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什么是合同?
合同又稱契約,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在合同概念之下,可以容納財產、身份、行政、勞動等不同性質的多種法律關系。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而同屬民事法律領域的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以及其他法律性質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二、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精選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1
1、簽署合同之前必須查產權
新房的查詢核實主要是查詢核實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信息。
2、認真閱讀任何一項交易條款
合同簽署是至關重要的,你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提前對標準合同中需要約定的內容進行全面細致的學習,請細讀標準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個條款。
3、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賣房業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條件。
4、保留任何費用的發票
要注意保留發票,而且要主動向開發商索取各種費用的發票。
5、不輕易簽訂委托書
委托書是一種授權書,你一旦與別人簽訂關于某些事情的委托書,則代表你將某些事情的權利和義務交給了被委托人。對買房過程中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應當知曉。
6、購房發票丟失該如何處理
購房發票丟失了,房產證還是能辦理的,但是需要更長的辦理時間,也會浪費很多精力去辦理手續。
這種情況發生后:
1、購房者首先要登報聲明該發票作廢;
2、到開發商處讓其出具相關丟失情況說明;
3、再由房產部門核實丟失的真實情況。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2
在現今房價越來越貴的情況下,買房子可以說是一件大事兒,在簽訂購房合同是一定要謹慎仔細。那么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4、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里面的內容,這可都關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二手房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權過戶登記不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債權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產權過戶登記只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備要件。
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買賣合同的一種,同樣具有雙務、有償、諾成的性質。按照民法理論,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是以轉移不動產物權為內容的債權合同,該合同只要具備書面形式、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則有效成立,應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僅是不動產變動債權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動產物權過戶登記也是合同的履行行為。既然過戶登記是合同的履行行為,則在本質上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判斷,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2)登記過戶行為就是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記行為的發生,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為前提,即買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才獲得請求出賣方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權利,出賣人才相應地負有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義務。登記是這一對權利義務相互運動的結果。若登記前,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或不成立,則登記本身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3)登記的公示作用不能決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進行統一登記過戶,體現了國家為社會利益而對房屋產權的流轉進行干預。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契約自由,倘若把登記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則勢必使登記審查變成對雙方可否簽訂買賣合同及簽訂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確認,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房管部門的職權。
(4)將登記作為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
由于二手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后、產權過戶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導致出賣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一房多賣,或者待房價上漲,故意不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戶登記,而不承擔違約責任,致使合同形同虛設,這將不利于對無過錯方利益的保護,也難以適用于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
婚前購買按揭房,婚后還款,離婚怎么分割?
家住東城華麗苑小區的張某在婚前按揭購買了一套150平米的商品房,產權登記在張某自己名下,每月按揭2500元,10年還清。2005年,張某便與楊某結婚,張某與楊某結婚后,每月按揭房子。2013年8月,張某與楊某因性格不和離婚。張某提高房產是自己在結婚前購買,屬于個人財產,而楊某認為房子是結婚后共同按揭,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該商品房是否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購買商品房結婚后按揭,離婚該如何分割呢?
律師說法:根據我國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綜上所述,在張某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情況下,該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產權仍然歸屬于張某。雙方婚后共同還貸的8年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張某應對楊某進行合理補償,尚未歸還的貸款由張某自己承擔。
二手房買賣,賣方該準備什么材料?該如何委托中介?
在二手房買賣當中,作為賣方,應該準備哪些資料呢?如果要委托中介出賣,那么應該如何委托呢?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賣方賣房前應審查準備什么材料?
(1)應盡量將房屋的有關產權證書(如《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辦理齊全。
(2)與他人共有的房屋(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合伙共有等)應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必要時讓共有人出具書面的《出售同意書》。
(3)如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則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教育、醫療等)而處置其財產以及監護關系的公證。
(4)如出售公司或其他單位的房產,出售前應取得公司或單位同意出售該房產的決議性文件。
(5)如出售有租客承租的房屋,應先征詢承租人的購買意向,如承租人無意購買,可讓其出具書面的《放棄優先購房聲明書》。
賣方如何委托中介機構?
