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消費應急組織結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客棧工作人員組成,診所負責人為組長,并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客棧工作人員陳衛生 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工作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客棧工作人員,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后勤保障工作。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法規、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精選7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精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1
小區作為居民區,環境內人口數量較多,并且存在著文化素質的差異,難以采取有效的宣傳教育而合理的遏制威脅消防安全的事件發生。同時,隨著城市化的高度發展,小區數量不斷增多,并且分布方式愈加復雜。限于消防部門的人力數量,其僅能夠在消防安全層面予以監督,而無法做出實時監督管理,由此也導致小區消防問題的復雜性。不過,現代化物業管理體系的實現,以往僅作為服務機構的物理公司,逐步具有了監督管理責任,這也為消防管理帶來契機。物業是與小區業主聯系最為緊密的機構之一,其受到業主的共同委托而建立,履行社區服務管理和安全監督的基本責任。物業管理部門對于消防的管理工作,隨著物業工作范圍的增大,其正逐漸產生以業主需求為導向的服務體系。故此,本文結合當前契機,以及社會發展對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客觀訴求,而對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消防職責和工作模式進行研究。
1、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消防職責
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消防職責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第一,從服務功能方面對消防安全負責。物業管理部門自身屬于服務機構,其不僅包括物業管理大廳和辦公場所,小區的綠化地帶、通道、停車場、樓宇樓道、走廊等,均屬于小區物業的服務場所范疇,故此必須按照國家或地方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而進行安全監督工作;第二,從安全防范方面負責。小區物業需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障共用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組織本單位員工和居民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第三,物業的管理責任。物業服務企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有管理責任。
2、小區物業部門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城市化的發展,城市人口數量開始增多,以往社區管理模式,正在由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替代。故此,物業管理部門在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層面上,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而從消防安全層面來看,小區物業部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第一,完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在以往較長時間內,城市中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沒有明確。而隨著小區物業部門專業化的提升,該問題開始得到逐步的解決,繼而構成“以公安消防部門監督物業,以物業服務業主”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第二,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需要得到保障。原因在于,一旦火災發生,必然會導致財產出現不可彌補的損失,甚至會威脅到生命。所以,業主需要具有專業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物業服務,針對小區消防需求而進行有效的管理。
3、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小區物業在消防管理層面上,卻仍舊問題重重,難以高效率滿足小區消防管理需求。以下具體來看:①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雖然明確小區物業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但現在大多數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根據小區自身的特點制定,沒有體現出物業部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措施,工作監管機制。物業部門人員消防安全綜合素質需要提升,有發現隱患、正確消除隱患的能力;②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意識重視度不夠。小區物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的忽視,是導致小區發生火災的重要原因,具體表現在:第一,缺乏有效的宣傳和監督。如未在應當防火的區域設置安全警示,并對重點安全防范區域缺乏監督;第二,管理意識存在不足。比如存在消防通道堆積垃圾、雜物、地下車庫阻塞等嚴重的問題;第三,消防設施管理不足。缺乏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火災初期撲救時緊急處置的方法。
4、建立健全的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措施建議
4.1加強小區整體規劃,細化各類措施
確保小區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效,關鍵在于對區域合理的規劃,并有效明確責任主體。由于小區屬于生活區域,所以使用功能與其他場所有著顯著差異。對此,根據小區的特性,做出適合、詳細的管理規范。另一方面,就當前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狀況而言,大部分小區制定長期的消防安全維護規劃,明確人員、資金、責任等方面,如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對小區內各類線路進行定期檢查整改、發現初期隱患應對措施等。
4.2加大消防宣傳和培訓,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安全的實現,不能夠僅依靠物業和消防部門,還需要業主的參與。小區物業應當加大對業主的消防安全培訓,提升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以及消防技能,從而有效提高小區內防火成效。另外,還需要進行消防設備應用教育,從居民區火災的發生情況來看,一些居民雖然可以及時制止火災,但是卻不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設施。
4.3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職責和標準
目前物業管理責任中所設置的消防安全管理部分,主要依托于地方法規實現。在相關法律中,仍舊未明確說明物業在小區消防管理中應履行的職責和義務。所以,應當加快相關領域的立法實現。同時,不僅要監督物業的消防管理,在物業費用的收取和使用上,也應當進行有效的管理,并明確要求其費用中應當包括防火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從而對社區安全作出最大化保障。
5、結束語
消防管理成果直接關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任何一次火災都會對社會和群眾造成巨額的生命財產損失。故此,有效提升區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成效勢在必行。而本文提出以小區物業作為區域消防管理主體,能夠實現更加細分區域消防監督工作,隨著小區物業的消防管理意識提升,相信無疑能夠更為有效的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2
