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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歐陽玄傳文言文閱讀及答案
歐陽玄(1283年~1358年),字元功,號圭齋,祖籍分宜縣防里村,湖南瀏陽(今湖南瀏陽)人,是歐陽殊之后裔,元代文學家。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元史·歐陽玄傳文言文閱讀及答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題。
歐陽玄,字原功。母李氏,親授《孝經》《論語》《小學》諸書,八歲能成誦,始從鄉先生張貫之學,日記數千言,即知屬文。十歲,有黃冠師注目視玄,謂貫之曰:“是兒神氣凝遠,日光射人,異日當以文章冠世,廊廟之器也。”言訖而去,亟追與語,已失所之。部使者行縣,玄以諸生見,命賦梅花詩,立成十首,晚歸,增至百首,見者駭異之。年十四,益從宋故老習為詞章,下筆輒成章,每試庠序,輒占高等。弱冠,下帷數年,人莫見其面。經史百家,靡不研究。
延祐元年,詔設科取士,玄以《尚書》與貢。明年,賜進士出身,授岳州路平江州同知。調太平路蕪湖縣尹。縣多疑獄,久不決,玄察其情,皆為平翻。豪右不法,虐右不法,虐其驅奴,玄斷之從良。貢賦征發及時,民樂趨事,教化大行,飛蝗獨不入境。改武岡縣尹。縣控制溪洞,蠻獠雜居,撫字稍乖,輒弄兵犯順。玄至逾月,赤水、太清兩洞聚眾相攻殺,官曹相顧失色,計無從出。玄即日單騎從二人,徑抵地諭之。至則死傷滿道,戰斗未已。獠人熟玄名,棄兵仗,羅拜馬首曰:“我曹非不畏法,緣訴某事于縣,縣官不為直,反以徭役橫斂培克之,情有弗堪,乃發憤就死耳。不意煩我清廉官自來。”玄喻以禍福,歸為理其訟,獠人遂安。
召為國子博士,升國子監丞。致和元年,遷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時當兵興,玄領印攝院事,日直內廷,參決機務,凡遠近調發,制詔書檄。更張朝政,事有不便者,集議延中,玄極言無隱。科日之復,沮者尤眾,玄尤力爭之。詔修遼、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據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玄不以口舌爭,俟其呈稿,援筆竄定之,統系自正。至于論、贊、表、奏,皆玄屬筆。五年,帝以玄歷仕累朝,且有修三史功,諭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
十七年春,乞致仕,以中原道梗,欲由蜀還鄉,帝復不允。時將大赦天下,宣赴內府。玄久病,不能步履,丞相傳旨,肩輿至延春閣下,實異數也。是歲十二戊戌,座于崇教里之寓舍,年八十五。帝賜賻甚厚,追封楚公,謚曰文。(選自《元史·歐陽玄傳》,有刪節)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日記數千言,即知屬文屬:連綴
B、撫字稍乖,輒弄兵犯順乖:違背
C、不意煩我清廉官自來意:意料
D、玄喻以禍福,歸為理其訟喻:打比方
5、以下各組句子中,全都表明歐陽玄才干卓異的一組是()(3分)
①異日當以文章冠世,廊廟之器也
②下筆輒成章,每試庠序,輒占高等
③經史百家,靡不研究
④縣多疑獄,久不決,玄察其情,皆為平翻
⑤科目之復,沮者尤眾,玄尤力爭之⑥至于論、贊、表、奏,皆玄屬筆
A、①③⑤B、②④⑥C、①④⑤D、②③⑥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歐陽玄學習過《孝經》《論語》《小學》等著作,很小就能背誦,一天能記下幾千
字。部使者讓他作詩,他立刻作成十首。
B、歐陽玄上任后不畏懼當時的豪門大族,嚴懲了虐待奴仆的這些人。他賦稅征調及時,使得蕪湖縣的政治清明。
