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通用2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維護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員務必遵守,否則將按本制度予以處罰:
一、進入工地必須帶好安全帽,配好識別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腳或赤膊,不得帶無光人員進入工地。
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嚴禁往下或往上扔雜物。
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非特種作業人員不準從事特種作業,非電氣、機械操作人員禁止使用或接觸機械設備。
四、臨時電源必須架空牢固,不準綁在管道及金屬結構物上,臨時用電電源必須采用三芯電纜線,嚴禁使用軟線、護套線等作為電源線,且必須使用插頭,具體安全標準以現場為準。
五、“工地防火人人有責”,凡工地人員不準在倉庫材料堆放區,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區動火、吸煙,工地禁止使用電爐,違者電爐沒收,并處以罰金。
六、施工焊接周圍5M內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須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工地材料必須按指定位置堆放,且應堆放整齊、合理。
八、宿舍區不得亂扔、亂倒垃圾,必須做好環境衛生。
九、工地土頭垃圾必須集中到統一地點堆放,衛生工作做到“自產自清,日產日清,工完場清”。
十、不準偷竊或故意損壞公私財物,違者照價賠償,偷竊者立即開除,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一、服從管理人員管理,不準在工地上酗酒、賭博、聚眾斗毆,禁止隨地大小便。
十二、工地剩余材料必須當日完工后整理并集中堆放,如因此產生材料浪費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2
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裝飾裝修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廣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第一條 工地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第二條 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條 堅決遵守工地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 嚴禁打架斗毆、賭、若有違犯者,不論情由,均處以200元罰款\次,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條 嚴禁抽煙、喝酒,抽煙一次罰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員200元次,對喝酒后尋釁鬧事、故意制造事端均處以200元罰款\次,其醫藥費自理,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對工地材料、設備、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對有意損害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倍。
第七條 工地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均應由工地電工專人負責;他人不得私自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機械損壞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及賠償。機械設備的操作應持證(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隨意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八條 工地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工要求執行,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原則。
第九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條 工地應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攜帶物品。嚴禁在本工地、相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2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第十一條;工地應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衛生良好,施工機械設備及現場材料布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面貌及個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標準。
第十二條 各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用具、設備、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
第十三條 為了公司榮譽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條款,望廣大工友切實執行、嚴格遵守。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3
1、協助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的現場管理,對施工現場出現的一些施工問題負主要責任;
2、讀通施工圖,參加施工圖自審和會審,學習掌握和貫徹工程施工中的各項規章、規范和標準,并嚴格按照施工圖相關規范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計劃要求組織施工。
3、編制施工現場的進度計劃,編制相應材料、周轉材料,勞動力、機械設備使用計劃,并報項目經理核準后實施。
4、做好對作業班組的技術、質量、安全交底工作,并經常性的檢驗與督促。
5、認真做好施工日記的記錄工作,及時搜集和整理本工程的技術資料和竣工驗收資料。
6、負責對施工現場存在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事故隱患和問題進行檢驗和整頓。
7、自覺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加強自身廉正建設,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4
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廣大職工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檢查。
二、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遵紀守法,爭做奉獻求實、愛崗敬業文明先進員工。
三、堅決遵守工地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和晚休、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四、嚴禁打架斗毆、賭黃,若有違犯者,不論情由,均處以10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五、對不服從公司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的安排,尋釁鬧事、故意制造事端均處以5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后公司再做處理,并開除當事人。