根據xx消防部門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行政中心的實際情況,為確保行政中心的正常辦公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撲救和疏散賓客,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預案。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設置指揮部,總指揮由物管中心主任擔任。一旦發生火災,指揮滅火、組織搶救和疏散行動。
一、火情報警:
1.在行政中心范圍內無論何時、何地,入駐單位工作人員一旦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
2.在行政中心內遇見火情,如為初起小火,應就近使用輕便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保護現場,將情況報告保安部。如火情嚴重要立即按下墻上的手動報警裝置進行報警,或用內部電話報警。電話號碼:消防中控室:xxx。
3.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惶失措,要沉著冷靜,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的所在區域、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部門、所在位置報告消防中控室。
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5.切勿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要保持冷靜,只有經消防總指揮授權才可向“119”報警。
二、火情確認:
1.中控室接到報警電話時要詳細記錄報警人姓名,部門及發生火災的確切位置及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中控室接到電話報警或消防主機報火警,立即通知備勤警員到現場確認,查清下列問題:
(1)火情發生的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火源是什么,是電器起火還是其它原因。
(3)確認火情時應注意,不得莽撞開門,要先試一下門體的溫度,如果正常可開門檢查,如門體溫度高,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房內如有人,應先設法救人,開門時注意不要把身體正對開門處,視情況進入。
(4)確認火情后,立即將信息反饋給中控室。
三、火情報告:
1.火情確認后中控室值班員立即(正常上班時間)向安保部隊長報告(夜間、節假日)向值班班長報告,同時向其他安保人員發出警報信號。
2.安保隊長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主管部門領導。
四、各級人員行動:
1.行政中心物管中心主任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中控室組建滅火指揮部,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2.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班長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失火現場指揮滅火行動。
3.安保部隊長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中控室,協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4.物管中心辦公室接到報警后,通知本部門各崗位人員堅守崗位做好疏散準備,立即趕往中控室組成滅火指揮部。
5.其他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接到報警后堅守崗位,按滅火指揮部的命令行動。
五、滅火戰術:
1.保安部消防主管趕到火場后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并隨時同滅火指揮部聯系,向滅火總指揮報告火情。
2.冷卻滅火法;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火場后,立即使用消火栓滅火,及時清理火場易燃物,用消火栓澆濕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場溫度。
3.隔離滅火法: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4.窒息滅火法:關閉門窗,用難燃材料壓蓋較小面積的火源。
5.抑制滅火法:使用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火源。
六、滅火指揮部:
滅火總指揮根據火災現場情況適時下達如下命令:
1.啟動消防泵、噴淋泵、配合火場滅火。
2.打開排煙防火閥啟動排煙風機,排除火場煙霧。
3.關閉中央空調,和新風系統,防止火勢漫延。
4.切斷失火區域的電力供應,電梯降首層。
5.開啟正壓送風機,向消防疏散樓梯輸送新風。
6.命令工程部關閉天然氣總開關。
7.下達向119報警命令。
8.下達疏散命令。
七、組織疏散:
1.如現場滅火負責人認為火勢不能控制,指揮部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消防中控室開通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消防廣播,用廣播反復播放“緊急疏散通知”,廣播稿如下:客戶朋友們請注意,大廈xx層發生火災事故,消防人員正在進行撲救,為了您的安全,請迅速離開房間,疏散前請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疏散時請不要乘坐電梯,以免發生危險,請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謝謝您的合作。
3.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進行緊急疏散后,根據人員離開情況,對其它樓層進行廣播疏散。
4.客務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組織人員負責各樓層客戶的安全疏導工作,引導疏散人員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不要乘坐電梯。提示疏散人員疏散到大廈外圍。人員疏散后,檢查每個房間是否有人,確認無人貼上標記,如有人員未離開房間,要及時進行勸導,使其迅速離開房間。
5.其他部門人員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進行重要物資、文件的轉移。
6.安保隊長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揮外圍人員清出機動車道,做好引導消防車進場的準備工作。
八、后期處理:
當滅火總指揮發出火情排除命令后,安保部立即做好火災現場的警戒工作,保護火災現場不被破壞,確保火災事故調查,工程部應盡快將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恢復正常。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3
1.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采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再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采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室報警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的門窗以防止火勢蔓延,并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采取相應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報警要求
2.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A、起火地點;B、起火部位;C、燃燒物品;D、燃燒范圍;E、報警人姓名;F、報警人電話;
2.2向"119"報警應講清:A、小區名稱;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志物)C、火災發生部位;D、燃燒物品;E、火勢情況;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G、報警人姓名;H、報警人電話;
3.成立臨時指揮部
