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分居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分居協議書1
協議人(甲方):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交談,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均自愿實行分居。分居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區________樓________號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屋內家具、電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________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并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簽字)
協議人(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2
男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系電話
女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雙方經人介紹相識戀愛。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記結婚。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女,取名為:
現因:
(注意確認對離婚非常重要的情節)而常常發生糾紛。
為了給雙方一個反思的機會,為了挽救來之不易的婚姻,雙方均同意分居,并就分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分居
分居方式:在現住房內,男方住主臥,女方住次臥(分床式)。或男方搬出現住房,租房住于某地(最好讓對方知道住址),女方仍在原住房居住(分居式分居)。
分居時間暫定一年(時間越短越好,長了可能使婚姻無法挽回),期滿后雙方應就是否離婚進行協商。如雙方圴愿意和好,應在本協議上注明終止分居關系。未在本協議上注明是否終止分居關系,視為繼續分居,本協議內容繼續有效。
分居期間雙方均應盡最大的努力和耐心挽救婚姻,遵守相互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
二、收入管理和財產確認
分居期間,各自的收入由各自管理和所有。
為防止糾紛,雙方確認現有夫妻共有財產如下:
(注:如有個人財產,也應同時確認。還可預設,如果分居后離婚,財產分割方案)
本協議簽訂后,可準許貨幣資產有合理的變化(建議按月確定一個額度),其他財產原則上不得減少。
三、子女撫養與監護
婚生子女
在分居期間隨女方生活,并由其監護,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費
(一般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區________樓________號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屋內家具、電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________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并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簽字)
協議人(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3
協議人(男方):年協議人(女方):,女,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登記結婚,并育有子女如下。現因夫妻經常鬧矛盾,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兩年時間,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并認可夫妻分居從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夫妻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方有權探視,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主要證據。
七、本協議簽訂時有見證人在場,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見證人:
協議人(男方):XXX協議人(女方):XXX
分居協議書4
男方:______,漢族,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漢族,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_。現因家庭矛盾,夫妻感情不和,經雙方自愿協商,訂立分居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協議分居
(1)在分居期間,男女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男女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財產的處理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收入及財物歸各自分別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1)兒子/女兒_________暫由_________方撫養,隨_________方生活,由_________方按以下方式向_________方支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_________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給_________方。
(2)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_________方每月可以前往_________方處所探望孩子____次。具體探望方式為:接出探望。探望的具體時間為每月的第____個星期____早上______點到當天下午______點。
(也可約定由雙方輪流撫養子女,撫養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分居期限及住所安排
男女雙方分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共____個月。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分居的終止
分居期間或分居結束后,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男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5
經男女雙方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于……,女方居住于……;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于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6
協議人:___(以下簡稱女方),女,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人:___(以下簡稱男方),男,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二、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于___;
女方居住于___。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1、分居期間,子/女由___方撫養,___方每月給付撫養費___元,在每月___日前支付,子/女的學習費用、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費以外的不可預計費用由雙方憑據分擔。
2、分居期間,___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月___,由___方到___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___協議人(男方):
年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7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自愿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
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的。
三、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____市____區____大道____號____小區____號;女方居住于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于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的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都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
分居期間假如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并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書8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自愿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____市____區____大道____號____小區____號;女方居住于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于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并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書9
甲 方:X X
乙 方:X X X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進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已逐漸習慣自己單身生活,對夫妻雙方正常生活不能適應,要求自由無約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對缺乏關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時間不能進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適應,夫妻關系因此逐漸惡化,乙方堅持要求無約束自我生活方式,雙方多次交流不能達成和解,現在雙方協商下決定分居,現對有關分居事宜約定如下:
1. 分居的最長時間為半年。
2. 分居期間乙方可隨時提出重新合居或離婚,甲方在分居期間不能在未征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 分居期滿如乙方仍不能盡到妻子義務,甲方將提出離婚。
4. 分居期間雙方仍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違法律和倫理道德的事情,否則后果由違反一方負責。