六、文明用語、講文明、講禮貌、團結進取、求實創新。
七、對工地材料、設備、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關心和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文明工地的設施人人都得關心愛護。對有意損害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00%。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無意損壞者賠償其原物的50%。愛護公物、人人有責。
八、工地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接電、照明用電均應由工地電工專人負責接線,他人不得私自亂動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及賠償。機械設備的操作應持(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隨意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后果自負。安全駕駛、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工要求執行并操作,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杜絕火種、火源進入施工現場。
十、進入施工現場的所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負責自理,公司概不負責。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嚴禁在本工地、建設單位、相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或伙同外界人員盜竊本工地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二十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遵紀守法、做文明吏者。
十二、工地應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間禮貌用語,搞好自身衛生及環境衛生,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衛生良好,施工機械設備及現場材料布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容貌及個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標準。講文明禮貌、樹良好風氣。
十三、工地所有員工、各施工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工具、用具、設備、車輛、鋼化、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設備為我創效益、我為設備搞整潔。
十四、嚴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覺遵守紀律、保護環境衛生。語氣和諧、團結友愛。
十五、為了公司榮譽和職工利益、以上各條款,望廣大員工切實執行、嚴格遵守,以充分體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5
1、文明施工,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公司規范及各小區的規范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理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鑒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違反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記過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即使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息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煙,嚴禁帶小孩及閑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墻。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并鑒寫工程移交單,并請客戶簽署驗收單。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6
一、對工地所需主材數量進行核對并檢查材料質量檢驗報告,避免材料浪費和劣質材料流入工地。
二、做好日常工地材料的進場登記、材料領用登記。
三、對工地進行例行檢查,對于所發現浪費材料情況進行制止,對于可二次利用的材料立即返回材料庫房。
四、根據施工圖詳細核對所用材料數量。
五、對項目部日常文件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并對項目部所有文件進行收發登記。
六、對主要建筑材料(水泥、地面磚、裝飾木料),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材料采購計劃,分批進場,對各種材料的入庫、檢驗、保管和出庫應嚴格遵守公司質量文件的規定。
七、少量鋼材、水泥、石子、砂子直接運至工場或指定地點,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
八、水泥倉庫墊高300MM防止受水浸或受潮,水泥裝卸運輸不準野蠻拋擲,已破包者,收集集中來使用。
九、加強現場的保衛工作,防止材料設備丟失。注意防火嚴禁吸煙。
十、工地嚴禁亂扔、亂堆放材料,不同材料應分類擺放整齊,反對浪費材料,提倡合理利用材料。
十一、及時安排清理費料、垃圾保證走道通暢現埸規整有秩序。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7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與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8
為了進一部提高本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使得項目管理人員必須明確“管施工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
3、嚴禁酒后、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
6、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點,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7、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嚴禁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等安全設施。
8、未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木工棚、倉庫等禁煙場所內嚴禁吸煙。
9、施工現場設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設施禁止亂動和拆除。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如倉庫、食堂、工棚等易燃區域,必須設置消防器材、機具,不得隨便借做他用。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識教育。