3.1物業服務中心客服主管及秩序主管接到火警警報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并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3.2臨時指揮部由綜合管理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3.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3.3.2根據火勢情況及時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3.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并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3.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3.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3.3.6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轉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他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3.3.7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3.3.8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3.3.9火災撲滅后,組織各部門進行善后工作。
4.人員的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滅火、疏散人員、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后,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4.1火災發生后,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指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迅速離開。
4.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以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4.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并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4.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并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4.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后起火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經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4.6在火場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后送醫院救治。
5.警戒
5.1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成立秩序警戒組,布置好小區幾外圍警戒。
5.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5.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重要物質。
5.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人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5.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進行調查。
5.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
6.善后工作
6.1火災撲滅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勘測后,工程部應迅速將小區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6.2秩序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6.3秩序及工程及客服部統計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公司。
6.4綜合管理中心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切實幫助。
6.5環境組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6.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6.7客服中心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4
一、目標:
為保證小區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工作能及時有序的開展,確保小區居民在救災中能及時疏散、救援、逃生自救,將火災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部
(1)突發火災事故總指揮:
工作職責: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決策和指揮。
(2)現場指揮:服務處經理:秩序維護部主管: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指揮,組織協調搶險救援。
2、工作機構及職責
(1)報警及補救組
組長:秩序維護部一班班長
成員:報警員:一名,主力滅火員:三名。
職責:負責撲救初起火災,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并根據指揮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2)疏散組
組長:綜合事務部主管:
成員:著火現場周圍疏散員:秩序維護員二名,車庫疏散員:一名,安撫員:客戶人員一名。
職責:負責組織并引導火災發生部位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
(3)引導組
組長:秩序維護部二班班長。
成員:秩序維護員一名。
職責:負責區外救援車輛及人員引導。
(4)警戒組
組長:當班秩序維護部長。
成員:秩序維護員二名。
職責:在火災發生部位周圍進行警戒,保護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5)醫療救護組
組長:環衛班班長。
成員:保潔員二名(負責包扎),秩序維護員二名(負責抬擔架)。
職責:負責傷員的救護及轉往醫院。
(6)后勤組
組長:前臺接待員。
組員:保潔員2名。
職責:負責及時提供救護工作開展所需的物力。
(7)通訊聯絡組
組長:綜合服務部內勤。
職責:負責相關人員的及時聯絡。
(8)工程技術組
組長:維修員。
職責:負責小區斷電工作(應救護工作需要)。
三、應急處理
當發生火情時,發現者應立即向安全部報警,秩序維護部接到報警后要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及時向服務處領導報告,根據火情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根據現場情況應遵循一定的處理原則:先人員,后財產;先貴重,后次要;先滅大,后滅小;先隔斷,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則撲救。
(一)入局部發生火險,火勢很小,極易撲滅時,發現人員在及時向保衛處報警同時,利用現場器具進行撲救,安全人員到場后,可視情況調集其它部位的滅火器進行撲救。
(二)如火勢較大,有可能蔓延時,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同時向服務處領導報告,并通知有關人員啟動應急預案,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組自動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1)報警及撲救組要立即調集所屬成員和滅火器具撲救和控制火災,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火情。
(2)疏散組要迅速打開起火部位疏散門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線路撤離至安全地帶。
(3)引導組要派出人員車輛到東大門迎接消防車并引導至現場。
(4)在公安消防對到場后,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外圍警戒工作。
(5)醫療救護組根據現場情況做好傷員救治并根據傷情及時送往醫院。
(6)后勤組和通訊聯絡組在此過程中要做好相關的后勤保障工作和人員通訊聯系工作。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5
