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酒店合伙經營的協議書
合伙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設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酒店合伙經營協議書,希望對你有用!
訂立合伙協議合伙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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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鑫龍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伙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95萬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45萬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合伙人陳圣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范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后,范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伙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范波春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并負責協調酒店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行政外圍工作。徐政德、陳圣秋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協助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事業。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期間,合伙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合伙經營期間,除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伙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余合伙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簽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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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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