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經費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小學經費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經費管理制度(精選15篇),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1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教育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教代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后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由后勤分管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匯報到主管領導。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教代會討論審批。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報經學校教代會批準后,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后校長經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和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私設“小錢柜”。
六、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于教育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動用教育經費變相或亂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定期向教師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2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1、公用經費主要指財政撥付的辦公資金。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職工和學生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費、郵電、寬帶、電話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準用于發放人員福利、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不準以教師培訓為由進行公款旅游、休閑、療養等方面的開支;嚴格控制招待費,不準用于購買煙酒禮品等費用支出。
2、學校公用經費按照專款專用,公用經費預算要體現“保運轉、保安全、保質量”的原則,要體現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傾斜的原則。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生活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教學業務費(包括教學水電費、取暖費、教研教改費、教學差旅費、資料印刷費、宣傳費、體育維持費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學校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4、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實行政府采購,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由區級財政部門、區教育局組織政府采購。
5、學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6、學校要嚴格控制租車費、接待費(按上級標準)等非業務性支出。要厲行節約,努力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
7、學校公用經費支出要實行報告制度。1萬元以上支出報區教育局審批,要進行立項、招標、審計;1萬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經校委會研究決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財務管理小組審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長審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行政校長審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主任審批。
8、學校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進行公布,采用上墻公示、網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師生和社會的監督。同時定期進行公用金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3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4
一、義務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范圍。
1、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2、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3、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非公務接待、購買禮品和其他饋贈等方面的支出。對不按規定使用義務教育經費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預算管理,積極實施預算編制規定。
1、中小學預算以獨立核算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
2、中心學校以下的村小、教學點及初級中學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中心學校統一編制。
3、中小學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
4、項目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三、阜南縣地城鎮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標準:
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總額不低于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1)一類支出項目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5%。
1、師訓費:占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7%。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材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此項費用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2、書報雜志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專用資料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4、圖書資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書標準的1%。)
5、儀器設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3%。由中心學校在全鄉統籌管理使用。
(2)二類支出項目標準:辦公費(不含書報雜志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維修(護)費、印刷費七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6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60%,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5%。
其中維修(護)費標準: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維修(護)費不低于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0%。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三類支出項目標準:招待費、會議費、交通費、差旅費四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10%。
1、交通費、差旅費:兩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6%。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4%,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2%。
2、會議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0.5%。
3、招待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四、中小學財務管理
嚴格賬戶管理。中心學校按財政部門的規定開設賬戶,對中央和地方的義務教育專項資金進行專門管理核算。中心學校統一核算各村級完小和初級中學經費,按各完小和初級中學學校名稱建立明細賬,實行分戶核算,統一管理。
(一)加強財務監管。
