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中,勞務承包大致可分企業自帶勞務承包、成建制的勞務分包、零散的勞務承包三種情形。對于建筑工程勞務施工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精選23篇)供大家參考!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
發包人(全稱):___
承包人(全稱):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積約___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澆筑等,概算約為__萬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完工。
三、質量要求及獎懲措施:
1、確保合格(由村兩委組織邀請專業人員驗收),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村內主干線路面按四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建設,質量目標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標號C25標號,板厚15cm,彎拉強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應進行各項物理性能指標試驗,其中粗骨料必須采用碎石,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根據材料各項指標和水泥的實際標號,選擇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廠證明、質保單);施工中試驗規程應嚴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施工。③路面應采取橫向拉毛或機具壓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應符合施工規范要求,路面與其他構造相接應平順,做到路面邊緣不積水。④混凝土鋪筑后按施工規范要求養護;混凝土路面外觀無脫皮、印痕、裂紋、石子外露和缺邊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規范和工藝要求。⑤工程檔案資料及試驗資料送___村委會一份備查。
3、獎懲措施: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有關規范、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承擔返工損失,保質期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結算以承包價為基礎,其承包單價為水泥路面板厚15CM單價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經驗收合格待上級撥款到位后付至總工程款90%,并返還履約保證金;暫扣10%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1月內付清。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退回。
七、獎罰措施:
1、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罰100元。
2、承包人在決標后須向乙方遞交本工程投標時的項目管理班子詳細名冊,要求項目經理到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抽查時發現擅自缺崗除責令到崗外,處以每人每天罰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簽訂后不得轉包,否則視為棄標,履約保證金將不退還,該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標。
3、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員監督,接受整改意見。
八、安全責任:
1、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清理好在施工范圍內的農作物;施工期間有關政策處理糾紛由發包人負責。
2、承包人施工期間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員三證齊全),并做好安全保險等相關手續,若由承包人引起的發生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群眾糾紛等大小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承包人負責。
九、該工程的招標文件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應遵守建筑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有關政策。
十、該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與義務按國務院2000年1月20日頒發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發包人各執一份,___辦公室存檔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承包人:___
代表:住所:
電話:電話: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依照《_____》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工程的分包事項達成一致,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編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范圍:
5、工程造價:
二、工程期限
1、雙方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開工通知書。
3、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順延工期: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業主、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三、施工準備
甲方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
2、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
3、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乙方
1、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四、物資供應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設備,并繳納相應的_____。除發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2、甲方供應、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五、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余款一次支付給乙方。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3、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八、安全條款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九、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再將該工程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擔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規定支付逾期罰款。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調解;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3、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責任人:
地址: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3
承包人(甲方):
地址:
勞務分包人(乙方):
地址:
為確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工程順利完工,根據施工安排,甲方將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總工期為:共________個日歷天。
三、工程造價
1、工程實際造價按甲方施工技術部門簽證的實際完成的且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單價計算。
2、本工程造價單項價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氣變化、市場價格、職工生活費用增加、甲方相關工程施工進度、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
3、單價:______________;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結算
1、施工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當月計量總額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進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總造價的5%轉為質量保證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時均應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費用;甲方向乙方開據的罰款票據金額;合同規定扣除的其他款項。
2、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撥付時,乙方應將上期撥付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同時將上月工人簽字的工資表復印一份交到甲方財務部門。
3、工程竣工結算以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為依據,按乙方實際完成的且經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合格并經甲方工程部門復核認可的工程數量結算。
4、本質量保證金的比例為結算工程總造價的5%。缺陷責任期為甲方交工證書簽發之日起_______年,工程保修期為行缺陷責任期滿之日算起_______年。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或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進行處理的費用從工程保留金扣除。
五、材料設備的供應
1、凡甲方統一采購的特殊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購,一經發現自行采購將按所列單價的_______倍進行處罰,且自購材料設備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嚴禁將材料出售。乙方超過計劃使用材料設備______%的部分,甲方按合同執行期間市場最高價的______%對乙方加收資金占用費、采購保管費、補材料差價等費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應材料,一經甲方發現將按合同執行期間兩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2、水電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利用甲方供電的,電費按______元/度收取,用電數量為正常消耗量加損耗量。
六、施工圖紙
1、甲方在開工前5天內,向乙方提供一套復印的施工圖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說明、技術交底和有關材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正式開工前由乙方會同甲方共同審閱,施工中如有疑問及時向甲方專業工程師請示,由甲方專業工程師負責解釋。
3、非經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交底,不能作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據。
4、變更設計按甲方專業工程師書面提供的變更設計文件為準。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據設計圖紙自行繪制的施工用圖紙,必須報請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七、甲方的工作
1、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設備。
2、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并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
3、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有時有權發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權對乙方開具罰款票據。
4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時會同監理進行檢查驗收。
5、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計量支付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八、乙方的工作
1、編制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2、服從甲方、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工程業主、監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
3、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4、乙方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有效證件才允許上崗,不得無證作業。
5、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6、及時發放所雇傭民工的工資,嚴禁拖欠民工工資
7、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負責工程的缺陷修復。
九、勞務分包人資質
1、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文件、現行技術規范及相關工程施工規范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的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術規范檢查驗收,工程質量保證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95%以上,并達到甲方項目質量計劃的質量目標。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若返工后仍達不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工作。
