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
實施方案是指對某項工作,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驟等做出全面、具體而又明確安排的計劃類文書,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文體。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精選15篇)僅供大家參考借鑒。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1
為全面做好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遺留債務清理化解工作,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新的運行機制和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11〕9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制止新債、鎖定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在嚴格制止發生新債的基礎上,用2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債務的清理化解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誰舉債誰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負總責,按照上級要求組織實施。
(二)先清理后化解。各縣、區政府在全面摸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底數基礎上鎖定債務,結合本縣、區實際確定化債的先后順序,逐步化解。
(三)先承諾后補助。實行簽約承諾制度,各縣區醫改領導小組與市醫改辦進行簽約承諾后,根據中、省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助。
(四)堅持公開透明。建立債務清理償還公示制度,堅持程序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各項債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五)堅持三個優先。優先化解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債務,優先化解納入市衛生局年度財務統計報表中的長期債務,優先償還醫務人員集資等個人的債務。
三、債務化解范圍和資金來源
(一)化解范圍。本次債務化解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指全市所有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化解范圍的債務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過程中形成的長期債務,主要包括發生于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設備購置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直接相關的債務,債務計算時間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5日形成的債務,各縣區參照本實施方案自行進行化解,不納入此次中、省、市財政補助計算范圍。
(二)資金來源。各縣、區要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一是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二是中、省財政安排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獎代補”資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債務的專項補助資金;三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前的收支結余資金;四是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任務、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資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償債;五是通過統籌有關非稅收入途徑籌集資金;六是社會捐資贊助的償債資金;七是鼓勵有條件的鎮積極籌資用于償債。
各縣、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落實償債資金,省、市級財政將加大對財政困難縣、區化解債務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省、市補助辦法由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四、實施步驟
(一)摸清底數,鎖定債務。各縣、區醫改領導小組要統一組織發展改革、財政、審計、衛生、監察等部門對每一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每項、每筆債務認真清理核實,在確保債務數據合法、真實、完整和準確的基礎上,鎖定債務,并將債務情況上報市政府,同時報送市發展改革委(醫改辦)、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衛生局和市監察局。此項工作須在2011年10月310日前完成。
(二)審核認定,剝離債務。市醫改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市發展改革委(醫改辦)、財政局、審計局、衛生局、監察局等部門對各縣、區鎖定上報的基層債務數據進行認真審核認定后予以登記備案,并將審核認定的全部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給當地政府。此項工作須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簽約承諾,制定計劃。市醫改辦將根據審核認定的債務總額,與各縣、區醫改領導小組簽訂債務化解責任書,各縣、區承諾用2年左右時間全部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任務,并制定債務化解計劃。此項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化解債務,考核驗收。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債務化解計劃,籌集資金,按照債務協議償還相關債務。市、縣兩級財政要在預算中特設專戶,單獨列支用于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支出,相關資金不作為預算安排正常衛生支出的基數。市醫改辦會同財政、審計、衛生、監察等部門對已完成債務化解的縣、區進行考核驗收,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債務化解任務的扣回補助資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認識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層層把關,分級負責,強化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化解債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要及時制定本縣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市醫改辦、財政局、審計局、衛生局、監察局備案。
(二)落實政府投入,制止新債發生。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0〕62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1〕18號)要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綜合補償。落實對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等各項經費,不留經費缺口。嚴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項目和設備購置的申報程序,一旦批準實施,所需資金由政府納入財政預算足額安排,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三)明確管理責任,分類逐步化解。市、縣區發展改革、審計、財政、衛生、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和制約機制,切實做好債務清理、核實、鎖定和資金籌集等工作。縣、區政府要按照舉債主體、債務來源、債務用途對債務進行分類,嚴格劃分縣區、鎮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的責任,將審核認定的全部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制定償債計劃,區分輕重緩急,明確償債次序,分類逐步化解債務。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按照舉債主體、債務來源、債務用途等對債務進行分類,逐筆登記造冊,于2011年10月31日前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
(四)嚴肅工作紀律,強化化債責任。各縣、區不得借新債還舊債,不得向群眾攤派,不得擠占挪用其他醫改資金,不得影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綜合改革。要將清理化解基層醫療機構債務工作和不得舉借新債落實情況作為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及造成資金損失的,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2
為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級債務,根據《浙江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和《縣委、縣政府關于景寧畬族自治縣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三年行動計劃》(景委辦發[2017]72號)文件精神,制訂以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摸清底數、分類處理、逐年消化,控制新債”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集體經濟、規范“三資”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取得明顯減債效果。自2019年起至2021年,計劃通過三年努力,嚴禁新增債務(債務不含“一事一議”資金、專項應付款和暫收款),調優債務結構多措化解債務。核實確定債務基數后,根據債務基數逐年化解,2019年化解總債務的30%,2020年化解總債務的60%,到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債務化解任務,各村負債控制在合理范圍之內。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
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賬內賬外債務清理審核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賬外債務確屬村集體債務的,需經股東代表大會同意,公示后納入賬內核算,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務數據庫,鎖定債務基數。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
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采取切實措施,整合現有資金,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戶、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盤活閑置資產,清理低價合同或不合理合同,做足土地資源文章,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清收陳欠往來款,減少不合理開支。
三、化解措施
(一)明晰債務
提高認識,嚴格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從村級民主決策和管理上對現有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和明確,對清理結果逐筆登記造冊,建立村級債務清單,并張榜公示。
(二)清除債務
對村級債務進行集中清理,對應由個人或其他單位(組織)承擔責任的,要按規定轉換債務關系;對債權單位確已撤銷或債權人已放棄債權的債務,要依程序及時予以核銷;對村集體歷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貸資金,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積極爭取做呆賬、壞賬核銷處理;對多重債務關系,要積極開展三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采取債權債務對口劃轉、相互沖轉賬抵賬等方式消化債務;降息減債,對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筆清查,清查結束后仍然滯留賬外的借款,村級組織將不承認。對涉及工程建設形成的債務,鄉政府將組織統一委托第三方進行再次審計,對先前形成的工程債務重新確認。村級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門規定的同期同檔貸款利率標準之內。對明知村里沒有支付能力而盲目建設、因監管不力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款未控制在財政補助范圍內造成的欠款、借款一律取消利息(上級規定自籌的除外);減免債務,對于村里欠所轄鄉鎮(街道)或部門的借款、欠款,政府要給予適當減免或免除。
(三)清收債權
全面查清村級集體各類應收款項和未兌現承包(租賃)合同,逐一制訂清收計劃,明確每筆應收款項清收時間節點,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組織催收,確保“應收必收”。同時,對已簽的承包合同(協議)重新審定,對不合理的,明顯低價的承包合同,通過雙方依法平等協商、按照相應程序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規范“三資”
以收定支,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嚴禁用集體土地征用費、留用地和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用于村干部報酬、商業性保險.等;福利費發放實行“先提取,后發放”原則,嚴禁福利費未先提取而予以發放;規范村集體工程項目管理,縣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安排的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需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的要確保村級有足夠自有資金才予安排項目,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建項目,嚴禁擅自舉債擴大建設項目規模,嚴禁超標準建設形成村級債務,強化村級資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先理財后入賬、收支預決算、費用支出定額管理、非現金結算等制度,增加集體存量資金。
(五)建立制度
