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
總結就是對一個時期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回顧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寫總結有利于我們學習和工作能力的提高,為此要我們寫一份總結。我們該怎么寫總結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1
為切實維護和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根據《省民政廳、監察廳關于切實加強民政社會救助監察工作的通知》(民政發[2012]1號)和2012年全省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動員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行動,是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重要舉措,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源頭治理腐敗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行動,可以有效清查糾正違反低保政策擅自擴大低保范圍、擠占低保資金、以及“人情保、關系保”等社會救助工作中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規違紀行為,能夠切實維護和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二、監察內容
此次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行動,主要是全面了解各鎮(辦、區)社會救助政策執行情況,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具體內容有以下五個方面:
㈠各鎮(辦、區)社會救助政策的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地方自行擴大救助范圍和亂開政策口子的情況;是否存在單位和個人違規干涉社會救助工作的情況;是否存在社會救助政策與行政管理工作掛鉤的現象。
㈡救助對象審核審批情況。重點檢查各鎮(辦、區)是否依據現行社會救助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對象納入救助范圍,及時取消已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特別是嚴格清查糾正“人情保、關系保”的情況;是否嚴格執行救助對象申報審批程序,特別是鄉鎮入戶調查,村民主評議和救助對象在鄉鎮農村低保固定公示欄、村務公開欄公示的情況。
㈢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專款專用,是否有遲撥、截留、擠占、挪用和冒領現象。
㈣經辦能力建設情況。重點檢查各鎮(辦、區)是否按照省政府政發[]41號要求,落實鄉鎮農村低保專職工作人員的情況。
三、方法步驟
此次專項清理監察活動要與城鄉低保年度核查有機結合,各鎮(辦、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分階段、分步驟狠抓落實。
㈠宣傳發動階段。各鎮(辦、區)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各自工作方案,要召開專題會議對清理監察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站、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我市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行動情況,還要通過鎮(辦、區)、村(居)委會低保公示欄及時進行通報,深入宣傳救助政策和申報審批程序,使活動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戶曉,充分發揮輿論作用,擴大社會影響,增強工作透明度,營造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行動良好氛圍。
㈡入戶核查階段。各鎮(辦、區)要通過入戶調查、走訪鄰里等方式對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鄉低保對象家庭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將情況發生變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對象及時清退;對已申請未調查或群眾反映家庭困難的城鄉居民戶要進行仔細核查,認真開好民主評議會,做好公開公示,及時將符合政策的困難對象納入保障范圍。要做到核查不漏一村一戶,保障不錯一戶一人。市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工作專班參與核查,同時采取聽匯報和實地查看相結合的辦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辦,對重視不夠、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將進行通報批評。
㈢自糾整改階段。各鎮(辦、區)要認真對照民政發[2012]1號文件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對清查出來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屬政策執行問題的,迅速采取措施,糾正錯誤做法;屬對象不準,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的,迅速清退,張榜公示,并建立專檔備查;屬擠占挪用資金的,迅速歸位,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確保城鄉低保資金使用準、政策適用準、保障對象準。
㈣整理資料總結上報。自糾整改階段結束后,各鎮(辦、區)要對清理監察過程中形成的資料進行認真地整理,特別是調查筆錄、評議記錄、保障對象的個體檔案進行認真地整理和核對,確保信息準確、資料完整。同時,認真撰寫清查工作總結,并于5月20日前報送市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為加強對專項清理監察活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各鎮(辦、區)也要相應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民政、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參與專項清理監察行動的部門和工作人員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嚴謹的工作態度、深入的工作作風,圓滿完成專項清理監察任務,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度。對專項清理監察行動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堅決糾正,對違規違紀人員,要嚴肅處理。