1、實施義務教育經費機制保障改革后,各中、小學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對各項收費、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捐贈等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2、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單筆活動資金超出2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的須報中心學校批準,1萬元以上的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3、嚴格核銷手續。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單位法人簽字并注明用途、所屬類別,方可核銷。
4、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記賬、算賬、結賬和報賬,確保會計信息質量。每年度末進行財務結算后,必須向學校班子成員及教職工公布賬目,實行財務公開。并定期在校內外公布學校財務管理情況,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對賬目管理混亂,違犯財經紀律的財務人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單位的開支項目和開支標準,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要遵照“專款專用、量入支出、勤儉節約”的原則辦事。對不經教育局批準,擅自立項、擴大開支范圍,年終出現新債務的學校,追究學校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
6、健全財務機構,中心學校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各中小學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7、各學校財務人員每月到中心學校報賬一次。
8、各中小學到中心學校報銷的單據必須真實,如經中心學校或相關部門審核后出現虛假情況,追究經手人和學校領導責任。
9、各校長直接經手發生的票據,須由學校其他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到中心學校報銷。
10、不得挪用各種類別項目資金。
(二)、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學校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嚴格按批復的預算抓好執行,合理合規使用資金。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學校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公示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組織編制學校年度決算,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上級教育、財政等部門反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三)、完善監督機構。中心學校要成立經費使用監督小組,組長由黨總支(支部)書記或工會主席兼任,對學校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全面監督。學校主要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任財務人員或報賬員。
五、嚴格資產管理,維護資產完整。
中小學校的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核算、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登記、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資產的'出租、出借、出讓、變賣、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后,上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核批準。并設立專(兼)職公物保管員。具體要求:
1、大型資產購建需經學校領導班子會議決定。
2、各學校對固定資產、物品、材料每學期末至少清查、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3、大型資產(學校各類基地、房舍、校園等)的處置(出售、報廢等)相關文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其變價及殘值收入必須入賬,作為專用基金管理。
4、單位確認為呆死賬的往來款項,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核銷。
六、嚴格資金管理制度。
教育、財政部門加大對各學校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學校的財務收支進行檢查,管好用好資金。對違紀違規人和事,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究,從嚴處罰。
七、嚴格資金審計制度。
各中小學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必須先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然后再移交財務手續,中心學校派人監交。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5
一、總 則
為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由中心學校配備專人進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設報賬員一名,在分校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小學報賬。
二、財務收入管理辦法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三、公用經費支出管理辦法
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學校要規范和加強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列支項目: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會議費、維修及辦用設備添置費及其他支出。(相關說明見《浮山中心小學公用經費支出項目說明》)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維修添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
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給教師發放補助。
學校公用經費要年初做好年度經費預算。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應實行政府采購,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同時,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保管、領用制度。(采購協議供貨商詳見附錄)
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準權限:嚴格執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所有經費支出都有校長負責審批,各分校公用經費支出,由分校校長審核,再由中心小學校長審批。由中心學校副校長分管學校的財務工作,負責對報賬單進行審核。
凡涉及購物等開支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驗收人(證明人)要具有針對性、廣泛性。
學校開支項目的票面超出1000元及以上的,需經中心小學校務會通過,再由校長審批。
每周三報賬人員組織報賬,要求報賬及時,每月結算本月發生的賬目開支。各項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所轄各分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做到賬目公開,開支透明。
學校對各分校財務情況定期組織檢查,對不按規定使用公用經費的,將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四、物品采購制度
1、學校有總務處牽頭成立學校辦公物品采購組。學校凡需購買的物品均須填寫購物申請單,并交總務處備案。由校長室批準,然后由采購組負責實施。
2、票面在500元以上的物品采購任務必須由采購組統一采購,。
集體性采購每月組織一次。
3、購物價格及人員規定:
(1)購物總價在200元以內,可由總務處指定采購人員采購。
(2) 購物總價在200--500元,由總務處親自購買或協同采購。
(3)購物總價在500元以上,須報校長室批準,方可采購。
4、采購必須遵循市場規律,以價廉、質優、物美為原則
5、不允許購買質次、劣質、變質物品。
6、采購專業性物品、設備,必須由專業人員參與采購。
7、采購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易耗品,須經財產保管員驗收、登記,辦理入庫手續,方可領取使用。
8、采購物品必須有正式票據購物報銷,均需校長室或由校長室指定人員驗收,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批準方可報銷。
五、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
1、學校通過教代會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學期進行審查。
2、每月各分校要將本月的公用經費使用的項目和內容,張貼上墻,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
3、總賬會計要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作年度財務工作報告,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的專業性資料。
2、會計檔案分永久和定期兩大類。按期送存學校綜合檔案室,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密。
3、本單位人員查閱會計檔案,應事先與會計室取得聯系,由經辦會計陪同查閱,外單位前來查閱會計檔案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或經領導批準,方可接待,查閱內容必須在查找資料登記簿上認真寫好欄目。會計檔案一律不借出。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必須報學校檔案銷毀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無批準手續,不得自行銷毀。