健全完善各項涉債管理制度,規范舉債程序,從源頭控減村級債務。一是建立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制度。村級組織確需舉債的,在村集體研究通過的基礎上,必須事先報請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會議批準同意后再按照規定程序經村民(股東)代表會議表決。二是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制度、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彌補經費不足、墊各項費用;村級組織不得提供借款擔保,未經審批不得違規舉債;三是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擅自違規舉債的,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大均鄉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駐村干部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和督促村按時保質完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任務,各村組建以黨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委主任為副組長、村監會主任及相關人員組成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二)強化責任追究
強化監督考核,將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納入對村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各村要提高認識,切實把化解舊債、制止新債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根據村級經營管理需要和債務償還能力,對村級債務規模設置警戒線,凡是違反規定擅自借或盲目建設發生的村級債務,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處理;對造成損失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制定村級債務化解方案,并把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列入村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村干部工資掛鉤,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鉤,對債務鎖定后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說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3
為加強我鎮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使用,進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債務,杜絕新增債務,完善政府性債務鳳險預測機制,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省、市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確保政府性債務穩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對存量債務結構像還力度。按照“杜絕新增、化解存量、加強管理、防范風險”的原則,化解存量,杜絕新增,減少債務風險,減輕融資壓力,切實加強債務管理。根據我鎮債務現狀,通過壓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和國有資產,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償還債務化解存量,確保全鎮政府性債務在2020年全部償清不新增債務,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債務事件。
二、組織領導
為打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根據省、市針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各相關文件要求,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輝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劉臻同志為副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壓力、個個身上有責任。做到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
三、工作舉措和責任分工
(一)工作原則
據市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債務狀況,明確債權債務關系,消化舊債、杜絕新債,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監控有力、責任到位”的管理機制,二是高度重視,實事求是,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對歷史性債務進行限期償還。三是規范管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舉一反三,促進良性循環,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促進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鎮2020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并建立2020年政府性債務合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財務辦公室,完成時限:2020年3月)
2.建立2020年政府性債務臺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和領導負責制。(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20年8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3.采取分類施策的方法緩解償債壓力。通過縮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學調度資金,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償還臺賬,采取一對一協商談判的方式,通過減少債務額等方式緩解償債壓力、實施一次性償還。(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単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并長期堅持)
4.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債務清償工作有序推進。(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并長期堅持)
5.充分利用鎮統一領導的功能,合理調配資金,結合自身實際,科學安排全鎮建設,杜絕舉債建設。(責任領導:劉臻,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并長期堅持)
四、工作要求
鎮政府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政府性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各債務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擔當起主要主任,按償還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時間節點,責任要到人,時間到日,確保各項清償工作按步推進。同時,在明責包干的基礎上,單位內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確保全鎮的債務償還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4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17〕50號、財預〔2017〕87號、財辦金〔2017〕92號文件發布后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并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于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三)規范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范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并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后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干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5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范,規范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范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范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二)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三)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范的企業融資機制
(一)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余額、可用債務資金余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
(二)規范融資舉借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序做好審批工作。
(三)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信息,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四)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范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一)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閑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匯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一)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二)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采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三)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項目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一)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并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二)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項目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三)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6
根據中央、省有關文件和全省債務數據核查整改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擬對本市政府債務風險情況開展專項核查。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核查對象
洪江市國投、龍標公司、工業投、高新區管委會、其它相關債務單位。
二、核查范圍
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隱性債務變動情況和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情況。
三、重點核查內容
(一)全面核查是否虛假化債
1.逐筆核查償還隱性債務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和合規性。
(1)對償債資金來源財政資金的,包括利用年度預算資金、超收收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等財政資金的。是否有人大批復的預算、預算安排的政府批示件、預算指標文件、國庫撥款憑證等。
(2)對利用平臺公司營業收入償還的,核查營業收入形成的方式,營業收入對應項目收益證明材料以及公司整體的財務收支情況。
(3)對利用項目存量資金償還的。核查項目對應賬戶資金結余的真實性、合規性,項目存量資金是否納入隱性債務統計,是否與債務項目一一對應;債務項目是否有竣工結算資料、政府或公司決策證明材料、項目調整的批示件等。
2.通過資金池的方式償還隱性債務的,償債資金流向是否清晰,償債資金與償債項目是否一一對應,并相互關聯。
3.對實施展期或借新還舊的隱性債務項目,是否繼續作為隱性債務統計;是否與監測系統內的存量隱性債務一一對應;是否通過借新還舊將隱性債務“出表”,在填報財政部監測平臺數據時,只對隱性債務進行核減,沒有將新增債務與對應存量隱性債務進行關聯,導致隱性債務減少。
4.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變動統計是否按規定流程申報、審核、批準和備案等。
(二)全面核查是否違規新增隱性債務
1.逐筆核查融資平臺公司在新增融資時是否利用地方政府信用、財政信息、政府擔保、承諾等方式違法違規舉債。
2.逐筆核查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項目付息資金來源,是否通過向金融機構借款用于歸還隱性債務和關注債務利息情況。
3.全面核查2018年以來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的融資情況。重點是對政府公益性項目是否通過委托代建、帶資承包、竣工后付款、拖欠工程款、政府性應收(付)賬款等違規融資情況。
4.是否利用沒有收益的公益性資產、不具有合法合規產權的經營性資產貸款或發行信托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各類金融產品融資等情況。
5.其他瞞報隱性債務情況。
(三)全面核查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情況
1.逐筆逐項核查專項債券資金撥付情況,資金是否趴賬,是滯留在財政國庫、財政專戶或沉淀在項目單位賬戶情況。
2.逐項逐筆核查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是否按照項目融資平衡方案規定的范圍使用,是否投向負面清單,包括但不限于置換存量債務,用于經常性支出,用于發放工資、單位運行經費、發放養老金、支付利息等,用于企業補貼,用于景觀改造等面子工程等;是否用于挪用到其他項目等。
3.逐項核查專項債券項目開工建設情況,開工建設期限與項目融資平衡方案的期限是否一致;債券項目是否形成實物工作量,以及形成實物工作量是否真實可靠。
4.專項債券資金項目收入和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等,是否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三、核查方式
1.單位自查。相關單位接到核查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梳理本單位相關情況,并準備相關資料,形成自查報告。
2.現場查閱資料、了解情況,專項核查小組赴現場進行核查工作,各單位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四、時間安排
2021年5月21日前,相關單位按下發的核查通知進行自查,按照資料清單(詳見附件1.附件2)要求準備佐證資料;