2、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處理及一切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段內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設備、機械、安全標志的完好情況,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3、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置照明、安全警戒標志和看守。同時做好勞動保護保證措施及相應工程項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一旦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機構,甲方代表應按規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十二、工程轉包與分包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若乙方違反這一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十三、違約責任
1、因甲方責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合同工期順延。
2、因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不能繼續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而自行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罰款,不再支付給乙方,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
十四、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根據實際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代表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08年6月10日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定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基礎、主體清工大包,(塔吊、配電總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勞務作業范圍:該工程基礎、主體框架,既鋼筋、模板、砼、二次砌體、后澆帶、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防護含(拆除)等。直至質檢站驗收優良。
第二條、實行勞務承包。乙方按完成勞務作業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勞務,負責相應的勞務管理。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組成與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項組成,并依序解釋
1、補充協議;
2、本合同;
3、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工程勞務量清單或確定勞務報酬的工程預算書、圖紙;
5、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第四條、合同文件適用標準和法律
4.1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4.2適用標準及規范:
4.2.1現行的國家及工程當地有關標準、規范;
4.2.2其他標準及規范:無
第五條、施工圖紙
甲方正式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項目的施工藍圖2套。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代為復制,復制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第六條、施工前期工作
6.1辦理施工手續的責任及費用、證件、批件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占道、排污、臨建規劃手續均執行大合同。
6.2提供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及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提供位置及交驗要求執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區域內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間負責保護。
第七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7.1甲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責任,但涉及經濟責任和工期的事務須經現場代表確認方為有效。委派人員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本人簽字后交給乙方并辦理簽收。必要時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
7.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和施工需要及時向乙方擔供指令,批準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7.4甲方代表發現乙方有轉包、再分包行為或無履約能力,有權終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員有違法、違紀或不服從管理的行為時,甲方代表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駐工地代表無訂約權。沒有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等變更、增減合同內容性質文件的權利。
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職責。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本人簽字后送交甲方,辦理簽收。
8.2乙方代表按批準的施工方案和甲方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勞務作業。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且采取緊急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報告。由責任方承擔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或費用以及工期延誤責任。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班子,設立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及工程技術、質量安全、財務、材料、經管、動力、行政等職能部門,實施工程項目的全面組織與管理;
9.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項目管理目標、實施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參加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辦理交工驗收;
9.4隨時檢查乙方施工設備運行、材料保管使用情況,檢查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及持證上崗情況。乙方違犯規定或工作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9.5負責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勞務預算、用料計劃及各種報表;
9.6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協調現場有關單位的關系。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對本合同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勞務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與業主及有關部門發生工作上的聯系。全部施工任務必須組織自有力量完成,嚴禁轉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勞務;
10.2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與業主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與監督。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3負責完成施工勞務的有關技術措施的編制,報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10.4接到圖紙7天內編制出施工勞務預算(附件設備總用量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審定后的預算價一律不再調整。根據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一個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階段計劃,必要時按項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計劃(所有計劃均應附材料、設備用量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實施。若乙方不按時或不按要求提交勞務預算書或材料計劃或作業計劃,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按違約處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勞務所反映的工程形象進度統計報表。
10.5認真做好承擔的勞務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隱蔽工程的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地積累施工資料,及時將有關技術經濟資料完整地提供給甲方,并配合整理歸檔;
10.6做好放陳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種罰款)。暫停施工期間對所涉施工部位進行妥善保護;
10.7交工前保護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現場清理干凈,做好驗收準備工作,為驗收提供便利條件,參加辦理交工驗收。積極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內對勞務所涉施工質量缺陷及時進行無償修理。
第十一條、勞務費金額:
第十二條、財務付款
12.1雙方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結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項勞務費用及款項均以業主已支付該款項為前提;
12.2階段款項(進度款):工程形象進度完成±0.000后,發包人審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進度的60%付款,主體結構封頂過春節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過年,主體經質量監督站驗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付清。
12.3勞務報酬支付方式:轉賬支票或短期銀行承兌匯票。
12.4所有資金必須由勞務分包人(公司)專人辦理并蓋有(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收據有效,否則總承包方不予認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第十三條、完工結算
13.1乙方在所承擔勞務項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內,提交勞務費結算書,一式八份,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審核定案后返回給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結算書后進行審查,在業主對甲方結算審查、一次審計定案后30天內辦理定案手續;
13.3結算審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人員核實乙方的勞務內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預算人員審核后按當地規定計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約定計算出價款,交項目技術、質量、安全、材料、動力、財務等部門和項目經理會簽,經公司分管部門和領導初審后,上報公司主管部門終審。勞務結算書必須加蓋“”方為有效。
13.4結算方式:本項目采用B結算方式進行結算;
A、固定勞務總價;
B、固定勞務單價,按實確認實物量或定額工日或建筑面積;
C、審定的勞務預算加(減)現場有簽證、變更等;
D、勞務預算加包干系數。
13.5計算規則:按現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建筑面積
13.6勞務費標準:基礎、主體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墊層、筏板基礎等零星用工,多項一次性補款肆萬三仟捌佰元整。
13.7勞務費內容:乙方施工全部內容所需的勞務;定額綜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現場保衛;乙方自帶機械的維修;材料的裝卸、材料的場內轉運及堆碼;周轉材料的清理、維修、堆碼、場內轉運;安全防護用工;生活區衛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勞務費調整的范圍、條件及方法:確認的勞務簽證,按合同約定調整。
13.9當地政府按規定收取乙方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為甲方代交時,在支付勞務費時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結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甲方每次付給乙方款項后乙方必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不能到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任何辦公室及生活區吵鬧,不得發生工人聚眾鬧事、上訪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則,每次罰乙方10萬元人民幣。若發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資等原因聚眾鬧事、上訪等事件時,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資,同時對于期間甲方為此所支付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從乙方結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須每月給工人結算工資,每年年底給職工結清工資,列已付未付工資,并向甲方報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時給職工支付工資,甲方有權按報表支付給工人,同時扣罰乙方結算款項。
第十四條、勞務作業期限
