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通用13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通用1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保護幼兒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幼兒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幼兒園使用校車接送幼兒的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幼兒園用于專門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或者接送幼兒參加相關教育活動的車輛。
第三條幼兒園校車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5座以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拼裝和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
(二)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安全約束裝置應當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車除正常定期檢驗外,每季度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應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的校車標志。未取得校車標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兒。幼兒園新增校車或原校車使用性質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校車應當保持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或者其他旅客運輸業務。
(五)校車應當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四條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七)3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九)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
第五條幼兒園聘用校車駕駛人,應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按下列程序審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駕駛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登記表》,接受駕駛證情況、事故情況及違法記分情況的查詢;
(十一)駕駛人接受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記錄的查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第六條幼兒園校車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四)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十五)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十六)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十八)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接送幼兒工作規程
(二十一)嚴格落實幼兒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車發車時刻表,按時接送幼兒上下車,如有特殊情況接送時間發生變化的,需提前電話通知家長。
(二十二)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每車配備兩名跟車教師接送幼兒。跟車教師和司機要掛牌服務。每次交接幼兒時,教師與家長要按時轉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時必須由教師、家長共同簽字確認。校車到達幼兒園時,跟車教師要與本班教師交接并共同簽字,本班教師要電話或短信告知家長。不允許家長無卡接送幼兒。
(二十三)幼兒上下車時,一名教師在車下接應幼兒,另一名教師在車內照顧幼兒,維持秩序。乘車途中要細心照顧每一位幼兒,并幫助幼兒系好安全帶。
(二十四)幼兒入園、離園要設定固定接送地點。所有乘坐校車的幼兒,由本班教師帶到幼兒園指定地點,等候校車。入園時,跟車教師將幼兒交給本班教師,雙方簽字確認。離園時,由各班教師將幼兒交給跟車教師,雙方簽字。跟車教師點名核對確認幼兒和人數無誤后方可發車。
(二十五)所有幼兒入園、離園時,家長要和本班教師交接簽字確認。幼兒要有專人(法定監護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長要寫出委托書并簽字,并電話告知本班教師。受托人接送幼兒時,教師要查看家長委托書,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證件,經教師再次電話家長確認后,受托人和教師簽字,方可交接幼兒,并短信通知家長。
(二十六)家長未送幼兒入園、未接幼兒離園時,本班教師應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幼兒情況。對于家長無法及時接幼兒離園的,本班教師要照看好幼兒,等待家長來園,幼兒交接后雙方簽字確認。
嚴禁將幼兒交給其他家長或讓幼兒獨處。
(二十七)加強與家長的聯系,保持通信暢通。每個幼兒家長至少留兩部聯系電話,確保教師能隨時和家長取得聯系。
第八條校車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十八)在園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幼兒園有關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校車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務工作。
(二十九)及時提供車輛的維修、保養計劃。加強對本園自有車輛維修和保養,監督租賃車輛的運行狀況,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員愛護車輛,督促相關人員做好消毒工作,保證車輛整潔衛生。提醒司機和跟車教師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第九條班車司機崗位職責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期間嚴禁飲酒,行車途中盡可能保持車速平穩,不超速行駛,文明行車,確保幼兒安全。
(三十二)按照規定進行車輛衛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時到達工作崗位,開窗開門通風,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
(三十三)保證正點出車接送幼兒。無特殊情況不得改變行車路線,確保線路所有接送站點幼兒正點乘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不得私自用車。
(三十四)經常檢查保養車輛,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不開帶病車輛,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行車。
(三十五)配合跟車教師照顧好幼兒,熱情周到為幼兒及家長服務,保證幼兒乘車安全,不得發生車內幼兒碰傷等事故。
第十條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制
(三十六)熱愛、關心每一名幼兒,對幼兒態度親切和藹。尊重家長,工作認真負責。待人熱情,有禮貌,要親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長,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妥善處理家長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執行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儀表端正,服裝整潔,不穿奇裝異服,做到勤洗澡,勤換衣服,勤理發,為幼兒做表率。
(三十八)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對幼兒進行上下車前檢查,檢查衣帽是否整潔、物品是否帶全;上下車時嚴格執行登記制度,上下車后點名,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車過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機保持車輛平穩,車內前后各一名教師,維持乘車秩序,及時給幼兒增減衣服,處理各種問題,保證幼兒的乘車安全。
第十一條建立校車衛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車配備兩套座椅套,每月更換一次。車門、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車內空氣、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噴灑消毒,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十一)保持車廂內干凈,車內物品要擺放整齊。收車前清理車內的垃圾桶、掛袋等衛生用品。車窗明亮無污跡,車身及時洗刷,保持美觀。
(四十二)每周組織行政人員對校車進行檢查,對檢查結果由司機和跟車教師簽字,檢查整改確認合格后簽字歸檔。檢查過程請家長委員會參與監督。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2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后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并簽名寫好日期后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衛要求: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于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后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范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最后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家庭幸福美滿!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3
1、送孩子時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須將孩子送到班主任處,中大班孩子必須將孩子送到幼兒園大門內。經保健老師晨檢后方可入園。,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2、一律憑接送卡來園,離園。接送孩子時請家長在大門口主動出示接送卡, (如接送卡已丟失,請及時到班主任處補辦)下午接孩子后請立即帶孩子離園,不玩運動器具。
3、請家長將接送孩子的汽車停放在大門南北兩側的主干道上,避免不安全隱患。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師要求做到:準時交班,清點人數,寫好姓,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名。姓名與人相符,有情況向接班老師交代清楚, 經接班老師核對,方能離開。
②接班老師要求做到:準時接班,核對人數,不擅自離崗,管理好幼兒,注意幼兒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發生,對陌生人來領,要提高警惕,詳細詢問,慎防發生冒領,堅持到最后一名幼兒領完方能下班。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4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受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準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待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及藥物必須聽家長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和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疲勞駕駛。
十一、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5
為了孩子能健康、安全、快樂的成長,愉快的學習,保證幼兒的安全,是我們的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為此,我園特制定如下要求,希望家長理解和完全配合。
一,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查看幼兒口袋,如發現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并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并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師,將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征、衣著與孩子關系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并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生碰接事故。
七、玩大型玩具時,老師、保育員要在一旁保護,指導幼兒正確的方法玩耍,切忌遠離幼兒聊天、說話、玩手機等,以免孩子發生危險.