2021年5月20日-6月30日分別對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7
為了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借、用、還管理,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逐步壓減存量債務,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有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政策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堅持穩中求進,嚴肅財經紀律,按照“嚴控增量、化解存量,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嚴格要求、嚴肅問責”的原則,切實打贏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攻堅戰,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2018—2020年三年努力,力爭全縣政府性債務綜合債務率降至80%的警戒線以下。
三、主要措施
(一)減項
1.減一批。重點壓減已開工建設且停建不會造成重大影響的政府投資項目規模,未開工建設的一律停建。
2.停一批。停止一批政府投資項目手續辦理、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停止一批項目指揮部的運轉。
3.緩一批。雖已開工建設但停止之后無重大影響的政府投資項目一律暫緩。
4.撤一批。對2017年7月15日以后舉借的系統外需要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撤銷相應項目,籌措資金予以歸還。
5.保一批。對易地扶貧搬遷、棚戶區改造等中央重點項目、省市安排的民生實事項目予以重點保障。
(二)增收
1.土地增收。一是由田浩同志牽頭、國土資源局負責,力爭2018—2020年每年新增儲備土地2000畝以上,科學出讓商居用地600—800畝,每年實現土地出讓收入10億元以上。二是嚴格按規定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教育、住房保障、農田水利建設等專項資金。三是由田浩同志牽頭,城建投、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負責,指導“鎮帶村”扶貧開發項目實施鄉鎮加大集鎮土地收儲力度,有序推進集鎮開發建設。
2.清理增收。一是由田浩同志牽頭、國土資源局負責,開展欠繳土地出讓收入專項清理。二是由田浩同志牽頭、住建局和規劃辦負責,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容積率專項清理。三是由陳淼同志牽頭、國資局負責,組織開展國有資產處置收入、經營收入專項清理。四是由陳淼同志牽頭,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組織開展稅收專項清理,力爭每年財政收入在年初預算收入計劃的基礎上超收10%,2018年實現超收1億元以上。五是由田浩同志牽頭、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開展不動產登記產權發證清理。六是由陳淼同志牽頭,金融辦、農商行負責,開展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七是由陳淼同志牽頭、財政局負責,全面清收單位債權,對干部職工借支、拖欠單位公款長時間不還的,采取下發催繳通知、從工資中代扣等手段予以清收。八是由陳淼同志牽頭、財政局負責,全力回收置換債券資金和財政出借資金(簡稱“兩項資金”)。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將“兩項資金”償還額度列入年度預算,制定方案,主動償還;財政局負責建立“兩項資金”回收臺賬,密切掌握各單位資金信息,必要時采取代扣代繳手段;有償債任務的單位在未完成“兩項資金”回收任務之前,不得結算單位上解的土地出讓收入、國有資產處置收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入。
3.爭項增收。一是由艾志軍、陶海音同志牽頭,發改局、財政局負責,對全縣各行政事業單位下達爭項爭資任務,力爭每年新增債券資金4億元、老區轉移支付資金5000萬元以上,交通、水利、教育、國土資金每年增長15%以上,其它單位爭取資金增長10%以上,對爭項爭資有貢獻的單位按規定給予獎勵。二是由陳淼同志牽頭、財政局負責,積極推行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工業、旅游投資運營,通過讓渡可經營項目的股權,推動債務資本化,化解債務存量。
4.政策增收。由田同志浩牽頭、國土資源局負責,用足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政策,規范項目支出管理,加快增減掛鉤節余指標異地流轉,力爭收益最大化。
5.產業增收。由潘如意、魏移宗同志牽頭,平江高新區、旅發委、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貿促會負責,扎實開展“產業項目建設年”行動,每年引進投資億元以上項目15個以上、5億元以上項目4個以上,做大、做強、做優工業、旅游和商貿物流產業,每年新增稅收1億元以上。
(三)節支
1.緊縮機構。開展臨時機構清理,事情辦結的臨時機構一律予以撤銷,財政不安排工作經費。臨時機構結余資金一律收歸財政,防止亂發、濫用、私分。
2.緊縮人員。①嚴控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各單位超編人員,財政一律不安排經費;②凡因工作需要調動的人員,必須將工資關系、人事編制關系一并轉入新的工作單位,逾期一個月不轉者,停止其原單位工資發放;③由人社局、編辦牽頭,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三性人員”進行全面清理,每違規使用“三性”人員1人,年終結算時扣減單位預算經費10萬元;④嚴禁借在職不在崗人員套取工資經費,對單位申報不及時造成財政支出漏洞的,將所發工資全額從單位經費中加倍扣回;⑤由編辦、人社局、財政局牽頭,開展“吃空餉”、應退休未退休人員清理。
3.緊縮開支。①牢固樹立“預算即決算”理念,除上級有明文政策規定之外,原則上不再新開支出口子,不再審批單位追加工作經費報告。②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等規定,牢固樹立長期過緊日子思想,行政事業單位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壓縮5%以上。③繼續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接待費征收政府調節基金,控制線以下征收6%,超出上年度公務接待費總額的部分按200%的標準征收。④由紀委監委、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財政局聯合開展“三公經費”、津補貼發放檢查,抓好問題整改。
(四)明責
按照“誰借誰還、誰用誰還、風險自擔”的總原則,縣級對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自行舉借或轉貸的債務原則上不兜底、不救助。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有效壓減債務規模,降低潛在風險。
1.融資平臺債務(不含轉撥各鄉鎮的鎮帶村項目資金),由城建投牽頭籌措資金逐步償還;
2.鎮村存量債務,屬鄉鎮本級舉借、轉貸的(包括財政置換債券和城建投轉貸的鎮帶村項目資金),由鄉鎮負責償還;村級債務由各鄉鎮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3.教育體育、衛生計生、園藝示范中心等領域的政府性債務,各單位要通過爭取上級財力補助、經營性收入和有關化債政策,籌措資金償還;
4.2015—2017年縣政府按3:3:4比例兌付農村計劃外交通建設項目資金形成的債務,要從有關交通專項補助中予以置換償還;
5.水利、平江高新區等領域的債務,由相關部門單位籌措資金償還。
(五)改革
1.推進融資平臺轉型改革
①成立專門班子。由陳淼、田浩同志牽頭,城建投、金融辦、編辦、財政局、國資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旅發委、教育體育局等單位參與,迅速啟動城投公司轉型,爭取在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融資平臺轉型。
②理清權責邊界。理清政府與城投公司的權力和責任邊界,妥善處置城投公司存量債務,完善城投公司治理結構,推動轉型為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
③做實融資平臺。一是推進國有企業產權改革,將市管中心、自來水公司、發電公司、黃金公司、華騰汽運公司等國有企業資產注入城建投公司,充實資本金;同步劃出原注入城建投公司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二是努力盤活城區土地市場,力爭近三年每年新增儲備土地2000畝,出讓600畝,實現土地出讓收入10億元以上;政府儲備土地一律不得低于成本價劃撥;嚴格規范工業用地,所有優惠政策必須與投資密度、稅收回報掛鉤。三是支持城建投公司參與砂石等國有資源開采;支持成立或收購一家建筑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平等參與縣域內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支持以土地或資金形式入股房地產開發企業。
2.推進工程款支付改革。由田浩同志牽頭、城建投負責,將三年支付完工程款的“四三三”模式改為四年支付完工程款的“三三二二”支付模式。
3.推進行政審批改革。由艾志軍同志牽頭,政務中心、發改局負責,以“最多跑一次”為核心內容,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優化營商環境,激發社會創新創業活力。
(六)嚴管
1.嚴控增量。嚴明“十個一律”:①全縣所有政府投資項目一律按《平江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平政發〔2015〕5號)實施;②村級投資規模在2萬元以上的項目一律報鄉鎮審批管理,需政府采購或招投標的嚴格按程序辦理;③凡沒有資金來源、沒有按程序審批、沒有按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實施的項目,縣鄉一律不安排資金;④村級需申請資金支持的項目一律歸口由鄉鎮統籌管理、統一申報,村級不得越級向縣級領導和縣直單位遞送申請項目或資金的報告;⑤縣直單位一律不得受理村級遞送的申請項目或資金的報告,一律不得“戴帽”直接安排項目或資金到村級;⑥鄉鎮一律不得越級向中央、省、市有關單位或有關領導遞送申請項目或資金的報告,不得請上級領導打招呼要求縣級安排項目和資金;⑦凡沒有財政資金分配職能的縣直單位(含臨時機構)一律不得向鄉鎮和村級撥付資金;⑧各單位一律不得亂開支出口子,不得濫發獎金、福利;⑨凡因盲目鋪攤子搞建設、濫發獎金福利造成運轉困難的,縣級一律不調度資金支持;⑩違反以上規定的,對所有責任人員一律從嚴問責。
2.優化存量。由財政局牽頭,采取降息、限息、停息等方式,優先清退和償還各單位的個人債務,個人債務年利息降至12%以下,力爭兩年內全面償還單位的個人債務。
3.減少總量。①財政局負責每年安排償債準備金5000萬元以上,用于縣本級債務還本付息;負有政府性債務的鄉鎮(含園藝示范中心)要建立償債準備金,每年分別從本級年初預算中安排3%以上、從鄉鎮體制結算補助收入中提留50%、從土地出讓收入中安排15%、從國有資產(資源)處置收益中安排50%作為償債資金,專項用于償還存量債務。②凡通過政府融資平臺舉借或政府債務資金建設的項目,對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的單位,其收費收入的30%專項用于償債。③由財政局負責,每年從縣本級安排的工業發展基金、旅游發展基金中計提25%,用于償還存量債務。④由國資局牽頭,拿出分期分批處置閑置國有資產方案,適當處置部分閑置國有資產用于歸還融資債務。
四、實施步驟
(一)學習動員階段:4月12日前,召開政府常務會、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措施。4月26日前,召開全縣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動員大會,并由財政局牽頭,組織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融資平臺公司開展債務管理政策業務培訓。
(二)清理整改階段:5月15日前,財政局根據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上報的債務情況,逐一進行排查甄別,鎖定債務余額,對綜合債務率超出警戒線的鄉鎮、縣直單位發出風險提示。6月15日前,各單位制定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所有問題全部整改到位。
(三)集中償債階段:從2018年開始,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通過壓項、增收、節支等手段,有效籌措償債資金,集中償還全部或大部分存量債務,確保到2020年全縣政府性債務規模合理、風險可控。
(四)總結驗收階段:每年11月底前,由縣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對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三看”“兩查”(看賬務、看項目、看成效;查償債是否規范、查違法違規舉債行為是否停止)考核驗收,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對償債不主動、效果不明顯、問題整改不到位、繼續違規舉債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壓實責任。成立平江縣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好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工作的指揮、協調、督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財政局,由財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成立相應的領導班子,制定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子方案,配強力量,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整體推進。
(二)強化監測,及時預警。財政局要會同紀委監委、發改、審計、人民銀行、金融辦等部門建立政府性債務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校驗,定期通報監測結果。由財政局負責,設立綜合債務率80%的警戒線(債務余額÷當年可用財力×100%),對鄉鎮、縣直單位債務實行動態監控。對超出警戒線的鄉鎮、縣直單位,不得申報新增債務規模,不得新開工基本建設項目,不得采購配備大宗辦公用品,不得新增財政供養人員,同時要制定債務風險化解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風險降至警戒線以下。
