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森林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最有害,最具有毀滅性的后果。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3年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精選2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結合本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啟動本預案。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全權指揮撲救,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和森林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內的;
2、大風天氣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鎮撲火隊伍和友鄰村委會協助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禁止越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延誤。
2、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體情況并立即組織鎮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5、切實抓好善后處理及總結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張國平同志擔任,劉道城(黨委副書記)同志任副總指揮,鎮班子成員、鎮林業站負責人及各村(居)委會書記(主任)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鎮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級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村級防火應急預案。
工作職責:
①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②實施森林防火各項應急措施;
③發布同級政府及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告火情;
⑥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業站。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xxx),xxxxx為成員。
工作職責:
①及時掌握全鎮森林防火動態及火災情況;
②督促檢查各村委會、森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情況;
③貫徹執行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④協調各村委會、各森林經營單位組織森林防火工作;
⑤負責處理各有關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要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前線指揮部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場態勢,組織鎮撲火隊員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撲火力量的組織、調動
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鎮撲火隊伍在森林防火期間要隨時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準各行其事,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戰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6、善后處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寫出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要組織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加強xx鎮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障森林資源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各級森林保護政策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依靠全鄉干群,實行綜合治理。
2、撲救林火的基本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境內火情上報原則上不超過一天。
3、發現火情及時報告,并及時組織力量,以本鎮、村、組自救為主,外地支援為輔,采取村自衛戰、組自衛戰,及時撲滅,不讓成災。
4、以人為本、安全防范。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5、警鐘長鳴、常備不懈。鎮林業站不僅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重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二、組織領導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xx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魏燃任組長,曾星耀任副組長,班子成員、各站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由村支書任組長,其他村組干部為成員,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三、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督促各村組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有關法規的實施。
2、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
3、組織森林防火檢查、監督,消除火災隱患。
4、組織森林防火技術培訓,推廣先進技術。
5、抓好本地森林防火設備設施的規劃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備設施。
6、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案,統一組織撲救森林火災。
7、配合有關單位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8、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
四、目標任務
杜絕森林火災。火警、荒火控制在零次以內。
五、預防措施
1、森林防火期為每年的一月至四月、十月至十二月。防火期內嚴格控制火源,實行“五不燒”、“十不準”、“十包干”等管理制度,防火警戒期為每年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林區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通訊聯絡:森林防火辦公室電話號碼為xxx,防火期內各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信息暢通無阻,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
3、林火監測。林業員、管護員、巡山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山護林,搞好火源排查和排除,嚴禁一切火源帶入林區,一有火情及時準確報告。
4、宣傳教育。森林防火以預防為主,各單位要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護林防火的重要意義,張貼宣傳標語,力爭受教育面達95%以上,做到人人都能自覺遵守火源管理。
5、督促檢查,定期考核。各單位要定時不定時組織人員就責任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整改;采取定期考核,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通過督促檢查、定期考核,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六、撲救程序
撲救森林火災應本著先人后物,分輕、重、緩、急,有計劃、有步驟,嚴密組織實施。
1、全鎮干群應見煙就查、見火就報、見火要撲救,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
2、荒火、火警、一般火情由所在村組撲救,鎮政府派人員檢查、督促和給予支援。
3、本地的兼職義務森林消防隊為第一梯隊,外地增援的森林消防隊為第二梯隊,森林消防隊的一切行動由撲救火災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
4、對災民的搶救、安置、應按部門、行業歸口管理,對無業災民的安置、救護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
5、對起火原因配合執法部門迅速查明,并依法對肇事者予以處罰。
6、全鎮各單位要依照各級森林防火規定和本預案,積極組織有關人員針對重點林區、山頭,全面規劃,從各個環節入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堅決杜絕發生森林火災。若一旦發生林火,做到發現早、行動快、指揮強、方法對,徹底撲滅林火,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4
一、總則
為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應對森林火災的應急準備工作,規范組織指揮程序,制訂科學的撲救措施,確保處置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以及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寧墩鎮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三)森林火災處置原則
1、實行森林防火轄區管理、行政領導負責制和分級負責制原則。鎮、村主要責任人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鎮護林防火領導組統一組織指揮撲救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
2、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組織撲救森林火災時,按照先人后火和“三不打”的要求,確保撲火人員和林區群眾的安全,嚴防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3、堅持全社會共同參與和專群結合的原則,在組織撲救森林火災時,做到專業撲火隊伍、義務撲火隊伍和發動群眾相結合。森林火災發生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有義務按照本預案,積極、主動地組織、投入森林火災撲救。
4、堅持依法撲救和科學撲救方法相結合的原則,力爭做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設立森林林防火領導組,作為預防、處理森林火災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全鎮森林火災撲救。鎮長擔任森林防火領導組組長,分管鎮長擔任副組長,鎮各部門及有關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組成員,統一組織全鎮范圍內的火災撲救。各村負責相應轄區范圍內的火災撲救工作。
(一)發生森林火災時,護林防火領導組職責:
1、及時調集鎮專業撲火隊伍趕赴火災現場進行撲火;
2、組織相關群眾撲火力量參加撲火;
3、向上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情,凡發生跨縣或跨鄉(鎮),除奮力撲救外,由護林防火領導組有關負責人請示鎮領導同意,電報有關縣、鄉(鎮)請求支援、通報災情;
4、聯系毗連地區的護林防火組織給予支援;
5、組織后勤供應,包括食品、撲火器具、運輸、燃料及醫療救護等;
6、組織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做好林火撲救的善后工作。
(二)一般森林火災發生時,由護林防火領導組指揮轄區范圍內各村及有關單位進行處理。發生下列重大森林火災,必須上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進行處理。
1、火場跨縣、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行政界線的;
2、造成人員重傷、死亡事故的;
3、森林火災過火面積10公頃或延燒3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
4、威脅重要設施、居民區的;
三、保障措施
(一)人員保障。鎮護林防火領導組建立鎮護林防火突擊隊、村級義務撲火隊,形成“招之能來、來之能戰”的森林防火撲救體系。
1、鎮護林防火突擊隊。由鎮年輕干部和林業站人員組成,共30人。鎮護林防火突擊隊裝備有:國產滅火機2臺,二號工具(拖把)50把,砍刀30把,鐵鍬10把,防火服30套。
2、村級義務撲火隊。各村要成立由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帶隊的20—30人的撲火應急隊(義務撲火隊),每人配備1把砍刀和二號工具。鎮護林防火領導組負責指導森林防、撲火知識培訓。
(二)通信保障。鎮護林防火領導組要求各村及各有林單位負責人在防火期內要保持通訊暢通;在防火期內鎮護林防火突擊隊隊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三)物資保障。鎮護林防火領導組應安排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工具,發生森林火災時,分發給撲火人員。同時鎮護林防火領導組應組織做好食品、工具、器材、汽油、藥品等救火物資的儲備,以應急需。
四、森林火災信息處理
火情由鎮森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按照日報、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林業局。鎮森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接到火警后,第一時間向政府分管林業的副鎮長報告,同時通知相關村委會和林業站,再向鎮長報告,再報告市防火指揮部、市政府,嚴禁越級報、多頭報、冒報、遲報、漏報。要將森林火警報警電話(xxxxxxxxx)廣泛印發到各村、各重點林區。
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不分地域、不分類別、不論任何情況,做到有火必報。干部、群眾一旦發現有火情,必須立即向鎮森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報告(電話:xxxxxxxxxxxx)。對在30分鐘時間內撲滅的火情,可先用電話報告發生的時間、地點、林地林木和其他財產損失情況,起火原因等,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鎮森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對正在燃燒的火情,由鎮森林防火領導組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撲滅,火場確定專人每隔20分鐘向鎮森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報告一次現場火情及撲救情況。
五、撲火隊伍的組織調度
森林火災發生后,鎮護林防火領導組接警后,要針對火情、火勢,迅速組織鎮護林防火突擊隊投入撲火。
1、火情發生所在村義務撲火隊在火情發生后要迅速趕到火場撲救。
2、火場毗鄰的村或林場,獲悉火情后或接到上級通知,應立即派出撲火隊,趕赴火場前線指揮部接受任務,積極投入戰斗。
六、火場指揮
發生森林火災時,下列情況下設立撲火指揮部,指揮部分前線撲火指揮部和后方指揮部。
1、凡森林火災燃燒2小時仍未撲滅的,鎮護林防火領導組要在現場設立前線撲火指揮部。
2、森林火災延燒3小時仍未撲滅明火的,鎮護林防火領導組要在現場設立前線撲火指揮部,在鎮政府立后方指揮部。
火場指揮由前線撲火指揮部負責。前線撲火指揮部工作基本程序:
1、全面掌握火場所處的自然地理、森林植被、林火趨勢、氣象因子、撲火力量及社會環境條件等情況,迅速制定林火撲救具體實施方案。
2、繪制火場態勢圖,在撲火指揮圖上標繪火場圖形,周密部署兵力、劃定責任區、確定責任人。
