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報告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基礎等進行分析。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中心。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楚。
3、經驗和教訓。做過一件事,總會有經驗和教訓。為便于今后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認識。
4、今后的打算。根據今后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一時期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進措施等。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1
為進一步了解受金融危機影響,我村返鄉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按照年初計劃,繼xx年12月21——23日第一次調研之后,我于xx年1月17日至24日對我村返鄉農民工進行了第二次入戶調查,隨機調查農民工145人。
一、被調查的返鄉農民工基本情況
綦江縣郭扶鎮 古松村xx年外出務工人員為921人,截止xx年1月24日已返鄉的農民工為613人,占外出務工人員的67%,xx古松村人均勞務收入為2350 元,占xx年人均年收入的54.2%。
(一)學歷情況
調查的145人中,文盲及小學學歷為34人,占23%,初中學歷為104人,占72%,高中及中職學歷為7人,占5%。
(二)性別,年齡結構,擁有技能情況
調查的145人中,女性為46人,占32%,男性為99人,占68%,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的為41人,30周歲至40周歲的為72人,40歲以上的為32人,他們中85%的人都無一技之長,15%的人擁有機械加工、建筑、印刷等技能,但技能單一。
(三)務工地點普遍為沿海等經濟發達地區,在工地上干活的較多調查發現85%的人都在東南沿海一帶打工,其中選擇浙江、江蘇、廣東地區的人占75%,都是看重該地區工資報酬高,95%的人月收入在1000元至2500元之間,60%的人從事建筑,鐵路,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
(四)返鄉原因
因工廠或公司停產、倒閉、業務不好提前放假、無工作等原因返鄉13人,占9%,其中2人是從事手套加工,3人從事機械加工,1人從事玩具生產,以上6人原公司或工廠的規模都很小,員工人數在20人至100人之間,另外7人是在務工點做臨時工,未找到工作而返鄉;回家過春節為118人,占81%;而回家照看子女、天氣寒冷等原因返鄉為14人,占10%。
二、返鄉農民工呈現的特點
通過對145名農民工的調查,發現他們在務工方面存在以下幾個特點:
(一)工作選擇的意愿有差別
性別、年齡、學歷的差異造成選擇進入公司或者工廠工作的意愿不同。年輕女性一般選擇進入公司、工廠的較多,且都是從事技術含量較低的工作,都是
勞動密集型行業。調查中87%的女性都進入電子、制衣、制鞋、玩具加工等行業的公司;而75%的男性不愿選擇進入公司、工廠工作,覺得在那工作會受到相應制度約束,感覺不自由,且收入較之工地或其他工作要低,另外由于自己的學歷低、年齡大無法進入公司或工廠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自主創業意愿強烈,但普遍認為資金是最主要的問題
調查中80%的人希望能自主創業,比如搞養殖和種植業,但資金問題是他們面對的首要問題,其次是技術和經驗。
(三)流動頻繁
調查中發現,農民工即使在同一務工地點,換的工作也比較多,究其原因是有些公司、建筑工地等現在都在大量招臨時工,工程做完后,這部分人就得重新找工作。另外,他們的務工地點變換也較多。
(四)舉家外出呈上升趨勢
夫妻雙方因都在外面打工,為方便照管子女,將子女帶到務工地點就近入學的不在少數,我村舉家外出就有98戶(此數據是xx年11月農村醫保參合情況各社統計上來的),這一數據比xx年增加10戶。此次調查中全家外出回來過年的有15戶,但春節后全家還會出去。
(五)找工作的途徑不多
調查發現農民工在外打工,找工作的主要還是依靠傳統的途徑:一是熟人或親戚介紹,也有的隨本村在外面包工程的包工頭出去;二是自己找,自己在一些工地上去問是否要人,或者到一些工廠門口去看是否有招工信息。
(六)大部分人都有繼續外出務工的意愿
調查中70%的人都表示會返回原來的崗位繼續打工,剩下21名因公司或工廠停產、倒閉等原因返鄉的農民工有18人表示還要出去務工,有3人表示將過一段時間再看情況;有22%的人將重新找工作,只有8%的人暫不外出務工。
三、調查結論及一些建議
通過此次調查發現,古松村返鄉農民工中,有部分人員是因為金融危機的影響而返鄉,但所占比例不大,大多數返鄉農民工都只是回家過節,并且他們大部分人都有繼續外出務工的意愿,預計部分農民選擇務工地點會轉向內陸城市。外出務工現在和將來都是農民生存的一種主要方式。調查還發現各級政府部門和相關社會機構提供的服務與農民工的需求還有較大差距,需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為農民外出務工搞好服務是各級政府部門尤其是基層組織當前首要任務。
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具體建議如下:
一是加強就業指導。調查中發現很多人都是通過熟人介紹和自己找工作,如果想換工作只有自己找,成本高,另外,有一部分人是看到別人在某一地方打工還可以,就隨波逐流到那地方找工作,因此,農民外出務工存在一定盲目性和扎堆現象,發現現在所謂的勞務市場建設離大多數農民的需求還有較大差距。建議相關部門深入實際,加強與用工方的聯系與溝通,搜集相關用工信息,通過網絡、職介機構等渠道向廣大農民工提供用工信息,促進農民工合理流動,減少農民工找工作的成本,減小他們外出務工的盲目性。
二是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民工技能培訓,切實提高他們的技能水平,能與用工單位聯合培訓最好,不搞那些完成任務式的培訓。同時鼓勵他們就近就業,尤其是國家的擴大內需計劃,涉及許多基礎設施建設,應大量使用農民工。
三是重視無地農民的生存發展。農村土地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下放,但是90年代后出生,或者婚嫁古松村并且戶籍也遷入這個村的沒有土地,這部分人一般靠耕種外出務工人員的土地生存,據了解,這種情況各地普遍存在。對于農村向來沒有土地的這部分人,建議政府在土地流轉和其它方面,給予政策上的傾斜和支持,使農村土地合理流轉,減少摞荒地,妥善解決這部分農民的生存問題。