(三)正面宣傳,把握導向。財政、金融部門要加大金融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各級各單位增強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各單位要及時發現、總結債務風險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經驗,縣委宣傳部、縣電視臺要做好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嚴格考核,嚴肅問責。將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納入綠富雙贏年度綜合考核評比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被否決單位不得發放綠富雙贏建設綜合績效考核獎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獎。對違法違規舉債問題實行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各單位要切實承擔起本單位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責任,確保相關任務分工落到實處。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財政局要加強對各責任單位防風險工作的督導,縣紀委監委、縣審計局要把地方政府的財政風險防范化解作為重要內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大追責問責力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8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38號)、《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和《黃岡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武穴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摸清政府債務底數,準確把握債務性質、分類,摸清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償債能力;政府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債務風險可控;分類化解債務方案切實可行,債務風險得到緩釋;債務管理各項機制進一步完善,徹底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總體目標分三步走:一是到2018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債務規模,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有效規范,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機制基本建立;2018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債務清理工作;2018年8月底前,各平臺公司、事業單位完成本單位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和中長期償債規劃;2018年9月底前,完成債務專項審計工作;2018年12月底前,融資平臺公司完成轉型工作,建立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將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工作納入年度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考核管理。二是到2019年底前,政府債務規模合理適度,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有關事業單位債務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隱性債務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20年底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政府隱性債務存量逐步化解,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清債務底數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隱性債務數額較大、底數不實、償債責任不明;債務數據動態監測不到位;政府資產負債情況不清。
2.工作目標。摸清政府債務規模、結構;實現對債務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準確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情況。
3.具體措施。一是進一步摸清債務底數。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缺補漏,并逐筆登記債務信息,把債務數據摸底工作做實做細。清理建設項目及土地等可償債資產情況,厘清債務與資產的對應關系。對2015年1月1日后融資平臺舉借的債務組織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于2018年7月4日前完成,報市政府審定后報省財政廳。
債務統計具體范圍包括,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納入財政部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等涉及的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下簡稱“財政支出責任”),武穴市城發集團、武穴市國投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等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以下簡稱“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債務。二是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對各類債務增減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按季度分類匯總市本級、鎮處數據,做好數據統計分析。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費用、運行成本等情況。三是開展專項審計。市審計局組織對各類債務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專項審計工作于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突出問題。償債責任落實不夠;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化解工作規劃不具體,償債資金不落實;債務項目資產管理和償債資金統籌不到位等現象。
2.工作目標。納入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按期足額償還,財政支出責任按期履約支付;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存量債務按期足額兌付,3年內明顯下降,中長期債務償還有穩定可預期的資金來源;事業單位債務穩步化解。
3.具體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市級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由分管市領導督辦,具體主管部門和舉借債務的企事業單位負責落實。市級債務風險防控的重點是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每個公司應制定本企業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責任清單,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和時限等。公司要對存量債務按照債務類型、到期時限、項目類型逐項分析,棚戶區改造單個項目收支差異不能過大,整體棚改項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項目債務要重新核算債務對應的項目資產、項目收入、財政撥款、土地收入返還等,確定資債相抵之后的差額,對差額部分提出具體化解措施。融資平臺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時,不能全盤依賴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資產、資源,開拓經營領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內部化解一部分。
(2)分類制定3-5年中長期償債規劃。結合債務償還期限和規模,由各償債主體對政府債務、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事業單位債務分別制定中長期償債規劃,其中,對政府債務明確相關財政支出責任。一是將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補償資金,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二是對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厘清負債來源,分類處置公益性負債和經營性負債。對經營性負債,通過統籌經營收入、處置資產收入等途徑籌措償債資金。對公益性負債,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合作、注入經營性資產或特許經營權、政府債務置換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應全面梳理資金、資產、資源狀況以及對應的債務余額并編制償債計劃,分類落實償債資金來源,構建階段性資金流有序償還區間債務的閉環運行機制,提前規劃并妥善化解存量債務。重點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區土地資產、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資產,合理評估存量土地資產價值和新增建設用地未來市場價值,推動土地整理開發、規劃調整和優化、有序供應、有效變現。積極推進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債務。做好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資源的重新評估工作,使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相匹配,提高資產價值和償債能力。三是對事業單位債務,主要通過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項目收入逐步化解。事業單位作為債務償債主體,要制定具體償債計劃。并通過經營收入、項目收入、資產盤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債務。
(3)建立債務交接制度。在政府換屆和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范圍。
(三)嚴格控制新增政府債務,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
1.突出問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不嚴,建設投資超財政承受能力;相關部門還存在超越現階段承受能力謀劃項目的現象,部分鄉鎮靠高負債保增長的沖動沒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擔保;通過融資平臺公司、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變相舉債。
2.工作目標。政府公益性項目審批立項科學、嚴格、規范;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省核定的限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新增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外債之內;隱性債務規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運作規范。2020年除依法擔保外債之外的或有債務基本消化。
3.具體措施。一是嚴格項目審批和投資計劃審核。將已立項審批的政府公益性項目融資統一納入政府債務管理體系。重點審核項目投資是否符合財政承受能力、資金來源是否明確,資本金是否屬于借貸資金,比例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對沒有預算資金安排和在限額內舉債融資外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明確預算資金來源或通過違規舉債獲得資金的,一律不得申報和審批。對脫離實際、好高騖遠、過度負債的各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經過財政承受能力審查、資源來源審查就給予立項的,一律按照相關追責問責辦法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對長期未開工的資金趴窩項目、已開工進展緩慢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范項目,及時收回資金或調整投資計劃。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實行預算管理。已立項審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由市直部門進行項目申報,財政統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券資金及其他資金,按預算編報程序報批。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支出應合理保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標、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將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轉嫁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融資建設。三是依法舉借政府債務和提供擔保。新增政府債務應在省核定的限額內,通過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并納入預算管理。除依法擔保的外債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債務。嚴禁市直部門和各鎮處政府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四是規范PPP項目、棚改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及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按照上級關于“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等規定,優化項目識別,科學規劃布局,加大PPP項目市場運營力度,建立PPP債務“借、用、管、還”責任機制,規范PPP項目建設。建立PPP項目管理庫動態調整機制,對不符合上級規范操作的項目予以清退,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財政支出責任實行動態監管。在全力爭取國家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積極申報棚改政策性貸款,加快推進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建設與改造的同時,按照中央確定的“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建立“借、用、管、還”的管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實現棚改項目總體收支平衡,風險可控。嚴格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推進PPP與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從嚴控制政府投資基金設立數量和規模,不在同一領域重復設立基金,對已設立的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實債類基金,清理排查并及時予以糾正。堅決糾正民生等公共服務領域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五是強化金融活動監管。市金融監管部門應督促金融機構遵循審慎授信原則,加強風險識別和防范,落實企業舉債準入條件,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金融機構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同時應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不隨意抽貸、斷貸,在不增加債務規模的前提下,適當考慮展期等,支持企業正常運轉。
