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防欺凌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園防欺凌安全的應急預案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防欺凌安全的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學校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校校園欺凌暴力傷害事件。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校園欺凌暴力防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下設四個小組:
①應變保護組
組長:
組員:
②人員救護組
組長:
組員:
③疏散引導組
組長:
組員: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
組長:
組員:
2、各組職責
①應變保護組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格斗等;
②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①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心理咨詢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工作。
③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④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經常性地與派出所、聯防隊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采取有效對策。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
六、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
校園防欺凌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按照教育局關于學校突發事件“沉著應付、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總體要求,在認真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和綜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礎上,為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樹立“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學校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校園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防欺凌事件處置工作,一旦發生欺凌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防欺凌事件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并評定實施情況。
副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評審,治理過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員、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并召開以預防校園欺凌為主題的知識講座。
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總務主任備好“三防”等相應防范器械;安保員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
三、引發校園欺凌事件原因:
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
四、應急措施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校門口來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如來客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逐出校門。
2、各班級加大對班級學生防欺凌安全保護意識的教育,同時要加大對班級問題學生的'重點關注,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對學生中間的矛盾要及時化解。
3、各年級要定期召開本年級學生思想教育大會,對學生進行行為規則及文明習慣教育,學校每學期聘請法制副校長到學校對全體學生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遵紀守法的意識。
4、值班領導及教師要認真履行值班、值勤職責,加大巡查力度,一經發現學生如有斗毆的矛盾苗頭時,應及時職責,并向當事雙方學生的班主任進行反饋,由班主任及時化解。
5、如果校園內已發生學生間的欺凌事件,任何獲得事件信息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由學校德育處協同年級組及班主任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知雙方家長,共同做好事件的處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進入校園對學生進行欺凌,任何獲得事件信息的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并同時打110報警。
7、學校領導、值班領導或有關人員應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對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保護在場師生安全,防止事態擴大。
8、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9、如有傷員,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受傷人員的家長或家屬到場。
10、負責組織班主任、教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學校領導要作好師生的穩定工作。
11、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對學生中存在的矛盾沖突,班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化解,做好雙方調節工作,并告知學生家長,由家長進一步進行思想疏導教育。
4、如學生中已發生欺凌事件,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處理程序
一旦校園發生學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處理;
1、學生間的欺凌事件,視事件的程度,進行逐漸調查處理,輕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年級組共同處理,告知家長,做好學生思想疏導工作,并將事件處理結果報學校德育處。
2、對學生之間發生的嚴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對學生進行的欺凌事件,一經發現要第一時間報警,撥打“110”報警電話。
3、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立即按要求逐級上報,可先口頭后書面。
4、學校第一時間成立由德育處、年級組、班主任組成的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同時要做好師生安撫工作,特別是受欺凌同學家長的安撫工作,確保事件處理不會造成新的傷害隱患。
七、職責分工
1、門衛:嚴格門衛工作制度,對來往人員及時查問,切實做好登記制度,外來人員憑出入單進出校園。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領導小組成員聯系。
2、值班領導:值班領導及值班教師要加強值班和校園巡視,及時處置突出事件,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3、德育處:處理學生與學生之間矛盾、師生之間的矛盾,會同派出所、綜治辦處理打架,敲詐勒索、偷竊等事件。負責與學生家長聯系,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4、辦公室:根據《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會同校長,妥善處理學生的傷害事故,保障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教務處,加強對學校內部網絡的監控力度,封堵查處有害信息,同時預防利用計算機在網絡上散步對學生人身攻擊等事件。
6、總務處,加強學校內部設施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避免人為投毒事件。
校園防欺凌安全的應急預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和上級有關指示,認真落實貫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入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識,充分認識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對校園欺凌危害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反校園欺凌”意識,構建平安友善,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執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學校安裝好室內外監控錄像裝置,及時掌握和保存校內外動態。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5、成立帶班教師工作隊伍,加強校園值班巡邏,落實帶班領導、帶班教師管理責任制。
6、建立防范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做到各盡其責,協調合力。
三、處理程序
(一)接警與通知
事件發生后,在場知情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向班主任或帶班領導報告。班主任和帶班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控制事態和相關人員并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件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況后,立即通知副組長和各工作組組長啟動應急預案并第一時間向中心學校報告。
(二)處置與救助
欺凌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對現場情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處置,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保護現場,保存物證,并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保護與維穩
應急組應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案情,關注事態發展,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統一口徑,將影響減到最小。
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件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告與通報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了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處理進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視情況通知受傷者和責任人的家長或家屬。
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隨意傳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實。
(五)事件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處理
1、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對相關責任人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處置工作,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民事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調查處理。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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