。
大和三年(829)為尚書左丞,至此,政治生涯到達頂峰。大和五年(831)七月二十二日,元稹暴卒于武昌軍節度使任所,終年53歲。
元稹詩文兼擅。元詩中最具特色的是艷詩和悼亡詩。豐富的愛情史,成就了元禛的詩,卻成了一個個女子的殤。他留下那些情真意切的詩句感動著后人,或許還感動過自己,但一時的深情總抵不過多情易變的心。男權社會里,女子總顯得單薄無助,任人擺布。那么多勇敢去愛的女子,終還是成了男人身后的塵土,他將深情留在了詩里,將薄涼留給了身后愛過他的女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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