開工日期:計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計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根據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進度計劃,報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施工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補救措施,保證按時完工。如補救無效,在甲方限定時間內達不到要求,視為乙方無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內撤離現場,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工期延誤
不可抗力和規模擴大、標準提高、結構更改重大設計變更或業主原因、連續停電24小時以上,發生上述情況對工期有實質性影響的,事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經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并賠償窩工損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完工,乙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每拖延一天承擔其造價1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擔工期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勞務工作質量
16.1質量等級:依據國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等級,同時負責工程過程中的無償維修,若乙方在接到維修通知后3日內沒有進行積極維修,甲方將組織維修,并按實際發生額從乙方結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質量等級以山東省濟南市質量監督站簽發的工程質量監定書為依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范、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勞務作業,確保實現質量目標。達不到質量標準的部分,甲方一經發現,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返修,直到滿足質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質理標準,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質量標準,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達不到質量標準,視為乙方不具備滿足質量要求的技術及管理實力,甲方有權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撤離現場,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6.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優良等級的違約責任:乙方承擔其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無條件自費返工該工程質量標準,若因返工延誤工期由則仍執行第十五條。
16.3達到優良等級的獎勵:不獎勵
第十七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質量檢查:乙方完成約定之勞務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進行勞務作業,加強內部檢查工作,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隨時接驗收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須照甲方和有關單位的驗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員以及各級質檢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17.2隱蔽部位驗收: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后,驗收12小時前通知甲方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驗收記錄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如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驗收,返修費用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未經驗收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隱蔽,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和有關單位的驗收要求進行剝落和開口,并負責恢復和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17.3中間驗收: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如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驗收。
17.4交工驗收:乙方承擔任務全部完成,經初驗達約定的質量標準后,由甲方約請業主(或業主委托的其他單位)驗收,經驗收優良,評定的質量等級。交工驗收書簽字后,辦理工程移交。如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應對所施工部分存在的問題按驗收提出的意見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再通知驗收,直到符合質量要求為止。乙方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工期延誤責任。
第十八條、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的發生,輕傷頻率不大于0.2‰;杜絕重大機械和火災事故;
18.2乙方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證體系,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現場負責人擔任組長,配備專職安全員,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形成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明確安全崗位職責。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乙方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守安全規則,落實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的規定達到優良,承擔相應費用;
18.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本工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重大傷亡事故要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雙方約定:由于本合同勞務提供方的管理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由于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緊急補救
無倫工程施工期間或保修期內,在乙方勞務作業范圍的任何部分如發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為進行緊急補救或修理理是保證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乙方無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工作或修理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屬乙方責任的,則全部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條、現場管理
乙方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及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按甲方統一規劃搭設臨時設施,分類整齊堆放材料、機具,掛牌標識。按標準化工地的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現場美化,做到工完場清,保護現場整潔。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應根據甲方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整改,接受相應處罰,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一條、材料、設備供應與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設備、儀器及構配件由甲方負責供應。甲方供應的物資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領用接貨時提出,甲方負責調換。
21.2甲方供應的材料為了方便使用,貨到后乙方即辦理領用手續,工地出庫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嚴格計劃管理,準確地提供計劃用量和使用時間,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資金、影響工程用款,避免計劃不合理而影響材料設備供應和施工的現象發生。
21.3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領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節約措施和限額用料控制手段,努力節約原材料。乙方保證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過預算額定材料量,并力爭節余;甲供材料節余部分,甲乙雙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或使用浪費,超過定額消耗部分(鋼筋按圖紙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費的承擔;
21.4甲方供應的物資屬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勞務作業范圍以內的工程專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處理(包括邊角余料)。一經發現乙方挪用或擅自處理,對乙方處以挪用和擅自處理部分價款的兩倍罰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還甲方辦理退庫手續,有用或可變賣的邊角余料交還甲方后,按市場價的30%獎勵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時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采購,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購部分材料費用按定額消耗量和甲方與業主結算的同一價格并入勞務費結算。
乙方對代購材料的質量負責,根據技術要求和有關規定,需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準用證等證件的,證件必須隨貨同行,貨到后將有關證件提交給甲方,據以進行質量驗收,證件齊全、質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乙方負責運出現場調換合格品。
第二十二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供應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機械設備塔吊、龍門架、腳手架桿、扣件、腳手板、鋼模板、竹膠板、木方、總配電箱及其他成品模板與支撐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員操作的機械由甲方負責管理、保養。交由乙方人員操作的機械,乙方辦理接管手續,負責日常保養、保管。乙方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管理,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充分發揮作用。設備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勞務作業任務完成后要完好幸免還給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乙方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2.3甲方提供的腳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計劃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轉,盡量減少投入量和縮短占用時間。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超過允許損耗部分要照價賠償。乙方不得改變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發生上述情況,每次給以乙方1000元的罰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價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鐵絲、釘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級配電箱、小電纜、電鋸鋼筋調直機、切斷機、雙面膠、隔離劑、振動棒電機、手推車、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條、鎬、鍬、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具用及工人手頭工具等由乙主自帶,費用包括在勞務費中。
第二十四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業主與甲方雙方以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如需繼續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應按甲方指令將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將自帶機械、工具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按業主支付情況,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勞務費和視業主賠償情況適當考慮乙方的損失。
乙方代購的材料已經訂貨的,自行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按業主確定情況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結束后,10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勞務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日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并負責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負責轉業主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自帶機械、設備和其他物品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的勞務費用業主不承擔部分乙方承擔;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甲方、乙方雙方協商確認。