5、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應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并由有關負責人監交。
七、會計檔案借閱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閱會計檔案時,需經中心小學校長批準。
2、借閱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清冊。
3、原則上借閱會計檔案時不得拿離保管地點。
4、借閱會計檔案時,不得私自涂改、丟失和撕毀賬頁、單據,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5、借閱會計檔案后,要及時歸還保管人員,做好相應的歸還手續。
八、財會人員職責
1、總賬會計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學校事業發展和經濟活動的預測、規劃、決策,學校資金使用,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賬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總賬會計入賬。
3、報賬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1)、及時向中心學校報賬,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
(2)、報賬時要對合法票據做好正確的分類,并作好本學校的流水賬,每月交中心小學總賬會計進行核對。
(3)、及時做好本校的賬務公開工作,把每月上報的票據在校內張貼上墻進行公示。
4、上述財會人員相互配合做好財務分析。認真分析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九、出納職責
1、不斷學習有關財務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按規定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符和規定的報銷憑證有權拒付。
2、接收付款憑證,辦理現金收復。
3、記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收后,要及時入帳。每天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公款不準私借。
4、 嚴格現金收支手續,收入現金應給對方開收款收據,要正確使用票據。
5、收入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6、 和總賬會計共同搞好每月工資及獎金的銀行支取和發放工作。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6
一、財務工作指導思想、任務、基本職能
1、學校財務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各項資金的安排、使用,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要為學校各項工作、廣大師生員工的學習、生活而服務。
2、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開源節支、量入為出提高有限經費的使用效率,為提高教育質量改革和發展教育事業服務。
3、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令,維護財經紀律,保護公共資財的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編制和執行學校的財務計劃,擬訂學校財務和財產、物資管理的具體制度、辦法、措施。通過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調查、研究、分析、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積極參與經濟決策。
二、內部財務管理責任制
(一)總務主任崗位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協助校長做好財務管理參謀,具體負責領導財會人員及財務往來工作,積極做好教育第一線服務工作。
2、負責總務部門職工的管理,加強后勤人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關心后勤人員的業務進修和技術培訓,做好服務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與政治處、教務處密切協作,對廣大師生進行“學校是我家,美化、綠化靠大家”的愛校教育。
3、負責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購、管理和供應,按計劃發放師生的課本、簿本以及教師辦公、教育用品,會同有關人員購買圖書、儀器、體育器材、醫療用品。
4、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本建設和校舍、課桌等校產的登記,管理、添置、維修,督促師生愛護校產。
5、管理財務:審核一切收支憑證,做到各項開支都符合規定,一切賬目清楚、準確。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貫徹民主理財精神,合理使用各項經費,搞好師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業。做好學生雜費、代管費的收繳工作。
6、組織學校的綠化和協助搞好環境衛生工作,改善辦學條件和學校環境。
7、抓好傳達室,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8、完成好校長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樹立全局觀念,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鉆研業務,不斷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工作能力,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2、認真執行會計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如實地全面反映單位資金活動情況。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結報,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和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指定的人員簽名和蓋章,對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會計人員填制會計憑證必須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總結經驗,揭露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建議。
5、協同有關后勤人員做好校舍安全、檢查和維護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工作。
6、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7、認真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出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做好學校資金的收付工作。如有違反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并向學校有關領導人匯報。
2、按照銀行制度的規定,加強存款和現金的管理。
3、根據收付的原始憑證,按時記賬,定期與會計做好結算工作。
4、應逐日盤點和保管好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不出差錯。
5、要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結賬,大量現金要及時交存銀行,日清月結,嚴密手續、妥為保管、保證安全,切實做好現金收付工作、及時記賬。收入款項應及時如數繳入銀行或財政專戶。對暫付的現金要按規定催促
有關人員來報銷結賬。
6、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按本職工作,熟悉掌握本行業務,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以高度負責的精神,保管好財產、儀器、物資及各類教學用品。
2、財產、儀器、物資、教學用品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使學校財產,物資保持完好,不受損失,充分發揮財產、儀器、物資的作用。
3、期初按時發放各類教學用品、儀器設備及教學上有關的物資,期末按時收回并查對各類物資損耗情況,精打細算,有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4、教學儀器等固定資產,需經校長或主管領導批準方能購入,購入后必須驗收入庫,登記造冊。領用時要填寫好出庫單方可使用。校產出借要通過總務處辦理出借手續,管理人員無權出借。
5、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會計人員內部牽制制度
1、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會計、出納、實物保管員明確分工,相互牽制。出納除登記現金日記賬外,只管錢、不管帳;會計管帳不管錢;保管員只管實物及分派。
2、空白支票、現金由出納保管。發票、學校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保管。 3、每月結賬,出納填好結報單,連同本月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原始憑證的張數,按時上報給會計,會計核準結報單及原始憑證的金額、張數并分別在出納結報單上簽字。
四、財務收支稽核制度
1、審查財務。各項經費的支出,必須按《經費開支標準》和《經費年度預算計劃》辦理。
2、各項財務收出,每類收入都應開具財稅部門監制的合法的票據,統一管理、統一核算。每筆支出報銷單據都應按規定進行嚴格稽核。稽核人員應嚴格審查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合法、真實、是否有經手人簽名,說明用途。實物的票據,是否有保管員簽名。
3、報銷人員應把稽查過的原始憑證送校長或總務主任審批、簽字,方可到出納處報銷。