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2
按照區脫貧辦《關于印發〈市區2020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扎實開展動態管理工作。現將動態管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我鎮嚴格按照“先培訓、后入戶、再修改”的原則,采用“干部摸排、村組討論、鎮上核實”等程序,對全鎮314戶1013人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2020年度的信息入戶核實,重點對務工收入、經營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進行核實,對需要修改的數據信息多次跟貧困戶確認,查驗檔案資料和民政系統進行核準,確保幫扶手冊、貧困戶明白卡和子系統數據真實一致。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全部貧困戶的入戶核實和信息更新工作,暫未發現新增邊緣戶、脫貧監測戶。
二、取得的成效
核實更新數據信息,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核實更新子系統數據信息12100條以上,其中,核實基礎信息6280條,更新收入數據5024條,更新貧困生學歷信息數據162條,更新勞動力貧困人口務工信息數據521條,核實低保數據126條。
核查監測戶收入,確保穩定退出。對前期排查出18個脫貧監測戶進行了收入明細核查,具體從種養殖業、低保、養老保險等收入開展入戶核實,嚴格按照“應算盡算”標準核算2020年度收入,全部達到并遠超當年脫貧線;
提供數據支撐,打下堅實基礎。借助此次動態管理工作的開展,對全鎮貧困人口的收入和現狀進行了深入摸排,為下一個五年的鄉村振興提供了可靠的數據支撐,為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參考區級扶貧對象動態管理方案,建立本鎮動態管理實施方案,采用“日關注、月更新、季修改”的原則,對貧困人口外出務工、學習深造、身體健康等情況重點關注,;二是加大產業發展力度,結合本鎮“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發展思路,進一步拓展打造鄉村旅游、休閑度假、商品貿易等產業發展,形成農、旅、商一體化產業發展,多方面提高貧困戶的經營性收入;三是大力開展貧困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充分發揮“農民夜校”、新型行業技能培訓和干部“大家訪”作用,深入開展貧困戶感恩教育、職業教育和務工技能、創業就業培訓,增強貧困群眾內生動力和造血功能,不斷提升“培訓一門技術、振興一項產業、致富一方群眾”的工作實效。
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3
一、總體目標
通過核查清理,推進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管理轉變,切實做到“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保”。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實事求是地查找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確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個環節都事實清楚。
(二)堅持收入標準。必須將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標準作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對高于低保標準的堅決予以清退,對低于標準的及時納入低保。
(三)堅持應保盡保。正確理解“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保”,不能盲目的為了降低保障人數而下指標、定比例、設門檻,把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拒之門外。
(四)堅持維護穩定。加強工作力量,做好風險評估和應對預案,切實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三、責任主體
各鎮街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行政區域內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區民政局要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加強對鎮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核查清理范圍及重點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圍是所有在冊城鄉低保對象,做到“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重點對不按程序審批、不按動態管理要求、不經聽證評議公示納入、村(居)委會干部“優親厚友”、輪保騙保、平分低保金等進行清理整頓,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條件的對象:
(一)家庭成員因死亡等原因發生變化的;
(二)在我區享受低保的勞動年齡段的人員;
(三)在我區享受低保且同時已領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員;
(四)享受低保人員雖下崗、失業、但其配偶在行政、事業單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子女大學畢業或成年已正常就業的;
(五)享受低保人員的家庭成員中有開商店、辦公司、工廠、從事客車、貨車營運的;
