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1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折 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 ,綠化率不少于 %,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 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 %,計人民幣 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 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 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
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 號和成國用字第 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 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 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 %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 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 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 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臺前縣打漁陳鎮東仝村二組小地名叫仝其會(仝廣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仝其乾。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計人民幣大寫:壹拾玖萬伍仟元整(195000.00元)。農歷20xx年臘月26日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
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覆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3
出賣方:
(簡稱:甲方)
代表人:
購買方:
(簡稱:乙方)
(簡稱:丙方)
代表人: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復協商,甲方自愿將本社土地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賣土地四至界限: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后,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后果由甲、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六、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_年_月_日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4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接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合理開發利用土地,本著雙方自愿的原則,甲方將現有祁陽縣浯溪鎮浯溪村建房用地轉讓給乙方(具體地點見附圖)。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轉讓建房用地2壕,每壕用地寬4.2米,長19.2米,每壕地的前面至公路邊沿的地歸乙方所有,后面至滴水為界所有,但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地后面通光地6米,不得出售或作其他用地。每壕地轉讓款計人民幣貳萬叁仟元整(¥:23000.00元),2壕地共計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00元)。
二、甲方必須負責為乙方辦理好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建房用地所屬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公歷十二月底必須辦理好該合同轉讓地使用權證并交付乙方,否則,甲方應無條件地退還房地轉讓費,并賠償乙方由此而產生的直、間接損失。
三、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路、下水道四通到位,水、電使用開房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以最低價格辦理開戶費用。
四、在建房過程中,乙方如有超過紅線或其它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指責乙方改正。乙方土地在建房過程中,所涉及界線和邊界問題,
由甲方全部負責處理。建房的一切施工及原材料購建,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村民、建房師傅和開車師傅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陰擋建房裝車等工程建設。如對乙方一切的土地使用權構成侵犯,且使乙方不能正常建房,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并退還乙方購地款肆萬陸仟元整。
五、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土地轉讓有關介紹信或辦理用地手續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以后遇國家征用乙方用地,國家征地的'一切賠償款歸乙方所有。乙方購買甲方土地使用權發生了一切糾紛全權由甲方負責處理,并由甲方承擔一切糾紛費用。
六、雙方達成協議后,乙方向甲方交預付款叁萬元,等甲方為乙方在規定期內辦理該辦的手續后,乙方剩余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在場人(簽字):
年月日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5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買乙方依 社區(以下稱本社區)取得分配單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買賣標的
乙方依本社區 計劃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條建物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本契約買賣標的之建物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后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時,該部分建物面積之計算,同意依核準之使用執照平面圖為準,及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建物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者(含百分之一),甲乙雙方互不找補;惟其不足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則不足部分乙方均應找補;其超過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以上者,則超過部分甲方應找補。面積誤差找補之單價,系以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之總數除以建物面積所計算之金額為準。找補之金額不計息,于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三條買賣標的總價金
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含汽車停車位價金 元) 元整。
第四條付款條件及方式
一、付款條件
(一)本契約簽訂時,甲方應給付簽約價金(以下同) 元,實際支付 元,經乙方收訖屬實。簽約價金不足額部分,甲方允諾于 年 月 日以前補足,逾期仍未補足時,視為違約論,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條第二項之違約條款規定處理。
(二)買賣價金 元,甲乙雙方同意依買賣標的實質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詳見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細表。
(三)其余買賣價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后一個月內通知甲方于一個月內付清,并于付清所有買賣價金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用以清償買賣價金時,甲方應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內洽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并配合辦理申請、征信、對保及必要之手續后,會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記代理人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如有不足價金,甲方仍應于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以現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給付之買賣標的價金應于乙方書面繳款通知日起十日內匯入乙方于 銀行 分行設立帳號為 之買賣價金專戶。
第五條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票據無法兌現時,應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 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乙方,于補繳期款時一并給付乙方。
第六條建筑主要結構、主要建材及附屬設備
一、本契約建物建筑構造種類為 造,其規格以核準之建造執照為準。
二、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準之施工圖樣說明書。
第七條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約建物建筑工程之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擬定并經主管機關核準公告之本社區 規定進行。
二、本契約建物若未能于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工或取得使用執照逾期達一年時,甲乙雙方均得解除本契約,甲方已繳價款,乙方同意無息歸還甲方。
第八條建筑設計變更處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內隔間或建材變更時,應經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內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變更單簽認為準,逾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申請變更設計范圍以申請一次為限,并以室內隔間及裝修之變更為限,如需變更污水管線,以不影響下樓層為原則。其他有關建筑物主要結構、大樓立面外觀、管道間、消防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得要求變更。
三、設計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于工程變更單上簽認后,由乙方于簽認日起 日內提出追加減帳,以書面通知甲方。設計工程變更若為追加帳,甲方應于乙方書面通知日起十日內繳清工程追加款始為有效。若未如期繳清追加款,視為甲方無條件取消設計變更要求,乙方依原設計施工。設計變更若為減帳,則于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九條土地及建物產權移轉登記期限