4、審批過程中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原始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情
節嚴重的扣留原始憑證,并報告校長。但校長堅持要支付,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
5、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在未報出之前進行稽核,如有差錯應及時糾正保證質量。
五、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一)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下列內容:
1、原始憑證的名稱
2、原始憑證的的填制日期和編號
3、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4、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的實物數量和金額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及填制人員、經辦人員的簽章
(二)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記錄真實
2、內容完整
3、填制及時
4、書寫清楚
(三)原始憑證的審核
1、合法、合理性的審查
2、完整、正確性的審查,以合法憑證審核憑證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3、自制原始憑證應有經手人、填制人、負責人的簽名。必須按符合規定的要求填制。
六、財務收支報銷審批制度
1、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按《收費許可證》收費項目使用統一的收費票據,向學生和家長公開收費范圍、標準,接受監督,防止巧立項目亂收費行為。
2、學校的各項財務支出,必須嚴格審批制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3、審批程序:學校所需購買的物品、學生應用的學習資料等,事先由各處室、班主任填寫請購單,報送總務處查驗后具體由總務處辦理采購,其它人員不得代購。購物人員憑單據和實物交保管員,請購人員清點核實并簽名交稽核人簽名,方可向出納報銷,如手續不完備,出納有權拒報。
4、其它非實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級有關規定票據范圍、標準、辦理。當事人寫明事由簽名,經校長總務主任審核簽名,方可報銷。
5、學校基本建設等與外單位有往來的經濟業務,必須有事先的合同、簽約。
事后有驗收人員、經辦人員及國家有關規定預、決算等應具備的手續,經稽核審批后方可報銷。
七、財產物資計量驗收制度
1、對學校財產實行專管、兼管和群管相結合的方法。財產專管和學校財務人員管理的帳物與各組室兼管人員的帳物相符。對購入、自制、收回的財產物資均在質量上、數量上、單價上進行嚴格驗收,具體驗收工作由有關人員,保管人員負責。驗收合格后保管人員簽字、編號入庫。
2、各部門保管的財產,必須按學校規定實施保管職責。財產實物帳一式兩份,一份上交總務處,接受總務處監督檢查,一份自留備查。對學校的財產,每學期自查一次,每年由總務處核對一次。
3、保管人員在驗收中發現質量上、數量上、單價上有問題,由經辦人員負責退辦,財產物資在盤點時,發現有質量、數量與賬面不符,應查明原因,采取相應的措施。
八、財產物資保管及賠償制度
(一)保管員:
1、嚴格校產及各種物資的驗收工作。購入或添置校產,必須經過有關保管員驗收,清點數量、發生的時間,并簽名、登記造冊放入指定地點。
2、經常清理財物,實物應分類別,堆放整齊,防腐防蛀,注意倉庫安全,切實做好防災、防盜工作。貴重物品和危險品必須放入專柜,需購教學用品及時向總務處提供購物計劃,保障教學第一線的供應。
3、領用出租財物時,要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方可領發、出借。及時記錄財產、物資減少數,并注明減少的原因,領用人的簽名,杜絕假公濟私。不符手續的領物一律拒絕。
4、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無關人員不得入庫,不得索取財物,如有公差要預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員填寫出借清單,歸還后銷號。 2、凡財產出借后遺漏、被盜、人為損壞均要按價賠償。
3、教室財產由各班負責保管,對愛護財產,財產管理好的班級,學校予以獎勵,人為損壞的按價賠償。
九、銀行收支管理制度
1、學校開設的賬戶必須是支票收支結算賬戶,不得開設任何形式的存折戶。
2、嚴格遵守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接受銀行的監督。
3、銀行賬戶只限本校使用,不得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
4、嚴格管理支票。簽發支票時,要注意銀行存款余額,支票存根必須由領取人的簽字。
5、簽發的支票存根、解款單等作為會計憑證的原始憑證,不得廢棄。
6、出納人員應按月和銀行對帳,編制銀行存款調節單,保證賬款相符無差錯,有差錯及時追究原因。
7、匯款、信匯必須由負責人、經辦人的簽名,方可到銀行辦理手續。
十、現金收支管理制度
1、堅持現金專人保管,學校的現金收支業務應由出納辦理。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管理條例,每天的庫存現金為1000元,超過限額應在當日下班前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3、嚴格遵守使用現金的范圍,不屬于現金支付范圍的款項,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
4、嚴格現金收支手續。收到現金時,應給交款單位(人)出具合法的、完整的、正確的正式收據;付出現金時,應先對原始憑證進行復核并加蓋“現金付訖”的戳記。
5、出納對當日辦理的現金收付業務,必須做到逐筆登記,賬款相符,不得以白條抵庫。
6、學校的現金不準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沒有經過有關領導同意、審批,出納人員不準以任何理由臨時出借。
十一、財務預決算分析制度
1、按上年的財務收支決算和本年度的事業計劃制定本年度的財務預算,年終編制收支決算。
2、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預決算進行分析,指出存在問題,找出原因,口頭或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一年兩次分析(一學期分析一次),并為校長提供決算的依據。
十二、票據管理制度
1、根據上級規定,由會計人員購買、保管及在規定的期限內注銷票據。票據領用時,領用人要簽字,遺失要追究領用人的`責任。
2、嚴格票據管理制度,保管好存根,不得為任何單位或個人開發票。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7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 學生學雜費收入。
d) 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 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 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 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 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 經費使用管理
1、 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 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 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 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 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幫助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加強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資金安全運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贛教財字〔2012〕59號)、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教〔2007〕7號)以及市教育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贛市教規劃字〔201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與分配
我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實行以縣為主、“校財局管”的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教育部門統一核算、管理、監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使用。
1、公用經費的組成。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生均公用經費,現行補助標準為小學500元/生·年,初中為700元/生·年;二是各義務教育學校的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
2、公用經費的分配原則。依據上一學期核定的在校學生人數和省財政資金下達情況分配各校。在開學時,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按公用經費總額的10%預撥學校,以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剩余資金逐月報賬。在每學期結束時,依據學校的實際學生人數,同時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適當向偏遠山區、辦學條件薄弱的學校傾斜的原則與學校結算。
二、公用經費的使用范圍與標準
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參照以下范圍和標準實施。
1、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5%安排。主要用于:上級主管部門、縣進修學校組織的學校管理人員及教職工的培訓,以及學校自行組織的校本級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等。對學校自行組織教師外出參加培訓講座、學習考察,將嚴格審批制度。對學校教師培訓計劃所列培訓內容、時間、地點、人數和費用進行認真審核。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培訓、學習考察,堅決杜絕借培訓之名進行公款旅游的行為。