10、各電工、電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對新入場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1、工地現場各工種材料、半成品、構件等應該分類整齊堆放,并且搬運到指定地點,禁止亂堆亂放者。
12、加強工地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特別是對“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做到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13、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使用各種線路老化、破皮、漏電現象及時更換,并做好書面記錄。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
14、針對工地現場施工情況,后期施工用外架吊籃比較多,因此必須加強對外架吊籃的安全檢查力度,吊蘭施工前必須取得相關部門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在吊籃上的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和安全繩,定期對吊籃的鋼絲繩、配重等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9
1、門衛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嚴格門衛制度,對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值班時不得擅離崗位,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值班室 ;
2、非工地人員、(未戴工作卡近期辦理)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確因工作需要進入現場內的,必須按工地規定辦理相應手續后方能進入作業場所;
3、嚴格執行工地辦公室制定的人員進出制度,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實行來訪人員登記手續,到工地推銷產品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后,方可進入,否則禁止入內;
4、無送貨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工地;
5、送貨車輛一律登記車牌,離開時檢查;
6、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遇無法處置的意外,應及時報項目部值班人員;
7、門衛值班人員負責總包項目部區辦公區。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0
一、目的:為維護公司形象,創品牌公司,嚴格工地管理、保證施工質量,降低工程的成本,特訂本制度。
二、具體要求如下:
1、自工地開工之日至竣工交付,工地必須配備滅火器,配電箱、專用水桶,嚴禁無插頭用電。每缺一項或不合格罰款100元。
2、施工工地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各個工種每天收工前必須打掃施工場所。同時關閉門窗,水、電總閘。窗臺、陽臺面上嚴禁堆放雜物,以確保工地安全。違者罰款50元。
3、工地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合理保護,反對浪費,由于工人保護不好而造成的損失,一切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是監理責任,同樣賠償。
4、各工種必須熟悉工藝流程及施工質量標準,嚴禁偷工減料,影響公司形象,施工過程中必須隨時接受
5、工程監理必須保證上班時間(每天6小時)都在工地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施工,有事離開必須交待有關人員離開原因和去向,否則作違紀處理,罰款50元。
6、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必須尊重客戶,對客戶的合理要求應盡量滿足,對工人的合理建議應盡快向公司書面反饋,嚴禁與客戶及工人爭吵;違者一次性罰款30元。
7、工人對待客戶(業主)均需有禮貌,不可用粗言粗語對待客戶或和客戶爭吵,遇到有不講禮的客戶,員工不要和其發生沖突,在第一時間工人反饋給工程組長或反映給工程監理,再及時匯報給上級管理人員處理.違者一次性罰款30元。
8、工地必須做好人身安全教育。對業主所有財產與已做好的工程及材料做好保護。如有發生問題視情節嚴重進行處罰或賠償。
9、對于已安排在開工的工地,工頭必須每天安排好工人在工地做事,不可中途無故停工或平時8個小時工作時間內不見工人在工地,如被監理或業主發現引起投訴或不能按時完成工地,將追究相關責任。
10、對于購買回來的材料,施工人員接收時要與送貨單核對名稱、規格、型號、品牌、等級、數量、價格等,無誤后并檢查質量合格后方可使用,如用發現有少數或質量不合要求均要及時提出并反饋給采購人員去解決;如是客戶自己
11、工人在工地一律穿工衣,必須配戴安全工具后方可作業,不得打赤膊、穿拖鞋,如有違反,發現一次罰款20元。如因不按要求操作引起的工傷事故由自己負責。
12、監理嚴禁與業主單獨結算或私自炒單。一經發現,一律作開除處理,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
13、嚴禁在工地上吸煙,隨便丟垃圾,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4、嚴禁任何人在工地隨意大小便。如有違返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開除出公司。
15、其它不足之項按《工程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各施工班組遵照執行。
1、門衛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嚴格門衛制度,對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值班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動。
2、非作業人員、未戴工作卡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確因工作需要進入現場內的,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相應手續后方能進入作業場所。
3、準許進入現場的,必須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4、門衛工作人員在一天24小時中,必須有兩人上班(具體人員內部安排),做好門衛管理工作。
5、嚴格執行工地辦公室制定的人員進出制度,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實行來訪人員登記手續,到工地推銷產品的人員必須到工地辦公區內辦理事宜,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后,正確佩戴安全帽,方可進入。
6、無送貨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工地。
7、送貨車輛一律登記車牌,離開時檢查。
8、門衛工作人員由工地指派一名負責清點,驗收晚上進入工地的材料并及時報項目部辦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執行工作。
10、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遇無法處置的意外,應及時報警。
11、各班組退場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須報工地辦公室同意,同時列出物品清單,清單必須有項目部管理人員簽字門衛方可放行。