第二十六條、爭議
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工程地主管部門調解,若調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支付款以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后,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等級,安全及現場管理達不到有關規定與合同約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約定承擔責任罰款外仍要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其他使用權合同無行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約定,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金換數額:該違約項造價的5%
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第二十八條、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發生任何經濟及業務關系。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8.2乙方需要甲方簽證時,必須在每一事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辦妥手續,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預算員、材料員或(設置管理員)、質安員等五人以上簽字認可,簽證只簽實物量,進時、手續不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簽證一律無效,乙方弄虛作假辦理的簽證不僅無效,還要按簽證額加倍處罰;
28.3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甲方的管理辦法,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8.4乙方必須給其管理人員和工人在進場之日辦理出入證,并將每個人的身份證和職務、工種、年齡、性別、籍貫等造冊報甲方備案。無出入證或身份證和名冊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須清退出場,乙方人員進退必須在當天辦理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29.2合同終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業主,工程支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
第三十條、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執一份,乙方收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附加條款:
1、若因乙方的人員、機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采取罰款、另行組織人員等措施,直至更換勞務隊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并無條件退場;現場文明施工必須確保達到山東省或濟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過程中,對于分包人違反相關規范、規章、規定的行為,在承包人提出書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達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權對分包人實行經濟處罰,并減少支付相應工程價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須配備完整的項目管理班了,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參加該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確保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滿足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擔該項費用,施工期間向甲主提交現場施工工作的勞務用工及勞動用工保險,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為了共同做好聯防治安工作,給現場創造一個良好安定的施工環境,乙方凡是參加該工程的施工人員必須登記花名冊一式二份報甲方審批,經甲方現場代表負責人批準確的人員方可參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將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資表或季度工資表報甲方備案,乙方進場后半月內與項目管理中簽訂社會治安保證書,并自行負責辦理暫住證。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工人的一切經濟(含工資)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關系與甲方毫無關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區電費2500元,如超出電,乙方自行承擔。
以下無正文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5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
2.1工程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結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日歷天。
4、質量標準
4.1工程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決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和決定,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如分包人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承包人駐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約定的職權和義務。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分包人駐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標準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所有職責和義務。
7.3分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違反,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7.4如分包人駐工地代表違反分包合同規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或承包人認為分包人駐工地代表不稱職,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應予執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現場必要的施工條件。
8.2提供圖紙資料并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方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審查并批準分包人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計劃。
8.3指導、監督和檢查分包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和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8.4協調分包人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分包單位的關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服從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督與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9.2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標準施工,遵守建設單位和承包人關于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作業面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材料使用及碼放符合施工現場規定。凡屬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責任范圍內發生的罰款,均由分包人承擔。
9.3確保現場安全檢查符合有關規定,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10、設備和材料
10.1分包方應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設備,并負責該部分設備的日常養護、維護,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如因分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分包人負責維修,并賠償承包人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分包工程施工圖紙核定。承包人根據分包人編制并經承包人批準的材料需用計劃和進場計劃安排材料進場。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有關試驗資料并經承包人驗證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分包工程結算時,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購料票證。
11、工期延誤
11.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分包人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應在11.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5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為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2、質量檢查與驗收
12.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2.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3、合同價款與支付
13.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并通過驗收后,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后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4、質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國家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_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5.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采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后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并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5.2對于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將施工場地清理干凈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6、違約責任
1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6.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7、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后終止。
18、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執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6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7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元,
小寫: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XX年8月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8
承包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分包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按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項目的施工任務交由乙方完成,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總體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名稱:
3、工程地點:
4、分包工程范圍: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日。
7、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規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2)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
(2)對乙方承擔施工任務的質量、安全、進度情況的監督、檢查;
(3)督促乙方確保主合同責任的全面履行;
(4)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
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5)制定施工進度總計劃,并負責安排乙方實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7)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8)負責本工程的全面質量安全管理,批準有關質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質量安全工作;