四是加強對自主創業農民工的信貸支持和幫扶引 導,減小他們創業的困難、風險和盲目性。對自主創業的農民工,政府可采取貼息、直接補貼、擔保貸款等方式給予他們資金上的支持,解決資金短缺問題。
五是加強對農民工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他們的情況,必要時候能提供及時的服務。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2
按照總隊1—2月份市縣隊調查信息報送要點,我隊就“外出農民工務工情況”,于2014年2月24日—25日對工程村、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陳窯村部分外出農民工進行了電話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外出農民工以男性青壯年為主。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以男性較多。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歲以下的8人,占88.9%,50歲以上的1人,占11.1%。
二、外出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務工的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三、外出農民工獲取工作多以親朋好友介紹為主。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農民工獲取工作多是依靠老鄉、親戚、朋友、同學等熟人介紹為主,通過職業介紹所的較少。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獲取工作全部來自于親朋好友介紹。例如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他年前到唐山市遷安縣某鋼鐵廠打工,就是通過熟人介紹,了解到務工信息后組織和自己交情不錯的老鄉出去打工的。
四、從事工作以建筑業和制造業等勞動強度較大的工作種類為主。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務工農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勞動技能缺乏,就業渠道窄,以從事二、三產業為主,以建筑業、制造業等勞動強度較大的工作種類居多。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在鋼鐵廠務工的就有7人,占77.8%。
五、工資收入以3000元—4000元居多,收入和生活有一定保障。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的9個農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間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個農民工執行的是日工資,標準是130元/天。陳窯村外出的1個農民工工資是3000元/月加提成,這7人是按月發放工資,無拖欠、克扣現象;藺家河村外出的1個農民工工資是3000元/月,工資無克扣現象,但是延遲一月發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個農民工工資是6000元/月,每月只發1000元保底工資,其余工資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辭職不干的時候一次性結清,無克扣現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劉民工表示,如果工資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六、居住和飲食有保障,但條件和標準有待進一步提高。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農民工的居住和飲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條件和飲食標準有待進一步提高。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體宿舍和工棚,飲食是集體食堂。
飲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雇主每天給20元的生活費,由于工作強度和青壯年飯量較大,有些農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補貼大部分都不夠吃,也有極個別經濟比較困難的、比較節儉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雇主給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體宿舍,每間12㎡的宿舍居住6個,比較擁擠,有時休息不好。
七、工作強度較大。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從業的農民工工作強度一般都比較大,特別是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工程村一姓劉民工介紹,他從事的鋼鐵廠維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時,上午7點—11點30分,下午1點—6點30分,并且是日工資,有些農民工為了多掙錢,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個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堅持去上班。
八、合同簽訂率較低,維權意識和觀念淡薄。