3、跟蹤撲救進度動態,預測火勢發展及蔓延趨勢。依據撲火方案及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的調用撲火力量。通訊聯絡、后勤保障、火案調查等工作一并開展。
4、按照消滅明火、控制火場、清理火場、巡守火場、驗收火場、撤離火場的程序,及時快捷地完成火災撲救任務。火場得到控制后,及時組織巡回檢查開展火場清理,直至達到無明火、無青煙、無焦味的“三無”標準。并留有足夠的看守人員,執行撤兵預案,有序將撲火人員、物資、設備等安全撤離返回。
七、火災撲救方法
(一)現場火勢弱、植被少的火災撲救
1、可利用滅火工具直接消滅火焰。撲火時,從火的后方(火尾)入場,尾隨火頭前進,踏過火燒跡地進入撲火地段,開展撲火作業,直到火撲滅為止。
2、撲火力量充足時,可將火區分割成段,同時開展撲火作業,逐段逐片消滅。在撲火頭和兩翼的同時,派部分人員攜帶滅火工具,撲打火尾、殘火,防止風向突變,使火尾變火頭。對于撲打過的地段,應派人清理看守,防止復燃。
(二)火勢兇猛、人力不能靠近、火勢較大的火災撲救
1、對火勢發展趨勢較明顯的火,充分利用有利的地形、地被物,把人力布置在火場外圍的安全地帶,抓住火向河流、沼澤、道路、陰坡、下坡以及地被物密度較大的密林、闊葉林火勢較弱方向蔓延的有利時機,全力快速進行撲打,一氣呵成,把火撲滅,或撲打火勢較弱火的兩翼和火尾,控制燃燒速度和面積。
2、利用早上和夜間火勢弱的有利時機,組織全面進攻。這種方法多是由于白天風力大、火勢猛,短時不能撲火時方可采用。
(三)在大面積、高強度、大風條件下的火災撲救、阻止大面積荒火燒入林內等情況下,要使用間接滅火法進行撲火。
主要方法是利用河流、道路和山脊作為依托條件開設防火線,阻隔火的蔓延。
1、人工開設防火線。在火前方一定距離,選擇與主風方向垂直,植被較少的地方,人工開設防火線,并清除防火線上的一切可燃物質。防火線寬度一般不少于30米,長度應視火頭蔓延的寬度而定,伐倒的植被倒向火場一邊。開設防火線時要強調質量。防火線形成后,要派足夠人員在外側守護,嚴防火燒越防火線。
2、火燒防火線。利用河流、道路作為依托條件,在火頭前方,設立火燒防火線,從火頭前進方向的對側開始點火,利用風力滅火機使火向火場方向蔓延,兩火相遇產出火爆,降低空氣中氧氣的含量,而將火熄滅。火燒防火線技術性強,危險性大。因此,必須選擇有經驗的指揮員指揮,組織足夠人力,選好風向,在三級以下風力時進行。風力太大時不宜使用。
采用火燒防火線方法滅火時,點火人員一般相間5米,向同一方向移動同時點火。
在火災撲救過程中,火災現場指揮員要結合實際,適時采取適當指揮戰術,提高滅火成效,加快撲火進程。
1、指揮員應根據火勢、地形、地被物、氣象、撲救力量等情況,確定撲火方案。如果火勢進一步擴大,考慮變更撲救方法和撲救隊伍的任務及配備,掌握好支援隊伍和物資,力爭控制局勢。
2、在指揮撲救時應注意判斷撲救力量和火勢的相互聯系,根據火的發展蔓延速度,劃分間接撲火區和直接撲火區,確定間接撲火方式和作業地點,分配撲火任務,落實責任。
八、火災善后工作
在完成森林火災撲救后,鎮護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災后對森林資源和直接撲火經濟損失的統計核實;提出過火林木的處理意見和恢復森林生態環境的實施方案;分析火災發生原因,提出森林火災防范措施;提出撲火獎懲建議。
火災撲滅后,所在村應加強對火燒林木的管理管護,防止亂砍、亂盜、哄搶行為發生,并履行采伐審批手續后,方可采伐更新。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5
森林火災是森林資源的天敵,它具有暴發性、蔓延性、發展迅猛、損失嚴重的特點。根據我鎮所轄村、社地形復雜、雜草茂盛、滅火難度大的實際,為在思想、組織、物資、人力上充分做好準備,做到一旦發生山火,及時組織力量撲救,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鎮情概況及起火原因
我鎮地處xx區西南邊緣,轄15個村、2個林場、83個村民小組萬余人,幅員面積平方公里,森林面積公頃。境內山巒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勻,大部分森林集中在個別村、社,林內大路交錯、人員活動頻繁,山火很難控制,稍不留意,則釀成火災。
起火原因:我鎮森林絕大部分屬于中幼齡林,從曾發生過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鎮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極小,全為人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煙、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導致火災的危險苗頭,也是預防山火發生的關鍵。
二、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和我鎮林區特點,撲救火災的原則是:
1、撲救森林火災是撲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數小時內撲滅,大的火災不得過夜。
2、發生火災要組織力量撲救,應以本村、社自救為主,毗鄰村社支援為輔,發生火情邊撲滅邊報告,防止各自為陣、孤軍作戰。
3、撲滅山火的人員要服從指揮、行動有序,指揮長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三、火情傳報
鎮、村護林防火機構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接受火情報告,火情傳報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場專職護林員、鎮防火領導小組。值班電話:xxxxxxxxx
四、森林防火等級劃分
按我鎮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面積、蓄積,林內人員活動情況、防火難度等因素,將我鎮15個村、2個林場均分為一級防火區和二級防火區。章懷林場,5、8、9、12村,五五林場均為一級防火區;其余各村為二級防火區。
五、撲滅救災力量準備
1、以村為單位組建1~2支半專業化或季節性義務滅火隊,每隊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隊長,隊員由民兵、青壯年組成,隊員花名冊以村為單位三月底前報鎮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鎮人武部負責動員、組織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并作為按指令支援友鄰地區的森林火災撲救任務。
六、撲火救災的物資、后勤保障
物資準備:各村義務滅火隊員各備彎刀一把,每小組3把鐵鏟,多個鐵桶、盆,電喇叭一個。
后勤保障:重大火災撲救必須妥善解決食宿、飲水、醫藥、通訊、車輛等問題。在滅火期間,鎮衛生院要服從調遣,安排好醫護人員和藥品,經費由財政、糧食、衛生部門協調解決。
七、滅火救災的指揮機構及實施步驟
1、林區村、社、居民見火要報、見火要救,根據實際情況確保鳴鑼、喊話、樹立標志等多種信號,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狀態之中。
2、一般火災、荒火由所在村負責人為現場指揮長,組織撲救;重大火災由鎮組織撲救,鎮政府主要領導負責指揮并請求援助,撲滅后,當地公安、林業站對肇事者和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3、各村要根據本地情況制定防火預案,一級火險區的村要對義務滅火隊員進行必備的滅火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滅火能力。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6
為進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林地保護條例》、《國家處置重、特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街道轄區內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我街道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專職副指揮長:
總值班主任:
成員單位:林業站、派出所、財政所、安監站、城建辦、水管站、中小學校、農業辦、計生辦、農經站、綜治維穩辦、各村。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長兼任。指揮部下設防火辦、火場指揮組、宣傳報組、治安保衛組、撲救隊、醫療救助組。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街道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主任:
副主任: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電話號碼:xxxxxxxxxxx
火場指揮組組長:成員由安監站、各村工作人員。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組長:
成員:由綜治維穩辦、派出所工作人員和各村調解員組成。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政府機關、機要部、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民政辦工作人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組織撲救組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置;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撲救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盡快撲滅火災,確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醫療救助組組長:縣醫院院長
成員:縣醫院工作人員。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示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干部和林場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辦事處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鑒訂森林防火責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線場指揮打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鎮政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林業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7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公園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我中心結合公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下設五個組:
1.前線指揮組。主要職責: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森林防火工作。
2.火災撲救組。主要職責:負責協調組織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方案,并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并負責向上級報告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火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部署和前線指揮部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清理、火場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根據前線指揮部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救火災車輛;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等相關后勤工作。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衛生人員;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搞好食品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案情調查組。主要職責:負責起火原因調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調查、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撲火現場治安秩序,保障各項撲火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成立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隊伍。本預案啟動后,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公園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公園森林防火電話值班、森林火情動態變化監測、信息統計匯報、森林火災撲救協調等工作。
二、森林火災預防、監測、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知識、撲火科學知識。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管護人員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罰,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端午節、春節前后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后,工作人員要立即向公園股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情況,接到發生或即將發生森林火災的信息后,及時向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報告,并積極赴現場組織撲救。嚴禁組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小學生和兒童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2.出現較大火情時,我中心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詳細準確地將森林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并在1小時內報告撲火力量及設備,現場指揮負責人及聯系方法,火情動態,發生地森林資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狀況,火災現場氣象等情況。
(三)森林防火物資儲備
公園內要準備好柴刀、油鋸、滅火拖把、高壓水槍等充足的防火用具和森林防火警示牌、標志牌等,要有充足的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三、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過程中前線指揮、火災撲救等五個小組分工合作。
1.應急處置
2.公園內的居民及巡山護林人員,要見火即報、見火即打,力爭把森林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3.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時,由公園股、村就近組織力量撲救。
4.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三)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前線指揮組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場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確定無余火后,報經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撤離火場,同時要安排專人留守火場,經檢查確認無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四)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隔離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等力量為主,其他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森林火災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則上由公園股協同處理,其他森林火災案件報縣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處。