(六)享受低保人員因年幼、年邁無勞動能力,但其法定贍養、撫養人、扶養人具備明顯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1.制定方案。制定《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發各鎮街,各鎮街根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2.召開會議。召開區、鎮街兩級城鄉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開展對鎮街、村(居)委會參與核查清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為開展清理核查做好準備。
(二)申報階段。
全區所有享受城鄉低保的居民,以戶為單位,填寫《市區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續保申請書》,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進行申報。
(三)核查清理階段。
1.入戶調查。按照“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的要求開展入戶調查工作。通過聽、查、看、訪對其家庭情況、家庭人口及收入、就業情況、水電氣支出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填寫《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鎮街和村(居)委會調查人員要對調查結果簽字負責。
2.民主評議。組織由所在村(居)委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職工代表、村(居)委會干部召開評議會議,對申報對象是否符合城鄉低保享受條件進行民主評議。
3.鎮街初審。鎮街對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報送《城市(農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無變化家庭名冊》,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和家庭收入有變化的報送《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調增、調減家庭名冊》、《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家庭名冊》、《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審批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對象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及低保金調整審批表》。
4.兩榜公示。一是村(居)委會對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的結果進行一次張榜公示;二是鎮街對初審結果進行二次張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將《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各類審批表報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報核查清理工作總結。
(四)審批階段。
區民政局根據《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對初審通過的城鄉低保對象作進一步審核,對各鎮街報送的低保審批表進行審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
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對各鎮街核查清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各鎮街要組織人員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結束后,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總結并向區政府報送專題報告,區政府對此項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低保政策的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由區政府副區長彭洪森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民政局,具體負責本次核查清理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此項工作及政策的宣傳報道;區財政局負責加強低保資金的`管理和落實清理核查工作經費;區公安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國土房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數據比對及低保的聯動機制等工作;區公安局、區辦負責做好維穩工作,對擾亂清理工作正常開展的要依法予以處置;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審計局等部門負責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督查。各鎮街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組織,確保穩定。
各鎮街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屬于低保制度解決的對象納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難群眾于不顧,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簡單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確保社會穩定。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
各鎮街要以此次核查清理為契機,認真總結低保管理的經驗,嚴格執行低保操作規程,建立和完善各項低保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再上新臺階。
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4
一、低保戶的生活現狀
1.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應入戶70戶低保家庭,共計154人,截止目前只入戶調查了33戶,76人。其中年齡最大的有74歲。最小的不足一月。夫婦與一個孩子的家庭占49.2%,因殘疾、患病或未婚者占6.3%,夫婦兩人的家庭占4.4%,單親與孩子的家庭占14.6%,喪偶的家庭占5.5%,其他情況的占19.2%。