通過調查了解,由于農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絕大多數農民工通常與用工單位或雇主口頭協商工資待遇,與用人單位和雇主簽訂合同的農民工很少,要求繳納五險一金的更少,用工單位或雇主主動為他們繳納五險一金的寥寥無幾。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部分人感到孤立無助,少數人不知道該怎么辦。同時他們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較少,大部分農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節假日也無雙倍工資。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有8人沒有簽定用工合同。被調查的9個外出農民工中只有2人簽訂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單位或雇主給繳納了工傷保險。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劉民工介紹,用人單位在每年國慶節和中秋節這兩個節日給100元過節費。
九、外出農民工精神生活匱乏。
通過調查了解,外出農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虛寂寞。他們一般把大部分時間用在工作上,閑暇時間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電視、喝酒,年輕人玩手機較多,學習充電的機會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歲的姓劉民工介紹,他是長期在野外作業,閑暇時間就是看電視、玩手機,無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虛。
十、多數人外出打工意愿明確,但外出務工地點、工作種類尚不固定。
通過調查了解,由于多數農民工文化程度較低、勞動技能缺乏,造成就業面窄,就業渠道少,就業消息滯后;部分學歷較高人員對職位、工資、待遇要求較高,造成合適的工作崗位不好找。通過對9個農民工進行調查,了解到他們多數人明確表示仍然想外出務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務工地點和從事工作種類尚不固定。例如陳窯村一女性民工原來在石家莊務工,每月工資是1000元加提成,嫌棄工資低下,通過同學去北京找工作了。
十一、希望和建議:
1、繼續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工基本素質和職業技能,拓寬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
2、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實去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積極引導、扶植他們去就業、創業,為他們提供學習機會,創業條件。
3、出臺和完善相關政策,切實維護農民工利益,并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農民工的維權意識,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確保用工管理規范化,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繼續暢通就業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發布工作,搭建就業服務平臺,支持創業、就業等公共服務。
6、由農民工輸入地政府負責,為農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進學習和勞動技能提升的場所和環境,豐富他們的`精神生活。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3
農民工工傷保險是指農民工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職業性疾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死亡,在農民工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國家和社會為農民工及其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以保證農民工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從近年我縣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看,農民工工傷事故發生人數約占到了工傷事故總人數的65%左右;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縣域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過程中成為政府不可忽視的緊要問題,由此可見,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是城市化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問題,為此,2013年12月我對上饒縣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現狀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對我縣現在農民工工傷保險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一、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現狀
通過調查發現,我縣共有各類企業近400家,擁有員工近4萬人,其中農民工約1.8萬人。在調查的100多家企業,500員工中,當問到工傷保險是什么性質的保險,有沒有參保時,有87人回答是國家性質的,有300人回答是商業性質的,是要交錢的保險,有115人回答不知道,至于問到這個保險的費用該由誰交時,更是90%以上不清楚,對于問到發生工傷后能得到什么待遇時更是一竅不通。據統計,全縣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占了近50%,參保的企業也有58%沒有全員參保,有92%的農民工不知道有關傷亡補償的標準,65%的農民工不清楚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及相關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農民工把工傷保險混同為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為工傷保險是“正式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是不沾邊的,而且這些人當中相當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資,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別人的工資就理所應當為老板做事,即使發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該自己倒霉,賴不上別人,由此可見許多農民工對工傷保險缺乏必要的了解,對能夠切實保障自身權益的工傷保險也迫切需求。