(9)按設計圖紙、工程變更洽商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對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異議;
(10)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有權對進度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有異議。
(11)甲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2)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_____。發包人已經辦理的_____視為承包人辦理的_____。
2、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按時提交每月的施工計劃,有階段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期計劃以及相關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5)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6)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8)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_____,其費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按相關規定辦理。
(9)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0)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第四條、承包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_____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_____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檢查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的擔保
1、__________自愿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包括違約金、罰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或無效,________仍應依擔保約定繼續承擔擔保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
2、保證人___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范圍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個工程項下的與履行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稅款;拖欠的人工工資;拖欠的材料∕設備款;拖欠的施工機械∕模板、鋼管租賃費;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期違約的違約金及賠償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傷賠償金等)、甲方為乙方墊付的款項、違約責任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_____費、_____、鑒定費、差旅費等)。
3、_________保證期間自簽訂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滿兩年時止(質量安全終身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可以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3、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_____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9
工程名稱:_____
甲方:_________安裝分公司
乙
甲方(總承包人):煙建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裝分公司乙方(勞務分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作業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結構類型:
4、建筑面積及層數:約33000㎡,地上18層地下一層
二、勞務作業分包項目
1、分包項目內容:工程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涉及的基礎、主體結構(包括二次結構)施工的鋼筋(包括所有鋼筋加工、安裝、連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腳手架扎拆(包括懸挑腳手架的各種預埋、安裝及固定、裝飾階段腳手架及立面水平防護措施的維護、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鋼管分類堆放)、煙氣道安裝、后澆帶、止水螺栓切割修補打磨、內外剪力墻對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體(含鋼絲網、植筋、構造柱、過梁、壓頂)、人工輔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礎、結構主體施工和市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場地硬化、場地以及內外道路衛生、臨建及圍擋搭設、拆除、臨邊、洞口防護等)、防護欄桿安拆、料臺(包含施工電梯或物料提升機料臺及鋼管支撐架體)的安拆、場地平整、周轉器材進出場裝卸車、各種機械設備防護棚和基礎及臨建設施基礎的施工、各種鐵件(鋼板止水帶、對拉螺栓等)的安裝、各種預埋件的預埋(包括塔吊及物料電梯的地腳螺栓、附著鐵件、工程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涉及的預埋)、預留洞的預留、預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機指揮、電工、門衛、協助現場試驗取樣(包括鋼筋、砼試塊制作等)、主體結構通過市優質結構驗收、省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驗收等。
2、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等不達標需整改的費用由勞務分包方負責;如發生罰款,外部主管部門處罰的款項,勞務分包方100%負責;內部相關部門處罰的款項,勞務分包方200%負責。
三、履約擔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價款%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從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間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甲方將履約保證金轉為工程款。
若乙方違約或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且甲方有權重新選擇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內容,并按照乙方投標時的價格和當地當期實際市場價格(二者比較,以高者為準),將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應的管理費、稅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輔材、小型設備)從結算中扣除。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1、價錢一次性包死,不再計取其它一切費用,工程量按現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計算建筑面積。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以甲方最終審計金額為準)乙方確認并同意本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一切條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屬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及其他成本等費用的增加或者工程開工時間延后為由而要求調整分包價格。
2、合同價款調整:
當發生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內容、設計變更等需作合同價款調整的,其價款調整方法如下:
變更內容增減總費用占本項目費用±5%以內不予調整,若超過,則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現場簽證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內容變更發生的增減定額工日按03消耗量定額34元/工日計算。經甲方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確認后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3、工程量確認
3.1需現場確認的工程量,經甲方項目部施工員(或材料員)、主任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確認后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3.2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勞務作業量報告的時間:4、合同價款支付
合同價款的中間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審定后的月勞務費的支付給乙方(已扣留%的履約保證金和%的質量保修金)。
5、竣工結算:分包結算經甲方審核簽章后生效。主體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總造價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內支付至分包工程總造價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頂);余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一年內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年月日止。
2、工期延誤
2.1對于不可抗力、工程變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2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價款的1%扣減乙方的結算價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約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價款的%獎勵。
六、質量與檢驗
1、按圖紙設計的要求施工,質量、規格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并符合設計規范要求。主體達到市優質結構標準。砼墻板達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執行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本項分包工程具體執行質量驗收規范(名稱、編號):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0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B50210-2001)等國家、地方現行施工規范、標準、規定,工程質量經有關部門核驗,達到合格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承擔返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雙方就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自動終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證橫二路安置房二期工程(5號樓)孔樁按期完成,安順康達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將該工程的孔樁工程分包給孔樁班組組織施工。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孔樁工程將綜合單價方式承包給乙方組織施工,5號樓孔樁土方開挖、嵌巖松石清理、護壁砼澆筑及護壁鋼筋安裝(孔徑900㎜和1000㎜)綜合單價210元/M,腰子孔綜合單價300元/M,孔樁爆破石方綜合單價210元/M3。
2、孔樁深度計算方式:按現場孔樁面至樁底深度計算。
3、乙方負責孔樁施工用具和水泵,抽水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施工用電,甲方負責孔樁施工水泵和電線、空開、漏電保護器。
4、甲方按乙方每月底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待工程全部驗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5、施工期間乙方班長不得離開現場,特殊情況需向施工員請假并指定代班人作現場管理,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6、孔樁施工前的測量放線工作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派人參加。施工時嚴格控制軸線、斷面、垂直度等,如有超出規范和交底內容的,除返工外,還要處以200元的罰款。
7、工人進場后按要求作好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文明施工。嚴禁酒后作業,嚴禁工地賭博,嚴禁打架斗毆。如發生上述情況之一者,一次先罰班長100元,然后由班長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危險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應停工撤離現場,然后向甲方項目經理報告,絕對部允許冒險作業。工人進入生產區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上班,每天下班之前必須把孔樁洞口封蓋,清除現場安全隱患,如發生上述情況之一者,對班組長每次進行50元罰款。在施工中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除按甲方規定處罰外,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帶來的經濟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8、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從大局出發配合相關工序工作,并做好上下工序的交接手續,如因施工進度和質量造成返工和工期延誤影響其它工序的工作開展,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拖延時間,乙方有權利向甲方結賬,或給誤工費、生活費等。
9、乙方不能滿足質量、進度要求或不聽從甲方指揮和調配,甲方有權隨時清理乙方出場,其20%的余款不予結算。