“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全員行動,努力確保新城在用系統設備安全運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員生命,減少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全面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制定消防系統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一)應急組織結構
組長:
副組長:
消防控制中心:
給排水搶修:
通風搶修:
強電搶修:
電梯搶修:
后勤保障:
(二)應急小組職責
組長:對火災事故有直接指揮、下達命令、組織搶救的絕對權力。
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現場指揮安排和決策后的各項處理工作。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員堅守崗位,聽從組長的指令操作設備。
給排水搶修組:負責處理關于噴淋、消火栓等消防水系統搶修和運行的各項工作。
通風搶修組:負責處理關于排煙、正壓鼓風等關于消防通風系統搶修和運行的各項工作。
強電搶修組:負責處理各設備斷送電、消防應急電源等消防電系統搶修和運行的各項工作。
電梯搶修組:負責處理電梯設備斷送電、搶修和運行的各項工作。
后勤保障:負責應急過程中所需的搶修物資材料和相應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消防應急預案啟動原則
消防中控室主機出現報警應立即分析現場是哪種情況發生,具體步驟如下:
根據報警主機顯示的報警地點、設備,應立即派消防操作巡檢人員進行現場核實。
1、如果是誤報警或者設備本身的問題,應按消防操作規程處理;
2、如消火栓、噴淋頭意外爆裂跑水,應立即啟動給排水系統應急預案;
3、如突然停電,不超過2小時,消防系統本身的UPS可以維持正常運行;超出2小時,應立即啟動停電緊急預案。
三、火災處置
1、本物業內任何人員在任何區域發現煙火時,應立即使用最近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電話、對講機向消防中控室報警(電話:)。報警時要講清起火的具體地點、燃燒物、火勢大小、報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門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員受傷。現場人員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同時向值班領導和物業前臺值班員報告。
2、發生初起火災,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消防中控室,然后采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3、由應急小組組長根據火情報警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組長宣布應急預案啟動后,進入現場指揮和事件處理決策安排,各副組長負責落實組長的指揮和安排決策,各小組成員根據副組長的要求,迅速開展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應密切配合,程序如下:
⑴各部門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務執行外,其他人均應崗位待命。
⑵公共秩序維護員維護現場秩序,根據情況疏導轄區內的車輛和人員及通道,以便公安消防隊順利到位,防止其他人員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火災現場,同時負責樓內人員的疏導和解釋工作。外圍工作人員立即將停放在外圍的車輛進行疏散,暫時將前來的車輛或人員引導到安全場地,勸阻疏散圍觀的人員。
⑶派人到本物業外圍主要路口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本物業區域的火災現場。
⑷維修班長攜帶通訊設備迅速趕到變配電室,給排水維修工攜帶通訊設備迅速趕到消防水泵房,電梯維修工視情況停止電梯運行,消防維修工攜帶通訊設備迅速趕到消防中控室,按照消防應急小組組長的命令保障消防聯動系統正常運行。
⑸若超市、半地下車庫發生火災,除消防廣播聯動外,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員聽從消防應急小組組長的指令操作設備,適時開動消防應急廣播系統,通知業主疏散(半地下車庫同時通知車主)。通知的順序為:發生火災區域→可能受影響區域。按指令將相應的非消防類風機的電源切斷,相應樓層的'正壓送風口接受其動作信號(或者是強起),同時打開相應的正壓風機,同樣消防中心打開相應區域的排煙口并接受其信號(或者是強起)同時打開相應的排煙機。消火栓和噴淋滅火系統按災情進入滅火狀態。著火區域內的扶梯將由消防控制室停止其運行,垂直普通電梯立即迫降至首層并停止其運行,而消防電梯則迫降首層待命。對非消防類電源進行切斷同時啟動應急照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將會根據相應的感煙、感溫探測器進行兩次安降,確保人員疏散,而著火區域內中廳處的防火分區卷簾則會一次降至底部,以防止火勢的蔓延。
⑹后勤保障人員準備好飲用水、食品等物品,同時做好各種聯絡工作。
4、受傷人員現場救護
發現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等待醫療單位救護。
四、消防應急預案解除
1、全面疏散后,各部門要清點自己人員人數,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險區域。
2、在火災撲滅后,負責與供水公司、然氣公司、供電公司等單位聯系;及時恢復消防設備及其它設備的狀況,將所有設施設備復位。及時與公安警務部門聯系,處理善后事宜。
3、負責保護現場,并重新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損壞的相關設施。
4、應迅速清理保護范圍以外的其他區域,盡快使其恢復正常。
5、火災撲滅后,除保護好火災現場外,其他地方應盡快恢復原狀,由組長宣布應急預案解除,轉為正常生產管理程序
五、注意事項:
1、小區內發生火災事件,門崗值班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本部門領導和物業前臺值班員匯報,物業前臺值班員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
2、當火情由本物業公司自己組織力量可以撲救時,不驚動公安消防機關。
3、確認火情時應注意:不要草率開門,先試一下門體、鎖把,如無溫度異常可開門觀察;如溫度較高,已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如房間內有人,應先設法救人。如沒有人,應做好滅火的一切準備后再開門撲救。開門時不要將臉正對開門處。
4、公安消防隊到場后,應急組長主動介紹火災情況及根據其要求組織所有人員協助做好疏散和撲救的工作。
5、火情發生后,所有對講機或其它通訊設備應處于待命狀態,呼叫時,要用簡明的語言,準確報告情況。
6、處理火情時一定要鎮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絕對不能說不利于人員情緒穩定的話。配合疏散時,要將業主有秩序的從安全通道疏散,絕對不能引起混亂,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險的業主再回到他們的辦公或生活區域,疏散時由專業人員負責帶路和斷后。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7、應急電話: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6
為及時、妥善地預防和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確保全縣社會政治穩定,根據中、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此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維穩工作八項工作機制的要求,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層層落實責任,深入排查調處不穩定因素,千方百計消除各種不穩定隱患,確保全縣社會政治穩定,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工作目標: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減少群體性的事件發生。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時,要做到反應迅速,臨陣不亂,分工協作,處置果斷,確保穩定。
二、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處置重大、重特大突發群體性的事件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縣委書記或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處置一般突發群體性的事件時,按照業務分工由縣委分管領導或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事件主管部門、縣公安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