2.生活狀況
低保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于自主經營和臨時就業的67.9%,親友資助占12.6%,救助資金的占19.5%。繳納廉租房費用有83.4%。借住私房的26.6%。人均住房面積23平方米。
3.消費情況
低保戶月人均食品現金支出和消費糧食18.4元,人均教育支出9.9元,醫療支出50元。
4.健康狀況
被調查人身體健康的54人,占60.4%;體弱多病的9人,占12.2%;患慢性病的3人,占7.3%;殘疾的2人,占2.3%;
調查資料顯示:低保戶家庭成員有病能及時就醫的占56.3%;不能及時就醫的占43.7%,不能及時就醫的主要原因五成以上是由于經濟困難。
二、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
低保對象界定難。首先,在低保資格確認上,最大的問題是對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由于居民收入中無固定收入占相當比重,在價值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有的開不來收入證明,就說今天這干明天那干沒有固定打工場所,只能社區給估算,有的開來的也是虛假證明。 其次,難以準確計算居民的個人收入。對困難家庭的收入計算雖有計算家庭收入的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人為因素比較多;第三,低保邊緣戶確定難。目前留守老人、兒童數量多,好多年輕夫婦長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老人和小孩,生活現狀困難,低保擴面后,這些邊緣戶救助問題越來越突出;最后,劃定的貧困線不好掌握。
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5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市民政局成立了復查復核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區市縣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搞好培訓,確保普查工作質量。各區市縣民政部門也高度重視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階段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限,做到人力、財力集中,重點突出,措施落實。
二、廣泛宣傳,規范程序。
為深入開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區(市、縣)利用廣播、報刊、社區(村)公示欄、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低保政策、普查意義和程序。通過宣傳,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眾知曉度,增強了群眾參與低保監督的積極性。同時,在普查工作中,各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專門落實人員走村入戶,采取查、看、聽等方式對低保戶情況進行逐戶調查,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在村(居)公示欄進行重新公示,群眾無異議的重新填寫《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對評議有異義的由鄉鎮(街道)評審小組再次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鄉低保;不符合條件的,取消低保資格,并書面通知本人。通過政策宣傳和程序的規范,為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開展奠定了基礎。
三、加強培訓,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專門召開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用三個月時間對我市城鄉低保進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據全省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再一次對全市城鄉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安排布置。通過總結4-6月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推廣市中區、馬邊縣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以以會代訓的形式對各區(市、縣)民政分管局長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各區(市、縣)也相應召開了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民政辦主任、村(居)委會低保工作人員參加的培訓會,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內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進行了認真培訓。通過培訓和市中區、馬邊縣的經驗引路,進一步提高了基層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為保質保量完成城鄉低保普查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加強監督,保證質量。
為保證普查質量,市和各區(市、縣)由民政部門牽頭成立督查組,對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督查,同時公布了監督舉報電話。督查組采取抽查方式對普查程序是否規范、檔案管理是否完畢等進行檢查,對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導限期整改。有力的監督指導,確保了普查工作不走過場,保證了普查工作質量。
五、工作成效
通過城鄉低保普查,我市城鄉低保的保障對象情況更加準確,操作程序更加規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眾滿意,為打造我市“陽光低保”工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素質。通過城鄉低保開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訓,進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和工作責任心;同時,及時開展經驗交流,發現問題及時指