10、工期要求:至合同簽字放炮之日起25日厲天完成,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則合同工期順延。
11、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論,采取雙方協商或向西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
12、乙方施工人員社會保險由甲方自理。
1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法律效率。
1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孔樁工程施工結束驗收合格,無后續質量問題后失效。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___年5月17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1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工程項目:
根據總分包雙方自由協商,雙方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應注意現場成品或半成品的保護工作,服從總承包單位的保護措施及管理方法;未經許可,嚴禁隨意鑿打,若必須進行,應先提交切實可行的方案或措施送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后方可實施。
2、分包單位進場后,若要在屋面上施工或現場堆碼材料,應與總承包單位辦移交手續;若有損壞,分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3、為保證總分包單位及時搞好施工中的配合工作,總包與分包單位均用書面通知對方配合地點各部位,以明確施工部位。
4、分包單位施工前應仔細核對外飾施工圖與建筑實物的關系,如有不符,應及時與總承包單位聯系。
二、安全管理:
1、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分包單位現場施工人員對自身安全負責。分包單位應設置專職安全員,督促施工人員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并配合總承包單位按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單位若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2、分包單位應每月制定創建安全文明工地計劃,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并把檢查結果匯報總承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和工作卡,禁止穿高跟鞋、拖鞋,嚴禁赤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對不戴工作卡、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者將作出50元/次的處罰,并對違章者所在單位罰款200~1000元/次。
4、對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亂接電源、使用電炊具、燒水烏龜的情況,總承包單位將對其處以100~500元/次的罰款。
5、為搞好安全管理,總包、分包單位質安員應及時溝通聯系由總包單位帶頭,組成安全檢查小組,總包分包單位都有權對各單位的違章行為予以制止并按總承包單位規定的標準罰款,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并防止各單位安全員可能出現的對所屬單位的偏袒行為。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若有違者,總承包單位將對個人進行200元/次的罰款,并對違者所在有關單位按1000元/次的罰款進行處罰。
7、分包單位進場后應按規定在有關場所掛設滿足要求的滅火器具。
8、分包單位施工中嚴禁拆除安全防護,若因施工需要需經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后方可拆除,在分包單位安全員監督下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后及時恢復并報請總承包單位驗收認可。如有違反者,總承包單位將對違反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并對違反者所在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9、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先繳納5000~10000元安全生產抵押保證金至監理處,若分包單位被總承包單位處理罰款,則罰款必須在三天內以現金交于總包單位項目部,否則在安全生產抵押金中雙倍扣除,當安全生產抵押金被全部扣完后分包單位必須重新繳納抵押金,否則總承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拉閘斷電并在生產、生活上不予配合。安全生產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后進行結算并一次性退還給分包單位。
三、進度管理:
分包單位進場后,應向總承包單位提交分包工程合同復印件一份,同時遞交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以便工作開展,分包單位施工前應將施工進度總計劃交給總承包單位,月進度計劃每月24日、周進度計劃每周一上午12點以前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并根據總包單位施工總進度計劃以及調整計劃在計劃工期內進行實施。
四、后勤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2~3天在總承包單位登記注冊,憑身份證復印件并領取出入卡(出入卡3元/個);出入卡不得轉借他人,若違反者沒收出入卡并對違反者所在的分包單位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2、施工現場外圍出入口的保衛、治安工作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分包單位施工區域應設保衛、治安分管人員,人員名單在進場后2天內交總承包單位辦公室。
3、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機械設備和電纜電線等材料必須在總包單位保衛處登記注冊,辦理進場手續;不準私自帶材料出施工現場,出場材料必須要有總包單位出具的出門條方能帶出施工現場。
4、分包單位應嚴格施工人員的管理,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5、分包單位住宿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住宿區、辦公區和作業區應嚴格分開。
五、材料管理:
1、分包單位進場的材料應在總承包單位指定位置堆碼整齊。
2、總包單位租賃給分包單位需用的鋼管、架料、竹跳板等材料,按市場價增加10%管理費計費。
3、本分包工程不使用的材料嚴禁進入本施工現場,違者后果自負;腳手架鋼管、扣件、鋼筋等材料進出場必須經總承包單位逐根檢尺,清點后方可辦理進出場手續,否則不準退場。
六、文明施工管理:
1、注意住宿周邊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要入垃圾桶,自覺清理,保持衛生。
2、對不愛護清潔,亂倒垃圾,隨地在施工現場小便的施工現場人員,總承包單位按50~200元/次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3、損壞公物、材料、成品,處罰50~200元/次并按照原物回復。
4、分包單位所產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包裝箱及社會垃圾物等不用的垃圾必須及時(2天內)自行運送到施工現場內總承包單位指定集中堆放點堆放,由總承包單位定期處理外運,各家分包在其施工期間按每月200元繳納清潔費到總包單位。(每月1日由總包單位自行收取)。
5、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總包單位及業主指定地點搭設工棚,搭設工棚的材料原則上自備,若租賃總包單位材料應與總單位材料部門支付相關費用;分包單位若不按指定的地點搭設工棚罰款100~500元。嚴禁分包單位擅自用彩條布、舊竹膠板、跳板搭設工棚。
6、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總承包單位接受各級文明施工檢查。若因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各級文明施工檢查沒過關,則處以分包單位1000~5000元罰款。
七、生產、生活用水、電管理:
1、生產、生活用水、電費實行預繳制度,先繳費后使用。各分包單位進場時,先到總包單位財務部門預繳納水、電費抵押金共計5000元,在總包單位指定的位置安裝施工用水表及電表;水電費按月統計,并用現金向總承包單位繳納,直至工程完工,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拉閘斷電。工程竣工驗收后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水電抵押金(或此條另協商)。
2、分包單位施工用電必須在總承包單位一級配電箱上接出,并配制合格的二級配電箱,里面安裝合格的電表進行計量,在各施工區域時,再用符合規范的分配電箱(與總承包單位的配電箱要用標識分開)接至施工地點。
3、總承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日常生產、生活用水電進行監督,若分包單位因不安全的生產、生活用水電等造成對總承包單位發生損失,由分包單位承擔直接責任。
4、分包單位的電費以每月抄電表計量,電價暫按供電局提供的單價計費,線路損耗按各分表進行攤銷(或此條另協商)。
5、分包單位進場人員所用的生活、生產水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已安裝電表的生活用電按電表計費,未安裝電表的分包單位生活用電費按每人20元/月計費。分包單位將人員點數如實報送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核實人數,若有瞞報一經查實,其生活用水、電費收取基數為:[實報人數+10×(瞞報人數)]×(20+20)。或此條另協商。
6、分包單位有義務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能源,否則總包單位一經發現有類似現象,處以分包單位50元/次罰款。
7、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向總包單位按200元/月交納水電管理費。
八、資料的管理:
所有分包的工程項目,工程技術資料一律由分包單位指定專職檔案員負責收集、編制、完善,對數量不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及時提供給總包單位。對數量較多的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單位組卷裝訂成冊移交總包單位匯總。分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完成質量由分包單位負責。
九、其他:
1、分包單位施工用水及現場用電必須裝表后開始使用,若有未裝表就使用,經總承包單位查實,一律按偷水、偷電處理,并對違反單位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2、分包單位水電費、管理費于次月1日主動以現金方式交總包單位財務部門。
3、為便于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種罰款費用均收取現金,由各受處罰人單位收取后交總承包單位。
4、進場分包單位應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服從總包單位協調管理。
5、涉及工程生產協調急需或必要的、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應按時參加總包單位的生產協調會。分包單位不請假、無故不參加總包單位涉及分包單位生產協調會者,罰款200元/次。
6、分包單位若違反了分包單位管理制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進行拉閘斷電,并對分包單位進度款不予簽字。分包單位自行負責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總包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分包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及有關規定,順利、優質、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圍及內容:
現甲方擬將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有限公司內的所有土方、泥漿、場內短駁及回填承包給乙方。
四、承包的范圍及所涉及事項:
施工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甲方要求的開挖順序開挖,嚴禁不聽指揮亂開亂挖,施工中乙方若因為亂開亂挖而影響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費用,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施工中所需臨時道路修建、路基板鋪設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車進出場地乙方均須認真沖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污染必須及時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罰款等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晚間施工時,甲方負責大燈照明。甲方保持開挖土方干燥,必要時配合井點排水。
五、工程量及單價確認
土方開挖前,甲、乙雙方一起測量原地坪標高,經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開挖,挖方按實際開挖后基坑的幾何尺寸進行結算。所挖土方必須經驗收一次通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負責。單價:泥漿按砼方量1:3比例計算土方_________元/m,泥漿_________元/m,場內短駁_________/m,回填_________/m。
六、周邊關系的協調
乙方進場后,必須配合甲方及建設單位做好與周邊居民關系的協調。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總工程款的50%,余款四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產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及規范施工,如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違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一切由乙方自負,另外乙方在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或安全防護措施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匯報甲方安全員,否則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備案壹份。
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業完成費用結算完畢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甲方將該工程泥水工、木工、外架工、鋼筋工制安工程承包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承包的工作內容
(一)泥工工程內容
1、乙方須按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圖紙會審等涉及的全部泥水施工內容(不含室內裝修)。
