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衛應急預案范文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中心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人員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加強和規范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中心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從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中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現代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中心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中心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本中心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中心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中心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安全保衛的及有關部門成員組成。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下設六個專門工作組
(一)義務消防隊(滅火行動組)
隊 長:
副隊長:
成 員: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義務消防隊可進一步細分為滅火器滅火小組、水槍滅火小組、物資疏散小組等。
(二)疏散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組長:
成員: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
(五)后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六)機動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機動組職責:受指揮部的指揮,負責增援行動。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一)報警:中心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中心保衛部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保衛部接警后,應立即向中心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六、善后工作
火災撲滅后,由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七、責任追究
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八、附則
1、本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2、本應急預案由本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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