導整改,幫助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過嚴格、規范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規范,低保工作更加“陽光透明”;通過加大政策宣傳,群眾對低保工作的參與度、知曉率和監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眾的廣泛好評,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城鄉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規范的城鄉低保臺帳。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礎上,對確定的享受對象分別填入《農村低保臺卡》、《城市低保臺卡》,做到了低保數據與計財實際發放數據完全一致。
(四)進一步規范了檔案管理。城鄉低保分別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四川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進行了一戶一表一袋的歸檔管理。
(五)切實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則退”。截止11月,據統計農村低保動態管理情況,復查過程中:自動放棄198戶,262人,金額33588元;評審取消5742戶,61420人,金額686523元;評審減少668戶,1346人,金額57213元;評審增加5263戶,6753人,金額316419元;復查新增4755戶,6192人,金額379143元。城市低保動態管理情況,復查過程中:自動放棄672戶1050人,金額120122元;評審取消2998戶5595
人、金額663387元;評審減少741戶1064人、金額84515元;評審增加6032戶9174人、金額351094元;復核時新增489戶610人、101021元。
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6
一、基本情況
涌興鎮地處渠縣北部,轄18個行政村1個社區102個村民小組3個居民小組。全鎮總人口46935人,其中農業人口42651人,非農業人口3744人。目前,全鎮已享受農村低保542戶1322人,城鎮低保156戶212人。這次普查中享受農村低保的按規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鎮低保的按規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強化組織領導,構建工作體系
繼省、市、縣提出開展城鄉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鎮迅速成立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委副書記王正禮任組長、鎮武裝部長兼副鎮長、分管領導何明遠為副鎮長,鎮黨政辦主任徐長政、財政所所長張曉明、紀委委員及監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辦公室主任胡鳳英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了辦公室,由胡鳳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成立了由鎮民政辦、紀委、黨政辦、財政所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的普查工作組。領導小組依據渠民發[2009]45號文件精神,制發了《關于轉發達州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及時下發到各村(社區)及鎮屬有關單位。9月29日,鎮領導小組又組織召開了全鎮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及鎮屬有關單位人員參加的城鄉低保普查工作動員暨培訓會。會上,鎮長劉強同志就開展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的目的意義進行了明確。他指出,全鎮城鄉低保普查主要是為了準確掌握我鎮低保對象的基本信息,進一步摸清他們的實際生活狀況,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實現“應保盡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取消其低保資格,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即退”。搞好城鄉低保對象普查,有利于改革社會救助統計調查體系,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管理水平,增強公信度,更好地做到低保工作的公開、公正和公平;有利于進一步整合社會救助資源,更好地提高社會救助資金使用效益,真正解決好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在這次培訓會上,普查工作辦公室主任胡鳳英同志對普查對象及內容進行了深入細致地講解。使與會同志明確了普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查低保對象家庭的基本情況、人均收入情況和生活狀況;二是查低保對象是否嚴格執行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近年來我縣印發的相關文件規定;三是查在低保審批過程中是否存在“關系保”、“人情保”、“錯保漏保”、“重復保”等錯誤做法,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是否做到“應保盡保”,對不符合條件的否做到“應退即退”。
三、扎實開展普查清理,規范完善城鄉低保工作