C、武岡縣有人聚眾打殺鬧事,很多官吏對此無能為力,但歐陽玄卻能夠以自己清廉的官聲正確處理,武岡于是安定了下來。
D、皇帝特別看重歐陽玄,讓他兼理國史院事務,參與決策機要事務,還讓他負責編修史書。
7、把下列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言訖而去,亟追與語,已失所之。(5分)
(2)更張朝政,事有不便者,集議廷中,玄極言無隱。(5分)
參考答案:
4、D喻:使……明白。
5、B(①是道士對歐陽玄未來的估測;③只能說明他的研究面很廣,并不能說明他的才干卓異;⑤重點強調歐陽玄臨難不退、堅持己見的個性)
6、B(文章中并沒有提到歐陽玄嚴懲豪門大族的信息)
7、(1)(道士)說完就離開了,(貫之)急忙追趕想與他講話,已不知他的去向。(采分點:“訖”“亟”“所之”各1分,句子大意2分)
(2)改革朝政,遇有不順利的事情,在朝廷集中商議,歐陽玄暢所欲言,沒有隱諱。(采分點:“更張”、“事有不便者”定語后置句應調整語序、“隱”各1分,句子大意2分)
參考譯文:
歐陽玄,字原功,是瀏陽人。他的祖先居住在廬陵,與文忠公歐陽修出于同一宗。到他的曾祖父歐陽新時才遷居到瀏陽,所以他是瀏陽人。歐陽玄幼年聰慧,他的母親李氏親自教他《孝經》、《論語》《小學》各書。八歲能背誦,才開始跟隨鄉學先生張貫之學習,一天能記下幾千字,就知道如何寫文章。十歲時,有一道士凝視歐陽玄,告訴張貫之說:“這個孩子神氣凝遠,目光逼人,以后會以文章為天下之冠,有擔負朝廷重任的才能。”說完就離開了,急忙出與他講話,已不知他的去向。朝廷派遣使者巡查各縣,歐陽玄以學生身拜見使者,使者命其作梅花詩,立刻作成十首,晚上回來時增加到上百首,看見的人對此都很驚訝。十四歲時,進一步跟隨宋朝遺老學習作詞章。下筆成章,每次參加鄉學考試總是位于高等。成年后,閉門讀書幾年,人們見不到他的面,經史百家,沒有不研究的,對伊、洛學派的本末,尤其淹博貫通。
延祐二年(1315),朝廷開科舉選拔人才,歐陽玄考中進士,授職岳州路平江州同知。調遣為太平路蕪湖縣尹。縣里有很多不易判明的案件,長時間不能判決,歐陽玄審察案件的實情緣由,一一做了裁決。豪門大族不合法度,殘害他們役使的奴仆,歐陽玄判決讓奴仆贖身為平民。賦稅征發都很適時,教育感化的政策得到普遍推行。又調任武岡縣尹。縣里管轄溪洞,少數民族錯雜居住,撫育愛護稍有不一致,就會興兵作亂。歐陽玄到任一個多月,赤水、大清兩洞聚眾械斗,官府管事的人相顧失色,沒有什么辦法。歐陽玄獨自一人騎馬讓兩個人跟從他,直接到達械斗的地方勸戒他們。到了地方,就看到死傷的人到處都是,械斗還沒停止。械斗的人熟知歐陽玄的大名,放下兵器,排列在馬前跪拜,說:“我們這些人不是不害怕法度,因為一件事向縣里告狀,縣官不認為有理,反而用徭役賦稅搜刮民財,事情不能忍受,于是因激憤而決心走上這條死路。沒料到煩勞您親自前來。”歐陽玄拿禍福的道理來開導,回去替他們辦理他們的案件,械斗的人終于安定下來。
致和元年,升遷為翰林待制,兼任國史院編修官。第二年,剛剛設置了奎章閣學士院,又設置藝文監隸,都挑選清廉有聲望的官吏來任職,文宗親自任命歐陽玄為藝文少監。至正三年,皇帝下令修編遼、金、宋三史,召命歐陽玄為總裁官,歐陽玄親自定出例子,使編撰的人有依據。史官中有憤憤不平為顯露才能使評論不公正的人,歐陽玄不用口舌爭辯,等到他呈上文告,就拿筆易改文字。到了論、贊、表、奏這些篇章,就都由歐陽玄編寫。至正五年,皇帝因為歐陽玄在幾個朝代作官,并且有修編三史的功勞,命令丞相,越級授予他爵位秩祿,于是打算授予翰林學士承旨一職。至正十七年春天,歐陽玄想還鄉,皇帝不答應。歐陽玄長時間生病,不能走路。這年十二月戊戌日,在崇教里的寓舍逝世,享年八十五歲。皇帝賞賜的錢十分豐厚,追封楚國公,謚號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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