(四)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存量債務規模較大、性質復雜,償債壓力大、底數不清;發展轉型緩慢,目標定位不清晰;市場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續發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標。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逐步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向城市綜合運營商轉軌。
3.具體措施。一是制定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工作方案。落實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要求,將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納入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轉型發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國有企業;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化為一般企業;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二是支持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按照“依托城市資源、盤活存量資產、借助資本市場、創新融資模式、精干高效運營”的要求,組建市城發集團。做實做大做強“土地整理開發、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與運營、城市資產經營管理、地產置業和資本經營”五大業務,著力培植和壯大目前已初具規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屬國有投資公司,加快推進實體化轉型發展,構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確、主業更突出、專業更強大、管理更規范、運營更高效、市場化程度高、投融資能力強”的武穴市城發集團發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統籌預算內資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資金和相關專項資金,建立市區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項目財政直接投入機制。通過增加專項補助,安排項目回購,列支化債資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認定的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在地方政府債券分配和置換債券指標等方面予以適度傾斜。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論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對已建成的公益性、準公益性資產采取股權轉讓、并購、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加快資金回籠。四是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督導督辦。
(五)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
l.突出問題。政府債務新增限額空間受限;專項債券額度不能滿足棚戶區改造、污水治理、產業轉型等重點領域融資需求;直接融資比重不高,融資機制不健全。
2.工作目標。積極拓展限額空間;在限額空間內努力爭取政府債券規模,特別是政府專項債券額度及品種;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創新投融資新機制。
3.具體措施。一是爭取政府債券額度和豐富專項債券品種。根據全市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棚戶區改造、黃黃高鐵等項目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向省爭取政府債券限額。二是拓展承債空間。增收節支,穩步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支“宗地核算”工作,準確核實土地收益,調整優化支出科目,增加專項債券承債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緊緊抓住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機遇,市政府及所屬部門、各有關企業圍繞工業園區綠色化改造、產業轉型升級、循環經濟、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重點領域,認真謀劃一批優質項目,積極向國家發改委爭取企業債券發行支持。
(六)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
1.突出問題。債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聯動不夠等。
2.工作目標。完善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工作督辦、監督檢查、責任追究。
3.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市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能,重點加強對可能形成政府債務項目和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事項的管理。二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三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政府辦、財政、審計、發改、教育、衛計、國土、住建、交通、土地儲備中心、金融、人行、銀監等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實現項目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建設管理、土地管理、規劃管理、金融監管與債務管理相結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強工作督辦。對市級有關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特別是將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市級單位作為重點,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整改落實。五是完善監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每年聽取本級政府關于政府債務余額變動情況、增減內容及涉及債務的主要項目建設情況報告。主動公開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期限、債權人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將政府債務審計作為重要事項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將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范圍。六是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債務“借、用、管、還”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追責。市直單位或部門在發現融資舉債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以公文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線索來源及有關證據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點任務分解情況詳見附件2:《武穴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重點任務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區債務風險防范化解責任主體。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全面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設和發展上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成立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加強統籌協調,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細化、實化、深化。
(二)強化部門擔當。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協調推進,確保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財政部門作為政府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申報與轉貸、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清理與劃轉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住建部門要做實城建項目計劃,確保項目投資與資金來源相匹配;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將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和轉型發展納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實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具體措施;規劃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科學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為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預留有效土地資源;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正確引導預期,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政府債務的審計監督,推進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認真履行職責,扎實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壓實主體責任。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債務風險管控的責任壓力,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處、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建立起責任鏈條,做到誰的風險誰化解,具體責任要分解落實到本級政府、具體部門和單位。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防范化解風險任務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每年組織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并與評先表彰掛鉤。對推進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約談;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追責問責。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9
一、基本情況
2017年末,我縣政府債務余額是110435萬元,一般債務率是20%,專項債務率是80%,綜合債務率是31%,債務風險在正常范圍內(既不在債務風險提示地區,又不在債務風險預警地區)。
2018年財政收支預算情況是:2018年一般公共收入預算3721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84055萬元;2018年一般公共支出預算168973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86561萬元。我縣綜合財力目標為255534萬元。
二、2018年政府債務風險防控工作目標
2018年末我縣政府債務風險防控目標是:一般債務率控制在90%以內,專項債務率控制在90%以內,綜合債務率控制在90%以內。
三、2018年化解保障措施
(一)增加收入。1.加強收入預算執行分析研判,強力推進綜合治稅,加強對建筑、餐飲、醫藥耗材、物流等納稅主體及房產稅、車船稅、契稅等小稅種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目錄清單,做到應收盡收。同時,防止和糾正收取“過頭稅”以及采取“空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的行為,切實維護財經秩序。2.狠抓財源建設。要把培植財源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來抓,轉變政府職能,全方位服務企業發展;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和政策扶持,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創新和研發方面的資金投入,增強企業發展后勁;完善產業集聚區財政管理體制,落實促進產業集聚區加快發展的財政激勵政策,加快產業集聚區發展步伐。
(二)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加大償債力度。提高財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嚴格貫徹預算法,嚴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將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以績效為導向,嚴格支出管理,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循序漸進,積極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
(三)拓寬規范的舉債融資渠道,保障合理融資需求。堅持“堵暗道”與“修明渠”相結合,合理測算舉債空間,積極爭取增加債務額度,確保重大項目建設融資需求。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嚴格管控債務風險、不增加政府債務的同時,通過深化改革緩解建設籌資壓力。支持重大項目緊湊開發、重點開發、節制開發,杜絕一哄而上、到處撒網、脫離實際,嚴格防范形成新的財政難以承受的債務。規范運用PPP模式等方式,撬動社會資本投入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厘清政府和市場邊界,支持市場化融資,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四)盤活存量資金用于償還債務。嚴格落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政策,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形成的結轉超過一年的、上級財政預算安排形成的連續結轉兩年及以上的結轉資金,按規定全部收回財政統籌使用。對應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盡快撥付投入使用;對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收回后主要統籌用于政府債務償還,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10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38號)、《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債務底數清楚、分類準確、性質明確;政府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債務風險可控;分類化解債務方案切實可行,債務風險得到緩釋;隱形債務問責制度全面落實,違法違規舉債得到徹底遏制。