我鎮城鄉低保普查工作從20xx年9月28日開始,到11月15日全面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宣傳動員階段。從9月28日至10月8日。在此期間,我們充分利用廣播、會議、公示欄、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低保政策、普查的意義及程序,提高群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度,增強群眾參與低保監督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對低保普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培訓城鄉低保普查工作人員,明確責任。二是切實開展普查清理工作。此此項工作歷時一個月,是整個普查清理工作的重點時段。我們切實根據上級的相關要求,全面開展普查清理工作,充分發揮居(村)委會的作用,完善各類表、冊、本、簿登記記錄,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對城鄉低保對象進行逐一清理核實。通過核實,全鎮已享受農村低保542戶1322人,城鎮低保156戶212人。這次普查中享受農村低保的按規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鎮低保的按規定予以取消4人。三是整改總結,規范完善。通過對全鎮城鄉低保工作的普查歸類匯總,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從制度上、機制上加強對城鄉低保工作的規范完善。在規范完善城鄉低保工作中,我們著重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首先是堅持城鄉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則。即保障最低生活的原則、立足吃飯、補差原則、屬地管理原則、動態管理原則及“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其實是必須規范城鄉低保的申辦審批程序。第一步:申請受理: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統一受理本轄區內城鄉居民的低保申請,并進行入戶調查,并填寫入戶調查取證工作記錄表。在核定收入時堅持四做到:一聽本人陳述;二看家庭擺設和生活狀況;三訪左鄰右舍;四問整個家庭情況。第二步:居民、群眾代表民主評議。評議組9—11人,一般由村(社區)書記、主任、單位負責人和群眾代表組成,并張榜公示。無異議的填寫審批表,居委、村委加注意見后上報鎮人民政府民政辦進行復查,組織鎮評審小組(即黨委政府領導成員)進行評審,然后張榜公示,無異議的加注意見后報縣民政局。第三是嚴格實行動態管理。執行每年度復查制度。每年的11月城鄉低保戶戶主須持低保證到鎮報道進行復查,如實報告其家庭收入和人員變化情況,并配合接受調查。凡在規定時間內戶主本人不到場進行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城鎮如遇低保戶家庭成員中有男年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者,低保戶應出具其是否在社保局領取退休金的證明材料。或由鎮民政辦每季度統一到社保局查詢到齡城鎮低保人員是否有領取退休金的情況。對死亡人員必須于次月取消。
社區低保入戶核查總結7
一、普查的基本情況
我市7個縣(市、區)從9月20日至11月25日分為宣傳發動,普查清理,整改總結,交叉檢查四個階段,對全市城鄉低保對象基本信息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對縣市區低保工作制度設置,對鄉(鎮)、社區(村、社)基層低保工作程序制度進行了進一步完善、規范。全市普遍采取了低保對象對家庭收入進行一次誠信申報;填寫一份低保誠信承諾書;進行一次民主評議、表決;進行一次張榜公示。經過兩個多月的全面普查,進一步摸清了我市低保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準確掌握了低保對象的基本信息;健全了城鄉低保工作制度;加強了基層低保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強化了低保對象分類施保、動態管理的原則。基本做到了城鄉低保對象“應保盡保,應退即退”,充分保障了低保對象的合法權益。這次普查,各縣(市、區)培訓低保各類人員850余人(次);新制定各種制度9項;修訂完善各類制度、規定15項;統一各類表冊22項;各縣(市、區)低保自查檢查3次;市督查指導、檢查3次,各縣(市、區)整理完成了《低保文件資料匯編》工作。目前全市從事低保工作的專職人員45人,已明確的兼職人員3600人。基本做到了每個社區、每個村有人管理辦理低保事宜。通過普查全市共取消城市低保對象6286人,新增6775人;取消農村低保對象11290人,新增7161人。到目前為止全市城市低保對象76217戶,152763人;農村低保對象151075戶,321787人。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推進了全市低保規范化建設步入新的臺階。
二、主要做法和具體措施
(一)領導重視,周密部署
繼全市低保普查工作會議后,各縣(市、區)都成立了以縣(市、區)領導或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普查領導小組。召開了低保普查動員大會,印發了《關于開展城鄉低保對象普查工作的意見》(通知)等文件,各地在國慶節前普遍對鄉(鎮)、社區的分管領導和民政干部進行了普查培訓。對普查工作的目的意義、方法內容、時間安排、措施要求等作了詳盡部署。確保了低保普查工作目的明確,時間合理,辦法有效,措施落實。
(二)廣泛宣傳發動,準備工作充分
為認真搞好此次普查我們作了大量的宣傳報道,各縣(市、區)及鄉(鎮)通過有線電視、廣播認真開展了城鄉低保普查的宣傳發動工作,特別是基層單位通過鄉、村(社區)干部專題會、群眾大會、有線廣播、墻報、社區和村委會公示欄等形式,開展了城鄉低保的有關政策解答和普查工作的宣傳。渠縣、達縣、大竹縣、宣漢縣采取印發手冊、政策匯編等發放到群眾手中,讓城鄉低保政策、普查內容、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縣還以鄉(鎮)辦事處、村社(社區)為單位把低保對象名冊、救助金額進行放大公示。保證了群眾對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知曉度,增強了群眾參與低保監督的積極性及社會公信度。為確保普查工作規范有序,我們設計了低保各程序必要的表冊,各縣(市、區)參照“樣表”以縣為單位進行了統一印制下發到鄉鎮、社區(村),確保了普查工作在規范化操作下進行。
(三)認真普查核查,確保工作到位
按照省廳對普查要求,我們通過入戶調查、走訪群眾、組織座談、開展評議、張榜公示、設立舉報等多種形式核實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及其人口變化情況。各縣(市、區)都采取凡舉報必查,再公示有舉報再查,直到群眾滿意為止。我們還利用普查機會與勞動社保部門聯系,打印出社保名單與低保名單核對,對已領取社保金且家庭收入明顯超標的,一律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入戶調查采取了聽、看、問、算的方式,調查結果當面核實并填寫《入戶調查表》嚴格把好普查審核關。對已不符合低保救助條件的對象及時取消。普查情況、結果及時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實行凡舉報必查的原則,普查期間全市共接到電話、信件舉報150余件(次),做到了件件核實。今年以來全市已普遍實行了“低保對象調查審核承諾制”,對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對象,調查審核人都必須向組織和群眾承諾,并嚴格執行《城鄉低保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對凡上報審批的低保對象必須經鄉鎮(辦事處)集體討論審核并附會議記錄復印件,實行黨委政府集體“把關”。避免了“關系保”、“人情保”、“錯保漏保”、“重復保”等錯誤現象發生。