八、孩子玩秋千、滑板教育孩子要輪流進行玩耍,不得推拉秋千,不能倒著上滑板,除密切注意在玩孩子的安全以外,還得照顧旁邊行走孩子的安全,以免發生碰撞。
九、要求幼兒活動時,不得瘋跑、推拉打架、拆卸玩具。
十、未經許可,家長不得隨意進園,幼兒進餐時間謝絕家長接孩子。
十一、離園時間:夏季:5:00放學;冬季:4:00放學。每周五或是遇節期放假,均提前1小時放學,以便老師召開每周教研學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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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能健康、安全、快樂的成長,愉快的學習,保證幼兒的安全,是我們的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為此,我園特制定如下要求,希望家長理解和完全配合。
一,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查看幼兒口袋,如發現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并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并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師,將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征、衣著與孩子關系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并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生碰接事故。
七、玩大型玩具時,老師、保育員要在一旁保護,指導幼兒正確的方法玩耍,切忌遠離幼兒聊天、說話、玩手機等,以免孩子發生危險.
八、孩子玩秋千、滑板教育孩子要輪流進行玩耍,不得推拉秋千,不能倒著上滑板,除密切注意在玩孩子的安全以外,還得照顧旁邊行走孩子的安全,以免發生碰撞。
九、要求幼兒活動時,不得瘋跑、推拉打架、拆卸玩具。
十、未經許可,家長不得隨意進園,幼兒進餐時間謝絕家長接孩子。
十一、離園時間:夏季:5:00放學;冬季:4:00放學。每周五或是遇節期放假,均提前1小時放學,以便老師召開每周教研學習會。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7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8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接送老師給每一位學生系好安全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一、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9
1.幼兒來園時間:7:50--8:00,最遲不能超過8:30;下午離校時間:4:30--5:00,一般情況下,請家長不要提前接孩子,確保孩子正常活動。
2.幼兒來校、離校都應該由幼兒父母或固定親屬接送,早上請家長一定要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與教師交接好。
3.如孩子因病等其他原因不來的,家長要事先跟老師打招呼,做好請假工作。
4.如需委托他人接送,要事先與教師聯系,闡明被委托與幼兒的關系,請委托人與班級教師見面,并說明理由方可接回。
5.輕病患兒來園如需服藥,請家長將藥包好(只一頓的藥量),并寫上幼兒姓名、班級、藥名、用藥量,交給班級教師登記并按時間喂藥。
6.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后應牽著孩子出校門,以避免被過往的車輛碰撞。
7.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后請不要在校玩耍。如果家長想帶幼兒玩大型玩具,必須看護好自己的孩子,以免發生事故。
8.如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早送或晚接幼兒或中途出入學校等,請與班級老師及時做好聯系,并在門衛室做好登記。
9.接送幼兒時謝絕家長車輛進入校園,確保幼兒通道暢通和安全。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10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我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文件和會議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陪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系。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四、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或監護人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本班教師請假。
五、為了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校門,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
六、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后,家長或監護人要按時來接幼兒回家,禁止幼兒在園內、園外逗留、玩耍,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七、嚴禁幼兒家長或監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范的交通工具和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幼兒。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11
一、接送時間
1、早上7:40—8:00為入園晨檢時間,8:00幼兒園準時上課。10:00放學離園。
2、下午13:40—14:00為入園午檢時間,14:00幼兒園準時上課。16:00放學離園。
二、接送制度
1、家長送孩子入園時親自把孩子交給門口值班老師。不能讓孩子單獨上學,以防孩子走失或在路上發生意外事故。