5. 分居前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分居期間債權債務由個人承擔,個人經濟由個人支配,控制,雙方對對方提出的經濟要求可拒絕,但收支必須有明細帳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須記帳,雙方不能互相隱瞞。
6. 分居期間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開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個人生活甲方不得參與,雙方可不聯系。
7. 對雙方目前已擁有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下自行處置。
8. 分居期間甲方居住水木年華青木苑6棟2單元7樓2號,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醫院大十字門診樓6樓宿舍。
9. 分居期間住房貸款由甲方承擔。
10. 分居期滿如雙方離婚,XXX處住房雖為婚后財產,但購房款裝修款絕大多數為甲方提供,因此該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將償還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所付按揭貸款。其它財產由雙方協商后分配。
11. 分居期間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分居時間由甲方搬家開始計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法律服務無處不在,讓您隨時、隨地享受專家級法律服務(科云律師團)
電話13739069675
分居協議書10
協議人:(男方),男,___年___月___日生,族;身份證號:協議人:女方,女,___年___月___日生,族
協議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子,隨女方姓。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20xx年9月1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方有權探視,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男方):
___年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11
甲方:XXX
身份證號碼:X
聯系電話:XX
乙方:XXX
身份證號碼:X
聯系電話:XX
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在XXX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XX余年,生有XX和XX,共XX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后后悔,最后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XX街XX號的X室X廳有陽臺車庫共XX平米的房子,可由X方居住。沒有住房的X方,要自行解決,但X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并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并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后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并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X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并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系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并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并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后,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XXXXXX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
乙方:姓名手印處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分居協議書12
協議人:(以下簡稱女方),女,20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以下簡稱男方),男,20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登記結婚。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確定并認可夫妻分居從雙方實際分居日到20xx年8月15日止。
二、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三子女由女方承擔撫養費用。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撘蚋星椴緩頭志勇兩年??民事證據,對方對此無異議。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協議人(男方):
分居協議書13
甲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余年,生有**和**,共**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后后悔,最后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街**號的*室*廳有陽臺車庫共**平米的房子,可由*方居住。沒有住房的*方,要自行解決,但*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并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并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后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并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系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并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系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并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并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后,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乙方:姓名手印處
****年**月**日****年**月**日
說明:
以上協議,雖僅作示范之用,但它卻包括了:撫育子女,贍養老人,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等的法律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但此協議必須交給公證機關備案,才能起到保護自己應有的法定權益。對以上條款,朋友們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酌情修改或添加。
分居協議書14
協議人(男方): 姓名、年齡 、民族 、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
協議人(女方): 姓名、年齡 、民族 、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夫妻雙方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男方或者女方。
五、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六、另一方給付撫養費 。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特邀律師:
分居協議書15
經男女雙方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愿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于……,女方居住于……;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并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于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xx年xx月xx日
協議人(女方):xx年xx月xx日
(分居協議)說明:分居協議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分居滿兩年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同時,距離產生美,雙方可以在分居期間各自反省,可能會進一步促進夫妻關系和睦。
協議雙方于年月日 在北京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無夫妻共同財產。因雙方系經人介紹相識,且年齡差距較大,現夫妻感情出現分歧。雙方在達成本協議前已經分居一段時間,為了雙方冷靜思考,為了雙方的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二、分居的期限
時間為年,自xx 年xx月xx日至xx年x 月 x日。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
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
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方): 協議人(男方):
協議雙方于年月日在xx市xx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xx,因夫妻感情問題,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二、夫妻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處置
1、分居期間,xx號樓某單元某某室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可另行租房居住,且甲方不負擔乙方租房之費用。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三、分居期間孩子撫養權
在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權由甲方行使,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
四、分居的期限
分居的期限時間為x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五、分居的結束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同居關系;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后;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某某
某某
x年x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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