(二)時序目標。一年時間內全面摸清鎖定存量債務,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得到有效規范,各項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兩年時間內政府債務規模得到有效控制,政府隱形債務得到徹底遏制;三年時間內政府隱形債務存量逐步化解,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清債務底數
1.工作目標:摸清債務規模、結構;實現對債務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準確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情況。
2.具體措施。(1)全面清理。以2017年12月31日為時間節點,清理我市政府、國有投資公司以及其他國有企事業單位舉借債務,清理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我市政府、國有投資公司以及其他國有企事業單位提供的融資貸款情況。(2)專項審計。由市審計局組織開展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3)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國有投資公司按季度向市政府性債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融資負債情況以及項目開展、資金籌集等情況。(4)落實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含國有投資公司)資產負債情況。
(二)規范管理政府債務
1.工作目標: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省核定我市限額;債務率不超過80%。
2.具體措施。
(1)規范制度管理。加快制定完善《老河口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2)將政府債務按程序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3)嚴格政府債券申報,各部門申報地方政府債券前必須向市政府性債務領導小組報備,批準同意后按程序向上申報。(4)完善監督制度。將政府債務審計作為重要事項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將債務舉借、償還情況作為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重要內容。
(5)強化人大監督。
(6)強化債券項目績效評價及結果運用。
(7)推進信息公開。
(三)嚴格控制新增或有債務
1.工作目標:全面清查違規的擔保、承諾、安慰等函件,及時清理整改;或有債務債務余額逐年下降,到2020年除依法擔保外債之外的或有債務基本消化。
2.具體措施。
(1)嚴控新增或有債務,除依法擔保外債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債務。
(2)堅決糾正人大、政府及所屬部門以函件擔保、承諾、安慰等形式,為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投資公司、國有企業提供擔保的行為。
(3)多途徑化解或有債務。
(四)堅決遏制新增隱形債務
1.工作目標:隱形債務規模不再增加;政府融資項目審批立項科學、嚴格、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運作規范,負面清單全面建立。
2.具體措施。
(1)嚴格項目審批和投資計劃審核。規范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資審批程序,對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實行預算管理。所有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由實施部門進行項目申報。規范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全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
(2)按照“沒有列入預算的政府投資工程一律停建、通過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變相舉債的項目一律停建、超過財政承受能力的項目一律停建”的原則,清理整頓政府投資工程項目。
(3)合理保障民生支出,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審慎出臺新政策。
(4)強化金融監管,加強風險識別和防范,落實企業舉債準入條件,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
(5)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政府投資基金不能突破財政承受能力,不得以借貸資金作為政府出資設立基金。
(6)強化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
(五)穩妥化解存量政府債務和隱形債務
1.工作目標:在政策期內完成債務置換;確保到期政府債券按期兌付;三年內存量隱形債務明顯下降。
2.具體措施。
(1)科學合理制定我市政府中長期償債規劃,將償債規劃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計劃和財政預算安排。
(2)穩步推進債務置換,積極申報再融資債券。
(3)多途徑籌措償債資金,建立“借、用、管、還”機制。
(4)打破隱形債務剛性兌付,讓風險回歸市場。
(六)加快推進國有投資公司市場化轉型
1.工作目標:剝離國有投資公司政府融資職能;完成國有投資公司轉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2.具體措施。
(1)對各市屬國有投資公司、鄉鎮國有投資公司重新分類定位。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建設運營職能的,轉型為國有企業;具有相關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轉化為一般企業;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在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
(2)分類處置國有投資公司存量債務。以市場化方式舉借用于公益性項目建設且未納入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債務,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及時履行配置經營性資產、授予特許經營權、支付政府購買服務及財政補貼資金等責任。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委托融資平臺公司實施的已建、在建公益性項目要落實資金來源,實行委托代建,并與融資平臺公司簽訂委托代建協議;未落實資金來源的,暫停建設,直至資金來源落實。
(3)各市屬國有投資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和政府或有債務。
(七)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
1.工作目標:在限額空間內努力申報政府債券發行規模,豐富專項債券品種;創新投融資新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2.具體措施。
(1)積極爭取政府債務限額。
(2)豐富專項債券品種,包括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領域分類發行的專項債券,以及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專項債券。(3)完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八)嚴格落實隱形債務問責制度
1.工作目標:嚴格落實終身問責、責任倒查制度;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2.具體措施。
(1)落實我省違規舉借政府債務問責辦法。
(2)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舉債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3)推動問責結果公開。
(九)穩妥處置債務風險
1.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反應迅速、處置有效的債務風險應急機制。
2.具體措施。
(1)按要求落實《老河口市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全面檢測債務風險,嚴格防范,主動上報、及時響應。(2)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問題線索移送、聯合調查、聯動追責制度。
(十)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
1.工作目標:建立健全財政主抓、部門聯動、運行有效的工作機制。
2.具體措施。
(1)成立老河口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指揮部,加強統籌協調,落實機構職責和人員配備。
(2)明確部門職責。財政部門要落實政府債務歸口管理責任,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申報、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統計分析、風險監控、債務項目績效管理等工作;發改部門負責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特別是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論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緩解政府支出壓力;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加強行業監管、正確引導;國土部門負責統籌全市土地儲備、出讓工作,保障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計劃完成;審計部門負責依法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持續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認真履行職責,扎實做好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3)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查處頂風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超能力負債問題,強化動態監控。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11
根據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統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結合全市非金融企業債務風險初步排查情況,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分別就市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排查防范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礎上,重點就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防范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各項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起決定性作用基礎上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積極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堅持“壓實責任、持續摸排、密切監測、分類處置”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分層次分類型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指導幫扶和債務風險處置化解,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及重大社會風險。
(一)建立工作機制
發揮現有的安康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作用,統籌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各縣區制定債務排查化解方案,綜合運用各類支持政策,協作會商跨區域風險問題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協調等。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將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范工作列入本級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的工作計劃,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抓總,承擔轄區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范和處置化解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要建立各級領導包抓制度,重點幫扶全市各縣區重點企業債務風險的化解。要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平穩有序處置轄內企業突發債務風險,嚴防負面輿情事件出現。
(二)持續排查監測
各縣區要結合區域特點和轄內民營企業債務特點,制定民營企業債務風險動態排查方案,加強風險監測,切實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早發現、早介入”。安康銀保監分局和各縣級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配合向各縣區政府提供民營企業信貸風險相關情況。縣區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重點對大型骨干、行業龍頭、就業大戶等民營企業進行摸排,確保應排盡排、重點突出。通過實地調研、包抓走訪等現場方式和企業三表、稅務征繳、信用信息等非現場方式,摸清企業資產現金、負債擔保、投融資等真實底數,夯實基礎工作。要根據排查掌握的風險數據,“一企一檔”建立名單,實行清單式,表格化管理,原則上“一季度一匯總一分析一上報”。各縣區每季度將逾期貸款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逾期時間在90天以上的企業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營企業名單,并將債務風險情況報送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范工作,按季度向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送。
(三)分類處置化解
各縣區要聚焦轄區內民營企業、分層次分類型加強指導幫扶和風險處置化解,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有關政策,結合不同企業債務情況、行業特點綜合施策。對遭遇流動性風險的民營企業要及時救助,對關系社會穩定的就業大戶要重點關注,對限制性行業的僵尸企業要在做好債務處置和就業安置的前提下果斷出清。對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單中的民營企業,各縣區每季度要將分類處置化解情況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報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防范化解措施