二、大多數農民工享受不到工傷權益的原因及存在的問題
1、企業認識不到位。
調查中發現,很多用人單位普遍存在交工傷保險不劃算的錯誤認識,而且他們認為,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又大,人員不容易管理,為他們參加工傷保險的話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于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愿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幫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理費用,根本不知給農民工買工傷保險本來就是用人單位的應盡義務,而且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不僅是社會的責任也可以穩定職工隊伍,只有做好了工傷保險工作,維護好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職工的工作熱情,從而使企業更好更快的平穩發展。
2、非法用工現象嚴重。
在發生工傷事故的單位中,有些單位連營業執照都沒有,根本不具備用人資格。特別是在建筑領域,存在著嚴重的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包工頭大量存在,使得許多農民工發生工傷后不知向誰索賠,而發生了工傷事故后,在治療階段,大部分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治療還是比較積極的,但大多數還存在著這樣一些問題:有些用人單位在農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況下就讓農民工出院,致使農民工身體康復期變長,嚴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遺癥,還有少部分用人單位以農民工對工傷的發生有過錯為由要求農民工自己承擔醫療費用或單位承擔少量的醫療費用,而工傷保險實行的是用人單位無過錯責任,并不考慮勞動者是否有過錯(故意除外),只要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就應給予承擔全額責任,如果是傷殘程度較高的工傷,在農民工保住命后,后續治療的費用是相當大的,如果用人單位不承擔治療費用,單憑農民工的經濟能力是根本承受不起的。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旦發生事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傷待遇的關鍵,但這只受用于那些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或企業。所以說政府保障對于大多數徘徊于法律之外的農民工工傷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辦法的,非法用工問題政府方面也絕對不容忽視,應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3、農民工發生工傷后,未參保的用人單位不積極主動地申請工傷認定,也不按法律規定向農民工支付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在調查發生工傷案件的單位中,沒參保的用人單位沒有一家曾在30日內為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94%的農民工都需由自己或其親屬來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單位不給勞動者上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要向達到傷殘等級的勞動者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相關工傷待遇。但是,許多用人單位只為農民工治療工傷,對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及其他工傷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傷私了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單位憑借著自己的優勢迫使農民工讓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囂:“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勝,我也不給你錢,看你能拿我怎么辦!”在這種情況下,有許多農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滿和解條約的農民工通過打官司,千辛萬苦拿到法院的判決時,部分用人單位卻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所確定的給付義務,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來應付,這更加重了農民工的負擔。
4、農民工工傷保險應與工傷預防相結合,重視職業康復工作是工傷保險的最根本目的所在。