(1)應尋找有《營業執照》、管理規范、品牌好、口碑好、門店多、承諾不收看房費、不賺差價的中介機構。
(2)在沒有簽訂《買賣協議》前,不要將房產相關證件交給中介機構,避免因其他原因不想委托出售時,中介機構不退還相關證件。
(3)中介成功后,要盡量與買方當面簽訂《買賣協議》,避免中介機構賺取房屋差價。
(4)盡量不要有“跳單”行為。委托中介機構代理賣房時,由于買賣雙方互不了解,中介機構從信息發布、看房、到談判、簽約,都付出了較大努力,此時只要中介機構沒有欺詐行為,委托人就應繼續委托中介機構辦理,而不能為了不交中介費而越過中介機構與買方直接交易,這樣不但有違誠信,一旦被中介機構發現,將面臨支付雙倍中介費的違約責任。此外,由于房產過戶手續繁瑣,有中介協助可以減少過戶中的許多糾紛,避免出現其他不可預測的風險。
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流程有哪些 ?
購買二手房也會存在貸款的情況。對于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由于很多人對其中的門道不了解,導致了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糾紛。那么,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流程有哪些 ?為避免您在貸款購買二手房時走冤枉路。以下365編輯為您詳細介紹貸款購買二手房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步驟/方法
1、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
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這對買家來說最為關鍵,否則有可能導致后面
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無用功。
2、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買賣雙方商談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交付時間,并立約下定金。買賣雙方可以到房管部門相關網站上下載格式化合同文本,也可以去中介公司索要合同文本。
3、評估公司做評估
這個過程一般來說要5~7個工作日。
4、款的房子要辦理相關按揭業務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同時申請。這是整個二手房DIY過程中最耗時間的階段,通常要40個工作日左右。
按揭辦理下來后,要注意注銷該物業的他項權證。
5、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
憑受理單到農稅中心繳納相關稅費,拿完稅契證。
6、完稅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7、完稅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土地證。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3
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應對合同條款及專業詞語仔細閱讀、理解,必要時可向房地產專業律師以及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進行咨詢。
就合同主要條款說明如下:
(1)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筑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情況出現,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么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
另一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
(2)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可注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雙方合同中表述為“大理石地面、花崗石外墻與進口潔具、廚具”,而實際入住時業主發現,大理石地面材料實為人造大理石,而進口潔具、廚具實際上是國內產品,只是貼上外國商標。在案件審理時,開發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沒有違約,因為當初在簽合同時并未講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進口潔具是合資廠生產,確是外國品牌,也符合約定。當然,使用這些產品使造價和裝修檔次與業主所想象的差距較大。對這種裝修條款約定不明確,雙方解釋條款意見不一的情形,對格式條款按《合同法》有關規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開發商的解釋為準。
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質量問題。而且還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作了規定,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驗收,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希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于房屋質量的規定,都是由開發商擬訂,側重保護開發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
墻體、地面、頂棚平直度,頂棚、廚房、衛生間防水情況,表面裂縫等進行必要約定。
(4)關于售后物業管理的條款。
這是購房人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要注意防止物業管理公司變更物業費。
但是,在實際簽約時,很多房地產公司不同意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買受人簽訂有關物業管理協議。對此,買受人應該據理力爭,防止交房時物業公司變更物業費。
(5)關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條款。
應寫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價金的交付日期、金額和方法。例如交付房價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
(6)關于產權登記的條款。
由雙方依規定的日期會同辦理,或委托代理人辦理。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賣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買受人的書面報告,以及繳納的稅單。
