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
為嚴肅勞動工作紀律,加強社區內部管理,提高社區辦事效率,促進行政效能建設,按照請假與考勤相結合,請假、考勤執行報告和審批程序,考勤結果與年終考核直接掛鉤的原則,特制定本項制度。
一、考勤對象:北街社區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勤時限:正常上班、臨時加班、法定重大節假日期間。
三、考勤內容:按時上下班,參加臨時加班、社區會議、公益勞動、集體活動等情況;因病、因事等按規定請假、銷假。
四、考勤形式:簽署意見的《假條》、每月底通報當月考勤。按照社區規定的考勤、考核辦法,每年社區干部填寫的《年度績效考核評分表》等,由社區紀檢委員、綜合辦公室處理和保管。
五、考勤部門:
1、社區紀檢委員負責考勤管理工作,由辦公室協助。
2、考勤管理人員應于每日8:30和18:00前,不定時進行考勤,統計出勤、請假、銷假情況,并認真填寫《考勤表》;紀檢委員、辦公室梳理每月考勤總體情況(考勤表和違紀處理意見)后,每月進行一次會上通報;紀檢組、辦公室在年終考評前匯總全年考勤情況,統籌作為考核依據。
六、請假規定:
1、社區書記、主任請假,書面報街道主要領導審批。假條交社區辦公室保管,臨時因公外出告知辦公室并做好外出登記。
2、社區分管領導請假,經社區主要領導同意,報辦公室備案;臨時因公外出要向主要領導打招呼,并告知辦公室做好外出登記。
3、社區工作人員正常上班、臨時加班期間,請假1天以內,報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審批,假條交辦公室備案。請假1-3天,書面報社區書記、主任同意,報本社區的街道聯系領導審批;假條交辦公室備案;請假3天以上,書面報社區書記、主任同意,報街道主要領導審批,假條交辦公室備案。由于時間緊迫未履行請假程序的,可向分管領導打招呼、口頭報主要領導同意,并告知紀檢委員,后補辦請假手續。正常上班、臨時加班期間,臨時因公外出要向分管領導打招呼,并告知紀檢組和辦公室同時做好外出登記。
4、社區所有工作人員離攀,必須書面報社區書記、主任同意,本社區的街道聯系領導審核,街道主要領導審批,報街道黨政辦備案,假條交辦公室備案;凡是未履行請假程序的,一律不予準假。
七、督促檢查:
1、社區主要領導對考勤工作負總責。
2、紀檢組及辦公室應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考勤工作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和問題,立即提出合理化建議及處理意見。
3、社區領導班子應隨時進行檢查、抽查社區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督促、指導考勤工作。
4、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虛心接受上級領導的檢查和指導工作。
八、結果運用:
1、本項制度參照河門口街道考勤制度擬定,經兩委討論通過,遵章執行。對不服從社區管理、嚴重違反考勤管理規定、對工作帶來不良后果、給社區形象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形遵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2、正常上班、臨時加班期間,遲到和早退累計達5次,并按曠工1次處理;累計達8次,并按累計曠工達2次處理;累計達10次,并按累計曠工達3次處理;累計已達10次,之后每遲到或早退1次,累計1次曠工,接受街道、社區或有關部門處理。
3、臨時外出不打招呼、假滿后不及時銷假、不假外出或無故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每遲到或早退1次,年終獎分別扣1元;遲到或早退累計5次,則累計曠工已達1次,遲到和早退累計達8次,則累計曠工已達2次,年終獎分別扣50元;遲到和早退累計達10次,則累計曠工已達3次,年終獎分別扣100元;遲到和早退累計達10次以上,則已累計曠工已達3次以上,年終獎分別扣500元。
5、曠工1次的,由分管領導對其批評教育;累計曠工達2次的,須在社區大會上書面檢查;累計曠工達3次的`,接受社區主要領導誡勉談話,并向社區遞交書面保證書,社區年終考核評定為“基本稱職”,取消其當年所有評先評優資格;累計曠工達3次以上的,勸其離職并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6、凡是被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通報批評的工作人員、一律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7、以上條款,全部與其本人年終考核獎掛鉤,獎罰兌現。
九、執行時間:本管理制度經河門口街道北街社區會議審議通過,由北街社區紀檢委員、辦公室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干部的工作作風,確保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的進一步提高,特制訂如下考勤制度。
一.實行簽到制度。社區干部必須按時上下班,按時參加社區各項活動,做好值日宿工作。每日8:00點由本人簽到,不準代簽,未簽或代簽按曠工處理。
二.實行公示請假制度。上班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三.確因病休假超過三天的憑市級醫院診斷證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四.遲到、早退一次者提出口頭批評,一個月累計5次者按曠工1次處理。每曠工一次扣發工資10元。
五.社區工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杜絕利用工作時間打撲克、下象棋、玩游戲等和工作無關的活動。一經發現,通報批評,并扣發當天工資。
六.本制度每月由街道辦事處組織人定期進行考核和不定期抽查。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
1、統一上下班時間。社區居委會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按上級通知執行);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期間,按節日值班表執行。
2、社區書記、主任因事、因病請假兩天(含兩天)以上,必須向街道主管領導請假。
3、社區副主任因事、因病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上,必須向社區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并同時向街道主管領導請假。
4、社區其他干部因事、因病請假一周以內,必須持書面請假條向社區主任請假,并記錄考核。年內請假超過一個月的,不得參加年終評優活動,超過一周以上者,必須持書面請假條向街道主管領導請假。
5、社區干部因病請假超過2個月、因事請假超過1個月者,在全年考核中,不再享受年終獎勵和評選先進資格。
6、加強社區干部的考勤管理,認真做好考勤記錄,并將出勤情況記入全年工作表現考核中,與評先掛勾。如因出勤情況考核不準而發生其他問題和爭議時,須持相關材料請求街道領導裁決。
7、其他未盡事宜,由街道領導班子決定。此制度自公布之起執行。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條,考勤對象為北大街社區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度。上午上班時間8:00-11:30;下午時間2:30-5:30(具體時間隨季節調整),工作人員必須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不得無故缺勤,不得無故曠工。
第三條,考勤時間。上午上班時間考勤不超過8:20,下午上班時間考勤不超過2:50(具體時間隨季節調整),否則視為遲到。
第四條,考勤方式。利用指紋考勤機考勤,一次指紋一次考勤,因公開會、出差不能正常簽到的,需提前告知司家余同志,大廳工作人員由凌愛萍同志登記,由凌愛萍負責大廳考勤統計。
第五條,雙休日原則上不上班,節假日值班按正常上下班時間。