縣突發群體性的事件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在突發群體性的事件預警時,立即指令相關部門進入預警狀態;在突發群體性的事件發生時,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決定并公布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方案;負責應急處置的指揮調度。
突發群體性的事件主管部門是預防和處置突發群體性的事件的責任主體和日常工作機構。其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有關突發群體性的事件的預防、監測、報告等工作;編制和完善突發群體性的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在事件發生后作為專項應急指揮部的辦公室,按照規定的職責組織實施應急工作。
在縣突發群體性的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按照“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縣直有關部門(包括應急保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按照各自職責,迅速啟動應急聯動機制,共同實施應急處置預案。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突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會同縣武裝部、武警中隊、民兵預備役營完善應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各項措施辦法。
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建立相應的突發群體性的事件領導機構和各自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應對工作。
縣委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是全縣突發群體性的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
三、處置群體性的事件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人為本,化解矛盾。堅持以人為本,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依法妥善處置群體性的事件。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群體性的事件原則上由發生地的鄉鎮黨委、政府負責處置,必要時上級黨委、政府直接負責處置,或派員到現場指導處置。處置較大以上群體性的事件必須設立臨時應急處置機構。在具體處置過程中,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指揮員及其權限。
(三)依法、按政策辦事。在處置群體性的事件過程中,要嚴格依法、按政策辦事,切實維護好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政策的嚴肅性。
(四)快速反應,密切配合。群體性的事件發生后,相關地政府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上級有關部門應及時予以配合和支持。當地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要相互協作、相互配合,確保信息收集、情況報告、指揮處置等各環節的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
(五)教育疏導,防止激化。要講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聽證等方法,引導群眾合法、理性地表達利益訴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要把法制宣傳和教育疏導工作貫穿處置工作的全過程,通過新聞公告、現場廣播、印發通告等方式,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群眾遵守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強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警力使用妥善處置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的意見》的有關規定,黨委、政府要根據群體性的事件的起因、規模、影響及現場情勢和危害程度,決定是否動用處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強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種強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種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強制措施使用不當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當用不用而使事態失控。處置群體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強制措施。對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等必要的驅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線民警不準攜帶、使用殺傷性武器。在使用強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須以廣播、通告等方式,明確告知現場群眾,防止發生意外傷亡。
四、責任分工
各級各部門在預防和處置群體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協作,相互配合,顧全大局,確保穩定。
(一)因企業改制中出現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企業主管部門牽頭,發改委、經委、財政、國資、勞動保障、工會、法院等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二)社會保障方面出現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財政、經委、民政、人事、工會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三)農村和農業方面出現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農辦和農業局牽頭,紀檢監察機關和財政、物價、法制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四)因集資款、“三會一社”(農村合作基金會、工商聯經濟互助會、工商局個體私營經濟互助會、供銷社社員股金)債券、存儲款等不能正常兌付和金融詐騙等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由發生問題單位的主管部門牽頭,金融、財政、法院、公安、經委、發改委、相關鄉鎮以及其他涉及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場、水利等邊界權屬糾紛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民政部門牽頭,國土資源、林業、農業、畜牧、水利等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六)學校教育方面出現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教育局牽頭,人事部門與相關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七)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縣委分管領導負責,統戰部牽頭,民宗科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八)城市建設、拆遷安置、建筑工程質量、物業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現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建設局或國土資源局牽頭,規劃、房管、項目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九)因邪教組織活動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縣委分管領導負