五、后期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股室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三)災后安置及災后重建:火災發生后,我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8
1、總則
1.1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深化新一輪林長制改革為契機,強化防滅火一體化意識,建立健全林業系統森林防火應對處置工作機制,有效履行林業部門職責使命,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林長制的意見》《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和《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林業系統森林火災預防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本預案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各地林業主管部門和省林業局有關處室、單位在省林業局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密切協作,有力有序有效應對森林火災預防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
1.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具體分級標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組織指揮體系
2.1林業系統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省林業局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林業系統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局森林防火處,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必要時,省林業局可以按程序提請以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名義部署相關防火工作。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應設立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林業系統森林防火工作。
2.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任務分工
局辦公室負責傳達防撲火期間領導指示精神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在省林業局網站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搜集森林火災相關輿情;以及必需的車輛、值班人員后勤保障等相關工作。局規劃財務處負責籌措和撥付防撲火救災資金。協調申請補充防撲火消耗省級儲備物資所需資金。會同有關處室制定受災地區森林資源恢復計劃。局森林資源管理處提供林區特別是火災發生地域的森林資源分布和林相資料,協調指導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核查森林資源損失,制定火燒跡地森林資源清理及資源恢復方案。局自然保護地管理處協調各類自然保護地范圍內和威脅保護地資源及重要設施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局森林防火處牽頭開展省林業局層面森林防火的具體工作。與撲火前指保持通信聯絡,實時掌握火情動態、兵力的部署等;按規定及時向省政府上報森林火災信息;適時組織火情會商,下發各類文電,傳達領導指示精神,協助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做好具體撲救工作;根據撲火需要和前指要求,緊急調撥撲火所需物資裝備,協調跨區調動撲火人員等;必要時牽頭組織赴火場工作組,赴一線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省國有林管理局協調國有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省森林公園開發中心協調森林公園的森林防火工作。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相關的后勤保障工作。其他處室、單位承擔的具體防火任務按《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職責》執行。
2.3撲救指揮
林業部門負責森林火情早期處理工作。各級林業部門接到火情報告后,應加強火情處置的指導,森林經營單位、鄉鎮街道應立即采取積極處理措施。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具體實施按照《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2.4專家組各級林業部門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火專家組,對森林火災的預防、撲救等提出咨詢意見。
3、森林火災預防
3.1宣傳教育
各級林業部門要組織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利用網絡、報刊、電視、廣播、抖音、微信、宣傳車、宣傳標語等手段,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
3.2落實責任
3.2.1林長責任
各級林長要組織落實責任區域森林防火責任和措施,定期開展森林防火專項巡林,森林防火期內根據需要可發布林長禁火令。
3.2.2林業部門責任
承擔森林防火行業管理責任,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3.2.3經營管理單位責任
承擔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責任人,并配備森林防火設施和設備。
3.2.4護林員責任
護林員納入林長制“一林一員”安全巡護組織體系統籌管理。承擔森林防火巡護、火災隱患排查、法規政策宣傳、火情報告、早期火情處理等責任。
3.3建立隊伍
Ⅰ級、Ⅱ級、Ⅲ級森林火險縣應當分別建立100人、50人、25人以上的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全省森林火險縣級單位等級名錄見附件1);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森林經營單位等應根據需要建立森林專業或半專業防撲火隊伍。
3.4確定森林防火期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為我省森林防火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本行政區域提前進入或者推遲結束森林防火期。
3.5火源管控
進山入林全面推廣應用“防火碼”微信小程序。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有關規定。在森林防火重點區域入口處可設立森林防火檢查站,對進入林區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防火檢查。
3.6基礎保障
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巡護和視頻監控等手段構建空天地一體化森林防火監測網絡。根據所轄區域森林資源分布,合理營造生物防火林帶、開設防火隔離帶、建設防火通道等。按照規范要求建設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森林防火物資和器材并及時更新。
3.7督導檢查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防火區內有關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森林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向有關單位下達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4、處置力量
4.1力量編成
火情早期處理以地方森林專業、半專業防撲火隊伍為主,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力量做好火情早期處理的協助工作。
4.2力量調動
根據森林火災應對需要,應首先調動屬地撲火力量,鄰近力量作為增援力量。
實施跨區域增援撲火,原則上以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為主,其他撲火力量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從低火險區調集為主,高火險區調集為輔。
跨市調動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原則上優先調動省地共建隊伍,增援撲火由省林業局統籌協調,由擬調出市林業部門組織實施,擬調入市對接及相關保障。具體按照《省地共建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跨區域支援力量組成與調動原則》執行。
5、預警和信息報告
5.1預警
5.1.1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指標、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5.1.2預警發布
根據《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規定,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各級林業、公安和氣象主管部門加強會商,聯合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公眾號以及應急廣播等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
5.1.3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加強衛星林火和瞭望監測、無人機監測、地面巡護,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各級各類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次,做好物資調撥準備,林業系統各類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靠前駐防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備。
5.2信息報告
各級林業部門要按照“有火必報”的原則,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送火災信息。局辦公室、森林防火處負責省林業局日常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履行森林防火應急值守、信息匯集傳遞和綜合協調職能,森林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保持與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和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各市林業部門防火機構的信息聯絡暢通,負責接處各市林業部門森林防火及相關單位傳送的各種森林火災信息。接報森林火災信息后,局值班人員立即按規定向省林業局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開展應急處置。
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報告:
(1)較大及以上森林火災;
(2)發生在省、設區的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4)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省級森林防火重點單位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6)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7)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6、應急響應
6.1火情早期處理
6.1.1處理原則
(1)責任落實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履行行業管理責任,森林經營單位承擔經營主體責任,鄉鎮街道承擔火情早期處理職責。
(2)協同配合原則。火情早期處理是地方各級政府、林業部門、森林經營單位的共同責任,各單位共同做好所轄區域的火情早期處理工作。
(3)快速響應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實行報撲同步,在迅速組織火情早期處理的同時及時報告相關信息。
(4)以人為本原則。在火情早期處理過程中,根據撲火人員構成和裝備情況,采取積極穩妥的方式,把保護人民群眾和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6.1.2主要任務
主要包括火險預警、火情的監測、報告以及積極實施早期處理。
6.1.3處理力量
火情早期處理的主要力量為各級林業部門、森林經營單位和鄉鎮街道的地方森林專業、半專業防撲火隊伍等。
保障力量為各級林業部門、應急部門、森林經營單位和鄉鎮街道的防撲火指揮員、值班員、瞭望員、巡護員、護林員及相關技術保障人員等。
6.1.4處理程序
(1)各級林業部門、應急部門會同氣象部門在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基礎上,結合林區物候、森林資源分布、可燃物情況等,及時發布森林火險預警,實現因險設防、因險而動。
(2)按照預警響應機制的規定,各類森林專業防撲火力量上崗到位,進入備戰狀態,靠前部署撲火物資和撲救力量。
(3)綜合利用衛星、航空護林飛機、無人機、瞭望塔、視頻監控以及護林員地面巡護等“空天地”立體化監測手段,不斷提高及時發現火情的能力。
(4)發現火情后,森林經營單位、鄉鎮街道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同時向當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林業部門和應急部門報告。
(5)各級林業部門、應急部門接到火情報告后,應加強火情處置的指導,并在當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做好相關工作。
6)有森林專業、半專業防撲火力量的,應立即組織進行早期撲救,同時按照規定報告有關情況。
(7)各級指揮人員應根據火場地形、氣象、植被、道路、水源等情況科學判斷火情態勢,合理調配撲救力量,阻止火勢蔓延,及時撲滅火情。
6.1.5處理保障
(1)各級林業部門應認真履行行業指導職能,監督檢查各類森林經營單位和鄉鎮街道防火責任落實情況,并提供專業的技術指導和必要的保障支持。
(2)各級林業部門、森林經營單位和鄉鎮街道應加強基層一線的火情監測隊伍、護林員隊伍和地方森林專業、半專業防撲火隊伍建設,及時對本轄區內的火情進行早期處理。
(3)加強對防撲火指揮員、值班員、瞭望員、巡護員、護林員及地方森林專業、半專業防撲火隊伍和相關技術保障人員等業務培訓。
(4)護林員及地方森林專業、半專業防撲火隊伍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防火宣傳,開展攜裝巡護,提高火情早期處理能力。
(5)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森林防火預警監測和防撲火裝備中新技術新產品的應用。加強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及時儲備、更新防撲火機具、裝備等物資。
6.2分級響應
根據《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規定,初判可能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在省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Ⅲ級、Ⅱ級、Ⅰ級三個響應等級,林業部門應根據響應等級落實好相應的響應措施。
6.2.1Ⅲ級響應措施
(1)省林業局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火災發生地林業部門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全力配合當地森防指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2)省林業局派出局工作組赴火場,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通知林業系統相關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做好增援準備;