2、設備購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0%安排。用于課桌凳、圖書資料、教學儀器、音體美器材、師生所需生活設施等的購置,其中專項用于課桌凳購置的費用不得少于公用經費總額的5%。設備購置必須嚴格按相關程序辦理:各學校必須根據可用資金,區分緩急,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后,書面向縣教育局上報購置計劃批準執行。按規定應納入政府采購的設備購置實行政府采購。
3、修繕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5%安排。用于校舍維修、校園文化美化建設、教學及生活設備等的維修。各校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資金總額,在開學一個月內經集體討論決定后向局校建辦和財統股報本學期維修維護及校園文化美化建設預算。初中、中心小學達5000元以上,村完小達2000元以上的單個項目,需報分管領導審核后實施,項目預結算報局校建辦審核。大型修繕項目按政府議事規則及有關程序實施。
4、招待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2%安排。各學校業務招待費支出必須堅持勤儉節約、從省從簡的原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要求。對各類活動和迎接上級檢查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同時嚴格控制接待標準、接待范圍,堅持同城不吃請。
5、業務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5%安排。用于教育、教學業務與管理所需費用。如教學教研活動經費、教師學生各種競賽經費、文體活動經費等。
6、辦公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用于支付印刷費、水電費(含學生飲水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務費、信息技術教育維護費、教師用教材、學生音體美活動及音體美教學費、學生實驗實習費、實驗耗材、專用材料費等。
7、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安排。指除上述以外從公用經費中支出的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與監督
1、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受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的經費核算,建立健全教育經費管理制度,規范教育經費收支行為,統一實行學校財務預算管理,確保教育經費有效使用。
2、強化預決算編制執行。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江西省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科學編制學校預算。中小學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村小(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的中心小學統一編制。學校必須在開學兩周內編制好經學校行政會、教職工會討論通過的本學期經費預算,并附預算編制說明一并報局批復后執行。預算批復后,原則上不作調整,因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確需調整的必須經學校行政會討論決定并通報教職工后,及時書面按程序報批,以嚴控經費支出的隨意性。調整幅度在5%以內(含5%)的,書面報縣局備案;10%以內(含10%)的,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15%以內(含15%)的,報局長審批;15%以上(不含15%)的,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批復。同時,嚴格堅持“預算總額不突破”原則,單位預算調整后都加的,則應在其他小項中相應調減。
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中心小學以上學校要成立財務監督小組,實行民主理財,每月定期在公示欄中公開學校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教職工的監督。財務監督小組成員由1名副校長、1名中層干部和3教師代表組成(副校長、中層干部和教師代表由每年的教師代表大會產生),副校長為組長。學校財務每學期結束時還須向全體教職工集中公開公示一次。
4、嚴格把好“三關”,確保經費安全使用。一是嚴格把好預算執行關。二是嚴格把好發票審核關。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要認真檢查學校票據相關項目填寫是否規范、完整,各項支出發票必須有經手人、證明(驗收)人,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方可報賬,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三是嚴格把好經費支出關。對不符合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的項目,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
5、完善財務制度。中小學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中小學校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各鄉鎮中心小學不得以任何名義集中或調劑所屬村小及教學點的生均公用經費,不得變相從所屬學校經費中列支。中小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借債務或提供擔保。
6、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教育局《關于轉發省發改委、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贛市價費字〔2011〕34號),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收取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義務教育學校除按省、市文件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7、加強資產管理。完善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中小學校資產處置監管。中小學校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建立健全校舍設施安全預警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自然災害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8、強化監督檢查。中小學校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校長應將每學期學校財務收支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并在校內公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縣教育局每年開展一次義務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內部審計,審計面不低于學校總數的30%。對離任的中小學校長進行校長離任審計,對未經縣局批準同意面發生的學校債務,由任內校長個人承擔。
四、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上述之條款如因上級出臺新的管理規定而有沖突的,則以上級新規定為準。
五、本辦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實施。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9
為加快薄弱學校的師資建設,促進教育事業均衡發展,鼓勵教師到工作生活交通特別是村小教學點等條件艱苦的學校任教,根據縣教育局、縣財政局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發放津貼原則及對象范圍
(一)發放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嚴格審批程序的原則。
2、堅持艱苦、邊遠和外地教師優先的原則。
3、堅持實事求是、在編在崗、為教學服務的原則。、
4、堅持服從組織分配,服從工作需要的原則。
(二)范圍劃分
根據學校所處地理位置及工作生活和交通等條件因素,將本鎮學校分為A、B、C三類,即:
A類——中心學校及示范小學
B類——公路沿線學校(以學校居鄉級公路1公里內為準)及距中心校5公里以內的非公路沿線學校。
C類——非公路沿線且距中心學校5公里以上的學校。
(三)對象確定
1、因艱苦邊遠學校缺編,凡主動向組織提出申請或服從組織安排到艱苦邊遠缺編學校任教的教師,優先享受一檔特殊津貼。
2、在村小教學點任教且從事復式教學的教師優先享受一檔特殊津貼。
3、家在外省的未婚教師優先享受一檔特殊津貼。
4、家在外地(非本鎮籍且配偶在外地工作)且學校距家100公里以上在B、C類學校任教的教師,如在安排第1、2、3類人員后仍有指標節余,則按路程遠近安排享受一檔特殊津貼。
5、家在外地的`各類別學校教師均享受二檔特殊津貼。
6、在C類學校任教的所有教師均享受二檔特殊津貼。
7、本鎮內異地交流在B類學校任教且距家5公里以上的教師享受二檔特殊津貼。
8、A、B類學校教師原則上不享受特殊津貼。
9、一檔特殊津貼發放,根據縣下達指標數按第1、2、3、4條順序依次進行安排,直至調滿指標數為止。若符合第4條人員未享受到一檔特殊津貼則調至二檔中享有優先權。
10、二檔特殊津貼發放,根據縣下達指標數按第5、6、7條順序依次進行按排。若仍出現指標節余,則在B類初小學校中按距中心學校路程遠近,依次安排,直至調滿指標數為止。
二、特殊津貼發放標準及形式
1、特殊津貼標準目前相應分為:一檔200元/月/人,二檔100元/月/人,三檔70元/月/人。
2、特殊津貼以學期為單位計算,根據財政資金情況及時拔付,學校應當及時發放給教職工。在編不在崗的不發,學期中因病、事假或工作需要不在該校教學崗位上工作的,按實際在崗時間核算。