報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火警:119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2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處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勾。
3、高處作業時不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能開動使用;機械設備在未切斷電源,不準進行維修和移動,嚴禁無證開機。
5、無安全措施和指揮信號,不準進行起重吊裝操作。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任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酒后不準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腳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10、穿硬底鞋不準進行登高作業。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3
1、進場及施工過程中,對全體工作人員的精神文明教育常抓不懈;樹立職工“愛崗敬業,熱愛集體,珍惜企業榮譽”的良好風尚。
2、各工點掛牌作業,全體人員配胸牌上崗,并統一著裝。
3、在各主要工點、作業場所、交叉路口或有危險的地方立醒目的安全、服務性標識牌、警告牌。
4、各種主要規章制度張掛有序。
5、工地范圍場地平整,材料堆放整齊、標識齊全。
6、有專門的生活、施工垃圾堆放地點,并及時清理。
7、誠懇接受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指導和批評并積極改進。
8、服從當地政府及國家有關機關的管理,認真履行應盡的義務。
9、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加強兩個文明建設,促進施工生產施工臨時道路、運輸道路和施工現場,經常灑水整修,防止揚塵。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4
1、進入現場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2、不準在施工現場地和宿舍內明火燃燒雜物和廢紙等,現場明火作業時應有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3、不準在易爆品附近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熱杯等。
4、不準在宿舍、辦公室內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亂接熔絲不準以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宿舍內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燈泡,燈泡離地高度不低于2.4米,離開帳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6、食堂、浴室、爐灶的燒火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清理爐灶余灰、不準隨便亂倒。
7、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宿舍。
8、不準將火種帶進倉庫和施工危險區域、木工間及木制品堆放場地。
9、不準在宿舍區、施工現場和公安局規定的禁區內燃放鞭炮和煙火。
10、電焊、氣焊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證制度,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氣焊。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基本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消防技術規范,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由建設單位總負責,各現場施工單位(包括土建、安裝、裝修單位)在各自的范圍內具體負責。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第三條高層建筑工地和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工地應配備專(兼)職防火員,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
第四條建筑工地應建立健全化學危險物品管理、用火電安全管理、用火審批以及人員出入、巡邏值班、消防安全檢查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易燃、可燃材料應加強管理,廢料要及時清理。
第六條建筑工地應保證施工人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車道的暢通。
第七條建筑工地搭建的臨時簡易工棚應分類、分組布置,且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第八條建筑工地進行動火、動焊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飛濺引起火災;對電焊、氣焊作業等重點崗位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九條建筑工地配電箱、變壓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電器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十條建筑工地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保管;存放和使用場所嚴禁用火、吸煙。
第十一條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應設置臨時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層建筑工地應根據建筑進度,設置永久或臨時的消防豎管。臨時消防豎管可同施工用水豎管合用,豎管每層應設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帶和水槍。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按要求配備滅火器具。
第十三條違反本規定,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6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7
為維護本區工人利益,保證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訂如下制度:
1.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定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2.嚴禁在本生活區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執行用電用水制度。室內不準隨意牽拉電線,接燈頭、插座。早上7點鐘以后要關燈,用完水以后要關閉水龍頭。
4.工人入住本生活區,必須由班組長申請,經項目部領導簽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員,一律不準住在本生活區。
5.工人進場應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退場時,必須到登記處注銷床號。
6.愛護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每周進行一次環境衛生大清理,各班組必須派人負責本責任區的清潔工作。
7.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將視情節給予罰款。