第六條,考勤滿勤獎100元。遲到一次扣10元,遲到兩次扣20元,遲到三次扣3元,遲到四次扣40元,遲到月累計五次及五次以上停職檢查,停職期間停發工資(月報酬÷22天)×遲到天數。遲到的概念是上班時間40分鐘內考勤。遲到后考勤的,1次扣20元;2次,扣40元;3次,扣60元;4次,扣80元,并算1次缺勤;5次,算2次缺勤。缺勤1次扣50元;缺勤2次扣100元;月累計五次及五次以上停職檢查,停職期間停發工資(月報酬÷22天)×天數。
第七條,請私假、事假、病假的,不發滿勤獎。
第八條,未盡事宜,“兩委”集體再討論修訂。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5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落實好再就業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社會效能,根據上級相關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執行范圍:
濱海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公益性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崗位人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醫院證明,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主任簽署意見,主管領導審批后,方能休病假。請病假一年內請假時間不超過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的,請假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在病假期間確實不能堅持工作的,用工單位可根據規定退回勞務派遣組織。
2、病假審批程序:公崗人員請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區領導批準簽字蓋章后,隨考勤勞動就業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區領導批準簽字蓋章后,報就業局審批備案。
3、病假工資待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有醫院診斷證明書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資,依此類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審批程序:公崗人員請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寫出書面請假申請報告,由社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隨考勤報勞動就業局。
2、事假工資待遇:公崗人員請事假,工資按實際天數扣款。事假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3、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累計曠工14天,按開除處理。
三、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獎懲辦法:
(一)社區每年度向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續簽訂下一年勞動合同,對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二)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表現突出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經考核,由社區進行表彰獎勵。
(三)對于錄用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凡是連續15日或年累計30日不上崗工作,拒絕上崗安排的,我們社區可以突出申請解除聘用合同,并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備案。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遵循勞動保障所制定的管理辦法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區內更好地開展工作。
公益性崗位本著以事定崗、以崗設人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區勞動就業局實施具體檢查管理。
四、考勤紀律
1、工作作息時間為:上班:早7:00時-8.30 下午:5點-6點(北京時間)
公崗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社區有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應以身作則,秉公辦事,如實記載。
五、具體要求
社區要組織公崗人員認真學習本通知,并嚴格執行本通知的有關規章制度。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6
為了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杭政〔xxx6〕2號)文件精神,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規范公益性崗位管理,確保公益性崗位的健康發展,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制定本辦法。
一、社區公益性崗位的范圍
社區公益性崗位是指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行政村)直管的社區保安、社區保綠、社區保潔、社區助老助殘等社區服務性勞動崗位。
1、社區保安是指小區門衛、巡邏、小區車輛管理等維護社區安全的崗位。
2、社區保綠是指維護社區綠化的崗位。
3、社區保潔是指維護社區衛生的崗位。
4、社區助老助殘是指為困難老人、特殊貢獻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提供日常綜合照料、生活服務等服務的崗位。
上述崗位由物業公司管理的,不納入社區公益性崗位的范圍。xxx6年7月1日前,已簽訂社區公益性崗位協議上崗,后轉為由物業公司管理的社區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可繼續享受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扶持政策。
二、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條件
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應持有《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以下簡稱《援助證》),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男50周歲及以上、女40周歲及以上至未到達法定退休(或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下同)年齡;
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非主觀原因造成失業一年以上的或其他就業困難的。
三、社區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協議
在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必須與街道簽訂非正規組織就業協議,協議一年一簽。初次上崗協議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按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等。