3、所劃定享受津貼發放的教職工,在同一類別學校之間流動,享受相應檔級的特殊津貼,若調出特殊津貼發放標準范圍,調出之日起不再享受特殊津貼。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財務活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項工作順利完成,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12〕489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籌集教育經費,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學校一切財務收支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單位財務部門應按國家規定申請開立銀行賬戶,未經批準不得開立銀行賬戶。
第五條 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崗位不相容原則進行分工,做到錢賬分離、責任清晰。預留印鑒、支票等應分人保管,相互制約。
第六條 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開展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各處室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經辦具體事務,履行相關財務手續。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八條 學校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九條 學校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學校統一編制。預算編制應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中小學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學校預算由學校根據年度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以及預算編制的規定,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學校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規范辦理收支事項,加強預算執行管理。
第十二條 預算執行中,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者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的,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審批。學校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收入包括: 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 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條 財務部門負責學校票據管理工作,按規定進行票據領用、開具、繳銷、歸檔等。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在年度部門預算批復的范圍內,學校辦公費、印刷費、固定資產購置費等及單個項目支出按照“先預算、后支出”的程序,由各處室事前編制具體預算,按預算審批權限報批后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公用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安徽省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17〕480號)文件規定,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安排各項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報銷各項開支。凡預算單項支出數額達到2000元以上的,由項目學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形成會議記錄,報中心學校審批;預算單項支出數額達到5000元-8000元以上的,需報區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區直學校、初中、中心小學8000元,其他學校5000元)。印刷費、維修費、物業管理費、辦公設備及其他物品購置支出在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或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未在政府采購范圍內且未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金額大小,確定通過招投標或者采用詢價方式確定服務供應商和價格。采用詢價方式,要實行貨比三家,無特殊原因,應采用合理低價法確定中標供應商。每個項目,每次購物或每個支出事項詢價不少于三家。2000元以上的支出項目,報賬發票后要附“潁東區學校項目詢價記錄表”。
以下情況的支出,可直接審簽報銷:屬于多次發生、定期結算的日常運轉支出,如郵電費、水電費等;有相關政策依據明確支出標準的按規定執行,如工資、國家、省市規定的津貼補貼發放及公積金、職工社保繳存等。
第二十四條 支出經辦人應為學校在職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履行正規手續的聘用人員、掛職人員。外單位人員或臨時人員不得辦理報銷手續。此外,差旅費以實際出差人作為報銷人。
第二十五條 經辦人應出具與經濟事項行為相符的相關原始憑證,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嚴禁使用虛假票據。票據必須具有財政、稅務部門票據統一監制章,并按規定全聯次、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票面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必須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因購買商品較多,詳細情況無法在發票聯上完整體現的,在取得發票的同時,須附加蓋賣方印章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
財務部門負責財務支出的復核終審。審核內容包括審核原始單據及附件是否齊全,審批程序是否完備,支出標準是否超標,以及是否有違反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的其他情況。未履行完整審批程序的支出,無依據、超標準、超范圍的支出,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必須嚴格執行財政等部門有關支出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會議費、培訓費、印刷費、差旅費等一般性公務支出。
(一)辦公費支出
1、辦公費支出(包括辦公用品購置、圖書資料購置、獎牌證書制作等)需附明細清單并經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方可報銷。
2、購入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總務處統一采購、驗收、保管和領用管理。
(二)差旅費
1、差旅費按照《潁東區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22號)《關于調整潁東區機關事業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XX〕46號)執行,凡超標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超標準住宿的,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2、因工作需要出差,按照“先審批,后出差”的程序,出差人員應填寫《ⅹⅹ學校公務出差審批單》,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
一般人員公務出差,憑有關通知,填寫公務出差審批單、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
3、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按規定程序審批。因其他公務外出所需經費報銷須附通知文件(如無文件須注明原因),按規定程序報銷。
(三)公務接待費
公務接待按照阜東辦明電〔2016〕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公務接待工作的通知》規定及學校公務接待規定執行,厲行勤儉節約,從嚴從緊控制招待費支出。
(四)會議費
1、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嚴格控制參會人數、會議數量、會期、規模,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
2、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會議人員簽到單、會議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發票,并由經辦人簽字。
3、會議費必須使用公務卡或轉賬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培訓費
培訓費按照區財政局、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潁東區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8〕133號)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原則上使用轉賬和公務卡支付結算方式,嚴格控制現金支出。
第二十八條 經辦人應在財務支出事項終了后應盡快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卡消費最遲應在還款日前三個工作日報銷。無特殊情況不得跨年度報銷。
第二十九條 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支出均應實行政府采購。
第六章 往來款項管理
第三十條 學校往來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應繳財政款等。