(4)局相關處室根據任務分工開展各項準備;
(5)做好相關信息報送、宣傳報道等工作。
6.2.2Ⅱ級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省林業局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調度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態勢、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省林業局派出由專家和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組趕赴火場,指導、協調火災撲救工作;
(3)根據需要調動林業系統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實施增援撲火;
(4)根據需要就近協調林業系統撲火裝備與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5)局相關處室根據任務分工開展工作。
6.2.3Ⅰ級響應措施
省森防指總指揮統一指揮調度下,省林業局根據職責分工,采取以下措施:
(1)作為副總指揮單位,參加赴一線工作組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2)增加林業系統地方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增調撲火裝備和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3)參加省森防指前線指揮部綜合協調、搶險救援、火災監測、專家支持等工作組;
(4)牽頭災情評估組,組織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時跟蹤評估,為搶險救災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5)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6.3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情引導,防止傳播謠言和不實信息,及時辟謠澄清,以正視聽。發布內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6.4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防止復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5應急結束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7、綜合保障
7.1隊伍保障重點森林防火單位應建立森林專業、半專業防撲火隊伍。根據安徽省森林資源分布和省地共建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布局,將全省劃分為皖南林區、大別山林區、沿江林區、皖東林區、其他區域5個森林火災撲救區域,全省省地共建森林專業防撲火隊伍,根據省林業局指令,實行跨區域支援。
7.2物資保障
各級林業部門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本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確保森林防火儲備物資充足,滿足森林防撲火工作需要。
7.3資金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所需支出。
8、后期處置
8.1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
8.2火案查處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8.3整改問責
對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的,省林業局及時約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林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8.4工作總結森林火災撲滅后,對撲救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形成書面報告。
9、附則
9.1預案演練
省林業局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
9.2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9.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林業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9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0
第一條健全組織指揮機制
(一)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強化管理、落實責任、依法治火”的方針,進一步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常抓不懈,確保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必須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指揮機構,正、副指揮變動后,要及時調整充實;指揮部成員實行劃片包干責任區,做到責任明確,工作開展正常。
(三)各有關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配有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確保森林防火有關工作運轉正常;各有關鄉鎮(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防火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各有關行政村要建立領導小組,負責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條落實目標責任制度
(一)各有關鄉鎮(街道)-村(場、企業)每年必須簽訂、兌現森林防火責任狀(書),明確目標任務,并認真執行。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要與農戶、場、企業全面簽訂森林防火公約(承諾書),自律野外用火行為。
(三)各有關鄉鎮(街道)必須嚴肅森林防火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沒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災失控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四)各有關鄉鎮(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掛(包)點單位及山場指導、督查防火工作,發現問題要限期整改。區直各有關部門必須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來抓好抓實。
第三條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機制
(一)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管理規定,堅持野外用火審批、報告制度,并按規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級以上高火險天氣,各有關鄉鎮(街道)應及時發布野外用火戒嚴令,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并將相關公告發布、張貼、宣傳到每村每戶。
(二)充分發揮村級護林員、林業技術員、林業經營業主和護林防火積極分子的作用,加強巡山管護,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并組織撲救,確保將森林火情消滅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農村傻、癡、呆、瘋等弱智人員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相關監護措施,防止其上山亂點亂燒。
(四)組織制定護林防火聯防組織規劃,積極引導村和林農建立聯防、聯保、聯控的護林防火聯防協會或組織,進一步健全完善護林防火組織章程及公約,創新協會互助聯動機制,做到民辦、民管、民受益。
(五)實行“疏堵”結合的火源管理辦法,組織制定本鄉鎮(街道)林緣田邊易燃物計劃燒除實施方案和規程,積極開展計劃燒除工作。
(六)各有關鄉鎮(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險預警響應狀態和森林防火值班暫行規定,建立防撲火應急機制,及時有效地監測、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切實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第四條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一)利用各種形式,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每年要做出具體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個防火期全區城鄉普遍開展宣傳月(周)活動,宣傳覆蓋面達100%。
(二)宣傳教育應結合新農村建設、村民的思想實際和用火習慣,以森林防火法規、方針、政策和防撲火安全常識為主要內容,著力增強群眾法制觀念和防火意識。
(三)在林區交通要道、橋亭路口、旅游景點、自然保護區和鄉鎮(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傳牌、宣傳標語或宣傳畫,并加以保護,讓群眾耳濡目染。
(四)在農村中小學校普遍開展“森林小衛士”活動,把防火宣傳納入德育教育課,由學生帶法回家,提醒家長謹防用火。
第五條防火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一)按照“管理規范化、指揮科學化、隊伍專業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并與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要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基礎設施建設要按先易后難、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應配備防撲火設施設備,進一步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使用完好。
(三)當年造林地必須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帶,并及時完成省、市、區下達的生物防火林帶重點建設工程。同時,要動員林農投工投勞營造林帶(包括經濟林帶),形成林火阻隔網,并發揮應有的防火作用。
(四)認真組織實施森林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建設項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災綜合防御能力。
第六條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一)進一步健全森林火災撲救應急機制,要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和防撲火需要,及時修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二)各有關鄉鎮(街道)要組建一支50人的半專業撲火隊,村要組建一支20人的群眾義務撲火隊,并建立軍警民共建撲火聯防機制。按“建得起、養得住、打得響”的建隊標準和“以人為本、安全撲救”的原則,每年組織1-2次各類隊伍進行撲火安全常識培訓和演練,提高撲火技能。
第七條森林火災控制指標和案件查處
(一)全區每年森林火災控制在4起之內,受害森林面積控制在595畝之內,要確保不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森林火災撲救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時控制火災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單起面積和損失。凡發生森林火災,鄉鎮(街道)領導和指揮部成員要立即到場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在4小時內撲滅率要達到90%。林火撲滅后,所在鄉鎮(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場,以防死灰復燃。
(三)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力度,查處率達80%以上。
第八條建立獎懲激勵機制
各有關鄉鎮(街道)要按照本細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并于8月底前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將按本細則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區政府辦、區農林水局和區防火辦每年負責組織對各有關鄉鎮(街道)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并在全區通報。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標顯著且森林火災控制在指標內或連續5年內未發生森林火災的單位將給予表彰。相反,將按責任追究制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第九條適用范圍和年限
本細則適用于本區有林鄉鎮(街道)和區直各有關部門。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1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綜合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林業局撲救森林火災前線之火部工作規范》、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會議精神,緊緊圍繞“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的林業發展基本思路,及建設“萬畝油茶、萬畝果業基地”的總目標,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防火辦設于林業站,電話號碼為xxxxxxxxxxxxx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布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首腦機關、機要部門、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縣、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岳陽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全面實行進山許可證制度。各村要利用“剎人情歪風,治婚喪陋習”制訂好的村規民約,提倡禁止燃放煙花鞭炮,特別是春節、清明期間禁止攜炮上山從事祭祀活動,進一步明確帶火源進山、野外違章用火和無辦理許可證進山的處罰規定,加強火源管制。