(一)組織資金幫助民企紓困。在處置化解民營企業風險過程中,企業要擔負主體責任,要“以我為主”充分挖掘自救潛力,積極處量低效資產,理性投資,回歸主業,嚴禁逃廢債務。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幫助企業紓困。一是積極對接引入銀行、券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起設立市場化紓困基金,對遇到流動性問題、有市場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營企業實施財務救助,支持其通過股權、債權投入等方式化解債務風險。二是針對中小民營企業資金需求“短、頻、急”特點,市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銀保監分局要共同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有針對性解決當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貸長用、期限錯配問題,幫助民企緩解流動性壓力,維護企業信用。(各縣區政府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二)發揮銀行債委會作用。要強化債委會機制的指導作用,推動金融機構加強會商,開展聯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牽頭,成員行配合,協會組織,監管推動,信息共享,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每季度更新債委會信息,動態掌握情況;“一企一策”研究穩貸、續貸方案,不簡單停貸、斷貸;組織銀團貸款支持有市場前景的企業,按照穩預期、穩信貸、穩支持的“三穩”原則支持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加強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防止多頭授信、交叉授信導致企業出現融資過度、杠桿率過高現象。(安康銀保監分局牽頭,市金融辦、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營發債企業穩健運行。督導民營企業債券發行人規范運作,穩健經營,妥善化解債務兌付、股票質押風險。加強與股票掛牌交易、債券發行市場聯系,及時研判轄區發債民營企業風險情況,支持民營企業在各類股票交易市場掛牌。(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四)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安排,對市屬財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增資擴股,設立縣區分支機構,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能力,加強對民營企業進行擔保的績效考核,切實發揮擔保的增信分險的撬動作用。要積極引導擔保機構創新反擔保方式,拓寬抵押品范圍,探索以企業品牌、專利、訂單等作為抵押品的科學評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轄內民營企業互保的擔保鏈問題,定點清除融資梗阻,破解融資困境。(市財政局牽頭,市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五)推進銀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務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信息查詢平臺建設作為工作重點,一方面實現對市場主體的信用建檔,另一方面為小微企業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銀行信貸產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務。推行第三方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創新信用服務產品,為銀行機構識別信用風險、甄選客戶、貸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專業化的信用管理服務,有效防范信貸風險。(市發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牽頭,市電子政務辦、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六)強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好出險企業案件受理審判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稅收優惠等問題,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規范涉案財產的處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落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財產權的各項政策措施。(各縣區政府協調本級人民法院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夯實責任。切實強化安康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對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的統籌和政策協調,有效指導各項工作開展。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增強政治擔當意識,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增強防范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盡快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配備精干人員,啟動轄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本項工作的實施時間初定為2年(2019-2020年),之后視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狀況另行統籌安排。
(二)緊密配合,強化協作。民營企業的債務風險成因復雜,排查化解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企業多工作量大,處置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各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溝通,有效協作,堅持分類施策,綜合運用經濟、金融、法律等各項政策措施排查處置好企業債務風險,債務摸排、監測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定期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通報情況作為市政府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相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排查過程中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機制不健全,排查過程流于形式,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要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或提請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進行行政問責和相應組織處理。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12
為進一步加強債務管理,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切實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新《預算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財政部《關于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財預〔2015〕225號)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有關要求,在國務院、財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等系列政策文件的指導下,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正確認識、正確對待、積極化解債務問題,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找準穩增長和控風險的平衡點,在發展中化解債務,在置換中緩解債務,全力籌措資金償債,加快推進債務風險防范各項工作。
二、政府債務基本情況
2018年,我縣年度化債合計為43632.56萬元,認定后隱性債務余額合計為165238.56萬元,其中:舉借債務余額530萬元,支出事項余額43102.56萬元,其中PPP項目余額為121606萬元。
三、化解隱性債務年度計劃
我縣年度化債合計為43632.56萬元,均采用擬安排年度預算資金、超收收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等償還,償還計劃安排為:2018年9月-12月,償還20萬元,2019年償還2113.82萬元,2020年償還1959萬元,2021年償還4311.74萬元,2022年償還1808.7萬元,2023年償還1923.4萬元,2024年償還6386.98萬元,2025年償還6342.98萬元,2026年償還6298.98萬元,2027年償還6254.98萬元,2028年償還6211.98萬元。
四、債務風險化解目標和主要方式
(一)預期目標
正確認識政府債務在城市建設、保障民生、促進經濟增長方面的積極作用和由此帶來的財政金融風險,規范舉債程序,控制債務規模,壓減一般性支出預算,保障償債資金來源。
(二)主要方式
1、全力狠抓財政收入,保障償債資金來源。按照“穩固壯大基礎財源、培育做強新興財源、強化收入征收管理”的思路,采取主動協調解決稅收部門困難、主動加強重點財源企業服務、主動向上匯報爭取的方法措施,不斷增加財政收入,確保償債資金有穩定的財力保證。
2、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和新增項目預算,嚴格控制新增債務規模。大力壓縮“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從嚴控制公務運行等一般性支出。保障續建和民生項目資金需求,壓減城市建設類項目支出預算,杜絕樓堂管所等一般項目支出預算安排。新增財力優先保障清償到期債務,減少新增債務融資規模,逐步消化存量債務。
3、加大債券置換力度,優化存量債務結構。對清理甄別后納入預算管理的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債務,通過爭取省政府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逐步進行置換,以達到減輕利息負擔、實現期限延展、優化債務結構的目的。根據債務到期年限逐筆列出置換計劃,實現當年到期債務債券置換全覆蓋,并積極與相關金融機構洽談溝通,力爭2018年底將非政府債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債務全部置換為政府債券。
4、切實履行償債責任,逐步消化政府存量債務。編制年度預算時,優先考慮到期債務本息資金需求,統籌包括債券資金在內的財政預算資金,及時償還政府存量債務,切實履行償債責任。
5、探索創新發展,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設立各類政府性投資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放大效應,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等民間資金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有力控制政府債務增長。
五、保障措施
(一)將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
把全面納入預算管理作為規范我縣政府債務管理的核心舉措,在政府債券還本付息納入預算管理的基礎上,逐步將政府負有直接償還責任、擔保責任和一定范圍救助責任的所有政府債務(含或有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進一步增強預算的科學性和完整性。根據財政部印發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預算管理、會計核算等辦法,規范債務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舉借債務和資金使用情況主動向縣人大或常委會進行報告,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二)加強債務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
嚴格落實限額管理的規定,嚴格控制債務增長。以制定此次債務風險化解方案為起點,進一步健全我縣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綜合運用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指標,認真評估我縣政府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政府履約能力。完善應急處置配套措施,一旦發現債務風險超過或逼近警戒線,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消化存量債務,將債務風險指標控制到警戒線以內。
(三)強化債務風險防控工作組織保障
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將政府債務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范圍,建立人大監督、政府負責、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具體落實的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合力。加大對違法舉債擔保行為的懲處力度,凡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確需舉借政府債務的,嚴格依法在限額內通過申請省政府發行的政府債券解決,通過企業融資的,堅持市場化運作,不得變相舉借政府債務。對違法舉借債務、違反規定替企業償債以及在國務院批準的外債轉貸以外為其他債務提供擔保的部門單位,依據預算法和擔保法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向社會公開。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13
為了積極穩妥做好我鎮債務清理化解工作,有效控制政府債務風險,促進全鎮經濟社會持續高效運轉,按照《仙桃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盡快化解“要求,徹底清理核實全鎮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辦公設施等債務基本情況,認真分析債務形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開展債務清理化解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嚴格管理,規范操作的原則。在債務清理化解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透明,特別是債務確認和償還等環節,必須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要制定管理制度,規范操作程序,避免引發新的矛盾和問題。
2、堅持積極化解,強力推進原則。在債務清理化解過程中,本著認真負責,積極主動的態度,強力推進,嚴禁出現推諉扯皮、敷衍搪塞。