(四)完善制度設置,促進規范化管理
此次普查我們把完善低保制度設置、統一低保工作程序、規范各類表冊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檢查。辦公條件設備、人員配置、低保信息數據庫及檔案管理都列為普查工作的重點。各縣(市、區)在總結幾年低保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完善了《低保定期復審制度》《城鄉低保聽證評議制度》《低保家庭收入核算辦法》《城鄉居民臨時救助辦法》《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城鄉低保舉報獎勵制度》《城鄉低保責任追究制度》《城鄉低保申請人誠信承諾制度》《城鄉低保調查審核承諾制度》《續保申請登記制度》《定期公示制度》《保障對象異動管理制度》《公益性勞動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城鄉低保檔案管理制度》。鄉鎮、社區低保辦公室(中心)都相應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管理制度。村(社區)居民委員會統一建立了簡潔明了的低保申請登記表、城鄉低保投票表決表、城鄉低保投票表決統計表、民主評議聽證記錄、社區居民委員會還建立了低保對象續保申請登記表、低保對象參加公益勞動登記表等。對一些新的制度規定我們將在部分縣市區運行一段時間后,再在全市推廣執行。今年以來,我市按照動態管理、分類施保的要求,將城市低保對象分為A、B、C類,農村低保對象分為一、二、三類管理,各類別對象都明確了低保救助的標準和低保救助時間。城市A、B類,農村一、二對象救助保障時間相對穩定,每年復查一次。對城市C類、農村三類低保對象實行限時救助,救助保障時間根據低保對象家庭的具體情況通常分為3個月或6個月,到時間即停保,并在“承諾書”中予以明確。需要繼續救助的應在最后一個月時申請填報“續保申請表”,民政部門按程序重新審批。做到了低保有進有出,有升有降,防止了進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難的現狀,實現了低保動態化管理。
(五)加強督查指導,確保普查效果
為確保普查的實際效果,我市在《普查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了9項普查重點和6項工作要求。普查期間我局先后2次督查指導各縣(市、區)的普查工作情況,抽查了部分鄉鎮、社區的普查進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幫助、指導基層的低保和普查工作。推薦了一批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鄉鎮、社區進行交流、觀摩。保證了普查工作的落實和不流于形式,收到了較好的效果。最近我局已發出通知,將組織各縣(市、區)民政局對全市低保目標任務和低保普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兩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將全部納入年終目標考核。今年我們把低保金社會化發放作為督查的一項內容,通過檢查全市城市低保金基本實現了銀行打卡直發,農村低保金除部分山區農民遠離鄉鎮仍采取民政辦現金發放外,有條件的地方基本實現了銀行打卡直發。目前通川區、宣漢縣、渠縣、開江縣、達縣等5個縣區城鄉低保金全部由銀行打卡直接發放,大竹縣除竹陽鎮外全部由銀行打卡直接發放,萬源市仍實行設置發放點集中發放。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市低保工作有了較大發展,制度設置逐步趨于合理,規范化建設也取的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通過此次普查我們認為仍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基層基礎工作薄弱。一是無獨立的辦公場所。大部分鄉鎮的低保中心或社會(民政)事務辦均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無獨立的辦公場所,工作條件十分受限。二是辦公設備落后。大多數鄉鎮由于沒有配備電腦等辦公設備,低保對象的個人信息資料、數據只能靠手工抄寫,人工操作,工作效率很低。三是工作經費無保障。四是人少事多,工作任務繁重。
(二)困難家庭收入難核實。城鄉家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一般都外出打工掙錢,往往留在家的人員均是老弱病殘或小孩。入戶調查時,對象戶只談困難不報收入。因此,對低保戶家庭收入無法準確核實。無論是保還是不保群眾都有說法,即對部分低保對象不能準確屆定,缺乏確切的標準和依據。
(三)要求進低保人員越來越多。近年來,城鄉低保人均月補差(補助)金額提幅較大,由于群眾的思想素質有差異,人人想吃低保思想嚴重,特別在農村這種現象尤為突出。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夯實基層基礎
進一步加強對城鄉低保工作的領導,要以鄉鎮機構改革為契機,加大宣傳和協調力度,配足工作人員,爭取加大經費投入,改善辦公條件設備。
(二)強化動態管理
進一步完善城鄉低保動態管理的運行機制,加大分類施保力度,全面推行按類限時保障制度。要把公示制度作為城鄉低保動態管理的重要手段來抓,進一步落實好定期核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城鄉低保規范化操作,陽光下運行。
(三)加強隊伍自身建設
要加大對各級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提高民政干部的綜合素質和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堅決杜絕各種違規違紀現象,從根本上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熱點問題,真正把我市城鄉低保打造成陽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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