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約定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應為60日。但是,實際簽約時,出賣人往往將此期限延長,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買房人應力爭在合同中,將出賣人為買受人辦理產權證的期限約定為60日,不宜太長。如果此期限時間過長,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項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設定了抵押擔保,短期內不能解除抵押,對買受人采用公積金貸款和盡快取得房產證有很大影響。
(7)關于稅費負擔的條款。房屋買賣中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應按法律規定,各自承擔,并明確載入合同。
(8)關于違約責任的條款。
包括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應負的責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應負的責任;買受人逾期付款 應負的責任,以及毀約不買應負的責任等。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責任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依照此規定,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了延伸、擴張。但售房方不能把發展商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判斷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應該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影響、上級行為、政府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此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現在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一般約定為每遲延一日承擔全部房款萬分之二或三的違約金。這個違約金的比例偏低,與支付房款的銀行貸款利息相當,違約金的懲罰性體現不夠,買房者應爭取提高該比例,可以考慮在千分之0.5至1之間。
簽訂合同時,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僅指自然災害,不包括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擴大解釋,否則,該解釋不具有約束力。并應約定一個告知期限。
出賣人有時提出以下免責條款,買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賣人原因,有關部門延遲發出有關批準文件的;施工中遇到異常惡劣天氣、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補充協議別嫌煩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內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圖、公共面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說明、裝修標準、遲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說明、公建配套設施以及花園綠地的權屬、物業管理等。建議購房者在簽約時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條款的內容,對有損于自己利益的條款要與賣方協商重新擬訂,對遺漏的事項要加以補充。
買受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自己與開發商所約定的事項在合同中加以體現,只有這樣才能在日后發生爭議的情況下,有據可尋,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買受人盡可能要求開發商提供電氣、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房屋平面圖作為合同的附件一,是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發生爭議的解決依據。由于劉先生在簽訂合同時并沒有仔細審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沒有意識到開發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圖與雙方實際約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許多缺陷,而當雙方發生爭議時,起到證據作用的卻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圖,所以,希望廣大消費者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仔細審查房屋平面圖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體細節是否在圖中標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發糾紛。隨著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產生糾紛的現象時有發生,可在合同中約定出賣人保證本幢商品房只作為住宅出賣,不得作為商業用房出賣,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約定“五證”復印件的真實性,否則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選擇賣方出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房屋交付的條件。交房時出示實測面積。
從市場的角度來說,適銷對路的產品供不應求,仍處于賣方市場,賣方就會利用市場的優勢,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不做出太多讓步。至于市場需求少或積壓商品房,因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賣方寧死也不肯讓步。從司法的角度看,房地產市場剛剛形成并高速發展,立法者、管理者從觀念上和實際操作上都不能適應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的需要,且又無經驗及先例可循,導致立法和管理相對于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來說比較滯后;在幾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短期內買方與賣方是無法抗衡的,無法達到權利義務趨向于真實一致。那么在這種買方明顯處于弱勢及不利的情況下,怎么能盡最大可能為自己爭得一些應屬于自己的但實際上卻被侵犯或被忽視的權利呢?