我縣的工傷保險一直以來只是著重于待遇的處理(即工傷補償),對預防和康復沒做出特別的要求,但對于農民工這一弱勢群體來說,工傷預防——工傷賠償——職業康復這三個步驟缺失得很明顯。發生工傷事故后,由于用人單位大多通過與農民工協商而私了來解決問題,他們僅僅是支付幾萬或者十幾萬元的補償就什么事都不過問了,但這根本無法維護農民工的正當權益,有些高殘工傷人員一回到家,幾個月就把賠付的十幾萬用光了,對于后期的治療費用那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更不用說康復治療了。去年年底 ,我一個朋友的弟弟在外打工時不幸從建筑架上摔下來,當時全身多處骨折,生命奄奄一息,在醫院醫治了一個多月,就把工地老板私下賠付的20多萬元用的所剩無幾,回到老家后,由于設施條件差,又缺少專業的護理人員,身體情況每況愈下,結果一條鮮活的生命不到半年就郁郁而終了,這些血淋淋的事實,不得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如果當時他參加了工傷保險,那么他的后續治療費用就不會沒著落,還說不定有康復的可能,即使他身故后,他的孩子及家中老人的生活也不用發愁,更不至于家破人亡,然而這樣的事例又何止一件兩件啊!那是舉不勝舉啊!因此,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應與工傷預防緊密相結合,只有重視職業康復工作,提高和恢復傷殘職工的勞動能力,幫助他們實現再就業和重新融入社會,才能體現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三、保障農民工工傷合法權益的對策與建議
加快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和加強工傷保險工作,讓更多的勞動者享有工傷保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需要,是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對大力發展經濟和構建和諧社會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實農民工工傷保險事業迫在眉睫,需要全社會來共同努力。
1、加大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力度。
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開展政策咨詢解答、深入企業和鄉鎮宣傳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工傷保險政策,讓廣大農民工都正確認識參加工傷保險是法律的規定,有利于雇傭雙方,形成積極參保的濃厚氛圍。還應利用各種媒體資源加大工傷保險普法宣傳,使廣大職工能夠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廣大企業能夠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對待工傷保險工作,充分認識到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到對工傷農民工給予合法補償和積極救治的重要性,為維護工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2、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拓展工傷保險工作。
工傷保險工作中的參保、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如果沒有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專門的人員,工作無法落實,所以應加強機構隊伍建設:一是推進工傷保險行政、經辦和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隊伍建設;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有關經辦工作人員的技能;三是加強思想教育,增強責任感,與時俱進,以應不時之需。大家都知道,工傷保險制度的三大功能是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工傷康復,目前,我縣工傷保險主要是工傷補償,工傷預防還沒有完全展開,工傷康復根本沒有開展,可是工傷保險不能僅僅局限于消極的單純補償,只有做好工傷預防,減少工傷發生,降低風險,才是我們追求的更高境界。因此,在做好工傷補償工作的同時,應積極開展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完善制度和機制,加快推進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
3、社會保險應與商業保險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事業。
據調查,我縣雖然很多用人單位沒有為農民工買工傷保險,但相當一部分單位卻為農民工買了商業保險。由于商業保險特有的盈利屬性,使得在實際操作中可以定額繳費,出險后可以定額給付。但是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定額給付性質,不能滿足發生了工傷事故的農民工的給付要求,不能保障農民工在受傷期間能有適當的治療,不能保證其家庭不至于因工傷而陷入困境,這也就是現行問題中工傷保險給付不足的根本原因,而要改進此點,就意味著很需要工傷保險的介入,用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或有條件、有主次的相結合的方式,來改進、規范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市場,從根本上改變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定額性質,極大限度地維護農民工得到工傷事故給付的權利。
4、有關部門應加大協調配合力度,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