2、以該工程“滴水面”為參照物,滴水面以內從樁基開始,該工程一切混凝土砂漿攪拌、澆注、養護由乙方負責。
3、以該工程的“滴水面”為參照物,滴水面以內砌磚、內外墻抹灰、貼外墻磚、水泥、砂、磚二次搬運、施工腳手架的安拆,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己提供泥水工種所需要的塔吊、攪拌機、振動棒及泥水工一切的操作工具和機械設備,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安拆、操作、維修保養。
5、乙方在修建中須清理完每層樓的建筑垃圾,再進入下道工序。
6、甲方提供該工種所需主材(沙石、水泥、磚、瓷磚)。
(二)木工工程內容
1、乙方須按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圖紙會審等涉及的全部木工工程施工內容。
2、以該工程滴水面為參照物,滴水面以內的現澆混凝土的木模制作、安裝、加固、拆模由乙方負責,回庫材料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3、該工程木工工種所涉及的主材(模板、杉桿、方條)、耗材(釘子、鐵絲)、二次搬運由乙方負責。
(三)外架工工程內容
1、乙方須按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圖紙會審等涉及的全部外架工程施工內容。
2、乙方只負責外架的安拆和立網、平網的安拆、二次轉運。
3、甲方負責外架工程所涉的主材(鋼管、扣件、安全網、跳板)。
(四)鋼筋工工程內容
1、乙方須按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圖紙會審等涉及的全部鋼筋工工程施工內容。
2、該工程以滴水面為參照物,滴水面以內該工程所涉及鋼筋制作、安裝工作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鋼筋工程所要的設備(焊機、彎曲機、切割機、對焊機)、耗材(電焊條、切割片、軋絲)。
4、甲方負責鋼筋工程的主材(鋼筋、對接頭、焊渣)。
第二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第三條合同價款
本工程的建筑面積約為43000m,四大班組按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貳佰玖拾捌元整)計價,結算時按施工圖紙建筑面積為準。該價格包含工人工資、塔吊、攪拌機等設備的機械費用和安全費、因工殘廢(5000元以內)、勞保福利、趕工費。
第四條付款方式
兩幢每層主體完成現澆板結束后,甲方按每層總工程款(________元/m×每層總建筑面積)70%支付給乙方,依此類推;貼外墻磚和室內抹灰完工后,撥付總工程款的25%,現場清理完畢撥付工程款的4%,剩余1%待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年內無質量問題付清。本工程所涉及的稅費,乙方不出據發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施工、重大事故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在安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程,乙方領頭人、班組長隨時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必須安全作業,嚴禁酒后上崗、老弱病殘上崗。
3、搭建施工電線必須使用電工搭接。
4、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了傷、殘亡等安全事故,總費用在5000元以下由乙方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總費用5000元以上的由甲方負經濟和法律責任。
5、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過程中,要求人人佩戴安全帽,凡是違反此條的,工人每次罰款10元,班組長罰款50元。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標準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圖紙設計要求和指定的圖集施工,不得粗制濫造,嚴格按照驗收規范施工,對不合格的制作產品返工費用及材料損失皆由乙方承擔,每道工序經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施工中保質保量,若發生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對框架和現澆結構的現澆構件、制模作如下規定:
1、所有獨立柱的軸線位移、垂直度在一層內的誤差均應控制在規范范圍內。
2、現澆梁的軸線位移不得超過規范要求,垂直度誤差不得超過規范要求,需起弧的大梁,按規范要求起弧。
3、現澆板、梁的水平誤差不得超過規范要求(除起弧現澆外)。
以上1、2、3條的規定的誤差值嚴格控制,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檢查及早發現,發現后馬上進行補救措施,如不及時處理,一旦澆注成后無法補救,嚴重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在澆注成型后檢查若突破上述規定值,不合格超過三處和跟不上施工進度,乙方無條件退場,工資按完成驗收合格工程量的50%結算。在支撐時一定要牢固可靠,因加固不牢的混凝土突爆,在撤模后立即自覺將部分打掉達到合格標準,若乙方不打,事后甲方安排人打,工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及維護維修,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交底。
2、負責基礎的開挖、地梁開挖(含塔吊基礎)。
3、負責工程用水電安裝至分幢樓層處。
4、負責于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5、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和發生爭議的技術問題。
6、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程、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若發現問題應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本工程甲方的施工代表為理協調工作,乙方施工代表為組織協調。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2、乙方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4、當乙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
5、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6、乙方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負責日常施工管負責現場安排工作、全及參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甲方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保證金協議
1、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乙方先預付定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乙方進場時再付余下的保證金。
2、保證金退訂協議:完成兩幢工程進度的第一層,退付,以此類推,到主體工程結束,無息退還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以上合同條款,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人民幣壹萬元。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雙方的合同目的得以實現,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據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要求
承包范圍:
合理使用材料,以節約為原則,盡量利用能夠利用的材料,如亂割、亂扔施工材料,不聽管理人員阻止每次罰款200元,并賠償損失。如有違令不聽,甲方有權停止施工,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經甲方施工人員核實確認違反操作規程施工材料浪費的,責令工班進行整改開出罰款單進行公布,如整改及時到位,罰款可考慮減免,如整改不及時,甲方有權另外安排人員整改,按雙倍工資計酬,并在當月或結算時扣除。如阻撓甲方或施工管理人員,妨礙正常施工,采取加重處罰和清退處理。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頭等大事,完善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是工地職工生命的保證。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互相尊重,職工宿舍要專人負責清掃,工具擺放有序,工作時間,施工現場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赤膊、穿拖鞋上班,如有違反每人次罰款50元,并責令改正。職工宿舍不能私接電線、燒電爐、賭博等,一經發現除沒收用電器、賭博資本外,每次罰款300元,并對班組嚴重警告。木工間及易燃、易爆物旁嚴禁吸煙,場內嚴禁大小便,如有發現者每人次罰款200元。工地上、工作中有矛盾時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情況。嚴禁打架斗毆,鬧事者從重處罰,嚴重者移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工地的一切安全制度條例,若不遵守制度條例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均有乙方自已承擔。同時要求乙方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四、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工期: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采用()方式計價,每噸()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范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計算,廢料歸()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范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后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施工代表: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6
發包人(甲方):
地址:
設計人(乙方):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雙方就本工程相關事宜進行協商,現為明確雙方的職責,結合本合同的具體情況,簽訂如下協議。
一、設計依據
1、甲方提交的委托書。
2、甲方提交的地質勘查資料、建筑施工圖(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圖、結構圖等)。
3、甲方提出的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標準的其它要求。
二、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三、設計費用及支付
1、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萬元。
2、訂立合同時,甲方先交納定金,為工程款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4、本工程完工后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資料以及有效發票,甲方結清余款,計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相關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費用。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4、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按該設計部分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六、保密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會議紀要,往來函件均屬于保密內容,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進行營利活動,不得將以上材料擅自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人,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但妨礙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或戰爭等。
2、如果發生了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無法完成其在本項下的合同義務,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不可抗力的情況消失時,應繼續履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3、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交付設計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應賠償。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設計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責任履行完畢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工程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工程概況及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概況:_________
分包內容:所有鋼筋加工、制作、綁扎工程。(所需的綁絲由乙方承擔)。
1、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價款:按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元/㎡。一次性包死,價格不可再調。
3、分包工期
4、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付款方式:
1)地下室封頂完成后,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層封頂后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3)主體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剔鑿部分完工)其余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組建項目管理班子,辦理竣工手續。
2)負責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負責提供施工用的設備及周轉材料。
7、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本工程的質量、工期等要求組織合理的勞動力進行施工。