從業人員在簽訂協議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為便于辦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手續,協議期限應設定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2個月以上為止。
四、社區公益性崗位人數的審核
社區公益性崗位實行按需定員、總量控制,崗位人數按社區規模、人口總量、綠化面積、安全設施等實際情況確定。需要增加社區公益性崗位人數的,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向區就業服務處填報《杭州市新增社區公益性崗位人數審核表》(附件),區就業服務處審核后報市就業服務局核定。
五、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初次上崗的手續
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對初次上崗的社區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須在其戶籍、居住和崗位所在社區分別同時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相關社區的勞動保障服務室將公示意見反饋給相應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方可與其簽訂協議。
在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要為其辦理提檔手續并在杭州就業事務管理系統中對其就業狀況輸入“社區公益性崗位就業”、在其《援助證》的“就業情況”欄做好記載,其《援助證》和檔案分別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和市就業服務機構集中保管。
六、社區公益性崗位的考核考評制度
街道、社區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社區公益性崗位考核考評制度。經考核考評不合格的,在規定期限內仍未達到要求的,解除其非正規組織就業協議。
七、其他
1、社區公益性崗位的補貼項目、標準、資金來源、申請資料按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財政局《進一步加強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杭勞社就〔xxx6〕143號、杭財社〔xxx6〕633號)有關規定執行。對市撥社區公益性崗位的各項補貼,各區、街道(鄉鎮)應及時撥付到位。
2、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街道、社區勞動保障站室要切實加強對社區公益性崗位的監督管理,建立日常實地檢查制度。對社區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的申請要認真把關,防止虛報冒領等情況的發生。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配合勞動保障、財政部門的審核、檢查工作。對于弄虛作假、違反政策騙取社區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要加強對社區公益性崗位政策的宣傳和引導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充分發揮社區公益性崗位在解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工作中的作用,真正把社區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7
一、執行范圍
支居“兩委”人員、綜治協管員、公益性崗位人員、網格人員、勞動保障協管員、計生協管員(以下簡稱支居工作人員)。
二、考勤制度
(一)請(銷)假審批制度
1、支居工作人員凡需請假者,須提前由本人提出申請,自下而上,逐級審批的程序進行。
(1)1天以內(含1天)經支部書記或居委主任同意,方可請假;
(2)2天以內經支部書記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聯系居委領導審批,并報社區綜合辦公室備案;
(3)3天以上(含3天)支部書記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聯系居委領導簽批,報社區服務中心主任審批,并報社區綜合辦公室備案;
(4)社區組織的政治學習及各項活動要求參加的一律不準請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需請假的,須經聯系居委領導、社區服務中心主任批準,方可不參加。
2、凡外出離開本市(含節假日)的人員,要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支部書記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聯系居委領導簽批,報社區黨委書記或服務中心主任審批,并報社區綜合辦公室備案,經同意后方可外出。
3、緊急情況下未能及時履行請假手續的,事前須向支部書記、聯系居委領導分別進行電話告知,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4、假期結束后要及時到社區綜合辦銷假,如需續假的,須提前告知支部書記或居委主任、聯系居委領導,經同意后方可續假,續假的天數按事假規定執行。
5、社區綜合辦負責印發《考勤表》,并建立請(銷)假登記臺賬和考勤督查登記本,凡3天以上(含3天)的病事假必須進行登記。
(二)病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病假5天以上(含5天),需到縣級醫院由醫師出示證明,經審批后,方能休病假;病假連續超過10天(含10天),需報社區按標準審批備案。
(三)事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員處理私事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日,如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應由本人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居委支部書記或居委主任、聯系居委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事假3天以內不扣發生活補助或工資,事假超過10天,按在崗時間計發(法律規定的節假日除外);曠工扣發標準為一天200元,當月累計曠工3天扣發全月生活補助或工資;每次遲到超過半個小時,每次扣發生活補助或工資20元;早退按按曠工半天處理,扣發生活補助或工資100元。
三、管理規定
1、各支居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做到不脫崗串崗,不遲到早退,外出辦事提前打招呼,并告知去向。
2、考勤由各居委自行負責,每天至少考勤兩次,明確專人負責考勤,次月2日前(節假日順延)將考勤表交綜合辦公室。
3、凡參加市、區、社區組織的各類學習和活動,無論是正常工作時間,還是節假日及八小時工作日以外,要求全體人員參加的`都必須按時參加,由綜合辦按出勤、遲到、早退、病事假等情況認真登記,嚴格考勤管理。
四、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社區考勤管理規章制度8
一、統一上下班時間。社區居委會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按上級通知執行);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在節日期間安排值班并將信息報辦事處。
二、嚴格考勤紀律,下班不許遲到早退,有事需提前請假,對無故不到崗位或經常遲到者進行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由社區居委會報辦事處給與處理。
三、請假審批權限。社區居委會專職工作者請假,事先向主任請假批準。
四、社區居委會考勤表,每月29日前將考勤表歸檔,病假條應附在考勤表背面,事后補假條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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