各級勞動保障、人事編制、安全監察、財政、地稅、環保、衛生等各相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各盡其職,密切配合,分別把好用人單位參保關,形成群策群力、環環相扣,互相監督和制約,確保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在當前維護工傷農民工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環節中,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把每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比如在工傷認定、待遇補償方面,政府方面應為工傷農民工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同時,并協調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信訪等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組成一個由政府負責組織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權威機構,以切實維護好工傷農民工的權益。
5、發揮社保基金的保障作用。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或者農民工在非法用工單位打工時,發生了工傷事故后,農民工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那么,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給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一旦農民工發生了工傷事故,社保部門將先行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然后向用人單位追繳。這種保障制度雖然從表面上增加了國家工傷保險基金的風險和壓力,但完全可以采用一些措施來進行化解。例如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后,有權在提高繳費費率后追繳欠繳的數額,并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滯納金,欠繳的工傷費和滯納金并入工傷保險基金,為防止用人單位逃避責任,追繳的工傷費應高于基金支付給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待遇費,另外,勞動保障部門還有權向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嚴重的司法部門還可以追究用人單位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4
根據省、市相關部門關于開展返鄉農民工調研通知要求,我們組織專班人員先后對各鄉鎮辦區及所屬村組開展多次農民工回流情況專項問卷調查,摸清底數,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一、農民工回流主要特點
截至今年6月底,市農業勞動力轉移16.7萬人,其中外出務工15.4萬人。根據等鄉鎮提供的情況來看,截至11月底,市農民工回流5800多人,占外出務工總數3.9%。其中,外出務工人數最多的東升鎮回流1362人,占市回流總數23.5%。總地看來,呈現以下特點:
(一)年齡偏大技能偏低男性偏多。經抽樣調查,返鄉農民工中,初中學歷且技能單一的男性居多。按年齡劃分:35歲及以下2300多人約占39.7%,35歲以上3500多人約占60.4%。按學歷劃分:小學及以下1200多人約占20.7%;初中4100多人,約占70.7%;高中、中專及以上500多人約占8.6%。按性別劃分:男性將近3000人約占51.7%;女性2800人約占48.3%。
(二)從沿海地區回流占主體。經走訪了解到,農民工回流前原務工地多為經濟發達地區。其中,從、、等地回流2300多人約占39.7%,從州、、等地回流1400多人約占24.1%,從、、等地回流700多人約占12.1%,從、、等地回流400多人約占6.9%,從回流不足400人約占6.9%,從、等內地回流200人左右約占3.4%,從等省內地區回流100多人約占1.7%,從其他地區回流300人約占5.2%。
(三)勞動密集型出口創匯企業停產減員是主因。據等地統計表明,家具制造業接近1000人約占17.2%,電子加工業900多人超過15.5%,服裝加工業近900人約占15.5%,鞋類加工業800多人約占13.8%,建筑施工業600多人約占10.4%,玩具加工業500多人約占8.6%,其他行業近1100約占19%。
二、農民工回流原因分析
分析市外出務工人員回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外地部分出口創匯企業因產品滯銷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開工不足并逐步裁員。二是外地部分企業經濟效益差并停工停產,減員減薪,高額的城市生活和交通等費用部分農民工在務工地留不下來。三是外地部分企業因更新生產加工的設施設備,以增加產品科技含量,少數技能偏低、年齡偏大的農民工轉崗轉業困難,而且用工單位也不愿在外來農民工技能提升方面投入資金。四是國家陸續出臺一系列惠農政策,特別是糧食收購政策和新的土地政策的出臺,吸引了農民工返鄉務農或農產品加工。五是本地創業扶持力度不斷加大,特別是針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優惠政策逐步出臺,吸引了部分農民工返鄉準備自主創業。六是本地經濟發展帶動部分職業(工種)的工資水平大幅提高,特別是最低工資標準的出臺,吸引了農民工回流就業。
據了解,市農民工回流人數仍在不斷增加,預計今冬明春將迎來回流高峰。一方面是由于部分農民工因工資拖欠原因正在等待用工單位年終結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春運期間正值農民工返鄉高峰,可能導致農民工返鄉后不再返崗而留在本地。
三、農民工回流帶來的影響
從目前情況,市外出務工人員回流將帶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本地用工單位的崗位更加緊缺,特別是出口創匯企業因產品外銷受限而將逐步出現職工富余,市場重現就業難局面。二是由于市內供過于求的矛盾比較突出,城鄉失業率將有所回升,影響社會穩定。三是農村可能出現回流農民工爭地現象,并將影響本地農業產業化發展。大垸鎮北碾村楊珍元等回流農民工原在從事縫紉,現因已返鄉準備在家務農。
四、采取的主要應對措施
據了解,市農民工回流人數仍在不斷增加,預計今冬明春將迎來回流高峰,農民工回流所產生的就業壓力將延續到年下半年或年上半年。為及時緩解就業壓力,積極促進就業,市現已采取七項措施:
一是發動各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開展農業人力資源調查,及時登記回流農民工的原務工地、原職業(工種)、現專業技能、培訓就業愿望等情況,建立市、鄉鎮辦區、社區村組三級聯動的信息報送制度,每天一次登記,每周一次上報。