3、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紀原則;必須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的財務制度。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事實,以原始票據、賬簿、表冊和實際情況為基本依據,將債務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財政支出責任,有關國有企業經營性債務、單位債務分類清理匯總。
三、工作目標
力爭2017扶貧資金貸款581.75萬元到2020年12月底化解存量債務95%以上,回收額552.6萬元,不新增債務,確保2019年扶貧貸款324萬元回收率9570%以上。
四、時間安排
全鎮推進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1、準備階段(6月13日至6月18日)
召開我鎮政府性債務清理化解工作會議,成立以鎮長為組長,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鎮紀委書記為副組長,鎮黨政辦、財政所、紀檢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鎮債務清理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債務清理核實工作,同時制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實施方案要,明確任務,責任到人,限時完成清理核實工作。
2、清理階段(6月19日至6月25日)
各財務核算單位具體負責債務清查工作,按照“全面核查、徹底清理、明晰債權“的要求進行清理,由鎮紀委全程負責監督,要以會計賬簿記錄為基礎,以原始票據為依據(要審核票據的真實性),對所欠的債務逐戶逐筆核查登記,分別由鎮債務清理化解領導小組和債權人確認。對確認的債權債務情況提交鎮領導討論審核確認,確認后,由財政所進行分類不、匯總。
3、化解階段(6月26日至12月31日)
經過審核確認后的債務,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結束后,采取先易后難,先急后緩,先個人后集體的方式制定化解債務計劃。
五、實施要求
1、切實加強領導,各單位要把清理化解債務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部門,單位要成立清理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限要求,扎實有效做好債務清理核實工作,
2、限期清理化解。對單位形成的各類債務,進行全面核實,分類清理,按債務形成的原因,類型和性質,逐筆登記造冊。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履行債務化解主體責任,采取積極措施,制定償還計劃,限期化解。對前任領導形成的債務,現任領導要主動承擔,嚴禁“新官不理舊賬”。
3、嚴查違法違紀行為,在清理化解債務工作中,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廉潔自律要求,堅持公平、公正,防止發生以權謀私行為。鎮紀檢要加強監督,確保化解資金的規范,安全和高效。要嚴明工作紀律,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理一起,查處一起,同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14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部署,積極穩妥防范化解我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根據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債務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31止,朱湖辦事處無政府債務。
二、工作目標
堅決執行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強化“四個意識”,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落實規范債務管理、防范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按照“心中有數、化解有策、兜底有方、應對有效”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牢牢守住不發生新的政府債務風險的底線,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方法步驟
(一)嚴格流程管理
1.嚴格項目審批。各部門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從嚴加強建設(改擴建)項目管理,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圍繞脫貧攻堅主戰略,突出重點投資項目,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著力控制投資規模,嚴禁以脫貧攻堅之名違規審批“花架子”項目。所有建設項目的財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納入預算管理,決不允許脫離預算約束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未經批準、未落實資金來源、未制定融資平衡方案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經批準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管理,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2.嚴格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業撥款機制,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撥款,嚴禁在沒有預算及合法協議的情況下向企業撥付資金。進一步完善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對資產負債超過合理水平、償債能力弱的企業,從嚴控制新增債務融資。嚴禁企業重復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二)建立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1.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紅線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有關加強政府性債務、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的相關文件精神,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其余人員按照崗位及職責,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穿透監管,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強化債務管理底線思維,嚴禁各部門、各單位違法違規舉借債務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2.是節約開支,壓減公用經費支出。一是嚴格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二是嚴格車輛購置及運行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三是嚴格控制和規范出國(境)公務考察活動。四是嚴格控制會議、慶典、論壇、節會等費用支出。五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六是嚴格控制獎勵補助發放。七是壓縮和控制建設項目。八是行政事業單位壓縮財政預算。九是加強企業管理。全方位加強支出管理,節約運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防范意識。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建立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責倒查機制,從嚴整治違規舉債亂象。
(二)強化政治擔當,確保任務落到實處。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盯住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完善“借用還”和“權責利”相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管控工作,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后門”,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牢牢守住不發生政府債務的底線。
企業債務化解工作方案15
為落實中央、省、市工作會議精神,切實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結合龍華山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總目標:到期政府債務償還率100%,政府債務率控制在80%以下,無違規舉債。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債務化解領導,明確工作專班職責
龍華山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常務副主任為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財政、審計、統計、財辦、綜治、管理區、金融部門等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各有關單位財務人員,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具體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形成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推進機制,逐項分解工作目標,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二)全面排查債務底數,鎖定債務性質數據
1、全面清理債務及相關資產。落實清理全辦債務及資產情況,按時上報市財政局。
2、開展專項審計。如實提供相關債務資料,接受市審計局的審計。
3、實行債務信息季報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將債務報表上報市財政局,對風險進行預判,發現問題迅速上報。
(三)規范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1、配合市級完善管理制度。
2、規范舉債行為。
3、遵守相關規定。控制投資項目計劃、控制債務規模和債務率、杜絕新增債務。
4、加強預算管理。按市財政局要求,強化債務收支和財政支出責任管理。
(四)統籌全辦各類財力,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明確責任主體。辦事處承擔全辦債務償還的責任。
2、制定償債規劃。制定全辦3年償債規劃和工作方案,報送市財政局。
3、落實償債資金。采取開源節流抓增收、清理資產補收入、強化招商穩增收等手段,籌措各類資金,化解存量債務。
4、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組織部的監督下,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如實提供債務資料,辦理債務認定和交接,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
(五)控制遏制各類債務,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1、嚴格控制新增或有債務。嚴禁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2、堅決遏制隱性債務。不搞違規舉債的項目建設;招商引資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搞貼錢賺吆喝的面子項目。
3、嚴格履行公益性項目申報手續。
4、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拓展承債空間。加強稅收征管,做到應收盡收。
5、推動政府職能由“建設型”向“服務型”轉變。改變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最大供給方的局面,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規范、合理、有效地運用專項建設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新型模式,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嚴格劃分財政支出邊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6、按照債務分類管理原則,搭建信息化平臺,建立符合債務管理需求的國有公司債務信息化系統,增強信息化管理平臺功能。按月報送債務數據的變動情況,確保債務報送信息的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通過對債務規模、結構和安全性的動態監測和評估為債務管理決策、風險預警和考核機制的完善提供堅實的數據基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中關于違法違規舉債問責的相關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加強協調溝通。化解債務風險是一件事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大事,全辦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動加強溝通協調,用發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問題、解決問題。對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反饋,主動出謀劃策,合力推進各項工作。
(三)嚴肅財經紀律。財經紀律是財經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化解債務風險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辦要時刻嚴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重點圍繞資金使用、資產管理等環節加強內部控制力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強化工作督查。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債務限額、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接受市審計部門的債務審計監督和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及債務風險的監控力度。全辦也要不定期組織力量開展檢查,確保化債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不認真、長效機制不健全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五)嚴格責任追究。通過考核問責機制,強化債務人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對于政府債務,實行定性和定量相結合,重點考核債務償還、計劃執行、資金使用效率、債務規模占可變現資產的比例、對外提供擔保額度占總(凈)資產比例等指標,促進化解存量債務,控制增量債務和提高債務資金運行績效。考核結果納入政績綜合考核體系,作為評價、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對在工作中作風不實,敷衍塞責的人員,由辦紀委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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