以上守則,請自覺遵守。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8
一、認真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的技術標準、規范和上級單位的規定制度。
二、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開工報告,并做好對下技術交底工作,作好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工作,檢查監督其落實到位。
三、按照施工技術規范、測量規程和設計圖紙進行測量,做好開工前復測、施工放樣、竣工測量工作,作好測量資料的整理和報驗工作。
四、認真核對圖紙、復核工程數量、進行現場調查研究,搜集整理資料,完成工程變更(完善)設計資料的整理和上報工作。
五、制定項目施工作業計劃,報送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各作業隊的施工任務,簽發各作業隊工程量和限額領料單。
六、負責技術文件、圖紙資料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七、參加項目部工程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編制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預防措施,并督促落實;
八、負責編制、檢查、落實項目部防汛、渡汛方案。
九、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勞務組織評價、合同評審。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19
1.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堅決服從上級(包括項目經理、領班)的管理,杜絕與上級頂撞。
3.制度監督員及質量監督員在履行督察職責時具有崇高的權力,任何員工都必須服從,不得抵抗。
4.禁止員工議論公司的制度、處理問題的方法和其他一切與公司有關的事情。員工對公司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書面的方式向公司反映,也可以要求公司召開專門會議傾聽其陳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斷。
5.事的委托,均需記錄,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答復或回話。自己解決或解答不了的問題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匯報,不得拖延。杜絕問題石沉大海、有始無終。
6.公司實行“委托責任人與請求協助”的管理制度。各委托責任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員去獨立完成或協助完成委托責任人交給的工作。當委托責任人請求協助時,員工必須表明以下兩種工作態度:
⑴可以協助,請問什么時候開始。
⑵不可以協助,申明自己的理由。
7.公司永遠不實行打卡制。員工應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員工可以隨心所欲地調休,但上班時間必須滿負荷的工作。
8.員工有事必須請假,未獲批準,不得擅自離崗。因自然災害或直系親屬的婚喪嫁娶等急事需請假時,須將自己的工作交接好,經上級批準后方可離開。
9.員工正常調休者,須在7天前做好計劃。因應急事件不能在規時間內返回,必須先向相關上級匯報解釋,否則公司將對此做出處罰。
10.工作之外的時間有員工自由支配。但從事高空作業、駕駛交通工具及起重機械或第二天須比正常上班時間提早工作的人,如頭天晚上9點鐘以后才能休息的,無論因公因私,均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推遲休息,否則,按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處理。如連續三天因頭天晚上過度娛樂,不能保證正常的睡眠時間而導致第二天工作精神欠佳者,公司將勸其立即停止工作,等體力及精神恢復正常后方可允許工作。如屢次發生以上情況時,公司將對該員工進行復訓或做出相應的處罰。
11.員工工作時必須衣冠整齊。除特殊工作外,不得穿拖鞋。員工不得一邊工作,一邊聊天;不得唱歌、吹口哨;不得打鬧;不得影響別人工作。
12.員工工作期間,早餐及中餐(如晚上需要加班或者值班則晚餐也包括在內)嚴禁飲酒(包括含酒精的飲料)。如被動或無法克制飲酒,則在飲酒后8小時內禁止工作。隱瞞飲酒并在酒后工作的,第一次扣除20%當月工資,扣發6個月的獎金;第二次解聘。飲酒后因公會客視同酒后工作。
13.施工過程中,在沒有確認項目經理的情況下,員工有權拒絕工作并及時報告主管。
14.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倉庫、工作場所及其他禁煙區吸煙。違犯者第一次扣除20%當月工資,扣發6個月的獎金;第二次解聘。
15.在施工地,任何員工從客戶或有關單位或個人借款均屬違規行為。
16.員工家屬到工地探親,可在工地入住、就餐,但時間不能超過
5天(6夜)。超過規定時間,必須在工地以外自行解決住宿。公司絕不允許家屬長期住在工地。
17.做錯任何事情都應立即向領班及主管匯報,否則一經查出,將加倍處罰。
18.員工須與客戶保持一定得距離。未經上級批準,不得宴請客戶,不得給客戶送禮(包括敬煙)提供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獲得客戶的尊重。
19.員工不得接受客戶的禮品和宴請。具體規定為:不得接受20支香煙以上、100克酒以上的禮品,20元以上的工作餐。
20.員工之間不得談論其他員工的工作表現,不得發表對其他員工的看法,更不得探聽其他員工的報酬及隱私。
21.禁止賭博。除春節前后三天外,其他任何時間都不得打麻將、玩紙牌及游戲機,無論是賭博還是單純娛樂性質的。
22.不得故意損壞或濫用物品。員工之間如因過失或方法不當損壞他人物品時,應立即主動承認并誠懇道歉,以求得物主的原諒。
23.員工必須講究衛生。勤洗澡(爭取每天一次)、刷牙(每天至少一次)、理發(每月至少一次)。
24.25.公司提倡說普通話。說普通話是有文化、有修養的表現。講文明,懂禮貌。員工不得說臟話、粗話;真誠待人;不恭維成性,不溜須拍馬成習。
26.員工與外界交往須不卑不亢,不得對外吹噓,炫耀公司及有關的事情。
27.員工對公司要忠實,不得謊報情況,不得散布流言蜚語,不允許報喜不報憂。
28.員工不得向公司提供假證書、假體檢報告、假證明信等一切假文件及假復印件或涂改過的文件。提供假文件在現在社會是極不道德與違法的行為。
29.一個好的公司對某些人來說如魚得水,對另外一些人則如喝毒藥。公司的任何一位員工都有權力做出以下選擇:
⑴如果員工覺得公司的工作環境和要求不適合自己的工作,可以愉快地辭職或者選擇請長假,公司允許其請1至3年的長假出去闖蕩,并為其保留職位。
⑵員工長假結束后想回公司,需先向公司書面申請。公司根據其是否完全認同公司的價值觀、是否仍能勝任公司的工作及請長假后是否對公司造成傷害等表現,決定其可否回公司工作,并決定是否需要復訓。經公司同意回來繼續工作的其重返公司后的實際工齡將按以下原則進行計算:原工作工齡扣除請假時間(請假時間按年計算,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3個月以內的不記)。如假期未滿,要求回公司上班的同樣按以上規定處理。
⑶如員工確因自己的身體狀況或家庭原因請長假,公司將根據情況在允許的范圍內特殊解決。
30.除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在公司接待私人來客。確實需要會客,須經過專門審批。
31.管理人員首先必須是出類拔萃的員工,然后才是管理者。高層
32.公司對員工的提拔要求是:
⑴經過正式培訓人員。沒經過培訓的,永遠得不到提拔。
⑵正式技術人員。
⑶一定的年齡,證明其已經在別的單位或本單位做過巨大貢獻的人。
33.否則,企業就應該放棄對職工的解聘權。無論職工對企業是什么態度與打算,都應該希望自己所服務的企業強大,理由有三:
⑴員工希望自己一輩子在企業工作,希望自己的子女將來也能在企業工作,當然希望企業強大,因為企業是他終身的依靠。
⑵如果員工想跳槽,也要希望自己服務的企業強大,因為強大的企業能成為他與新企業談判的資本——我以前在強大的企業工作過!