2)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場地清。
3)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進場的建筑材料、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如果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付的施工中的綁絲在第一次拔款前由甲方墊付,自第一批工程款后由乙方自己承擔,前期墊付的材料款在第一次拔款中扣除。
5)嚴格按設計圖紙和驗收規范組織施工,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及材料的浪費。
6)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不違章指揮,不冒險作業,確保安全生產。并接受上級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費用在2000元以下由乙方負責,在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由保險費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多少付乙方多少)
7)由于自身施工進度慢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8)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的其他單位人員配合好工作。
9)按協議在拔付乙方的進度款之前,由乙方提供給甲方工人工資表,并由乙方施工人員親自簽名。
10)乙方不得再將工程轉包他人,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內容履行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8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項目的工程勞務分包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天。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價:
二、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
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后,按勞務報酬總額占工程總造價比例向乙方支付。
三、材料提供
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后乙方點交簽證。
四、質量條款
本項目的質量標準為省級優良。乙方應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五、安全條款
1、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六、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甲方委派駐工地代表,監督乙方的工作。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乙方應派駐工地代表監督工人施工,積極配合甲方駐工地代表的工作。
八、勞務分包人資質
1、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考核驗收
乙方完成施工時,及時向甲方發出驗收通知。甲方收到驗收通知后______天內要及時組織人員驗收,未經驗收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則視為驗收完成,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十、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甲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一、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的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體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在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二十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為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通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訂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前應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根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施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師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交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訂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和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慶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內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交簽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樣、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討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期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全部責任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人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三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交主管部門調解,若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之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一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項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列入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形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
其他適用法律。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
甲方提供水、電、交通和通訊等條件和接至地點及時間,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時間。
4.提供技術資料:
甲方提供各種技術資料的時間和數量及其技術交底、現場交驗的時間和辦法。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施工準備:
為本工程配備的主要施工船機和設備的規格、數量及到達現場的時間。
4.提供條件:
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清單。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
監理單位名稱。
2.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
(1)乙方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的時限。
(2)發布開工令的時限。
3.施工期延長:
施工期可以延長的其他情況。
6.階段工期:
階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甲方提供材料與設備的清單及供應方式。
6.質量等級:
約定質量等級。
7.質量監督:
質量監督站名稱。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辦法。
2.合同價款的調整:
(1)對調整情況的限制或補充;
(2)調整的具體方法。
3.工程預付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方法;
(2)工程預付款抵扣的時間、金額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表的時間。
5.進度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支付的時間約定和實施辦法以及進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4.確定變更價款:
確定變更價款的原則和變更單價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費用的承擔。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
投保期限、保險范圍、投保金額、保險賠償分配和保險費用承擔。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
除合同通用條款所列外,不可抗力還包括以下自然災害:
(1)_________級以上持續_________天的大風;
(2)有效波高超過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續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3.現場清理:
(1)對乙方進行清場的要求及乙方撤離時間。
(2)乙方未按要求清場及撤離,給予甲方賠償的辦法。
4.竣工資料:
(1)對竣工資料內容的補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資料的份數。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對工程保修期限的約定或個數。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數額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3.索賠:
甲方明確授權監理工程師的審核方式。
4.賠償:
賠償的辦法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
(1)對獎勵情況的補充或修改;
(2)對各種獎勵情況、獎勵標準和獎勵方法的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0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九龍明珠D標段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梁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后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按下室占地面積×18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
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1、合同使用標準:GBJ7—89、JGJ94—94
2、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
1、公布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并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后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結算。
4、乙方進場后,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后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筑完一周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1
發包人(全稱):____
承包人(全稱):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
一、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量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四、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五、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____(公章)承包人:____(公章)
住所:____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傳真:____傳真: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帳號:____
郵政編碼:____郵政編碼: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____(鑒證章)
經辦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鑒證:____(印章)
經辦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2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規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范、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范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建設單位(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3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20______年11月14日簽訂《德保休閑餐廳廣告牌制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商,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20______年12月3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增項工程制作與安裝。
二、工期要求:20______年12月3日至20______年12月15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德保休閑餐廳廣告牌后期增加項目一覽表》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與參考甲方設計師提供施工標準。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
六、其它:施工合同補充協議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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