一、乙方應于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后一個月內通知甲方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方應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內備妥文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應于甲方履行下列義務時,辦理買賣標的`產權移轉登記:
(一)依本契約約定之付款辦法,已繳清本契約買賣標的移轉登記前應繳之款項及逾期加付之遲延利息。
(二)提出辦理產權登記有關文件,繳清各項稅費。
三、若因甲方違反規定,致各項稅費增加或罰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償。
四、第一、二項辦理事項,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記代理人辦理之,倘為配合各項手續需要,需由甲乙方加蓋印章、出具證件或繳納各項稅費時,甲乙雙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內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誤或不協辦,而導致甲、乙雙方其中一方之損失,則由延緩作業之一方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第十條交付不動產及相關文件之條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按工程進度給付價金,乙方應于領得使用執照一個月內,通知甲方進行交屋手續。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以貸款給付價金,乙方應于甲方給付所有價金之日同時辦理交屋手續。
二、甲方應于收到交屋通知 日起 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逾期不配合辦理交屋者,自期限屆滿隔日起,視為已交屋,乙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于乙方時,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時甲乙雙方應履行下列各項義務:
(一)甲方須繳清所有應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續。
(二)乙方應于甲方辦妥交屋手續后,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書、住戶公約、使用執照影本及乙方代繳稅費之收據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論是否遷入,即應付本戶水電費及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表等保證金及預繳各項費用亦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稅費負擔之約定
一、地價稅:以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后由甲方負擔。
二、房屋稅:以建物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后由甲方負擔并依法定稅率及年度日數比例分算稅額。
三、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于乙方取得本契約標的土地所有權日起二十日內申報,并以申報日之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逾期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稅。
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欠稅及工程受益費由乙方負擔,印花稅、契稅、規費及土地登記代理人代辦費用由甲方負擔。
以上甲方應負擔之稅費,均于辦理產權登記前預繳,并于交屋時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產權糾紛之處理
一、本契約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證產權完整,如影響甲方權利時,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方解決,倘逾期乙方仍不解決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條違約之違約規定處理。
二、乙方與工程承攬人發生財務糾紛,乙方應于產權移轉登記前解決,如因乙方曾設定他項權利予第三人時,乙方應于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負責理清涂銷之。倘逾甲方所定相當期限仍未解決,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并同意依違約處罰之規定處理。但乙方設定與九二一基金會之抵押權,于甲方給付所有價金時,由九二一基金會予以涂銷。
第十三條違約之損害賠償
一、乙方違反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除應將甲方已繳之土地及建物價金全部退還甲方外,乙方并應同時賠償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 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二、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約并沒收依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 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項之請求外,不得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四條通知送達
一、本契約所稱各項通知或請求,除另有約定者外,均應以書面為之。
二、各當事人之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將有關文書按本契約記載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掛號郵件寄發后,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到達。
第十五條本契約發生之訴訟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以 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本契約之附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并自簽約日起生效。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雙方各存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備查。
第十七條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實際方位 。
第二條: 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地面附屬物(如青苗、綠植等);
2、永久使用權: 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3、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 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該土地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付清全部轉讓費。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方持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7
出賣方:
買受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 米某寬 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方法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余款 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其它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出賣方:
買受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買賣土地的協議書 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 (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邊有植被、樹木的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全部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范圍和面積以測量為準,并繪有測量平面圖,其土地上附著物及固定資產轉移以清點為準,并附盤點清單。測量平面圖、測量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等固定資產盤點清單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詳見附件)。
第二條 轉讓期限:本土地轉讓期限為永久,土地一經轉讓,此塊土地的`所有權益全部轉至乙方名下,甲方對此塊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權益,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甲方將土地轉讓、交付給乙方;本土地轉讓費用總共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將土地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土地轉讓乙方前,甲方享有對本土地全部權益,保證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和各種費用的拖欠。轉讓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張本土地權利和有關費用的,甲方直接與第三方妥善協商處理,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雙倍賠償。
第五條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須對原有老宅進行拆除運走,對老宅基地進行平整,老宅周邊樹木及植被保留原狀。同時甲方有義務將原有的房屋證書、土地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第六條 土地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對本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處置權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征地補償: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收該土地時,土地、地上物等拆遷、安置、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類資料、文件的,甲方應無條件提供到位。
第八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或者反悔,如有違反或反悔,違反或反悔一方必須承擔對方投入、以及日后發展及可預期收益等一切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會(同意備案登記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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