3、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五包、五清”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記錄,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4、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護林員及村與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5、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山煉山;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要落實好火災現場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三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尤其是鄉鎮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嚴禁派無組織的村級撲火隊伍上山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滅工作。“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市政府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風力滅火機、拖把、砍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林業站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2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并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后,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范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系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布災情信息。
如果今后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布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3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于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強化宣傳教育。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3、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按照X鎮森林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4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于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x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雷建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第一時間通知x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
五、森林火災預防
(一)強化宣傳教育
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頭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眾開展宣教,使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二)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xx鎮生態護林員負責轄區內的日常看護、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政府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應急隊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搶險隊。要按照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的
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時堅守崗位,對火災易發地區,要采取巡回、滾動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三)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森林防火戒嚴期內,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六、火情報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內各村24小時晝夜值班和巡查,發現火情必須立即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2、各護林員在巡邏、看守中發現火情必須及時報告森林防火辦公室。
3、森林防火辦公室接警時,認真填寫《火情登記簿》,內容有:報警單位、報警人、報警時間、起火地點、火情種類等。
4、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值班領導報告,并按領導指示進行調度上報。
七、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x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撲火隊伍進行科學撲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裝齊備、組織有序、指揮有力、撲救科學,確保人員和其他財產的安全,減少損失。
1、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機關應急隊立即到機關院內集合待命。
2、x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火警報告后,要立即指揮撲救工作,組織機關應急隊隊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了解火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組織力量撲滅時,機關應急隊不編隊立即一起出發,及時趕到火場組織護林員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一時無法撲滅時,機關應急隊立即趕到火場,按照xx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的命令,按編隊到達火場,組織護林員控制火勢的蔓延。森林防火辦公室通知機關其他人員(婦女、兒童除外)及時趕往火場參加撲救,并聯系各村的撲火隊伍進行支援。
5、撲火人員必須帶齊裝備集合,機關應急隊人員接到通知后,在機關大院10分鐘內集合完畢,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第一時間進行撲火。
6、撲火人員要注意安全,服從指揮,不得耽誤,不得臨陣逃脫,不得擅自主張實施撲救。
八、火場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撲滅后,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人員,并向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后,要安排足夠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晝夜留守,留守時間為1天,經鎮森林防火辦公室同意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預防火災應急預案火災事故預防的原則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在火災嚴重威脅著人的生命和單位或個人財產時,要本著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必須做到優先救人和保證搶險救災及滅火人員自身人身安全。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5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避免和減少火災損失,根據x森防指〔xx〕8號文件的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揮組織機構主要職責為: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發生森林火災事故的報告時應做到:
1、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
2、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按需要啟動預案。
指揮長應做到:
1、接到火情后,立即組織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分頭帶領撲救人員趕赴火災現場開展撲救火工作。
2、掌握救災情況(包括指揮員、撲火隊伍、參加人員、撲救措施、火情發展趨勢等)調度指揮救火工作。
3、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二、應急預案級別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
初級預案:一般森林火災,面積15畝以內
緊急預案:較大森林火災,面積15畝一150畝
危急預案:重大森林火災,面積150畝以上
三、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報告鎮副指揮長或指揮長,向發生火災村發布啟動預案命令。
2、啟動人員:
(1)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部門、所在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所在村撲火隊伍到崗到位,鄰近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報告鎮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長向所在村及鄰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各部門、所在村及鄰近村的撲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鎮應急隊撲火人員到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鎮指揮長電話報告縣森林防
各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鎮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鎮撲火隊伍到崗到位、鎮民兵應急分隊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四、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50人的防火應急隊(名單附后)。
2、各村組建的撲火隊(名單附后)。
3、鎮民兵應急分隊。
4、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
5、調用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鎮民兵應急分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15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鎮范圍內的一般在半小時內到崗到位。
6、鎮、村應急隊每年進行演練,集中開會培訓,演練的組織由鎮政府負責。
五、火災應急預案的結束及善后處理危急、緊急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鎮指揮部報縣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恢復正常森林消防工作秩序。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鎮派出所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作出責任追究與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執行。
4、善后處理工作由政府負責。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5、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6、由鎮林業部門牽頭,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村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戶代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教育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生預防森林火災知識的教育,力爭從源頭上治理隱患。
六、預案的管理和調整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商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七、經費預算與獎懲
1、將森林防火的經費預算納入本級預算,確保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能付諸實施。
2、做好防火臺帳,對每次進行的防(撲)火工作做好小結,對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怠慢或失職行為進行處理。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6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決定成立xx鎮鎮森林防火民兵隊伍指揮領導組,由鎮長凌群為組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俞庭、副鎮長吳平為副組長,林業站、公路站工作人員為成員。電話:691x3,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民兵隊伍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我鎮轄區較廣,村組較多,森林面積大,防火形勢嚴峻,特別是竹溪村大備坑兩個森林火情風險A級點,和蘇村村、英坑村兩個森林火情風險B
級點以及xx村轄區的C級點。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其中民兵隊伍不少于15人。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60套作訓服、解放鞋,100把柴刀,100把滅火把和100只手電。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各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民兵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7
1、總則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處置森林火災,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
1.2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78號)、《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一般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Ⅰ級(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或重傷100人以上。
Ⅱ級(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Ⅲ級(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Ⅳ級(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本預案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2)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森林火災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城市市區內發生的林木火災應對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和市市容園林委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立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林業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天津警備區副司令員、武警天津市總隊副司令員、市農委分管副主任、市林業局局長擔任。