財務部門對學校往來款項實行統一管理,定期清查。年末結賬前,對往來款項余額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結算,避免長期掛賬。對應繳款項,應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拖欠。
第三十一條 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再辦理新的借款。借款在三個月內必須歸還,出納人員應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二條 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 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 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備及動植物。
第三十四條 固定資產由學校總務處統一管理,實物使用和保管具體落實到使用處室(或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將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編號,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贈送或轉讓。職工調離本單位或退休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
第三十六條 資產處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申報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第八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 建立學校經費收支公示制度,財務部門按月公開學校經費收支明細,接受師生員工監督。
第三十八條 會計憑證、會計檔案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制度和規范要求,按期整理裝訂成冊,由裝訂人簽章后,統一歸檔,并由專人保管。
第三十九條 學校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價格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于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改。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11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65827029012),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鄉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5、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 XX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核,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 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12
為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霍邱縣20XX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教計[20XX]15號)和《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范圍
1、學校公用經費是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經費。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初中生年均公用經費定額為840元、小學為635元。)。
2、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與辦法
1、 我校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集中監管、統籌使用、分級預算、計劃調控。
2、 學校會計加強對各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指導及使用的監管。各學校費用由各校校長審批,經手人 、證明人、審核人、“四簽”后,再報中心學校審批列支。各學校費用收支仍在中心學校賬套內分部門核算,以準確反映各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管理實行自下而上的預算編制制度。年初,統籌管理的經費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需要進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報中心學校初審。統籌使用的經費由中心學校牽頭,各學校校長參與進行費用預算編制。后由中心學校對各學校的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進行審核,最后報教育局核準和財政局備案后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統籌兼顧、規范透明、高效順暢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學校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更要區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解決難點,集中財力辦大事。學校公用經費預算要落實到具體項目、科目,做到不重復、不遺漏、不留缺口,確保每一分錢用到學生身上。
4、公用經費執行支出實行自上而下的計劃管理。各校預算及使用計劃經上報并核準下達后,應嚴格按計劃執行。各學校要制定實施預算計劃,在學校內部把預算執行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
5、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活動資金支出超出1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中心學校要監督所轄各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按計劃規范使用,不得擠占、截流所轄各學校經費,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過500元支出項目須書面請示中心學校研究同意,方可實施。
各學校要對照年度預算的總體目標,定期分析公用經費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確保經費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1、公用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及內控計劃執行,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教師獎金、福利(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福利費除外)的開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2、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3、差旅費: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交通費的開支范圍:指汽車燃料費、租車費等。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需租車而發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
5、設備購置費、設備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實行政府采購。
6、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設備(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筑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修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如道路、管道等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裝修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保證網絡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日常維護支出。
四、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開支計劃和公示監督檢查
1、學校應按照教育局《中小學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及本校經費預算測算表編制全年公用經費使用開支計劃。
2、學校要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安全有效。每學期學校對帳、物、表、冊進行自查,中心學校定期組織核查。
3、學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布,采用上墻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同時,要定期進行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小學經費管理制度13
為有效管理學校公用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公用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校委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經辦學校用費的開支。