買方聘請律師幫助簽訂購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談判的時候,買方要與自己的律師站在一個立場,要表示出對律師的高度信任,這樣才有利于爭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權益,最大程度減少合同內容不利于買方甚至對買方不公的結果。在開發商表示不簽就算了的情況下,即使你很想買這個房子,你也要沉著,不要輕易放棄律師為你提出的談判條件,要知道很多談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爭取的過程。
總之,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著急,盡可能多咨詢一些專業人士,這樣才能簽訂一份權利、義務對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簽字蓋章祝圓滿
北京已出現了同一房屋買賣合同竟有三個版本的案件糾紛,開發商擅改合同是出現三個版本的合同原因。
堅持賣方先蓋章,買方后簽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建議在合同上由加蓋騎縫章、過頁章,個人買主過頁簽字。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應該是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以書面形式表達后同時簽字蓋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實際上一些開發商要求買方先簽字,然后才去蓋章。開發商這樣做有很多理由,比如開發商委托中介機構售樓時,中介機構并無權在合同上蓋章,所以必須將談好的合同送到開發商那里去蓋章;還有的是開發商的公章歸某個人掌管,為了提高開發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開發商一般在湊足了幾份買方已事先簽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來去蓋章。
賣方蓋章和買方簽字的時間差,對于誠信的開發商來說無需多慮,但對于個別存在有意欺詐的開發商,買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開發商利用這個時間差,將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處增加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對事先談好的補充協議不認可,可這時買方已簽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這會使買方處于一個不利的地位。
為了防止這種概率雖小但對買方殺傷力卻極強的細節,建議買方事先將合同的空白處劃掉,并將已選擇的條款用漢字在合同的空白處表述出來,以防被改動。
最好堅持雙方同時蓋章簽字,這開發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時也是對買方的一種尊重,對合同嚴肅性的尊重。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4
買房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不單要耗費大量金錢,還要在買房的過程中仔細選擇,在簽合同的時候還要認真審閱,那么在買房子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簽合同注意事項一:開發商五證
買房簽合同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簽合同注意事項二:是否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簽合同注意事項三:查驗開發商預售證及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簽合同注意事項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簽合同注意事項五: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簽合同注意事項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簽合同注意事項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簽合同注意事項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簽合同注意事項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5
1、盡可能買現房或準現房。這樣可以避免不少風險,如:窗臺的高低、凈高太低、陽臺設計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設備層、房屋爛尾、室內有害氣體、改變房屋結構、裂縫等表面質量問題。
2、爭取一步到位直接簽訂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簽訂認購書等,否則,容易被動和受制約。實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雖然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從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給自己添麻煩。
3、按照法律規定,將開發商在樓書或廣告中的承諾寫進補充協議。如果開發商不同意寫,事前可準備一部小錄音機,將開發商的口頭承諾錄下來。
4、簽訂合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同時也簽訂物業管理協議,以防辦理入住時物業管理費發生變化(漲價等)。
5、列明應交費用清單,避免亂收費。
6、注意律師代表誰?目前在房地產領域,辦理房地產業務的律師有3種,其中包括:開發商的律師、銀行的律師、業主的律師。只有業主自己聘請的律師才能替業主自己說話。
7、簽訂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注意審查出賣人提供的補充協議),或集體簽約;并寫明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很多業主合同簽完后,除了自己的簽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別人的字體,這樣太被動。
交房時應注意:
1、根據合同列明的交樓時應提交的相關文件,如: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文件、《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等進行驗收,據此辦理入住手續。實在不行則注明“室內情況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實。
2、根據合同列明的交樓標準實地進行驗收,并在辦理入住手續時注明相應的問題。如果不讓您入室查驗,則注明“室內情況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實。
3、注意相互聯系,為業主委員會的建立打下基礎。
買房簽合同的注意事項6
一、核實開發商五證
要核實開發商的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這五證,最主要的是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兩證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這也是將來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所在。
二、注意閱讀合同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一定要規范,小伙伴們可以到房產局網站上下載打印就可以,自己先審視閱讀一遍,待簽訂合同時要在仔細閱讀并認真填寫!
三、明確交房時間、違約責任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賠償,就是說一定要確認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確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摳字眼的不合理條款,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特別要注意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比例問題。
四、確認計價方式及支付方式條款
看清計價方式與總價款及支付條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每平方米價格,如果包括其他費用(如水暖、煤氣的初裝費等)應一并列明;該房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金支付還是票據支付等。
五、確認面積以及面積差異處理
商品房銷售管理方法中明確說明了,如購買的商品房有面積差異,合同上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3%是個分水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要么同開發商協商!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說明后,才能避免出現此類問題。
六、確認合同條款中權利和義務是否對等
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及時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主要研究的地方是開放商的合同的補充這一部分,注意不要傷害自己的利益或者放棄自己的相關的權利,簽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法律行為,因此簽約前的了解十分重要!
七、請律師審查合同內容
以上合同內容,最好請專業律師幫忙把關,免得漏掉重要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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