⑶當職工和企業發生糾紛而向企業索賠時,只有企業強大才能付給他更多的賠款。
35.凡接受公司價值觀并準備進入公司的人員,在決定接受培訓之前應閱讀《恒立德公司新員工再教育規則》,在對其各條款認同并發表申明后方可受訓。受訓人員在培訓期間需從事清潔、及花草護理等工作。房間應達到國際五星級賓館的保潔要求。培訓合格的可轉為試用員工。首次培訓不合格的,公司在征得其同意后復訓一次。復訓期為3個月,如復訓仍不合格,公司拒絕接收。員工培訓合格后暫時留在公司業務部工作,直至安排新的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20
第一條為規范鄭州市建筑領域勞動用工秩序,加強建設工程根治欠薪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長效機制建設,維護建筑企業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根據《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令第724號)、《鄭州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9〕18號)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市建筑領域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負責市本級監管的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市、區)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辦市級監管的建設工程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建筑工人工資案件。
縣(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級監管的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監督管理工作,督辦本級監管的建設工程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建筑工人工資案件。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將轄區內的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納入監管內容,做好拖欠建筑工人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
第四條建設單位應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依法與建設單位直接簽訂合同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約定工程款分賬管理、工程款支付擔保等實名制管理內容,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落實實名制管理各項制度,按月撥付工資性工程款至施工總承包單位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導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資的,應當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資。
第五條施工企業應承擔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職責,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各項制度,配備專(兼)職實名制管理人員,負責實時、準確、完整將實名制考勤等信息上傳到鄭州市建筑業信息化平臺。
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分包企業對其招用的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負直接責任,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第六條項目經理是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名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勞務負責人是實名制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應承擔施工現場實名制管理的具體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納入實名制管理范疇。
第七條建筑工人應當如實向用人單位提供身份證信息、技能信息、從業信息和誠信信息等實名制信息,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訓,主動遵守實名制考勤、銀行代發工資等實名制管理規定,依法依規通過合法渠道解決拖欠工資矛盾。
第八條實行建筑領域實名制信息化監管。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全市建筑領域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采集、監管全市監管的建設工程實名制管理信息,并實現與全國、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系統聯通、共享。
第九條實行工資性工程款分賬管理。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應通過合同約定工資性工程款分賬及撥付事項,明確工資專戶資金撥付申請、審查程序、資金數額、支付方式等具體事項,并委托銀行對工資性工程款監管及工資代發。
工資性工程款應按月撥付,建設單位應按照約定及時辦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的工資性工程款撥付申請,經確認后應及時撥付到施工總承包單位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得以工程節點支付、未完成審計等理由延期、拖欠工資性工程款。
工資性工程款撥付數額應當保證足額支付建筑工人工資,占當月完成產值的比例不得低于以下標準:建筑土建工程20%,市政橋梁工程、市政排水工程15%,建筑安裝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地鐵土建工程10%。
第十條建設工程開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按規定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該工程建設項目的建筑工人工資,且應確保建筑工人工資專款專用。
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保證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內資金足以支付建筑工人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少于應支付建筑工人工資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相應責任及時補足。建設單位不能及時補足的,由工程款擔保機構按照有關擔保協議先行墊付。
第十一條施工企業應當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依法與建筑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實名制登記的建筑工人不得進場作業。
勞動合同應當明確約定建筑工人施工所在的項目名稱、從事的工種、合同期限、工資計算方式、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用人單位與建筑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施工總承包單位、用人單位和建筑工人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人員出入施工區域必須進行電子考勤。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將經施工現場人員確認的每月實名制考勤與工資支付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施工現場人員退場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為其辦理退場登記,填報登記退場日期、用工評價或誠信記錄。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原則上應實施封閉式管理,施工企業應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考勤。相關考勤信息和圖像、影像等電子檔案保存期限應自工程竣工后不少于2年。
實施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所需費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和管理費。
第十四條施工企業應當委托銀行按月發放建筑工人工資。實行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分包單位應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建筑工人工資。禁止施工企業將建筑工人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施工企業應在5日之內為新招用的建筑工人辦理實名制銀行工資卡或督促建筑工人開通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并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代發工資。
第十五條實行建筑工人工資“月清月結”。每月5日前,用人單位依據實名制考勤信息,對建筑工人上月工資進行結算,經建筑工人本人簽字確認后報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匯總后進行公示,同時報建設單位申請相應的工資性工程款。建設單位應及時將工資性工程款足額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公示后的工資表遞交開戶銀行。