2、家長接孩子要及時,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走需要告知班主任并安排委托人接走,避免造成孩子長時間在園滯留。
3、原則上由父母、祖輩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和教師聯絡,將被委托者之姓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教師。
4、非接送時間接孩子,家長須征得園方領導同意后可到班上接孩子。
5、委托人接孩子,必須履行以下程序的手續方可接孩子:(1)教師要和家長再次聯系確認(2)在傳達室填寫《委托接送記錄》。(3)確認無誤方可帶孩子離園。
6、離園時,請家長有秩序和班級老師接自已的孩子,為了確保幼兒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能盡快離園。如需帶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7、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
三、安全責任
1、幼兒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2、幼兒來園和離園時,三個值班老師和一個保安人員負責門口幼兒的安全工作。
3、幼兒進入班級、安全工作由任課老師具體負責。
4、幼兒由接送人從教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四、家長管理
1、車輛一律不準進園,不能停放在幼兒園大門口。
2、車輛停放時要注意安全,服從門衛指揮,排列整齊,方便取放。
3、家長在等待接孩子過程中要注意保持學校門口衛生,禁止亂扔垃圾。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12
1、幼兒入園時間為早上7:50—8:30;下午離園時間小班、中班、大班依次為16:40、16:45、16:50。為不影響幼兒園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請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接送幼兒,若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
2、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且接送人員盡量固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他人代領,父母必須事先與本班教師聯系。身份不明者和未成年不能接送幼兒。
3、家長接送幼兒必須遵守我園的有關規定:車輛停靠在路邊,在黃線外等候孩子。不準圍擁在門口,沒有校方同意,家長不能進入院內教學區。
4.家長接送幼兒必須持接待卡接送,無接待卡者不能能出入園門。
5、嚴格按幼兒園值班教師要求進入園門次序依次進入,不的擁擠。
6、上課期間,要探望幼兒須出示接送卡或和園長申請,并在門衛處登記,門衛有權拒絕無卡者進入校園。
7、一般情況下,不要養成幼兒無故缺勤、遲到等習慣。如家中有事不能來園,請主動與教師聯系請假。
8、未經教師許可,幼兒不得將刀片、藥片、鐵釘、針等各種危險品帶入園內。幼兒來園前,家長應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帶有危險物品,應立即取出。
9、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要給孩子穿利落、安全的衣服和鞋子,不要讓孩子穿著拖鞋等易產生意外的服飾進入校園。也盡量不帶零食入園。
10、家長每天要給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澡,勤剪指甲。
幼兒園教師值班制度幼兒園實行輪換值班制。每學期開學時,園里根據幼兒園幼兒的實際情況,組織全園教師進行輪崗值班。
1、上、下午值班教師必須保證比主班教師早到20分鐘,做好玩具擺放和幼兒入園晨檢、接待工作,并和主領教師做好交接工作。
2.中午值班時老師之間做好交接工作。例:清點幼兒人數、檢查幼兒不安全物品的攜帶、認真填寫幼兒午間記錄、幼兒身體情況、幼兒服藥情況等。
3.值班老師要監守崗位,不能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更不能與其他老師閑聊。要不斷的巡視,時刻關注幼兒用飯、午休的情況,指導幼兒用餐,幫幼兒及時蓋被褥等 。
4.值班老師必須在值班期間不能做私活。例:電話聊天、吃零食、洗衣服、看書等。
5.值班老師提醒幼兒衣物的疊放,及時提醒入廁,天冷時為幼兒穿上外套,以防幼兒感冒。
6.中途有家長來訪時,與家長做好溝通工作,做到長話短說,以免影響幼兒休息。
7.值班教師有事要提前與值班領導請假,做好布置后方可離開崗位。
學校接送學生安全制度13
幼兒的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為了確保全園每一位幼兒的安全,杜絕幼兒走失或冒領,我園使用接送卡接送孩子。為此,幼兒園特制定《接送卡使用制度》,希望家長能夠遵守。
1、為嚴把幼兒接送關,家長需憑"幼兒接送卡"接送幼兒。家長在進入本園時,請提前出示接送卡,無卡者不得進入幼兒園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時,堅持"接幼兒離園交卡,送幼兒入園拿卡"的規定,各班教師憑卡接、放幼兒,不得例外。早上幼兒入園時,家長一定將幼兒交至本班教師處,做好交接工作后拿卡才能離園,否則,幼兒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3、未帶卡的家長,在大門外等候。由班主任與家長確認關系后,并由家長簽字后方可離園。
4、中途家長來園接孩子時,須憑接送卡與幼兒所在班級教師聯系確認后,方可同意家長入園接幼兒。
5、家長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非幼兒直接監護人)接幼兒離園時,應將接送卡交與委托人,并提前告知本班教師相關情況,(如委托人的姓名、性別等)受委托人憑幼兒接送卡接孩子,簽好代接記錄后方能帶孩子離園。
6、無完全行為能力者及未成年人不準接幼兒。
7、若出現幼兒接送卡遺失情況,需及時到本班教師處及園長辦公室掛失、登記,在履行補辦手續后換取新卡。(補辦卡與常規接送卡有標識區別)
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配合使用接送卡,保管好接送卡。對于由此所帶來的不便,請家長給予理解。
一切為了您的孩子,謝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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