責,防邪辦牽頭,公安、司法、組織、宣傳等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十)因資源開發和環境污染等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國土資源局或環保局牽頭,農業、林業、水利、旅游等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關系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公安局、外辦分別牽頭,相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十二)因宣傳報道、新聞出版、文化活動等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縣委分管領導負責,宣傳部牽頭,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工商等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單位、外來企業和縣屬企事業單位發生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其所在鄉鎮政府牽頭,該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和縣直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處理。
(十四)應當納入司法渠道解決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由縣委分管領導負責,政法委牽頭,政法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妥善地依法處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十五)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由縣委維穩辦責成相關鄉鎮或部門負責處理。
縣委、縣府以文件、會議紀要等形式,對某項具體維穩工作的責任領導、牽頭單位、協辦單位作出另行規定和要求的按其規定執行。
五、及時報送反饋群體性的事件相關信息
處置情況報送必須及時、客觀、準確,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一)特別重大、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發生后,或者在其他群體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級為重大以上群體性的事件的情況下,事發地的黨委、政府、維穩辦和主管部門應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縣委、縣政府和縣委維穩辦,縣委、縣政府、縣委維穩辦應在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維穩辦。對一時難以確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級趨勢的,也必須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主要信息。
(二)上報的處置情況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和觀場情況;事件的經過、參與人數、圍觀人數及人員傷亡數、財產損失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事件發展趨勢的分析、預測;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做好現場處置,防止事態失控
群體性的事件發生后,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涉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人要面對面做群眾工作,聽取群眾意見,疏導群眾情緒,積極化解矛盾和沖突,盡快平息事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責成相關部門(單位)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損害群眾利益的,應向群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盡快予以糾正,并對有關責任人盡快給予嚴肅處理,及時公布處理情況;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應講清道理,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教育工作。異地群眾聚集形成群體性的事件的,所屬地的黨委、政府也應迅速組織工作組趕赴現場,配合當地黨委、政府開展疏導、化解和勸返工作。
凡城區發生30人以上群體性集訪,第一接待部門必須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通知有關鄉鎮、部門的主管領導到場處理,太和鎮、有關縣直部門在接到通知15分鐘內必須趕到現場,其余有關鄉鎮在接到通知1小時內必須趕到現場,并及時穩妥處置好群眾集體上訪事件。
出現到縣委、縣政府等機關集體上訪事件,由縣級機關值班領導負責接待,并及時通知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縣委或縣政府分管領導、上訪群眾所在單位的黨、政、工、青、婦等主要負責同志和主管部門負責同志應快速主動趕赴現場,做好教育疏導工作。縣級值班領導或縣分管領導應視情況召集相關單位負責同志聽取群眾代表意見,研究處置辦法,并將情況及時報告縣委、縣府主要領導。
發現縣內群眾、職工意欲集體到中、省、市級領導機關上訪、上書等苗頭,有關鄉鎮和縣直部門應做好控制、勸阻、攔截工作,防止集體越級上訪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現縣內群眾、職工集體到中、省、市級領導機關上訪,集體上訪群眾所在地鄉鎮、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應迅速趕到現場,靠前指揮,協調有關方面,做好集體上訪群眾勸解疏導工作,并安全帶回。
處置群體性的事件,公安部門可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閉現場和相關地區。
(二)設置隔離帶和警戒線,劃定警戒區域。
(三)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護重點目標。
(五)查驗現場可疑人員身份,檢查可疑人員隨身攜帶的物品。
(六)對未經現場指揮部有關領導批準在事件現場進行錄音、錄像、拍照、采訪、報道等行為予以制止。
根據現場情況,公安機關可依法采取下列強制性措施:
(一)發布命令或通告,責令無關人員立即離開現場,責令組織者立即解散隊伍,責令聚集人員在限定時間內迅速疏散。
(二)對超過限定時間仍滯留現場的人員,可以強行驅散,但應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三)對經強行驅散仍拒不離去的人員或者進行煽動、組織、指揮的人員,可以視情況采取強制措施。
(四)對非法攜帶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用于非法宣傳、煽動的工具、標語、傳單等物品予以收繳,并依法處理有關人員。
公安部門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確需采取強制措施的,必須對象準確、基本證據確鑿,同時要做到控得住、帶得出,妥善控制現場,不能因采取強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擴大事態。但對組織、煽動、串聯、挑起群體性的事件的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積極參與者,公安部門應予以訓誡,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對造成嚴重后果并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做好后續工作
群體性的事件現場處置后,必須做好以下后續工作:
(一)清理現場,撤除路障,解除現場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復社會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彈和反復。
(三)對已經承諾解決的問題,必須盡快解決,不得久拖不決。
重大以上群體性的事件一般不公開報道,確需公開報道的,要按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和黨委宣傳部門的有關規定,組織好信息發布工作。對國內外歪曲性報道或謠言應及時予以駁斥和澄清,正確引導輿論。
物業小區消防應急預案7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保安員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 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 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后報警。