每月20日前,開戶銀行應將建筑工人工資一次性轉入建筑工人工資卡,并以手機短信形式告知本人。
施工企業應當建立用工管理臺賬和工資支付臺賬,并保存至工程完工后至少3年。
第十六條實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差異化管理。
(一)施工企業被評為我市建筑企業“AAA”信用等級或近兩年內嚴格落實實名制信息化管理且沒有拖欠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可申請一次性存儲一定數額應急押金的繳存方式,不再按單項工程繳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其中:特級、一級資質建筑業企業一次性存儲應急押金50萬元,二級及以下資質建筑業企業一次性存儲應急押金40萬元。
(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可選擇銀行保函、保險保函等第三方支付保函替代繳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三)施工企業承諾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各項制度,并自開工后半年內創建成勞動用工標準化工地的,可申請減半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逾期未履行承諾的,限期補足差額部分。
第十七條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列入鄭州建筑市場誠信建設“黑榜”名單:
(一)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資性工程款導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資,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二)施工企業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施工現場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討薪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三)違反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未在承諾期內創建成標準化工地的。
(四)單位或者個人采取編造虛假事實、圍門堵路等非法手段惡意討薪,或者以討要建筑工人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的。
第十八條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從業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組成。
基本信息應包括建筑工人和項目管理人員的身份證信息、文化程度、工種(專業)、技能(職稱或崗位證書)等級和基本安全培訓等信息。
從業信息應包括工作崗位、勞動合同簽訂、考勤、工資支付和從業記錄等信息。
誠信信息應包括誠信評價、舉報投訴、良好及不良行為記錄等信息。
第十九條施工企業應以真實身份信息為基礎,采集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工人和項目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并及時核實、實時更新;真實完整記錄建筑工人工作崗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考勤、工資支付等從業信息,建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臺賬;采集的建筑工人信息應及時逐級上傳到市級、省級、部級實名制監管信息平臺。
已錄入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無數據更新的,再次從事建筑作業時,建筑企業應對其重新基本安全培訓并更新相關信息,否則不得允許上崗作業。
第二十條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采集記錄的信息應作為本市施工企業和建筑工人權益保障及市場監督的重要依據。
(一)建筑工人進場施工作業的認定和勞動薪酬的核算;
處理施工企業與施工現場人員的勞資糾紛,認定勞動報酬支付情況;
(二)核驗項目負責人、現場管理人員在崗履職,建設工程是否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核查企業申請差異化繳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是否符合實名制管理有關條件。
第二十一條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通過實名制信息數據運用分析,建立建筑工人權益保障預警機制,有效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提高服務建筑工人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定期開展創建建設工程勞動用工標準化工地活動。被評為標準化工地的,作為優良信息記入參施工企業的信用檔案;對標準化工地實行差別化管理,減少進場檢查頻次;標準化工地及其參建單位可優先參加評優評先。
第二十三條施工企業應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項:
(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資員等基本信息;
(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申請渠道、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等信息。
第二十四條市、縣(市、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本級監管項目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日常檢查或專項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約談相關責任人,約談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鄭州市建筑市場誠信建設“黑榜”名單;涉及違法行為的,案件線索及時移送執法部門處理。
第二十五條市城鄉建設部門應對縣(市、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約談相關責任人;約談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提請有關部門進行問責。
第二十六條將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作為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所屬單位和縣(市、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考核事項,每年不少于兩次,考核情況及時公開發布,并作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按照“屬地管理、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相應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督辦協辦,并綜合應用行政手段、信用手段、市場手段、法律手段等多種手段及時妥善解決拖欠問題。
第二十八條不斷健全完善實名制管理工作信用監管機制,建立企業及建筑工人守法誠信檔案,并將相關信息通過鄭州建設信息網向社會公示公開。
第二十九條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及建筑工人違反實名制管理制度,發生拖欠糾紛,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按照規定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并予以發布,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保證金繳納、創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第三十條各級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嚴禁在推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工作中,指定建筑企業采購相關產品。對違規要求建筑企業強制使用某款產品或亂收費用的,要立即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依法提請有關部門進行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東新區的建筑領域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建筑用工勞動合同02-22
企業建筑用工勞動合同范本02-15
企業用工合同12-10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精選6篇)12-20
建筑施工合同12-02
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模板(通用5篇)02-25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2-27
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范本_勞動合同02-15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范本03-08
建筑施工辭職報告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