2.1.2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森林火災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區縣開展較大、一般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指揮調動撲救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研究解決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監督有關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等。
2.2辦事機構
2.2.1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局長擔任。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編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指導、監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執行,協調處理森林防火重大事項,組織協調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成員單位
市農委:負責安排部署農村防火工作,做好全市農村群眾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發布森林火災和火災撲救信息,及時引導輿論;加強對網絡的監控和管理;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全市森林防火規劃編制,協調推動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并監督執行。
市建設交通委:配合有關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組織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市教委:負責全市大、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森林防火及逃生避險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生積極參與森林防火宣傳活動。
市市容園林委:負責城市綠化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無委辦:負責保障使用無線電頻率相關事宜,指導扶持全市森林防火無線電通訊網絡建設。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消防力量,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維護火場秩序,實施交通管制,保證消防車、指揮車、救護車等順利進入火場;負責組織有關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災區區縣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做好傷殘人員和烈士評定審核、撫恤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按照市指揮部意見,為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
市文化廣播影視局:負責組織協調廣播電視開展森林防火的宣傳報道工作,配合宣傳部門發布經市指揮部核定的森林火災情況和撲救情況。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天氣實況、天氣預報和氣象服務,開展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服務。
天津警備區:負責組織駐津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天津市總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4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有關區縣人民政府應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森林防火工作。
2.5撲救指揮
2.5.1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跨區縣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由各有關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組織實施。
2.5.2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參加前方撲火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5.3視情況成立市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線指揮部),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兼任前線總指揮,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線指揮部應設立以下工作組,分別組織開展有關工作:
(1)撲救指揮組:由天津警備區、市公安消防局、武警天津市總隊、屬地區縣人民政府組成。負責火場調度,標繪火場態勢,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撲救措施,檢查驗收火場。
(2)綜合協調組:由市農委、市林業局、市無委辦、市氣象局、市公安局組成。負責跟蹤匯總森林火情和撲救進展情況,及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通報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析研究火場區域氣象、地理等信息,為決策指揮提供意見、建議;承辦市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應急保障組:由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無委辦、市民政局組成。負責優先保障撲火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運輸需要,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根據需要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及時下撥救災資金。
(4)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市林業局組成。負責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森林防火宣傳報道和輿論指導工作。
(5)救護安置組: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組成。負責組織傷病員救護和災民安置工作;負責維護火場秩序,實施交通管制,保證消防車、指揮車、救護車等順利進入火場。
市指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工作組組成進行調整。
2.5.4公安消防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市指揮部和火災發生地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
2.5.5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3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6專家組
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成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與決策建議。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3.1.1火情監測
利用國家林業局森林防火預警監測信息中心提供的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通過遠程監控、高山瞭望、地面巡護等形式,構建立體林火監測網絡,密切監視火情動態。
3.1.2氣象服務
氣象部門對重點區域的天氣形勢變化進行重點監測、跟蹤預報,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并依據天氣趨勢制訂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降低森林火險等級和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條件。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森林火險等級及可能發展趨勢將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劃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其中,紅色、橙色為森林高火險預警信號。森林火險等級與預警信號對應關系見附則。
3.2.2預警發布
預警發布工作由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氣象主管部門進行天氣和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形成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藍色、黃色預警信息,由屬地區縣林業主管部門發布,并報市指揮部辦公室。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并報市應急指揮中心。預警發布單位應將預警信息及時通報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微博、短信、小區廣播等渠道向社會發布有關預警信息。
3.2.3預警響應
(1)紅色預警
市指揮部召集指揮部工作會議,分析森林火險形勢,研究應對措施;派出工作組深入預警區域開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導;組織消防、武警等撲救力量視情靠前駐防,進入臨戰狀態,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加大森林防火巡護密度,延長瞭望監測時間;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嚴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對重要部位嚴防死守;各級森林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查野外違規用火,加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力度,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2)橙色預警
區縣人民政府視情況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野外特殊用火審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區縣人民政府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林區開展森林防火督查;各相關單位和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戒備狀態,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加大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力度;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公共媒體在發布橙色預警信號的同時,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
(3)黃色預警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加強森林防火巡護、瞭望監測,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各有關單位和專業森林消防隊進入待命狀態,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4)藍色預警
各有關單位密切關注藍色預警區域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監測,做好預警信號發布和防火宣傳;加強火源管理。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在發現森林火災后,立即核實情況迅速上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在火情發生1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情處置情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火災處置結束后2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對于情況復雜或當天難以勘察現場的,先上報簡要材料,詳細情況待調查結束后上報。
4.1.2對已上報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市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天7時、16時和20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撲救進展情況。發生人員傷亡情況應及時報告簡要情況,并在3日內上報專題報告。
4.1.3對下列火災信息,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市指揮部報告,同時根據火情,通報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1)收到衛星林火熱點監測報告后,核查確認的森林火災;
(2)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為紅色預警狀況下發生的森林火災;
(3)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火災;
(5)發生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對下列火災信息,市指揮部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1)收到衛星林火熱點監測報告后,在2小時內反饋核查信息;
(2)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3)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4)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5)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火災;
(6)省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7)需要向國家請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4.2先期處置
火災發生后,基層森林防火機構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
4.3響應等級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撲救情況,本市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四級應急響應:
4.3.1Ⅳ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發生在敏感時段或敏感地區的森林火災;
(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響應措施如下:
(1)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進入應急狀態,研判火情發展態勢;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組織協調本地或相鄰地區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
(2)發布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4.3.2Ⅲ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
