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一、工作總結的介紹
工作總結,以年終總結、半年總結和季度總結最為常見和多用。就其內容而言,工作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總分析、總研究,并分析成績的不足,從而得出引以為戒的經驗。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總結與計劃是相輔相成的,要以工作計劃為依據,訂計劃總是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的。其間有一條規律:計劃——實踐——總結——再計劃——再實踐——再總結。
二、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時間一晃而過,一段時間的工作活動告一段落了,回想起這段時間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績,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工作總結了。大家知道工作總結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總結1
為高質量、高標準如期完成城市低保“精準認定對象、合理確實補差”專項治理活動任務。近日,峽城鄉召開2021年城市低保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全體鄉干部、駐村工作隊成員、各村黨支部書記80余人參加會議。
會上組織學習了《甘肅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136號令)、《定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市政府12號令)和《甘肅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辦法》、《定西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辦法》,以及《渭源縣城市低保“精準認定對象、合理確實補差”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傳達了全縣2021年城市低保專項治理啟動會和業務培訓會會議精神,印發并全面解讀了《峽城鄉城市低保“精準認定對象、合理確實補差”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會議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做好城市低保政策落實,事關民生保障,事關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由于全鄉把主要精力放在農村低保的規范化管理方面,對城市低保政策落實常態化工作督導檢查少、重點任務推進安排部署少、階段性考核抽查少,城市低保政策落實中存在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以此次城市低保專項治理為契機,切實解決城市低保政策落實中工作職責不明晰、對象認定不準確、補差確定不合理、核心操作不到位的問題,規范操作程序,強化政策落實,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會議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維護困難群眾基本權益作為社會救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確保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突出問題,切實做到動態管理、應保盡保、補差合理、群眾滿意。
一、以吃透政策規定促進工作落實。
社鄉村兩級干部要認真學習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辦法,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為專項治理行動提供政策依據。
二、以規范程序標準促進工作落實。
要嚴格執行《峽城鄉城市低保“精準認定對象、合理確實補差”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要求,按照宣傳動員、提交申請、入戶核查、信息比對、聽證評議、公開公示的程序要求,按照宣傳動員、安排部署,信息核對、入戶核查,綜合審核、抽查審批三個階段的時間要求,穩步推進工作任務落實。
三、以強化組織領導和督查檢查促進工作落實。
成立了鄉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包村領導、業務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以鄉人大主席為組長,鄉紀委書記和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業務人員為成員的督查小組,負責工作協調、指導和督查。以敢啃硬骨頭和不怕捅“馬蜂窩”的勇氣和魄力,對突出問題跟蹤問效,確保專項治理活動不走過場。
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總結2
我市持續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低保工作作風建設,堅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提升農村低保規范化管理和服務水平,現將一季度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基本情況
圍繞應保盡保,《將民政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情況作為治理重點,檢查各地是否將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是否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和建檔立卡邊緣人口納入低保范圍。1-3月期間退出不再符合條件低保對象數4戶7人;新納入低保對象數3302戶4417人;返貧人口和存在致貧、返貧風險人口納入臨時救助數68人;重點對象排查人數7924人;納入兜底保障范圍3350人,其中包括臨時救助163人、低保3181人、特困供養6人。
二、疫情期間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社會救助保障標準
3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xx年提高社會救助標準。農村低保標準由2019年的510元/月.人提高到542元/.人,提高6.2%。
截止20xx年3月,保障農村低保對象68612戶、112252人,累計支出資金1.2億元,月人均補助水平362.3元/人。1-3月全市累計清退不符合條件低保對象906戶、1292人,累計新納入低保對象3016戶,5155人。經過各旗縣區自糾自查,市民政局督查、入戶核查等深入細致的工作,并結合主題教育進一步深化對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成效不斷彰顯,“關系保”、“人情保”、“錯保”、“漏保”問題明顯減少,農村低保環境不斷凈化,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在社會上也產生了很好的反響。
(二)疫情期間簡化工作流程,及時保障困難群眾生活
疫情期間,為了使貧困人群得到及時救助,全市救助工作秉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切實履行好民生兜底保障職責。優化簡化各項社會救助審核審批程序,受理困難群眾救助申請時,不再進行民主評議、公示,根據情況也可以取消信息核對環節,由所在村委會(社區)出具困難情況證明,提高工作時效。
(三)密切關注困難群眾生活
自3月3日至今,各級民政部門利用電話、微信等通訊工具組件網絡交流平臺,對低保人員進行抽查,旗縣區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戶數不少于10戶,市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戶不少于18戶,保證了解疫情期間所有低保家庭生活狀況,不漏掉一戶,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市民政局共電話隨訪低保家庭306戶,旗縣區民政局共電話隨訪低保家庭848戶。
(四)印發了《呼和浩特市無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掛牌督戰實施方案》
市民政局成立6個掛牌督戰組對全市9個旗縣區農村無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況進行排查。
三、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效。繼續聚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力戒形式主義,堅持實事求是,堅決防止搞形式、走過場甚至弄虛作假,確保整治實效得到進一步鞏固。不定期進村入戶,對困難群眾進行摸排,尤其是貧困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殊群體,嚴防發生特殊群體的“脫保”“漏保”問題,要以專項整治的高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監督排查長效機制。加強督導檢查,經常性、階段性地對全市社會救助各項工作進行檢查督導,開展自查、互查,嚴防弄虛作假,確保社會救助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政策落實到位。
(三)加大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力度。認真落實《民政部、財政部、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工作的意見》,深入排查資金籌集、撥付、發放、使用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強化風險意識,加強資金監管,從源頭上防范社會救助資金安全隱患。一季度大部分旗縣區能夠按時發放社會救助資金,個別地區因財政資金困難導致未按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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