1.3 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采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 關閉火情現場附近的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并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 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 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采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 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 消防監控室報警
2.1 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并通知消防專管員。
2.2 火情確認后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與組織疏散。
2.3 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物料部經理。
2.4 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 ,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 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 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 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 報警要求
3.1 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 起火地點;
B. 起火部位;
C. 燃燒物品;
D. 燃燒范圍;
E. 報警人姓名;
F. 報警人電話。
3.2 向“119”報警應講清:
A. 小區名稱;
B. 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志物);
C. 火災發生部位;
D. 燃燒物品;
E. 火勢狀況;
F. 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 報警人姓名;
H. 報警人電話。
4. 成立臨時指揮部
4.1 物業總經理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并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 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物料部經理、行政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 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 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 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 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并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 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 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與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 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 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與中央空調運行。
4.3.8 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 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與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 火災撲滅后,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后工作。
5. 人員疏散與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與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后,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災發生后,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與訪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與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 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 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并關閉門窗與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與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并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 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后起火層上面2層與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 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后送醫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成立警戒組,布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 清除小區外圍與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與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 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 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 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與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證非起火區域與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災撲滅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后,工程物料部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與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 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 管理運作部統計人員傷亡情況與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總經理。
7.4 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并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 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 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與總結。
7.7 由物業總經理發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并責成消防專管員寫出專題報告,分清責任。
7.8 如果小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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