(2)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組織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火災撲救措施,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發布火災相關信息。
(2)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在森林火災發生時,氣象部門及時提供火場區域天氣實況、天氣預報和氣象服務,為前線指揮部提供決策參考。根據需要,擇機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3.3Ⅱ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重大森林火災;
(2)對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3)24小時仍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指揮部立即進入緊急工作狀態,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
(2)市指揮部總指揮立即趕赴火場,成立前線指揮部。設立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視火災情況,請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調派航空消防飛機支援。
(4)根據需要協調做好撲火物資調撥運輸、受威脅群眾轉移疏散、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
4.3.4Ⅰ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48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根據實際需要,市指揮部請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施行跨省區域支援撲火。
(2)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工作組情況,由市指揮部組織落實相關保障工作。
4.4處置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市指揮部和屬地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1)撲救火災
立即就近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駐津部隊、武警部隊、公安消防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根據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提出的申請,市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縣的撲火隊伍實施跨區域支援撲火。
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選擇駐地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嚴禁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區、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3)救治傷員
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實施現場醫療救治,并迅速將受傷人員轉送醫院治療。
(4)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撲火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5)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火災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4.5信息發布
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及其動態信息由市指揮部發布,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及其動態信息由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發布。
森林火災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散布未經核實或者沒有事實依據的森林火災信息和傳言。
4.6應急結束
4.6.1森林火災撲滅后,撲火人員繼續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4.6.2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負責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終止應急響應,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安撫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5.2火災評估
一般、較大森林火災,由事發地區縣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將有關材料及時上報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由市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在規定時限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
5.3災民安置及災后重建
市民政局、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組織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5.4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全面進行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
6、應急保障
6.1撲救力量保障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應急消防隊伍為主,其他社會力量為輔。應急消防隊伍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隊、駐津部隊和武警部隊組成。其中公安消防部隊100人,由市公安消防局負責,駐津部隊和武警部隊各200人,由天津警備區和武警天津市總隊負責。薊縣作為本市森林防火的重點地區,要建立100人以上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一定數量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吸收當地公安機關和軍隊負責同志參加,并為部隊開展撲火訓練提供培訓指導。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各撲火隊伍要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2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和區縣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通訊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的通訊暢通。
6.3向導保障
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熟悉地形的人員,負責在通往火災現場的主要路口布置向導,引領撲火隊伍順利到達火災現場。
6.4物資保障
市和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轄區內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及裝備,物資儲備標準由市林業局制定。
6.5資金保障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保障。
7、培訓與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有計劃地開展森林防火培訓和實戰演練,每年至少組織1次專項應急演練,熟悉應急預案,密切協同配合,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8、附則
8.1森林火險等級與預警信號對應關系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依法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3預案管理
8.3.1本預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2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本部門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并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3.3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及時組織修訂預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8.3.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8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林區人民生命財產,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森林防火條例》和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范圍內除城市市區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積極開展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先進技術。
第四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省長、市長(專員)、縣(市、區)長、鄉(鎮)長負責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級落實到各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層層分解到林片、地塊。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防火工作負有重要責任。各公安消防部門對森林防火負有監督檢查和積極撲救的責任。
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都應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第五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一切機關、部隊、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和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六條省設立護林防火指揮部,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關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有關森林防火法規的實施,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先進技術,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指導各市(地)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組織有關市(地)和部門撲救重大森林火災。
(三)協調市(地)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森林火災案件。
(四)決定全省森林防火其他重大問題。
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林業主管部門。
第七條各地區行署,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建立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七條規定,制定具體的工作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和聯防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縣級以上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應在同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未設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地方,由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履行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職責。
第八條林區的村、國營和集體林場、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以及其他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都應成立護林防火組織,負責本單位責任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區各單位都應將青壯年村民、職工組織起來,或以民兵為主建立一支與資源情況相適應的季節性撲火隊伍。國營林場可根據需要組織專業撲火隊。
第九條在行政區交界的林區,有關地區行署和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在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協調下建立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本著“自防為主,積極聯防,保護森林”的原則,商定牽頭單位,確定聯防區域,制定聯防制度和措施,組織、檢查、督促聯防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工礦企業、駐軍的林區,應建立工農聯防、軍民聯防制度。
第十條有林的基層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或兼職護林員。護林員的職責是:巡山護林,監視、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積極參加撲救;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火災案件和毀林案件。
護林員應實行承包責任制。
第十一條本辦法所稱林區,是指國營、集體和個人的林地經營區,以及林內、林緣的居民區和其他設施。全省按照山系分布,劃分為濟南林區、泰萊林區、蒙山林區、沂山林區、尼山林區、魯山林區、五蓮山林區、昆崳山林區、嶗山林區和牙山林區。
平原地區的林區,由各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劃定。面積一公頃以上的成片林地按林區對待。
林區的邊緣由所在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劃定;行政區交界的林區的邊緣,由有關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協商劃定,報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是指直接經營管理森林的單位,和不直接經營管理森林但對森林防火負有責任的單位。
第十三條每年十二月至翌年五月為森林防火期;二月至四月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第十四條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公安消防部門,在防火期內應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晝夜值班制度和撲火隊伍戰備值班制度。
(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