二、由校長直管財務管理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機構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請示匯報學校領導。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校委會討論通過開支。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預算經費開支。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經校長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務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級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
六、財務人員要注好經費使用帳目,盡職盡責。用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不準提現金,保證資金安全。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于公用經費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禁止動用公用經費變相或亂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財務人員每月月末及時向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定期向師生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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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財務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帳本、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校,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二、財務管理制度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財務基礎工作,嚴格執行財務法規制度。
二、妥善保管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三、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四、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五、參與并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六、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八、物品的采購須統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
三、發票審核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1、取得規范的正式發票;
2、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3、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量價格,金額大小寫,蓋公章及收款人簽名;
4、每張發票報銷由經手人寫明用途、校長簽字,才可支付;
四、現金管理制度
1、每天檢查一次現金日記帳,做到準確無誤,要及時向學校報告現金使用情況,便于學校掌握及統籌安排。
2、現金日記帳與現金必須相符,隨時接受會計及學校審計人員組織的檢查。
3、現金管理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給他人借款,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準同意簽字后才能借款,否則,視為挪用公款。
4、現金管理人員在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向交款人開好統一收據,收據用完后存檔、備查。
5、現金管理人員要提高防范意識,加強對現金的管理。
五、收費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學校收費,其他(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二)學校所有收入全部納入“校財局管”禁止學校另立賬戶,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沒收、處罰。
學校各項收入是:
1、是縣財政各類撥款收入;
2、是上級撥入各類專項資金收入;
3、是學校開展教學及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從縣財政核撥的預算外資金等;
4、是其他收入(指老師在食堂就餐費、捐贈收入等)。
(三)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提高標準及巧立名目收費,杜絕重復收費和亂收費現象。
六、學校支出管理
(一)學校的各項支出包括:
1、是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2、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出國費、維修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是基本建設支出(指由上級有關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及購建基礎設施等支出);
4、是其它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基礎設施建設等)。
(二)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三)支出項目真實、合法,支出憑證要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不得巧立名目亂支出,杜絕“白條”入賬;嚴格執行上級制定的相關文件規定,報銷的票據必須填寫報銷單位、時間、用途、金額的大小寫、經手人、證明驗收、領導批示等內容,且每張票據要有經手人、校長審核。接待支出必須附有接待事項、接待費用等。涉及基建、修繕和其他大額支出的,需附有合同、結算書和其他相關材料。不得將業務支出以基建費或修繕費的名義到稅務部門轉開發票報賬。大額資金支出必須附相關審批手續。
(四)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學校根據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額度,向管理中心提出報告,再向縣教育局提出需求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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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格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后勤主任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然后由分管領導簽字,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建立收費管理制度
1、學校每學期的收費標準由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學校嚴格執行上級的統一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
2、認真使用省財政統一監制的事業性收費的專用打印票據。
3、收取得雜費、借讀費及時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并按規定繳存財政專戶。
4、各年級部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5、代辦費實行專款專用,多還少補原則,不擠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6、學校支出必須有計劃、有安排,會計要編制每月支出計劃,做到心中有數。
三、建立采購管理制度
1、該政府采購的堅持政府統一采購原則。
2、不是政府采購的,重大采購項目由校領導班子成員集中討論研究決定采購方式,并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規范采購行為。
3、小項目的采購,由保管室或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向校長申報,校長審批后方能采購。購回的設備或物品必須履行完善的驗收、領用手續。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學校搞校舍基本建設或維修必須先履行預算,編設施工投資計劃,進行投資概算,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預算定額的取費標準,辦理工程結算,最后送審計審核。
五、加強各項制度的監督落實
1、在采購中,操作人員認真抓四個環節:
①合理選擇供貨單位;
②確定采購方式;
③確定采購價格;
④簽訂采購合同并加強合同的管理。
2、在資金結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員按照制度程序辦事,由經辦人簽字經辦,保管核實驗收,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方可辦理轉帳結算手續。
3、通過財務制度的實施,做到職責分明,手續嚴密,有憑有據,有章可循,財務人員相互監督與管理,確保管理制度規范與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法規教育
學校財務管理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財務法規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因此,學校堅持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經常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各級培訓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使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嚴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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