二是引導回流人員參加技能提升培訓。技工學校、訓練中心等培訓機構已面向回流農民工開展了招生活動,現有1874名返鄉農民工已經或正在參加培訓,其中就業訓練中心培訓407人。8月初,高基廟鎮鄧家嶺村農民工楊鑫榮從返鄉后,參加訓練中心計算機平面設計培訓,并享受了培訓補貼。
三是舉辦返鄉農民工招聘會,重點引導第三產業擴大就業容量,擴大以個體工商戶為主體的用工需求。11月28日,市舉辦返鄉農民工勞務交流會,2600多名農民工進場求職,當天1132人與38家進場用工單位達成就業意向。
四是動員本地用工單位招收技術人才。揚子江泵業、新傳媒等企業招用車工、造型工、廣告設計等長期短缺的熟練技術人員,現已有1900多名返鄉農民工實現轉崗轉業。
五是依托新農村建設就地消化。市各行政村正值換屆選舉,各鄉鎮辦區將新的村級領導班子成員選舉范圍擴大到了回流農民工,并動員回流農民工參與本地農業產業化經營。
六是發揮駐外勞務機構和駐外流動黨組織的作用,一方面引導部分有就業技能并準備回流的農民工在務工地轉崗就業,一方面動員在外創業的籍成功人士帶動農民工創業。
七是發揮創業培訓和小額貸款作用,引導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回流農民工自主創業,目前該項工作正在籌備過程中。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5
調查時間:
調查地點:
調查對象:
調查方法:
問卷調查和個別訪談
調查目的:
調查當前農民工需求情況,探討利用電大遠程開放教育開展社會服務的新途徑和新領域。
序言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 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大量農民進城務工或在鄉鎮企業就業,對我國現代化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結合本次調查活動,對當前農民工需求情況以及有針對性地對未能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下崗轉崗人員進行學習需求的調查。
一、調查情況
1、農民工大多是通過勞動市場找到工作單位的,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親友、同鄉介紹工作的。統籌城鄉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持續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目前,我國有3.4億勞動力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仍將持續相當長時間。
2、從事的職業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廠雇工、餐廳服務員、家政服務人員等。而且農民工從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條件比較差、工作強度大。進城就業的農民工文化素質普遍較低,缺乏起碼的職業技能。在謀求某一職業時,絕大多數農民工根本拿不出相關的技能證書。在激烈的職業競爭中他們只能甘居下風,去從事一些城里人不愿干的簡單勞動。
二、農民工學習需求情況分析
調查發現廣大農民工對學習需求呈現以下幾方面特點:
1、農民工渴望接受科學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培訓。接受調查者認為,致富的障礙是缺乏科學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
2、農民工要求接受指向性較強的實用技術培訓。
3、培訓地點的多樣性和方法的靈活性。在接受培訓的地點上、方法上應靈活機動,以業余函授培訓為主,脫產為輔,以實地培訓為主,網絡為輔。培訓的時間1個月以內為宜。
4、農民工從事二、三產業的愿望增強。農民工自身及對子女的就業,選擇從事農業類的僅占8.6%,選擇較多的是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傾向于二、三產業中的建筑、運輸、紡織、市場營銷、汽車駕駛與維修等專業。
三、建議與啟示
針對農民工的學習需求,成人教育和職業教育要深入思考,認真定位,加大改革力度,適應社會經濟發展。
1、調整優化教育培訓專業。根據農民工和企業發展的需要,結合傳統產業和優勢,圍繞建筑、運輸、紡織、化妝品等方面的品牌,加強機電、數控應用技術、化工、工業工程、鑄造、紡織、帶有專業性的市場營銷等專業的技能培訓和學歷教育,適應本地經濟發展需求,為本地培養人才。同時適應沿江開發的形勢,向外地輸送人才。要進一步加強省重點職業學校專業現代化建設,培植示范骨干專業,強化特色專業,使設置的培訓專業更貼近生產實際,職業學校的培訓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
2、加大教育培訓改革力度。農民工靠的是實用技術,企業需要的是技術熟練、又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成人教育和職業教育要根據“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加大教育培訓改革力度。要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市場經濟規律,改革辦學機制,堅持培訓與學歷教育相結合。
3、加強教育培訓基地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加大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增添實驗實訓設備,增強學員的動手能力,提高操作技能,使受訓的學員真正具有一技之長,直接上崗,對口就業,變勞務輸出為技能輸出。
4、加強校企合作、校鎮合作。學校如何介入,要與企業共同商定。可與企業簽訂擇優錄用畢業生的合同。建立健全各鎮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培訓服務機構,及時向社會提供各種人才信息,進一步凸現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在農民工中的引領作用、幅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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