(三)森林防火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森林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人員限期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五條在森林防火期內,應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各級護林防火組織,林業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和林區的基層單位,應廣泛深入地做好護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發動單位和個人簽訂護林防火公約,共同遵守。教育部門和共青團組織應對青少年加強護林防火教育。
(二)國營和集體林場、林區的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都應根據需要設立固定了望哨,并可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批準,設立控制火種檢查站。
(三)在林區、林緣,嚴禁擅自野外用火,如燃放鞭炮、吸煙、野炊、上墳燒紙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行為。
因燒荒、燒灰積肥、燒地堰、燒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經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批準;必須有護林員或本單位領導人在場;必須組織好足夠的人力;必須打好安全防火線;必須沒有三級以上的風;必須通知毗連單位。
(四)在林區使用汽油、柴油機械和電動機械,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五)在林區內修理車輛機械,應征得護林防火人員的同意,并具備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禁止在林區使用槍械狩獵;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事先征得森林經營管理單位的同意,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規劃新建、擴建和改建林分時,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造林技術規程》和《森林防火條例》的要求,設置各種防火設施。林業主管部門應對森林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審核。
施工單位對批準施工的圖紙不得擅自改動。工程竣工后,林業主管部門應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對工程的消防設施進行驗收,不符合防火設計要求的,施工單位必須負責及時糾正。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根據森林防火規劃,進行林區的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包括設置火情了望臺;開設防火隔離帶或營造防火林帶;修筑防火道路;配備防火通訊、交通設備和滅火工具。
護林防火經費應列入政府年度預算,專款專用。
第十八條在森林火險天氣和高火險天氣,氣象、報紙、廣播、電視部門,應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做好監測、預報、報警工作。
第十九條任何人發現森林火災,都應迅速向當地政府、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報告,講清起火地點和火情。起火單位必須立即進行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積極支援。
第二十條當地政府、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火情報告后,領導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當地軍民撲救。必要時,可請求聯防區內的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或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援助。聯防區內的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或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請求援助的火災報警后,應立即
組織力量趕赴火場,進行撲救。
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趕赴指定地點,進行撲救。
第二十一條各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或林業主管部門,對以下七種火災應立即向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一)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火災。
(三)有蔓延擴大趨勢的森林火災。
(四)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五)造成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六)省、市(地)行政區交界地發生的森林火災。
(七)需要省里救援的森林火災。
第二十二條撲救森林火災時,氣象、商業、糧食、物資、衛生、鐵路、交通、民航、郵電、民政、公安等部門應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條森林火災撲滅后,應全面檢查火場,徹底清除余火,并留下足夠人員巡邏監守,嚴防復燃,經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檢查準許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第二十四條撲火期間所需的醫療、撫恤費用,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生活補助費,非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貼和生活補助費,以及撲火期間所消耗的其他費用,由《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單位或個人
負擔,有關費用標準由各市(地)自行制訂,并報省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森林火災的調查和統計,應嚴格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和省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有關森林防火的獎勵與處罰,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六章的規定執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災的,應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省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9
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處置突發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本著對黨和國家負責,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處置、啟動預案、信息傳遞、指令下達、兵力調動、后勤保障等撲救能力建設,使火災撲救工作科學規范、高效及時、順暢有序的進行。
二、指揮流程
1、縣防火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接到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報警后,立即向防火辦領導匯報有關情況,同時通知火災發生地所在鄉鎮快速組織撲救,及時上報火場情況。
2、按照領導指示調動縣專業撲火隊或鄰近鄉鎮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
3、按領導要求及時啟動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縣防火指揮中心密切關注火情,每五分鐘向防火辦主任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發展狀況。
4、派出赴火場工作組,協助火災撲救前指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收集火場情況及反饋、火場的通信保障、增援隊伍的聯絡、赴火場所需設備使用維護、與縣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工作。
5、預案啟動后,縣防火辦協調各成員單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盡快撲滅火災。縣防火辦要掌握火場信息、協調落實撲火力量、通信保障等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直相關部門,落實撲救、生活、醫療等物資供應。
6、火災撲滅后,解除應急響應,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火場移交通知書》。
7、通知有關單位看守火場。
三、組織體系
中心指揮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揮中心整體調度工作。主要是上報信息數據把關,兵力調配,防火物資調配,后勤保障供應,火場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火場形勢,下達各項指令等。
前線指揮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根據火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科學調配撲火兵力、撲火物資,指揮醫療衛生、商務、公安、氣象等部門為撲救火災提供保障,下達火災撲救各項命令。
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與撲火有關的各類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方案內容,根據自己的任務,提前做好一切準備(車輛、通信、照明、防護裝備等),做到遇有情況及時出發。
2、要熟練掌握《縣政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處置流程,確保處置程序科學、規范、流暢。
3、一旦發生火災時,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全員在崗,根據不同情況,適時派出人員前往火場組織撲救。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2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群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主要任務
2.1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范、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秘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后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后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預警和信息報告
4.1預警
4.1.1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預警響應
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臺、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Ⅳ級響應
5.1.1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秘書長宣布啟動Ⅳ級響應。
5.1.2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Ⅲ級響應
5.2.1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Ⅲ級響應。
5.2.2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Ⅱ級響應
5.3.1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后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并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Ⅰ級響應
5.4.1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1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干部、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群眾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采訪需征得前方指揮部的批準,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褒揚。
7、后期處置
7.1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后,要保留不少于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7.4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應急保障
8.1制度保障
8.1.1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布、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布、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了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后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范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范、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群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后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后,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后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并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征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物資資金保障
8.3.1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于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疊床、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后,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布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布、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群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向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支付。
9、預案管理
9.1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xx〕14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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